“二史”与“八书”的比较
《南史》、《北史》作为《二十四史》的组成部分,在中国史学上是有它的地位的。关于这个问题,我打算用以“二史”与“八书”比较的方法和回顾《南史》、《北史》问世以后的历史来说明它。这一方面是为了向读者,尤其是青年读者提供比较系统的关于评价《南史》、《北史》的材料;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这些材料本身就可以说明《南史》、《北史》在中国史学上的地位。另一方面,有兴趣的读者也可以从这些材料中发现一些问题,自己来思考上面这个总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这或许是更有兴味、更有裨益的。
现在,先说“二史”与“八书”的比较。
如前所述,“二史”是指《南史》、《北史》,“八书”是指《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清朝学者已习惯于以“二史”跟“八书”并提,而以“二史”与“八书”作比较却要早得多,至晚在北宋已经兴起。
“二史”与“八书”的比较,是一个很广泛的问题。在上文的叙述中,已经在一些方面涉及这个问题了。这里,我想再讲三个问题:
(一)史志的有无。“八书”有志,“二史”无志,这是它们在体例上的一个明显的区别。《宋书》有志八篇三十卷,因《三国志》仅有纪、传而无史志,所以《宋书》志的断限上括魏晋、下迄刘宋。《南齐书》部头不大,却也有史志八篇十一卷,反映了作者萧子显的博洽和对于史书体例的完整性的重视。《魏书》的志十篇二十卷,内容很丰富,其中《官氏》、《释老》二志属于首创。《隋书》志十篇三十卷,原名《五代史志》因包含梁、陈、齐、周、隋五朝典章制度而有此名,又因附于《隋书》之后,遂被称为《隋志》。《隋书》志在内容上以隋为主而上揽梁、陈,仰包周、齐,本是梁、陈、齐、周、隋五书之志。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幾批评《宋书》志和《隋书》志失于断限,这是未察作者深意,因而这个批评是不恰当的。
以上四部史书的志,实际上就是“八书”的志,在保存魏晋南北朝时期典章制度的基本史料方面,在反映南北朝时期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方面,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如《宋书·州郡志》不仅记载了地理沿革的变化,而且反映了这个时期人口迁移这一重要历史现象;《魏书·官氏志》除记职官外,还以大量篇幅记北魏氏族,说明这一时期门阀地主的统治是南北共有的历史特点;《魏书·释老志》主要记佛教的流传及其对社会各方面的巨大影响,可以看作是一部北魏佛教兴衰史;《隋书·经籍志》是东汉以来我国目录学专业的新成就,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它概括了唐代以前我国学术文化的成就和源流,是历史文献研究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魏书·食货志》和《隋书·食货志》还记载了当时的社会经济方面的许多史实。
仅仅从上面这几个例子来看,“八书”的志在反映这个时代的历史特点,社会风貌,包括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都是较有价值的著述。可以认为,在这一点上,“二史”是永远不能代替“八书”的。应当承认,“二史”在许多地方比“八书”高明,但终因没有史志而无法逾越“八书”。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只作纪传、不作史志呢?李延寿自己没有明确说过这个问题,但问题的答案并不难找到。第一,关于南北朝的典章制度,上述四部史书的志已作了概括,尤其是《隋书》志即《五代史志》的成书,下距“二史"撰成只有三四年,重作已无必要,也没有足够的时间。第二,这可能是更重要的,即李延寿一直参与《五代史志》的撰写工作,深知此项工程之难。荟萃各方面人才,以集体之力尚费去十五年工夫;如果以个人之力改撰南北史志,那就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李延寿是一位讲究实际的史学家,他所制订的撰写《南史》、《北史》的计划,是一个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可见,“二史”无志,并不是一个不好理解的问题。
(二)叙事的详略。由于“二史”对“八书”作了许多删削和一些增补与改编,而在增补和改编过程中作者参考了一千余卷杂史。这就造成了“二史”和“八书”在叙事上的详略不同。
从总的方面来看,“二史”对“八书”删削的部分多,增补的部分少。如《宋书》被删去的部分约占原书的一半左右,《魏书》也大抵如此。“二史”对“八书”的删削,大多是诏诰、册文、章表、疏、议、书、赋等,这无疑使史书的文字更加精炼,增强了可读性,如《宋书·谢灵运传》中的两赋一疏共数万言被全部删去,人物事迹就显得更紧凑、更突出了。但是,“二史”删削“八书”时,也删去了一些具体的史实,如《南史·沈文季传》删去了《南齐书》原传中关于唐寓之起义的一些史实,《南史·范缜传》删去了《梁书》原传中范缜关于神灭的辩论,《北齐书》中不少有关北魏、东魏及北齐间人民起义的史实也被《北史》一一删去,等等。在今天看来,这一类删削当然是很可惜的。
以上两类删削,都使“二史”在叙事上比“八书”简略。这种简略在很多地方显示出精炼的长处,但也在一些地方显示出不如原书丰满的弱点。从史学家的历史编纂来看,“二史”对“八书”的删削应当说是得多失少。但是,从今天的人们了解当时的历史面貌来看,对“八书”在叙事上的烦冗,似乎也不可全部否定。
