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的体例
作为纪传体史书,《南史》、《北史》同《史记》以下许多“正史”一样,在编撰上都以人物为中心,以纪、传构成全书或全书的主体。这是从纪传体史书的总体上说的。但是,纪传体史书在体例上,即在其内部结构上,或因所记史事在时间上及空间上范围的不同,或因史学家历史见解与表述方法的不同,往往会显示出不同的特点。《南史》、《北史》在编撰上也有自己的特点,就其主要方面来说,可以概括为:通史的体例,家传的形式,互见的方法。这几个特点,不仅反映出作者的思想,而且也反映出《南史》、《北史》所记述的时代的特点。
这里,先说通史的体例。
《南史》、《北史》专记南北朝时期各个皇朝的历史,这一点,同其他一些断代为史的“正史”没有根本的区别。但是,《南史》、《北史》又是分别记述了几个皇朝历史的史书,因此,它们同一些只记述某一个皇朝历史的“正史”又有许多不同之处。李延寿说,他撰写《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这不仅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同时也是指采用《史记》作为通史的体例来说的。关于这后一个方面,从《南史》、《北史》对史书断限的处理和类传的处理上,可以看得很清楚。
第一,关于断限的处理。《史记》作为通史,把西汉和西汉以前的历史看作一个总的历史过程,在这个总的过程中划分了若干个段落,因而有《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秦本纪》等。《南史》和《北史》也分别把南朝和北朝看作是一个相对完整的历史阶段,其中也分别可以划分为若干个段落,因而《南史》有《宋本纪》、《齐本纪》、《梁本纪》、《陈本纪》,《北史》有《魏本纪》(含北魏、西魏和东魏)、《齐本纪》、《周本纪》、《隋本纪》。这无疑是通史断限的方法。因为《南史》、《北史》并不是《史记》那样的通史,所以李延寿采用这种断限方法,就具有独特性。这种独特性表现在:李延寿突破了原先许多史学家多以某一个皇朝的兴亡作为史书断限依据的格局,而把若干个皇朝的历史视为一个整体并以此作为《南史》、《北史》断限的依据。这是李延寿在史书断限上的一个创见。
第二,关于类传的编次。《史记》作为通史,其类传所记人物往往不限于某一个具体的历史阶段,而是根据历史的实际情形和史学家所掌握的历史材料进行编次。因此,《史记》各类传中所记的历史人物并非都集中在一个固定的历史段落里。如《史记·循吏列传》专记春秋时期人物,《刺客列传》记春秋、战国人物,《滑稽列传》记春秋至秦朝人物,《游侠列传》记秦末汉初人物,《儒林》、《酷吏》等传都只记西汉人物等。李延寿无疑也从司马迁编次《史记》类传的方法中得了启示,所以他在编次《南史》、《北史》类传时,不是以类传系于某个朝代之下(如某朝某类传),而是把各个朝代的有关人物依次同系于一个类传之下(即在某类传之下依次记述各朝有关人物)。换句话说,他在编次类传时,不是以类传服从于朝代顺序,而是以朝代顺序服从于类传。显然,李延寿在这里也是运用了通史中编次类传的方法。这同《汉书》、《后汉书》以及南、北八史中的类传只记一朝有关人物相比,也是不同的。
《南史》、《北史》在历史编撰上采用通史的体例,从下面所列的《南史》和《北史》纪、传简表中,也可略见其大概:
《南史》和《北史》纪、传简表
续表
从上表可以大致看出以下几个问题:(一)《南史》、《北史》的本纪部分,分别按宋、齐、梁、陈和魏、齐、周、隋的顺序编次,用以贯通南朝和北朝的政治、军事等大事。(二)《南史》、《北史》中的一般列传(宗室、诸王、众臣等传)分别按朝代集中编次,于南、北贯通之中仍可略见一个朝代的历史人物的风貌。(三)《南史》、《北史》各个类传在编次上不同于其他一般列传,它是在各个传目之下分别贯串了南、北各朝的同一类人物,在采用通史的体例方面显得格外分明。
