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关于国家起源和历史进程的新认识(1 / 1)

在中国历史上,不论是何时引发的关于“封建”与郡县的讨论,主要都是由当时的政治所引起的,其核心问题是朝廷跟地方的关系,但这个问题也涉及对于历史的认识,反映出人们的历史思想。

秦汉以后,怎样看待“封建”即分封制,始终是一个重大的历史问题。班固略述了西汉分封的历史,但他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评论,只是向人们提出了一个问题:“究其终始强弱之变,明监(鉴)戒焉。”[112]曹冏、陆机关于兴亡的讨论,虽各有自己的见解,但他们都是主张分封制的。曹冏《六代论》认为,秦及两汉之亡,都是废封国、立郡县所致。陆机撰《五等论》,极言秦、汉不尊古制之弊,认为分封制是“治”的保证,郡县制是“乱”的根源:“五等之君,为己思治;郡县之长,为利图物。”[113]唐太宗时,令群臣议封建,大致有三种意见:赞成的,反对的,还有主张“分王诸子,勿令过大”。魏徵、李百药、于志宁、马周、长孙无忌等都持反对意见。魏徵从唐初的经济、政治状况出发,不赞成分封事。于志宁认为“古今事殊”,“宗室、群臣袭封刺史”事,“恐非久安之道”。马周从历史教训考虑,认为分封之制,易生骄逸,“则兆庶被其殃,而国家受其败”。长孙无忌虽在受封之列,但也反对分封,上表称:“缅惟三代封建,盖由力不能制,因而利之,礼乐节文,多非己出。两汉罢侯置守,蠲除昔弊,深协事宜。今因臣等,复有变更,恐紊圣朝纲纪。”李百药作长篇奏论驳分封事,指出:“得失成败,各有由焉。而著述之家,多守常辙,莫不情忘今古,理蔽浇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内,尽封诸侯,王畿千里之间,俱为采地。是则以结绳之化行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刘、曹之末,纪纲弛紊,断可知焉。”他批评陆机、曹冏主张分封的说法是谬妄之言;建议唐太宗“以质代文”,不要忙于“定疆理之制,议山河之赏”[114]。最后,唐太宗终于罢封建事。在这次涉及现实和历史的反复讨论中,一些史学家参与并且阐述了朴素的历史进化的观点,在政治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唐以后,藩镇割据,其势盛于诸侯,朝廷与藩镇的矛盾十分尖锐。柳宗元洞察历史,关注现实,乃奋起撰文,表示赞成朝廷对藩镇的用兵,并为此提供历史的参照和理论的依据,以维护国家的统一。

在柳宗元的论著中,《贞符》和《封建论》比较集中地讨论了有关“封建”与郡县得失及其因“势”而使然,以及国家起源和历史进程问题,在他以前的众多的历史文献中,这样的理论著作并不多见。《贞符》是一篇宏文,作者视此文甚重,认为:“苟一明大道,施于人代(世),死无所憾。”可见他是把生命倾注在这篇论文中的。《贞符》的主旨是要以历史事实批判传统的符命之说,阐明“生人之意”(即“生民之意”)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柳宗元在《贞符》序文中写道:

此文始于作者在长安任尚书郎时,完成于永贞改革失败作者贬谪永州之时,故称“负罪臣”。序文一开始就把批判的锋芒指向前代名儒硕学,斥责他们关于“受命之符”的种种说教类似“**巫瞽史”之言,起了“诳乱后代”的坏作用。这是何等巨大的理论勇气!