在叙事上“八书”为详,“二史”为略,这大致是不错的。但也不可一概而论,因为“二史”对“八书”还有不少增补的地方,所以从某些局部地方的叙事来看,反倒是“二史”为详、“八书”为略了。如《南史》对《南齐书》、《梁书》增补较多,其中又以对《梁书》的增补最有价值。譬如:《南史》补写了《郭祖琛传》及郭祖琛揭露梁武帝残民佞佛的弊政,于《范缜传》增写了这位著名思想家恪守信念、不肯“卖论取官”的坚定立场和崇高精神,于《元帝纪》增写了梁元帝对臣下的种种猜忌,于《后妃传》增写了徐妃的**,于《临川王宏传》增写了萧宏的懦弱、聚敛、奢侈等,都是关系到“人之善恶,事之成败"的重要史实。此外,《南史》还增写了《柳仲礼传》、《长沙王宜传》、《王琳传》、《张彪传》等专传。《北史》对原作最重要的增补是:在《魏本纪》、《后妃传》、《魏诸宗室传》中,增写了西魏的帝、后、宗室的史实,同时补写了梁览、雷绍、毛遐、乙佛朗、魏长贤、房谟等人的传记。这些增补大多是很有意义的。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所以“二史”在叙事上也有一些地方比“八书”来得详细。如《南史·齐高帝诸子传》比《南齐书·高祖十二王传》就详细得多,其中《始兴王鉴传》从六十余字增至九百余字,《江夏王锋传》从一百七十余字增至七百字。《南史·梁本纪》记梁武帝之父萧顺之曾有大功于齐武帝但却遭到齐武帝的猜忌抑郁而死,以及梁武帝后来怎样“以雪心耻”的史实,都是《梁书·武帝纪》所不曾记载的。《北史·齐本纪》记高洋称帝前所行的韬晦之计,以及他对东魏皇位的觊觎和称帝后的荒**暴虐,以致弄得天下骚然、内外恐惧等史实,也是《北齐书·文宣纪》所不及的。像这样的事例,在“二史”中还可以举出很多。
当然,对于“二史”对“八书”的增补,也不能统统肯定。因为“二史”不仅增写了一些“琐言碎事”,而且还增写了一些荒诞不经之事,渲染了历史的神秘色彩,有损于历史著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因而是不可取的。
(三)史论的异趣。“二史”和“八书”的史论在一些根本问题上,如维护封建皇朝的统治、反对甚至仇视人民起义、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进行封建伦理说教等,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但是,如果做进一步的比较,则不难发现:“二史”和“八书”在评价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时,仍然显示了它们在史论上的异趣,这或多或少地反映出它们的作者在历史见解上的不同。在这里,我们不可能对“二史”和“八书”的史论做全面的比较,为了便于说明问题,这里只就“二史”和“八书”的帝纪与类传中的史论做一点比较,以窥其大概。
第一种情况是:“二史”史论基本上袭用了“八书”史论旧文,但删去了旧文中的一些夸张、过誉、不实之词。如《宋书·武帝纪》后论说刘宋代替东晋,比以前的皇朝更迭都更合乎道理。同书《文帝纪》后论赞扬宋文帝“幼年特秀”,“自禀君人之德”,说他自幼与众不同,是一个天生的君主。这些话,在《南史·宋本纪》后论里,有的被完全删去,有的删去了一些修饰语。《南齐书·高帝纪》后论引用古人的话说:“圣人之有天下,受之也,非取之也。”意思是说,圣人获得天下,是受之于天,并不是取之于人。接着说到刘邦、刘秀、曹操、司马懿、刘裕、萧道成等是如何如何“受天下”的。这样,就把萧齐代替刘宋说成是“受之天”而不是“取之人”。这当然是谀辞,《南史·齐本纪》后论完全删去了这些话。《魏书·尔朱荣传》后论历数尔朱荣的“功绩”之后说:如果不是尔朱荣一一平定了乱子,“则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也”,尔朱荣的功绩实在是够大的啊。这里,是用了曹操自我评价的那种口气[62]来评价尔朱荣的,这显然是很荒唐的。《北史·尔朱荣传》后论则删去了“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这句话,以表示不同意以尔朱荣比拟曹操。《魏书·尔朱荣传》对于尔朱荣被北魏孝庄帝所杀深表惋惜,说他是“末迹见猜”,晚年受到猜忌所致,并把他和韩信相比[63]。这也是十分荒唐的。而李延寿对尔朱荣之死,则是说他“末迹凶忍”所致。这同《魏书》对尔朱荣的评价显然大相径庭。可见,《南史》、《北史》后论对前史后论原文的删节,不是没有认识上的含意的,所以不应把它只看作是文字上的删繁就简。
第二种情况是:“二史”史论约据“八书”史论改写,而于改写中提出不同见解。如《梁书·武帝纪》后论,全篇都是对梁武帝的赞扬和歌颂,几乎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而对他昏庸的一面,作者只用了“及乎耄年,委事群幸”,即说他到了老年的时候,把大事都交给自己身边的宠臣去办,然后笔锋一转,把梁武帝的罪责都推到这些宠臣的身上。显然,这跟梁武帝其人其事是不相吻合的。《南史·梁本纪·武帝纪》后论的前一部分是根据《梁书·武帝纪》旧文改写,而后一部分论梁武帝的昏庸的一面,李延寿则根据自己的看法,秉笔直书。他批评梁武帝只是一味地沉醉于祭祀,迷恋于舞乐,笃信于佛教,而放松了国家的刑法制度,终于造成了梁皇朝的乱亡。最后,作者总结出这样一条历史经验:自古以来,平定乱世的开国之君是很多的,但如果他所建立的制度和实行的措施不恰当的话,尽管天下不是从他手里得而复失,那也会在他的继承人的手上造成败亡的。这虽然不能说是一条真理,但它确是从一些历史事实中概括出来的一个很重要的历史见解。《北史·儒林传》叙首,前半篇是根据北朝四书有关旧文改写的,但基本上写成了北朝至隋的“儒林史”论纲;后半篇则是从本传所述人物中概括出来的这个时期的学术流派,并略按《周易》、《尚书》、《三礼》、《毛诗》、《春秋》、《论语》、《孝经》的顺序依次评论。全篇合起来,很有点学术思想史论纲的性质。《北史·文苑传》叙首的写法也是这样,因此它也有一点文学史论纲的性质。这也反映了“二史”史论的特色。