除了李延寿本人以外,在中国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指出《南史》、《北史》采用通史体例的是刘知幾。他把以往史书分为“六家”,即《尚书》家、《春秋》家、《左传》家、《国语》家、《史记》家、《汉书》家。他认为北魏崔鸿等所撰《科录》[26]和南朝梁武帝时吴均等所撰《通史》[27],以及李延寿撰写的《南史》和《北史》都是《史记》一类的历史著作[28]。尔后,持这种看法的就多了起来。五代时,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在《经籍志》的“正史类”末了著录了三部“都史”,即吴均等《通史》以及李延寿的《南史》和《北史》。“都史”就是总史、通史的意思。南宋史学家郑樵在他写的《通志·艺文略》里,则明确地把“正史类”中的第九种定名为“通史”。在他列举的“通史”书目中,就包括了《南史》和《北史》。宋元之际的史学家马端临也说李延寿“依(司)马迁体总序八代”,等等。这说明《南史》、《北史》采用通史体例的做法,很为后人所重视。
这是《南史》和《北史》在历史编撰上的第一个特点。
家传[29]的形式
翻开《南史》、《北史》的列传,主要是各朝的众臣传,常常看到一个奇特的现象:在一个传主[30]的下面,往往连续记载着他的一姓、一族中的许多人的事迹,连成长长的一串。这很像是史学家李延寿在给这些人们写家传。采用这种家传的形式来写人物传记,是《南史》、《北史》在史书编撰上的又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具体表现为:(一)《南史》、《北史》中的列传部分出现大量的附传[31];(二)这种附传同一般史书的附传所记人物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主要不是因为史事的联系而是由于家族的联系而入传的;(三)于附传中,不仅父子、兄弟可以入传,而且凡是同姓、同宗、同族之人都可以入传[32];(四)这种家传式的列传,少则二三代人,多的则达到七八代人,从人数上看,自五六人至一二十人不等,人物行事,有的相去一二百年,跨越几个皇朝。从下表所举的几个例子,大致可以看出这种列传的一般情况:
《南史》家传式列传举例
续表
《北史》家传式列传举例
续表
这是《南史》、《北史》一部分列传的表现形式。从这一部分列传的内容来看,李延寿于记述和评价人物事迹中,尤其注重家族的传统和家风、门风。这种家族的传统和门风,一方面表现为个人活动跟家族兴替、家族传统的关系,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家族兴替跟皇朝盛衰的关系。这种列传的表现形式和它们的内容是互为表里、彼此一致的。
关于个人活动与家族兴替、家族传统关系的问题,在《南史》、《北史》的史论中,是最受作者重视的问题之一。所谓个人活动与家族兴替的关系,不仅指个人活动对家族的当时的影响,而且也包含个人活动对这个家族的将来的影响,这后一点,往往是更重要的。关于个人活动与家庭传统的关系,主要是指这种活动是否符合“家声”、“门风”,是否能够扩大家庭的社会影响。“家声”、“门风”在当时有许多相同的或近似的说法,如“家风”、“家业”、“门法”、“门业”、“门绪”、“门旧”、“门素”、“门节”、“门表”,等等。仅仅从这个问题的说法之多来看,足见当时的人们是何等重视“家声”、“门风”了。《南史》和《北史》在这方面都有生动的反映。如《南史》在讲到谢裕、谢方明等人时,认为:“谢氏自晋以降,雅道相传”,有的“以德素传美”,有的“以节义流誉”,他们在当时都有被人称道的长处,“可谓德门者矣”。