惟人之初,总总而生,林林而群。雪霜风雨雷雹暴其外,于是乃知架巢空穴,挽草木,取皮革;饥渴牝牡之欲驱其内,于是乃知噬禽兽,咀果谷,合偶而居,交焉而争,睽焉而斗,力大者博,齿利者啮,爪刚者决,群众者轧,兵良者杀,披披藉藉,草野涂血。然后强有力者出而治之,往往为曹于险阻,用号令起,而君臣什伍之法立。德昭者嗣,道怠者夺,于是有圣人焉曰黄帝,游其兵车,交贯乎其内,一统类,齐制量。然犹大公之道不克建,于是有圣人焉曰尧,置州牧四岳持而纲之,立有德有功有能者参而维之,运臂率指,屈伸把握,莫不统率。尧年老,举圣人而禅焉,大公乃克建。由是观之,厥初罔匪极乱,而后稍可为也,非德不树。[116]

这是柳宗元勾勒出来的一幅人类从初始时期开始进入国家产生时代的历史画卷。从今天的眼光来看,这幅画卷未免过于粗糙、幼稚,有的地方距离历史真实太远。但是应当看到,在他之前能够作这样的历史描绘的人是不多见的。当然,从思想渊源上看,柳宗元无疑是继承了荀子和韩非关于国家起源的进化观点[117],其中《王制》和《五蠹》对他的影响更大一些;同时,他也会参考前人某些在他看来是有益的思想资料。值得注意的是,柳宗元在描绘这幅历史画卷时,是从外在的自然条件(“雪霜风雨雷雹暴其外”)和人类的生理欲望(“饥渴牝牡之欲驱其内”)来说明人类社会的进化的,即人类为了吃、穿、住、“牝牡之欲”而逐步懂得“架巢空穴”、“噬禽兽,咀果谷”、“合偶而居”;而后由于对物质生活资料的争夺,而产生交争、搏斗,于是才有“强有力者出而治之”,才有“君臣什伍之法立”,才有“州牧四岳”,才达到“大公之道”;而“大公之道”的实现,又是“非德不树”。可见,柳宗元在阐述人类初始生活状况和国家起源问题时,是从人类自身的历史来说明的。这就完全排除了任何“天”与“神”的意志和作用。他的这些看法,包含着对于人类如何从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的“天才的猜想”,在古代历史理论发展上闪现出耀眼的光辉。从世界范围来说,诚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19世纪60年代以前,“根本谈不到家庭史。历史科学在这一方面还是完全处在摩西五经的影响之下”;这是就家庭史说的,如果从原始社会史来说,那是在1877年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出版后,才“在原始历史观中”引起了革命[118]。这说明,整个人类对于本身初始阶段的历史的认识,确是一个十分艰难的过程。柳宗元在9世纪初提出的这些看法,是很难得的。

《贞符》的理论意义,是通过对于历史的考察,证明“唐家正德,受命于生人之意”,并进而证明历代皇朝的兴起“受命不于天,于其人;休符不于祥,于其仁”,强调人事的作用和政策的作用。作者痛斥历史上那些“妖**嚣昏好怪之徒”制造“诡谲阔诞”,“用夸诬于无知氓”,并公开反对帝王的封禅活动。所有这些,对于揭去笼罩在历史上的神秘外衣,恢复历史的世俗面貌,启发人们正确地认识历史,都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柳宗元关于历史进程的理论并没有只停留在这个认识上,他在《封建论》一文中进一步探讨了历史变化、发展的原因,从而把他的史论又推向一个新的境界。

《封建论》的主旨,是作者提出“势”这个哲学范畴作为“圣人之意”的对立面来说明历史变化、发展的原因。下面是《封建论》开始的两段话,文稍长,但有必要引证: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

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119]

这里说的“生人果有初乎”的“初”,同上文所引《贞符》里说的“惟人之初”,是同一个意思,即从无“封建”至有“封建”的发展过程。柳宗元说的“封建”,是历史上沿袭下来的一个政治概念,即指所谓“封国土,建诸侯”的分封制。作者从分封制的产生和沿袭去推究分封制产生的原因,这在方法论上是由近及远、由现代去认识过去的一种方法。从今天的观点来看,柳宗元所阐述的分封制产生的历史原因显然是很肤浅的;他把分封制一直上溯到尧、舜、禹时代,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但是,我们不能以此来判断《封建论》的理论价值。《封建论》的理论价值在于,它提出了“不初,无以有封建”和“封建,非圣人意也”这两个前后相关联的命题。作者从人类处于“草木榛榛,鹿豕狉狉”的初始阶段,为了“自奉自卫”必然“假物以为用”到“假物者必争”,从“争而不已”到听命于“能断曲直者”,从“告之以直而不改”到“君长刑政生焉”,一直说到里胥、县大夫、诸侯、方伯、连帅、天子的出现。对于这样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柳宗元认为是“封建”出现的过程。如同上文所指出的,其实作者是触到了人类从野蛮步入文明亦即国家起源的一段历史。在这一点上,《封建论》同《贞符》是有共同之处的。《封建论》与《贞符》的不同之处是,前者特别强调了“势”是历史发展的原因,而后者强调的是“生人之意”的作用。