第三种情况是:“二史”史论基本上袭用“八书”史论旧文,但在袭用中对旧文有所发展。如《南史·恩幸传》叙首,是采用《南齐书·幸臣传》叙首,但李延寿在旧文前面增添了一段话,大意是说,古代贤明的君主对任用身边亲近的人都采取慎重的态度;可是自汉代以来,将近千年,却常常出现皇帝身边宠臣专权的现象,都是由于随便任用这种宠臣为官所造成的,这是一个严重的历史教训。《北史·儒林传》后论,首段据《魏书·儒林传》后论,末段据《隋书·儒林传》后论,中间一段出于李延寿之手;作者有感于北朝知识分子的遭遇,发表议论说,文武方面的人才总是存在的,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在于人,并不是当今的知识分子都特别愚笨,过去的知识分子都非常聪明,关键在于“用与不用,知与不知”罢了。这一段话,显然是根据唐太宗的人才思想写成的[64]。《北史·孝行传》叙首,也是据《魏书·孝感传》、《周书·孝义传》和《隋书·孝义传》的叙首旧文写成的,但李延寿增写了一段文字,强调“孝”的重要性,认为“孝”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对于治理社会能起长远的作用,在教育人、感化人方面也能产生深刻的影响。这就把史学家撰写《孝行传》的目的阐述得更清楚了。像上面这些补充和新撰的史论文字,不论从思想上看,从史书编撰上看,还是从总结历史经验上看,都各有一定的价值,因而是有意义的。不过,李延寿新撰的史论文字,也有一些是没有什么积极意义的,有的甚至是有消极作用的。如《南史·陈本纪·后主纪》后论中,作者引了一首所谓“梁末童谣”,而这首“童谣”竟然把梁、陈、隋三朝的兴亡更迭这些后事都暗示出来了。这显然是后人的杜撰。把这样的无聊文字写入史论,是很不严肃的,因而是不足取的。
第四种情况是:李延寿在《南史》、《北史》史论中,既吸收了他同时代人对于历史研究的新成果,也反映了他自己对于历史的新见解。如《南齐书·高帝纪上》称:齐高帝萧道成是汉代萧何的第二十四世孙,并说萧望之[65]是其先祖。李延寿在《南史·齐本纪》中删去这些说法,并在后论中指出:齐、梁的君主以萧何、萧望之为自己的远祖,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近秘书监颜师古[66]博考经籍,注解《汉书》,已正其非,今随而削去”。这表明了李延寿在学术上的敏感和进取精神。《南史·循吏传》叙首是据《宋书·良吏传》叙首改写,但李延寿在文前增加了关于循吏作用的一段文字,说循吏的作用在于“政平讼理”,“道德齐礼”,“移风易俗”。《南史·儒林传》叙首是根据《梁书·儒林传》叙首改写,作者也在文前增写了一段话,强调儒者的作用。《南史·文学传》叙首根据《梁书·文学传》叙首写成,文前增写了有关文学的作用的一段文字,等等。李延寿在这些类传叙首前增写的一些文字,字数并不多,但却把类传的宗旨表述得更为明确,从而反映出作者对于历史的新的理解。尤其值得提到的是,《北史·艺术传》叙首的前一部分是作者根据《隋书·艺术传》叙首改写的,后一部分出于作者自撰。他自撰的这一部分,一方面是交代了北朝“自魏至隋,年移四代”以来的众多的“艺术”[67]家的名单。另一方面,他着重指出:对于这些“艺术”家,“前代著述,皆混而书之。但道苟不同,则其流异,今各因其事,以类区分。先载天文、数术,次载医方、伎巧”。《北史》贯通数史为一史,但《艺术传》所记人物又不同于其他类传所记人物比较整齐划一,确有“道苟不同,则其流异”,即专长不同,那么流别也就不一样。因此,李延寿没有按照原书所记人物的时代顺序依次撰述,而是采用了“以类区分”的体例,按天文、数术、医方、伎巧等几个方面分别撰次,从而更鲜明地反映出这个时期的“艺术”家之总体上的面貌。这体现了李延寿对改进历史编撰的重视和在贯通方面的卓识。他把这样的新见解写到史论中去,对一般读者、对历史研究者,都是很有启发的。
从以上这几种情况来看,一方面是“二史”史论袭用了“八书”史论的大部分旧文,这是它们的共性所在;另一方面是“二史”史论对“八书”史论也作了不少删节、改写、补充、重作,从而在某些问题上显示出它们的异趣,反映了作者在历史见解上的不同。前人曾指摘“二史”论“全是抄袭”[68],这种说法缺乏深入的研究和具体的分析,是不符合事实的。
“二史”和“八书”的比较,不限于此,这里所讲的,只是几个比较重要的。
唐人和宋人的评价与研究
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唐人关于《南史》、《北史》评价的记载,已是极少的了。
第一个对《南史》、《北史》做出肯定评价的人,要推令狐德棻。如前面所介绍的那样,他对李延寿撰《南史》、《北史》在工作上的支持,尤其是他亲自为之审阅全部书稿,“乖失者亦为改正”,并协助李延寿将《南史》、《北史》献给唐高宗。这些,不就是令狐德棻对《南史》、《北史》的最好的评价吗!可惜的是,我们已经见不到他对这两部书的具体评价的言论了。
唐高宗对《南史》、《北史》也有很高的评价。《南史》、《北史》在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奏上,深得高宗赞许。据宋人编写的《崇文总目》一书说:“《南史》、《北史》,唐高宗善其书,自为之序。叙今阙。”[69]由于这篇叙文的遗佚,我们也无法知道唐高宗是怎样“善其书”的了。这是《南史》、《北史》在流传过程中的一个损失。
《南史》、《北史》问世后五十年,刘知幾在他的《史通》一书中对它们作了评价。不过,刘知幾的评价很简单,而且仅限于史书体裁方面。他在《史通·六家》篇里讲到“《史记》家”时,只是说到《南史》、《北史》也是属于“《史记》之流也”。刘知幾对《史记》的一些批评,无疑也包含着对《南史》、《北史》的批评。他在《史通·古今正史》篇里甚至没有提到《南史》和《北史》,说明刘知幾对它们是很不重视的。
经过三四百年的流传以后,《南史》、《北史》逐渐产生了影响。北宋时,人们对《南史》、《北史》的评价越来越具有确切的含义,而且也越来越高。在北宋史学家中,《新唐书》作者欧阳修和宋祁是最先明确肯定《南史》、《北史》的著名学者。他们在讲到李延寿的《南史》、《北史》时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时人见年少位下,不甚称其书。”[70]在这里,欧阳修、宋祁肯定了《南史》、《北史》两个方面的优点:一是“颇有条理”,这是从历史编撰上来说的;二是“删落酿辞”,即删削繁文冗辞,这是从文字表述来说的。也就是说,他们既肯定了“二史”对“八书”改撰的贡献,又肯定了“二史”对“八书”的删削之功。只就这两个方面来说,他们认为“二史”已是“过本书远甚”了。这个评价是很高的。不过欧阳修、宋祁说是因为当时的人见李延寿“年少位下”才“不甚称其书”,却并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李延寿一生中没有做过高官,说他“位下”是对的;但《南史》、《北史》成书时,上距李延寿父亲李大师去世,已有三十一年了,如果那时李延寿二十多岁,那么《南史》、《北史》成书时他已经五十多岁了,怎么能说是“年少”呢?至于时人“不甚称其书”,主要还是由于他们对《南史》、《北史》不了解的缘故。