在讲到王昙首及其家庭的时候,认为王昙首、王僧绰凭着自己的“才器”和“忠直”,所以能长久地居于高官厚禄之位;而这家族的其他一些人,也是“文雅儒素,各禀家风”,把祖先开创的事业一代一代地继承下来。《南史》还称赞刘怀珍及其宗族说,“立言立德,斯门其有之乎”,认为嘉言善德,这个家庭都具备了;赞扬褚裕之及其家庭自迁到江南以后,屡出人才,等等。又如《北史》称颂卢玄及其后人“子孙继迹,为世盛门”,“见重于时,声高冠带”,意思是说子孙继承发扬先人的事业,因而成为当世煊赫的家庭,受到社会的重视,其声望、影响高出一般的士大夫。赞扬杨播、杨椿兄弟不仅他们本人担任朝廷内外的重要职务,功绩显赫,以至“门生故吏遍于天下”,而且他们的子侄辈也都卓然自立,高官显爵,这是这个家庭积善甚多的结果。此外,它赞颂许多人“雅有家风”,“不陨门风”,“克盛家声”,“克隆门业”等。与此同时,它也抨击一些人“丧其家声”,“颓其家声”,认为这都是由于狂妄和不诚实所致[33]。
以上所举这些融合,说明《南史》、《北史》在记述人物的历史活动时,通常都要把所记述的人物和他的家庭兴替得失、荣辱悲欢联系起来,而尤其注重说明人物的社会活动的因果同“家声”、“门风”的关系。这恰恰反映了南北朝时期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北齐人颜之推(531—约590年以后)曾经写过一部《家训》,后人称作《颜氏家训》。他在《家训》的《序致》篇开宗明义地指出,写这部书的目的在于“整齐门内”,端正家风;他在《治家》篇里甚至认为治家亦如治国,不容稍有疏忽;在《风操》篇,他要他的后人应当具有“士大夫风操”等。从历史的眼光来看,《颜氏家训》说的这些,正是《南史》、《北史》所记上述内容的最好的脚注。
关于家族兴替与皇朝盛衰的关系,《南史》、《北史》也是十分注意的。如《南史》在讲到王弘家庭与东晋、南朝的关系时说:没有一些有能力、有德行的人的支持,皇朝是不可能建立起来和维持下去的。西晋以后,中原动乱,东晋、南朝以江南一隅之地与北方抗衡,竟然也维持了三百年之久,说明这些皇朝是有所凭借的。难怪当初就有谚语说,“王与马,共天下”。意即王氏家族和皇室司马氏一齐统治天下。又如《北史》在评论长孙嵩和长孙道生时,说:当北魏创业之初,长孙嵩以其宽厚、深沉、稳重的品格和作风,担负着重任,一连辅佐了好几代皇帝,被尊为开国元老;长孙道生则以其做事谨慎、细心、清廉,在朝廷有很高的威望,受到皇帝的格外器重。他们二人并列,不仅使朝野生辉,也给他们的家门带来极大的利益,以至世代高官厚禄。这是为了说明,不论在南朝还是在北朝,大家族的兴衰跟皇朝的兴衰都有着密切的联系。
另外,这种大家族的兴旺发达和历史继承性往往有很强的生命力和长久的传统,以至有些家族的历史并不受到皇朝兴亡盛衰的影响。这就是说,皇朝自有兴废,大家族却照样存在和发展。如《北史》在评论崔挺、崔振兄弟时写道:他们“风操高亮”,有文采,又质朴,在北魏孝文帝时政绩卓著,受到朝野敬重,他们的家族也由此显赫起来;他们的后人大多在东魏和北齐做官,有的也在北周做官,隋朝代周后又都在隋朝做官,虽然皇朝兴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他们的家族却一直很兴旺,这就叫作“市朝可变,人焉不绝”[34]啊。《北史》还赞叹北魏中期的源贺堂堂正正,辅佐文成帝拓跋濬,成为朝廷重臣;而他的后人源彪“著名齐朝”,源师、源雄则“官成隋代”。像这种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很大社会影响的大家族,在南朝似乎显得更为突出。它们不会因为政治形势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它们的成员为某个皇朝效力,都是为了“自保其家世”,所以能够做到“虽朝市革易,而我之门第如故”[35]。这说明,在有些大家族中,其成员只关心自己家族的命运,而不愿对皇朝竭尽忠心了。