“势”作为“圣人之意”的对立面而提出来,柳宗元是以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深刻的理论洞察力来加以说明的。除了阐明“封建,非圣人意也”之外,他又历举周、秦、汉、唐四朝为例,认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强盛,末大不掉之咎欤?”这是“失在于制,不在于政”。秦朝废“封建”,设郡县,“此其所以为得也”;但“不数载而天下大坏”,是因为它“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的缘故,此所谓“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或者叫做“失在于政,不在于制”。汉代,“有叛国,而无叛郡”,可见“秦制之得,亦以明矣”。唐代,“有叛将,而无叛州”,证明“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他反复论证:在殷周时代,实行分封制是带有必然的趋势:“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他对分封制和郡县制得失的分析,从政治和历史的角度看,都包含了不少真知灼见。他反复强调“封建”的出现是“生人”初始阶段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同样,自秦以下,废分封而设郡县,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其不可变也固矣”,不能看作是违背了“圣人”的意愿。这些论述不仅在历史理论上有重要的价值,从中唐社会藩镇林立的局面来看,它也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可以认为:柳宗元的《封建论》,是为唐宪宗等人从政治上和军事上对藩镇势力进行斗争提供了历史的根据和理论的根据。

历史证明:自秦始皇废分封、立郡县,逮至柳宗元的时代,上下千余年,关于分封与郡县在政治实践中的反复和理论上得失优劣的争论,出现过多次。仅唐代而言,贞观五年(631年)就出现这样的反复和争论,由于多数大臣不主“封建”,事遂未行[120]。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势力迅速发展,逐渐形成“末大不掉”之势,成为中唐严重的政治问题。有识之士,无不关注于此。柳宗元的《封建论》不能不受到前人的启发,但由于他对历史的洞察和对政治的见识,都有过人之处,所以他的论证带有浓厚的理论色彩和鲜明的现实意义。《封建论》真正是作者的历史感和时代感闳于其中而肆于其外的杰作。宋人苏轼说:“昔之论‘封建’者,曹元植、陆机、刘颂,及唐太宗时魏徵、李百药、颜师古,其后有刘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121]这是对《封建论》的很高的评价。当然,自柳宗元以下,千余年来,对《封建论》研究、评论,赞扬訾议,褒贬轩轾,代有其人,但它在历史理论发展上所起到的辉煌的作用,却是无法抹杀的[122]。

《贞符》和《封建论》都讲国家起源和历史进程,这是它们的共同之处。但《贞符》提出“生人之意”以与“天命”对立,《封建论》提出“势”以与“圣人之意”对立,这是它们的不同之处。“生人之意”认为历史变化的动力是人们的意志、愿望和要求,还没有摆脱历史唯心主义的束缚;“势”是情势、趋势,接近于认为历史发展是一个自然过程的看法,属于历史唯物主义之萌芽的一种见解。《封建论》作于《贞符》之后,于此可以看到柳宗元历史思想的变化和发展。末了还要指出一点:柳宗元提出的“势”这一范畴,是对前人如司马迁所讲的“形势”的继承和发展,又为后人如王夫之讲“势”与“理”的统一提供了新的思想资料,在有关“势”与“理”的理论发展上占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中唐以后,藩镇割据,其势盛于诸侯,柳宗元撰《封建论》,以说明历史而审视现实。柳宗元反复论证,殷周时代实行分封制带有必然的趋势:“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他进而认为,自秦而下,废分封而设郡县,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其不可变也固矣”[123],不能看作是违背了“圣人”的意愿。这样,柳宗元就接近了把历史进程看作是一个自然发展过程之认识的边缘,从而达到了这个时期历史思想领域里的最高成就。《封建论》在当时的现实意义,是为唐宪宗等人从政治上和军事上对藩镇势力进行斗争提供了历史的参照和理论的根据。