大史学家司马光对《南史》、《北史》也给予很高的评价。他曾经这样讲到他对《南史》、《北史》的认识过程:
司马光称赞《南史》、《北史》是“近世佳史”,也是从两个方面说的。一个方面,是说它们“叙事简径”,“无繁冗、芜秽之辞”,这同欧阳修、宋祁说的“删落酿辞”是一个意思。另一个方面,是认为李延寿可以与陈寿相比拟。在李延寿之前有很多史学家,司马光为什么偏以李延寿和陈寿相比拟呢?这里有一个原因:陈寿的《三国志》撰写了魏、蜀、吴三国历史,是一个开创性的工作;李延寿以《南史》、《北史》总揽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代史事,也是一个开创性工作。因为他们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所以司马光才说“陈寿之后,惟延寿可以亚之”。陈寿历来是被称为有“良史之才”的史学家,司马光以李延寿比拟陈寿,足见他对李延寿的评价之高。
到了南宋,重视《南史》、《北史》的人更多,评论它们的学者也更多了。著名藏书家和目录学家晁公武说:《南史》、《北史》“删繁补阙,过本书远甚,至今学者止观其书、沈约、魏收等所撰皆不行。”[73]晃公武的评价大致同欧阳修、宋祁的评价相仿。不过这里也有值得注意的地方:《南史》、《北史》的广泛流传,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学者止观其书”,而“八书”倒不怎么流行了。这个事实本身,也是对《南史》、《北史》的一种很好的评价。另一个著名藏书家和目录学家陈振孙在介绍《南史》、《北史》时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74]这说明他是完全赞同欧阳修、宋祁对《南史》、《北史》的评价的。
南宋还有两位学者对《南史》、《北史》的评价,也是不应忽略的。他们是史学家洪迈和思想家叶適。洪迈在讲到历代史书的时候说:“李大师、延寿父子悉取(八书)为《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今沈约以下‘八史’虽存,而李氏之书独行”[75]。洪迈和晁公武的话,一再证明:南宋时期,“二史”在广泛流传上是“八书”所不可企及的。叶適在讲到“二史”和“八书”的关系时说:“令狐德棻在武德初,便已建明修史,故贞观中,晋及南、北诸书皆获完具,而李延寿又自撰为集史,虽皆文字不足以望古人,而成败有考,统纪不失,其补益于世多矣。”[76]叶適虽然把《南史》、《北史》视为“集史”,即“集”诸家之“史”为一史,但却肯定了它们在勾画历史发展大势方面的贡献。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叶適是从《南史》、《北史》在宏观方面反映历史进程的这一特点来肯定它们的。他说的“补益于世”,好像并不限于史家和学者,而是从史书和社会的关系来说的。如果可以这样理解的话,那么,这位唯物思想家对《南史》、《北史》的评价倒是值得深思的。
宋人对《南史》、《北史》的这些评论是值得重视的。因为:第一,《南史》、《北史》经过数百年的流传,宋人是以冷静的和比较的思索方式来考察它们的;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说,这种考察具有历史检验的性质。第二,宋人的评论,多出于名家,非一般率尔之言可比。如欧阳修、宋祁和司马光,都是写出了皇皇巨著的史学家,他们的评价更有特殊的分量。欧阳修、宋祁在已经有了《旧唐书》的情况下,又写出了《新唐书》;所以,他们于旧与新之间自有一番深刻的见解。司马光在编纂南北朝《通鉴》时,于诸书比较之中提出“二史”优于“八书”的看法。此外,晁、陈、洪、叶诸家,也都是各有成就的学者。他们对《南史》、《北史》的评价,在当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后世也有很大的影响。
值得重视的是,今存《南北史续世说》一书,为南宋史学家李焘之子李垕后撰。[77]《南北史续世说》十卷四十七门,第一至第三十六门列目完全仿照南朝刘义庆《世说新语》,其余十一门系作者自创。这是一部主要取材于“二史”的笔记小说集,它以文学的形式反映了南北朝时期的历史、文化、风俗、人情。从这部书里,我们也可以进一步看出“二史”所包含历史资料的丰富性。
此外,宋人关于《南史》、《北史》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把《南史》、《北史》放在诸史中一起研究;另一个方面,是对《南史》、《北史》作专门的研究。现在,我们还可以从《宋史·艺文志》中约略地看到有关这两个方面研究的一些情况或痕迹。《宋史·艺文志》著录:周护《十七史赞》三十卷,《名贤十七史榷论》一百零四卷[78]。还有吕祖谦《十七史详节》二百七十三卷,钱端礼《诸史提要》十五卷,《王先生十七史蒙求》十六卷[79]等,都是把《南史》、《北史》放在诸史中一起研究。因为宋人所谓“十七史”,是包含了《南史》和《北史》的[80]。另外还有洪迈《南史精语》六卷,孙玉汝《南北史练选》十八卷、《南史摭实韵句》三卷,《南史类要》二十卷(后二书不知作者)等[81],则是从不同的侧面和要求研究《南史》、《北史》之所得。这些著作虽然大多已经不存,但《南史》、《北史》在数百年的流传中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
明人和清人的研究与评价