总之,《南史》、《北史》在记述人物的社会活动时,往往把人物活动跟家族兴替与传统联系起来,进而又把这种家族的兴替跟封建皇朝的命运联系起来。这是《南史》、《北史》在历史编撰上为什么要采用家传的形式之基本的思想出发点。或者也可以这样认为:上面所说的这两个方面的内容,需要史学家用家传的形式把它们表现出来。
从史学和历史的关系来看,《南史》、《北史》的这种家传,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是对于那个时代的反映。南北朝时代是门阀时代。门阀地主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文化上都占据统治地位。上面说的那些大家族,大多是门阀地主。这种门阀地主不同于其他地主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它有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家族声誉的积累过程。那些不具备这个条件的地主,当时被称为庶族地主。门阀地主为了保持他们在各个方面的优势,便特别注重严格门阀和庶族之间的界限。在政治上,门阀地主一般多世代为官,而且往往占据高位;此外,他们不同庶族地主通婚,标榜自己的门第,炫耀家族的传统和门风等。为此,门阀地主把撰写家传和研究谱学[36]视为文化领域中的两件重要事情。南朝宋代诗人谢灵运写过一首《山居赋》,其中有两句是:“国史以载前纪,家传以申世谟。”认为国史记载前代的历史,家传表述当世人的谋略,这是当时人对撰写国史和家传的认识。南朝梁武帝时,皇家设立谱局,选派精晓谱学的学者从事研究和撰述,说明当时统治者对谱学的重视。现在,我们还可以从《隋书·经籍志二》的《杂传篇》和《谱系篇》看到南北朝时人们撰写的各种家传和谱书的一部分目录。同这些家传和谱书反映的当时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一样,《南史》和《北史》在撰述人物上采用家传的形式也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
《南史》和《北史》在撰述人物上采用家传的形式,也有史学上的渊源。这就是说,在“正史”中采用家传的形式,并不始于《南史》和《北史》。如沈约《宋书》列传中,有关门阀地主的传,几乎占了半数。仅王、谢二族,《宋书》里王氏立传的十五六人,谢氏立传的也近十人;而且《宋书》已开以子孙附祖、父传之例。又如魏收《魏书》不厌其烦地罗列那些门阀士族的谱系和亲戚关系,旁及疏支远族。如赵郡李顺,传中列举五十九人。陇西李宝,传中列举五十人。鲜卑贵族穆崇,传中列举六十六人。此外,辨别门阀真伪、高低的记载也屡见不鲜。所以清人赵翼说:“若一人立传,而其子孙、兄弟、宗族,不论有官无官,有事无事,一概附入,竟似代人作家谱,则自魏收始。”[37]就《宋书》、《魏书》本身来说,这是对当时时代特点的反映;而就《南史》、《北史》在历史编撰上采用家传的形式来说,这也可以看作是史学上的一种渊源关系了。
互见的方法
互见的方法是《南史》和《北史》在历史编撰上的第三个特点。
互见的方法是纪传体史书在撰述上常用的一种方法,也可以说它是这类史书在撰述上的一种规范。然而,《南史》、《北史》所用互见的方法比起一般纪传体史书来说,又有新的创造,因而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书影二 元大德刻本《北史》