[1] 侯外庐:《中国思想史纲》上册,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0年,第263页。

[2] 魏徵等:《隋书》卷三十三《经籍志二·霸史类小序》,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964页。

[3] 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67页。

[4] 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序》,《元和郡县图志》卷首,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页。

[5] 杜佑:《通典》卷一百七十一《州郡一·州郡序》,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451页。

[6] 袁宏:《后汉纪》序,见《两汉纪》下册《后汉纪》,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页。

[7] 刘知幾:《史通》卷八《人物》,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23页。

[8] 李翱:《百官行状奏》,见董浩等:《全唐文》卷六百三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6400页。

[9] 李翱:《答皇甫湜书》,见董浩等:《全唐文》卷六百三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6410页。

[10] 见姚思廉:《梁书·儒林传》、李延寿:《南史·范云传》附《范缜传》。

[11] 沈约:《宋书》卷六十九《范晔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829页。

[12] 见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梁文》卷二十八、二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

[13] 柳宗元:《柳河东集》卷十六《天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86页。

[14] 柳宗元:《柳河东集》卷十四《天对》,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27页。

[16] 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三《时令论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3页。

[17] 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三《时令论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8页。

[18] 见柳宗元:《柳河东集》卷四十四、四十五,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

[19] 范晔:《后汉书》卷六十八《许劭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234页。

[20] 陈寿:《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2页。

[21] 刘邵,《三国志》作刘劭,今从《隋书·经籍志》及《人物志》所署。

[22] 陈寿:《三国志》卷二十一《魏书·刘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619页。

[23] 郑旻:《重刻人物志跋》,见刘邵:《人物志》译注本附录,北京:红旗出版社,1996年。下引均据此本。

[24] 参见《人物志》译注本附录:钱穆《略述刘邵〈人物志〉》、汤用彤《读〈人物志〉》,北京:红旗出版社,1996年。

[25] 刘知幾:《史通》卷十《自叙》,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70页。

[26] 见刘邵:《人物志》译注本附录,北京:红旗出版社,1996年。

[27] 见刘邵:《人物志》书首阮逸序,北京:红旗出版社,1996年。

[28] 刘邵:《人物志》卷下《七缪》,北京:红旗出版社,1996年,第160页。

[29] “六主”是王主、治主、存主、衰主、危主、亡主,“六臣”是王臣、良臣、直臣、具臣、嬖臣、佞臣。荀悦认为:“六主之有轻重,六臣之有简易,其存亡成败之机在于是矣。”参见《汉纪·昭帝纪》。

[30] 皇甫谧:《帝王世纪》卷一,济南:齐鲁书社,2010年,第1页。

[31] 皇甫谧:《帝王世纪》卷十,济南:齐鲁书社,2010年,第67页。

[32] 见马总:《通历》卷四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33] 见马总:《通历》卷十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34] 见《长短经》卷二《君德》篇所引,《读画斋丛书》本,按:赵蕤在征引时,将“公子曰”改为“或曰”,“先生曰”改为“虞世南曰”,因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故不书“世”。下同。

[35] 见《长短经》卷二《君德》篇所引,《读画斋丛书》本。

[36] 见马总:《通历》卷六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37] 见马总:《通历》卷八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38] 虞世南:《帝王略论》卷一,敦煌残卷(伯2636号)。

[39] 见范祖禹:《唐鉴》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40] 见吴兢:《贞观政要》卷一《君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3页。