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代,人们对《南史》、《北史》的研究更细致、更深入了。这些研究,按其性质来说,约略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抄录和摘编,二是补撰和注释,三是比较和考证。
书影四 清同治刻本《南北史识小录》
明人李维桢撰的《南北史小识》十卷[82]、周诗雅撰的《南北史钞》(无卷数),清人梁玉绳撰的《南史摘略》(稿本,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沈名荪和朱昆田同编的《南北史识小录》十六卷等,是第一种情况。有的是摘要史迹;有的则搜集“名语”、“异事情”供文人“渔猎”,于史学没有多大意义。清人周嘉猷撰《南北史年表》一卷、《南北史帝王世系表》一卷、《南北史世系表》四卷,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刊行;金代蔡珪曾撰《南北史志》三十卷[83],但这书在元代就失传了,所以清人汪士铎在道光、咸丰年间再次撰成《南北史补志》三十卷(今存二十七卷)[84];近人徐崇于1930年撰成《补南北史艺文志》三卷,以及明末清初李清撰《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等,是第二种情况,即补撰和注释。周嘉猷认为:南朝北朝之际,如果不作年表,就不知道某朝某时所处的社会环境,因而也就无从考察南、北之间的战争和交往的原因[85]。这是他撰《南北史年表》的出发点。而当时人也认为他的《南北史年表》称得上是南北史的“纲领”,可以附在李延寿的《南史》、《北史》之后刊行[86]。周嘉猷的《南北史世系表》则是就《南史》、《北史》里所记载的门阀地主中“枝叶较繁,源流可溯”者为内容,以世系表的形式反映这些家庭的历史[87]。《南北史补志》是汪士铎参加注释《南史》、《北史》时的产品,作者明确表明不改变《南史》、《北史》的体例来撰《补志》。所以《补志》于《天文》、《五行》等志不分南北、朝代外,于《地理志》则按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北周、隋的顺序编次;于《礼仪志》,也是在吉、凶、军、宾、嘉每礼之下,略按宋、齐、梁、陈、魏、齐、周、隋的顺序编次。徐崇的《补南北史艺文志》,是仿《隋书·经籍志》的体例撰写,每著录一书,则于注文首先注明《南史》、《北史》的出处,然后列举八书作为参考,最后以《隋书·经籍志》作为互证,其目的是要达到与《南史》、《北史》纪传相符、与《隋书·经籍志》相配,“内不失延寿之意旨,外不越延寿之法程”[88],就是既要符合李延寿的撰述思想,又要符合《南史》、《北史》的体例。李清《南北史合注》是仿裴松之注《三国志》的体例,博采诸书,以注《南史》、《北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它“参订异同,考订极为精审”;不足的是,李清对《南史》、《北史》原文时有改动,以致他所注的南、北二史,既不可说是他本人所撰,又不能说是李延寿原作,这是李清不懂得撰与注在体例上的区别的缘故。属于第三种情况即比较和考证的著作,大多是清人的著作,主要有赵翼的《陔余丛考》和《廿二史札记》,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李慈铭的《南史札记》和《北史札记》,以及张元济和张森楷的《南·北史》校勘记稿本等。《陔余丛考》四十三卷,成书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其中有十一卷专论史学,论“二史”与“八书”的部分共四卷;《廿二史札记》三十六卷,成书于乾隆六十年(1795年),它是在《陔余丛考》论史学部分的基础上扩充而成的,其中有七卷专论“二史”与“八书”。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小引》中说,他主要是就“正史”的纪、传、表、志进行比较、校勘,以订正、辩驳前史,同时对于古今社会风气变化、政事更迭以及治乱兴衰的原因也有所论及。《廿二史考异》一百卷,撰成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刊行于嘉庆元年(1796年),其中有六卷专论“二史”、十二卷专论“八书”。钱大昕在这书的序言中讲到他著书的目的是:对于以往的史书,只有除去其可疑之处,才能更加坚信其可靠之处;只有指出它的缺点,才能更清楚地看到它的优点。他不赞成脱离客观环境去苛求古人,“强人以所难行,责人以所难受”,主张“实事求是”地评价前人在史学上的得失。《十七史商榷》一百卷,写成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其中有十六卷专论“二史”、“八书”。王鸣盛在自序中说:对待前人历史著作,“不必横生意见,驰骋议论,”对于书中所记史事,也不要“擅加与夺,以为褒贬”,目的在于搞清事实真相。至于何者可褒,何者可贬,应“听之天下之公论”。以上这几部书,虽然都不是专论《南史》、《北史》的著作,但它们本身都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而对《南史》、《北史》考订、评论以及与“八书”的比较,都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系统性,因而具有较大的影响。
书影五 清光绪刻本《南北史补志》
书影六 清光绪刻本《南北史补志》
书影七 北平图书馆所印《南史札记》
书影八 北平图书馆所印《北史札礼》
从以上所列举的这些著作来看,清人对《南史》、《北史》研究的方面之广泛和所得之丰富,都大大超过前人,反映了他们对《南史》、《北史》的重视。