互见的方法是司马迁著《史记》时首创的。例如,《史记·秦本纪》末了有一段文字说:“秦王政立二十六年,初并天下为三十六郡,号为‘始皇帝’。始皇帝五十一年而崩,子胡亥立,是为二世皇帝。三年,诸侯并起叛秦,赵高杀二世,立子婴。子婴立月余,诸侯诛之,遂灭秦。其语在《始皇本纪》中。”这里,关于秦始皇和秦二世的统治,以及秦朝灭亡的经过,都是虚写、略述,作者的详细叙述是在《史记·秦始皇本纪》里记载的,所以说“其语在《始皇本纪》中”。那么,既不详述,为什么要提它呢?从这里来看,作者是为了完整地表述历史。试想,在《秦本纪》中怎么可能会不讲秦始皇和秦二世呢,但秦始皇、秦二世的事又必须单独去讲;为了使《秦本纪》能够完整地记述历史,所以不能不简略地提到秦始皇和秦二世。这就是互见的方法。
从史书编撰的体例来看,这种互见的方法,是在于交代事物之间的联系,以提示读者注意。那么,为什么说互见的方法是纪传体史书在编撰上的一个特点呢?这是因为纪传体史书是以记载大量的人物活动为主的一种史书。或者说它是以人物为中心的一种史书。由于一个人可能涉及许多事,或者一件事会涉及许多人,而纪传体史书并不是以事件为中心,所以它在讲到一个人的行事的时候,往往要牵涉另一个与此事有关的人;或者为着撰述上的搭配需要,把一个人的不同事分解到不同的场合(即不同的人物列传中)去叙述。这样,这种互见的方法就好像是沟通一部史书内部各篇之间联系的纽带一样。可见,因为采用了互见的方法,纪传体史书才可能具有内部结构上的完整性。编年体史书或其他体裁的史书都没有这种情况,所以互见的方法是纪传体史书在编撰上的一个特点。
《南史》和《北史》的互见的方法,一是表现在它们各自内部的互见,这是一般纪传体史书所共有的;二是表现在它们相互间的互见,这是《南史》和《北史》所特有的。这后一方面,是《南史》、《北史》在史书互见方法上的创新,值得我们格外重视。
《南史》和《北史》各自内部的互见,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如以上所举《史记》那样,即作者在讲到某人某事时,涉及与此人此事有关系者,即注明“语在某传”。
例如,《南史》中《王韶之传》在讲到王韶之被免去黄门侍郎[38]时,注明“事在《谢晦传》”。《隐逸传》在讲到孔默之之子孔熙先时,说:“事在《范晔传》”。《恩幸传》在讲到唐寓之起义的起因时,说:“事在《虞玩之传》”,等等。
又如,《北史》中《陈元康传》在讲到高澄家的仆人兰固成谋害高澄耐,说:“(兰)固成,一名京,事见《齐本纪》”;《牛弘传》在讲牛方裕与裴虔通谋杀隋炀帝时,注明“事见《司马德戡传》”,等等。
这些,都是作者在同一部史书中采用互见方法的一种形式。
第二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情况,即作者在同一卷(篇)中采用互见的方法。如《北史》卷七十三《宇文述传》附《司马德戡传》,在讲到司马德戡乘隋末大乱反叛隋朝时,说:“语在(宇文)化及事中”。这里指的是同卷《宇文述传》的另一篇附传《字文化及传》。《北史》卷三十三《李灵传》讲到李恢之弟李综时,说:“事见于后”。《北史》卷一百《序传》记:李皓弟李晓,“事列于后”。这也都是同卷中的互见方法。所不同的是,这后两个例子是要提示读者注意下文,而前一个例子是提示读者重览上文。
第三种情况更加特殊,它是在作者阐述史书编次过程时,附带出互见的方法来的。如作者在讲到《北史·隐逸传》同《魏书·逸士传》、《隋书·隐逸传》的关系时,指出:原先列于《魏书·逸士传》的李谧、李士谦,不记入《北史·隐逸传》而“附其家传”,即记入《北史·李孝伯传》。在讲到《北史·恩幸传》同《魏书》的《恩幸传》、《阉宦传》以及《北齐书·佞幸传》的关系时,指出:原先列于《魏书·恩幸传》的郑俨,“今从例附其家传”,即附于《北史·郑羲传》,不记入《北史·恩幸传》。像这样的例子,一方面固然说明李延寿对家传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互见的方法,即已经分别“附其家传”的李谧、郑俨,也可以分别把他们看作隐逸者和恩幸者的。作者虽然没有这样明说,却有这个意思[39]。