在清人对《南史》、《北史》的评论中,以赵翼、钱大昕、王鸣盛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作者的评价最有代表性。赵翼对“二史”与“八书”的关系之总的评价是:二史“删去芜词,专叙实事,大概较原书事多而文省,洵称良史”[89]。确认李延寿有良史之才,这是赵翼评价《南史》、《北史》的一个总的前提。当然,他对“二史”的评价,有肯定的地方,也有批评的地方。他对《南史》、《北史》的批评,往往是从得失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如:他一方面指出“二史”删节“八书”造成了一些“过求简净之失”[90],但同时也认为李延寿作史“意存斟酌”,并不仅仅是以删节为能事[91]。对于“二史”增补“八书”的一些材料,他一方面指出李延寿修史喜欢“博采异闻,资人谈助”,因而把一些“琐言碎事,无甚关系”的材料也写入“二史”[92];同时,他又在许多地方肯定了“二史”对“八书”所做的增补“多有关人之善恶、事之成败”[93],因而对史事是有关系的,对史书是有裨益的。
钱大昕对《南史》、《北史》的研究和评价大多在于考证方面,但也提出了一些有关历史编纂上的重要问题。一是批评李延寿“删省旧文,往往未当”,以致出现一些“无根”之语[94]。二是批评李延寿“好采他书,而不察事理之有无”,以致所采材料“未可尽信”[95]。三是批评李延寿不熟悉南北朝的制度沿革,尤其是不熟悉南北朝的官制,以致“诸传删省,多未得要领”[96]。四是批评李延寿还存在拘泥于前人陈说的地方,如《南史·文学传》中“宋世竟无一人,皆承袭旧史,无所增益”[97],等等。这些批评基本都是列举事实、讲究分寸的,所以他的批评一般来说是比较中肯的。同时,钱大昕也肯定“二史”在一些地方比“八书”来得“明白”,“直笔”,“允当”[98]等。
王鸣盛对《南史》、《北史》只有个别几处肯定,而在总的评价上则持否定态度。他指摘李延寿说:“其书疵病百出,不可胜言。《新唐书》云‘颇有条理’,愚则谓其甚无条理;又云‘过本书远甚’,则大谬不然。”[99]这就把《南史》、《北史》一概否定了,把前人肯定《南史》、《北史》的评价也一概否定了。王鸣盛对《南史》、《北史》的批评,不无正确之处。但是,如果以偏见代替批评,把批评变为诬骂,那么这种“批评”当然就失去它应有的价值了。王鸣盛对李延寿及其《南史》、《北史》的许多指摘,就属于这种情形。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南史》、《北史》的评价,代表了当时相当一部分学者的看法,对后来以至现在都有很大的影响。其赞扬的方面是:(一)从史文繁简上肯定它们“意存简要”的特点;(二)在编次上肯定了李延寿的创造性的贡献;(三)从历史文献上肯定了《南史》、《北史》保存了丰富史实、足资参校旧史的价值。其批评的方面是:(一)对八书的烦文冗词删削未尽;(二)体例上的不完全一致;(三)作者对《南史》、《北史》用力不均,致使它们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地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南史》、《北史》的评价,大多是符合实际的,但也有批评不当之外,近人余嘉锡曾提出驳难,这一点我在下面还要讲到。
清人对《南史》、《北史》的研究和评价,一方面进一步扩大了《南史》、《北史》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从广泛的范围内提出了许多问题,其中不少问题对于我们现在阅读和研究《南史》、《北史》来说,还是有启发和借鉴的作用的。当然,从清人对《南史》、《北史》的评价中,还可以看出,他们在历史观点和治学态度上也存在不少歧异之处。因为这是属于另外一个范围的问题,这里就不详细阐述了;但由于这个问题跟清人对《南史》、《北史》的评价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也是值得注意的。
近人的看法
这里说的近人的看法,主要是指20世纪上半叶的一些学者对《南史》、《北史》的看法。
近代以来,对《南史》、《北史》作专门考证和专门研究的著作虽然少见、但涉及对“二史”的评价的著作还是不少的。这里只就梁启超、余嘉锡、金毓黻等人对《南史》、《北史》的看法作些介绍,以此或可窥见《南史》、《北史》在近代学术界的影响。
梁启超在讲到《二十四史》的优劣时,提出了一个应当注意的“明显之分野”,即“私撰”和“官撰”的区别。他认为:唐以前的史书都属于私撰而成于一人之手,唐以后的史书都出于官撰而成于多人之手。例如,最有名的司马迁、班固、陈寿、范晔四史(指《史记》、《汉书》、《三国志》、《后汉书》),都出于私撰。即便是沈约、萧子显、魏收等,虽然身为史官,奉旨编撰,但他们的书大部分也是独立完成的。自唐太宗贞观初年设馆修史后,直至清初修撰《明史》,大多是官撰、合撰之史,存在很多流弊;其间,只有李延寿的《南史》、《北史》和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例外[100]。从梁启超的上述看法中,可以合乎逻辑地得到一个结论:《南史》、《北史》属于私撰之史,因而流弊较少,是比较优秀的历史著作。可见,梁启超对《南史》、《北史》有较高的评价。
余嘉锡在他的名著《四库提要辨证》一书中,对《南史》、《北史》作了很有说服力的辨析。他针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南史》、《北史》不当以“家传之体”“施于国史”的论点,指出:《南史》、《北史》同《史记》一样,“上下通达为体”,因此,凡同在一书中的人物,自可随意分合。在《史记》中,战国的屈原和汉代的贾谊可以同传,春秋的曹沫和战国的荆轲也以同传,那么为什么在《南史》、《北史》中,子孙就不能附在先祖之后呢?再说,宋、齐、梁、陈、魏、齐、周、隋等皇朝大多存在时间不长,一个人甚至可以经历几个朝代,所以有的历史人物虽然死于南齐,而他的传记却编进了《宋书》,有的人事迹虽然在北魏,但他的传记却写入了《北齐书》,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还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风俗,都以门阀相标榜,一门之中,往往人人有传;国可以有兴有亡,而家族却一直在发展。李延寿为少数高门大姓作家传,这对于当时国家的兴亡,谱牒的发展,学术的渊源,以及门阀和寒族的斗争,都可一览无遗,这又有什么不好呢?![101]余嘉锡还引用钱大昕、孙志祖、李慈铭三人在这个问题上的论点,进而证成己说。余嘉锡以《南史》、《北史》断限问题即李延寿采用家传的形式问题进行辩驳,这是抓住了有关评价《南史》、《北史》的一个关键问题。而他在对《南史》、《北史》给予肯定的评价方面,既不完全追随宋人的看法,又驳斥了清人王鸣盛提出的论点,显示了他的卓识。此外,关于《南史》、《北史》中有所谓一人两传的问题,也是不少论家批评二史的问题之一。余嘉锡引证孙志祖《读书脞录》续编卷三上的看法,认为:在李延寿本人来说,并不是为一人作两传,也不是如《提要》所说的作者“专意《北史》,无暇追删《南史》”而造成的。所谓“一人两传”,是由于有的历史人物本是南朝之子而为北朝之臣的缘故,有的人虽在《南史》中本无专传,但却不可不涉及他;而《南史》、《北史》当时并没有编写目录,后人在给它们编写目录时,不察作者本意,目录上便反映出“一人两传”。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与李延寿本意无涉。这个问题虽不如前一个问题重要,但对了解《南史》、《北史》的体例以及评价它们的得失,也是不可忽略的。总的来看,余嘉锡认为《南史》、《北史》是深得《史记》家法的著作,而他充分肯定《南吏》、《北史》的家传体例具有社会历史价值的论点,是尤其可贵的。
金毓黻肯定了司马光、赵翼、梁启超等对“二史”的评价,也肯定了“二史”在流传中的影响和作用[102]。
简短的结论
现在,我们来对上面所说的这些关于《南史》、《北史》的评论作一个概括。
从唐宋开始,尤其是自宋代以后,《南史》、《北史》受到历代史学家和其他学者的重视以及对它们进行研究和评论之多,在《史记》、《汉书》以外,于“正史”是很突出的。而大多数研究者和评论者虽然差不多都指出《南史》、《北史》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之处,但是他们也都充分肯定《南史》、《北史》的成功之处,充分肯定它们对于研究南北朝时期的历史、研究中国史学史的重要价值。我想,从前面所做的那些阐述来看,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大致是不错的。
从历史上看,关于《南史》、《北史》的研究和评论,有一个趋向是值得我们注意和玩味的。那就是:自两宋至近代,人们对《南史》、《北史》的研究和评论是一步比一步深入的。如果说,宋人的评论,主要是从“二史”总的方面着眼的话,那么,清代学者对“二史”的研究和评论则更多地着眼于它们的各个部分。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宋人大多是从宏观方面来评价《南史》和《北史》,所以他们能够敏锐地、机智地、同时也是明确地把握住“二史”和“八书”的区别,把握住“二史”的特点和优点。这是很难得的,因为这需要史学家有相当的器局和识见。而清代学者较多的是从具体方面对《南史》、《北史》进行研究、考订并以其与“八书”作种种的比较。这个工作也非常必要,而且也很不容易做,因为这需要有扎实的功夫和严谨的治学精神。当然,在清代学者中,能于考据性的研究中提出一定历史见解的学者也是有的。梁启超评论赵翼不同于钱大昕、王鸣盛二人说:《廿二史札记》虽然跟钱大昕、王鸣盛的著作齐名,但它们在性质上却有所不同。钱、王二人做的是狭义的考证,赵翼则教给我们从史料的排比中抽象出问题来。《廿二史札记》就很善于这样做[103]。梁启超对赵翼及其《廿二史札记》的评论,是有道理的。赵翼对《南史》、《北史》的评论,就不全是就事论事,也不是局限于个别问题的考证,而往往带有从总体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性质。宋人和清人的这两个方面的研究成果,使人们对《南史》、《北史》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近人对《南史》、《北史》的评论便带有总结的性质。从表面上看,近人对《南史》、《北史》的评论,好像是回到了宋人对《南史》、《北史》的评论的基调上去了。其实不然。这是因为:在近人的评论中,一是吸收了清人的研究成果,其立论自然具有更深厚的基础;一是包含了对清人某些论点的辨析和驳难,因而具有更加令人信服的力量。
根据我们今天对《南史》、《北史》的考察和认识,结合前人对《南史》、《北史》的研究和评价,应该怎样看待《南史》、《北史》在中国史学上的地位呢?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从历史思想上看,应当肯定《南史》、《北史》注重南北统一的著述宗旨。中国历史自秦统一以后,曾经出现过几次分裂。但分裂的结果,却又形成了更大规模的,建立在更深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民族关系基础上的新的统一。一方面,由于历史学的阶级性和反映客观历史的现实性所致;另一方面,由于史学家所处的历史条件所致,所以在历史上的分裂时期,中国史学上曾经出现了一些适合于各个分裂政权所需要的历史著作。南北朝时期产生的《宋书》、《南齐书》、《魏书》就是这样的历史著作。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一家一姓的皇朝史格局的束缚,即使是唐初修成的梁、陈、齐、周、隋“五代史”,除《隋书》而外,其他各史也或多或少带有上面所说的那种局限性。应当承认,这些历史著作在记述和总结某个封建皇朝的历史方面,甚至在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风尚方面,以及在发展中国史学家重视修史的优良传统方面,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因而在中国史学上都占有恰当的位置。但是,这些历史著作也带来一些消极的历史影响。