以上所说的三种互见的方法,都不超出《南史》范围或《北史》范围,是同一史书之内的互见的方法。这种互见的方法,在《南史》、《北史》以前,史学家在撰写纪传体史书时一般都曾经采用过。
《南史》和《北史》之间互见的方法,是一部史书同另一部史书之间的互见的方法,这是李延寿在历史编撰上的新的创造。这种互见的方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关于同一人、同一事在《南史》、《北史》的互见。如《北史》卷二十七《韩延之传》记:韩延之在东晋司马休之手下做事时,适值刘裕率军讨伐司马休之。刘裕听说韩延之“有干用才”,就写了封密信给他,希望他配合行动。韩延之不为所动,并作书答刘裕,“辞甚励,事见《南史·宋本纪》”(韩延之答刘裕书,见《南史》卷一《宋本纪》)。同卷《朱脩之传》记:朱脩之投奔冯弘,冯弘把他送到江南,“脩之在宋显达,事并具《南史》”(《南史》卷十六有《朱脩之传》)。只有通观《南史》、《北史》的有关纪、传,才能了解这些人或事的全貌。
(二)是关于传主事迹同其父祖辈事迹的互见。如《北史》卷四十二《王肃传》记:王肃之父王奂为南朝“齐雍州刺史,《南史》有传”(《南史》卷二十三《王彧传》附载《王奂传》)。《北史》卷七十四《裴蕴传》记:“祖之平,父忌,并《南史》有传”(见《南史》卷五十八《裴邃传》附《裴之平传》、《裴忌传》)。这在《南史》、《北史》中所见甚多。
(三)是关于传主事迹同其子侄辈事迹的互见。如《南史》卷五十《刘瓛传》记:刘显有数子,即刘莠、刘恁、刘臻,“臻早有名,载《北史》”(《北史》卷八十三《文苑传》中有《刘臻传》)。《北史》卷九十《艺术传》下《姚僧垣传》记:“长子察,《南史》有传”(见《南史》卷六十九《姚察传》)。
上述第(二)(三)两种形式表明,只有通过综览《南史》、《北史》的有关列传,才可能全面认识传主两代人或三代人的事迹,也才可能由此窥见南、北之间在政治、思想、文化上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应当注意的是,《南史》、《北史》间的互见,并不只限于上面所说的三种形式。如《北史》卷二十七所记诸人事迹,与《南史》所记宋、齐、梁三朝的《宗室传》都有联系,这也是一种互见的形式,只是作者没有一一注明出来,因而不大容易被人们注意罢了。
《南史》、《北史》在编撰上的互见的方法,尤其是《南史》和《北史》间的互见的方法,沟通了许多人物、史事之间的联系,便于人们从历史发展的全局来看待这一时期的历史,这是我国古代在史书撰写上采用互见方法的新发展。当然,《南史》和《北史》间的互见的方法,又不只是一个方法问题或表现形式问题,它反映了作者在撰述思想上的一个基本出发点。这就是:作者虽然把南、北朝的历史分撰成《南史》和《北史》,但他在思想上是把南朝和北朝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因而把《南史》和《北史》也是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的。这正是李大师的“编年以备南北”的撰述思想。李延寿虽然采用纪传体写《南史》和《北史》,但他仍遵循着他父亲的通观全局、兼顾南北的遗训。可见,《南史》和《北史》之间的互见的方法,恰恰是作者这一撰述思想的反映。清代纪昀等人在编纂《四库全书》时,对于这一点是有所觉察的。他们在为《北史》写的“提要”中指出:“南、北史虽曰二书,实通为一家之著述”,因为二书之间存在着“互相贯通之旨”[40]。
当然,《南史》、《北史》的作者通观全局、总揽南北的撰述思想,并不仅仅局限在《南史》、《北史》之间互见的方法这一表现形式上,它还包含着广泛而深刻的历史内容。这就是我在下面要着重讲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