这种消极影响在新的条件下甚至会成为历史前进的不利因素。因此,在新的统一的历史条件下,用“天下一家”的思想重新撰述分裂时期的历史,这不仅是当时政治上的需要,而且对整个国家和民族在精神财富的建设与积累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所以,我们对李大师、李延寿父子重视统一的历史思想与著述宗旨,应当给予较高的评价。当然,从我们今天的认识水平来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自然比前人更深了一步。这是因为,我们从以往全部历史经验中深刻地认识到,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之间关系的和好,对于历史的进步极为重要。同时,由于我们学习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因而能够科学地说明南北朝时期的历史在中国历史上所处的地位,说明它对后来隋唐大统一的历史局面的形成有什么影响。惟其如此,我们今天肯定李大师、李延寿父子重视统一的著述思想,就有了不同于前人的新的含义。
第二,从历史编撰上看,应当肯定《南史》、《北史》继承了《史记》所开创的中国史学上的通史家风。之所以这样认为,一是因为它们分别通四代与六代之史为一史,二是因为它们在编撰上采用了《史记》的通史体例。所谓采用通史编撰体例,是指它们在内部各部分的结构上,是按照通史的要求来处理;同时,对人物列传的编次则表现了家传的特色,而不受朝代断限的束缚。如果作者没有撰述通史的见识和格局,那么,《南史》、《北史》是不会被写出来的;或者即便写出来了,但却不是现在这样的面貌。李延寿采用《史记》的体裁和体例撰写《南史》、《北史》,这跟他继承李大师的著述思想是一致的,或者说这正是李氏父子重视统一的著述思想在历史编撰上的反映。
第三,从文字表述上看,应当肯定《南史》、《北史》简捷扼要的叙事方法。在这个问题上,不论是赞扬的人,还是批评的人,都不能不从“二史”和“八书”的比较中作出判断。但这种判断却得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一种意见是肯定《南史》、《北史》简捷扼要的叙事方法;另一种意见是否定李延寿删削“八书”之功,并对此提出激烈的抨击。正确的看法应当是:李延寿删削“八书”,确有不当和失误之处,已如前面所述,我们不必为其讳言和辩解。但李延寿删削“八书”,在很大程度上进行了再制作的《南史》、《北史》,比之于原作,不仅在篇幅上大为压缩,在史事上更加连贯,在文字上简洁易读,而且在史料上也有所增益。李延寿在这方面的功绩,是不能抹杀的,是应当受到肯定和赞扬的。他“叙事简径”的长处,就是在今天也还是值得继承和发扬的。
第四,从流传和影响上看,应当肯定《南史》、《北史》对传播南北朝时期历史知识的积极作用,以及对后人研究南北朝史、研究中国古代史学发挥的积极作用。赵翼指出:“八书”虽然成书于南北朝及唐初,但在雕版印刷推广之前,“八书”并没有广泛流传;“惟《南史》、《北史》卷帙稍简,抄写易成,故天下多有其书”,所以世人了解南北朝史,注要是靠着读《南史》、《北史》[104]。这说明在北宋以前,《南史》、《北史》在流传上和影响上都超过了“八书”。关于这一点,上文已经引证了一些宋人的说法,可以证明赵翼的论点是不错的。关于《南史》、《北史》对后人研究历史、研究史学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可以从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和胡三省《资治通鉴音注》在不少地方采用《南史》、《北史》的说法而窥其一斑。如在《资治通鉴》卷一百一十九至卷一百二十三(即从宋武帝永初元年至宋文帝元嘉十八年)中,《资治通鉴考异》采用“二史”之说的地方,至少不下五处;《资治通鉴音注》采用“二史”之说的地方,则在十二处以上,这里还不包括“二史”与“八书”相异、因而二说并存的情况。一部史书的价值,不能仅仅从流传和影响去判定;但是,流传和影响的广泛与否,应当是人们检验它的社会价值的尺度之一。
总之,《南史》、《北史》以重视统一的历史思想、通史编撰的体例、简捷扼要的叙事方法和广泛流传的社会影响,在《二十四史》中具有自己的特色。在中国史学上具有其不可低估的地位。
我们肯定《南史》、《北史》的历史地位,并不是要掩盖它们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它们的缺点和不足作辩护。我们对待一切史学遗产,都应该“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105]。李延寿的《南史》、《北史》,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它们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这都是糟粕,都是应当予以剔除的。这是阅读和研究《南史》、《北史》时,不能不注意到的。
我们肯定《南史》、《北史》的历史地位,也不是说可以以“二史”去代替“八书”,或者说“八书”远不如“二史”。在“二史”和“八书”之关系的问题上,我们应当抱着正确的态度和认识。依我的肤浅理解,这种态度和认识是:(一)对于“二史"和“八书”撰述的历史条件的不同,对于它们的作者在历史思想上的异趣,以及它们在材料运用上和表述形式上的区别,我们要做历史唯物主义的说明。(二)“二史”和“八书”在反映南北朝时期历史面貌方面,在保存和传播这一时期的历史知识方面,各自都有贡献,都有应当受到重视的理由和根据,我们不应在它们之间进行抑扬和褒贬。(三)我们阅读和研究“二史”、“八书”,对它们作各方面的比较,目的在于认真地总结和科学地说明它们的特点和优点,以便更好地认识它们,应用它们,让它们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马克思主义史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