[41] 虞世南:《帝王略论》卷二,敦煌残卷(伯2636号)。

[42] 《唐会要》卷三十六记,贞观二十三年正月二十日,唐太宗作成《帝范》。《册府元龟》卷四十记:贞观“二十二年正月,帝撰《帝范》十二篇,赐皇太子”。《四库全书总目》亦谓作于贞观二十二年。按:《唐会要》前八十卷为唐人所撰,且成书在先,今从《唐会要》说。又,疑《册府元龟》误将贞观二十三年作二十二年。

[43] 见《唐太宗集》论文编,吴云、冀宇编校,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下引《帝范》各篇,均同此,不另注。

[44] 吴兢:《贞观政要》卷二《纳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59页。

[45] 吴兢:《贞观政要》卷一《君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页。

[46] 吴兢:《贞观政要》卷四《教戒太子诸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25页。

[47] 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四十《帝王部·文学》,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451页。

[48] 参见吴兢:《贞观政要·任贤》、刘昫等:《旧唐书·魏徵传》。

[49] 吴兢:《贞观政要》卷三《封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10~111页。

[50] 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务农》,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37页。

[51]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36页。

[52] 司马迁:《史记》卷九十七《郦生陆贾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699页。

[53] 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四《马周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616页。

[54] 毛泽东读《新唐书·马周传》,称马周此论是“贾生《治安策》以后第一奇文”。见《毛泽东读文史古籍批语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235页。

[55] 《旧唐书·朱敬则传》。《新唐书·艺文志三》“杂家类”著录:“朱敬则《十代兴亡论》十卷。”《旧唐书·经籍志上》“杂史”类作《十代兴王论》,误。

[56] 《帝王略论》,全书已佚,现有敦煌残本及日本镰仓时代抄本(存一、二、四卷)。

[57] 参见司马迁:《史记》卷九十七《郦生陆贾列传》。

[58] 魏徵等:《隋书》卷二《高祖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56页。

[59] 魏徵等:《隋书》卷四《炀帝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95页。

[60]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36页。

[61]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36页。

[62] 参见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卷三《君臣鉴戒》。

[63] 参见吴兢:《贞观政要》卷四《教戒太子诸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25页。

[64]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36页。

[65] 以上所引均见魏徵等:《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序,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671~673页。

[66] 刘昫等:《旧唐书·吴兢传》记:吴兢卒于玄宗天宝八年(749年),“时年八十余”。《新唐书·吴兢传》记:吴兢卒时,“年八十”。综观二说,知吴兢当生于唐高宗总章三年(670年)。下引凡未注明出处者,均见新、旧《唐书》本传。

[67] 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二《刘子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520页。

[68] 见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二》正史类、杂史类、起居注类、目录类,卷五十九《艺文志三》兵书类、医书类,《艺文志四》总集类。

[69] 《贞观政要》的成书与进呈,约在玄宗开元后期或开元、天宝之际。吴兢在《上〈贞观政要〉表》中说:“臣愚比尝见朝野士庶有论及国家政教者,咸云:若陛下之圣明,克遵太宗之故事,则不假远求上古之术,必致太宗之业。故知天下苍生所望于陛下者,诚亦厚矣!”这几句话所反映出来的社会背景,颇不像是开元前期、中期的所谓“开元盛世”,而倒很像是开元后期的政治环境。吴兢在《上〈贞观政要〉表》中还说:“昔殷汤不如尧舜,伊尹耻之;陛下倘不修祖业,微臣亦耻之。”这种口气,只有那些具有相当地位和影响的地方官员和朝廷官员,才有可能对皇帝这样说话。吴兢在开元末年至天宝初年从邺郡太守、相州长史入为恒王傅,由一个封疆大吏升为恒王李赪(后改名李真)的老师。恒王李赪(真)是唐玄宗第二十七子,“授右卫大将军,加开府仪同三司”,地位是很显赫的。《贞观政要》一书很可能是吴兢在这个时期最后写成和进奏的。

[70] 魏徵等:《隋书》卷六十六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567页。

[71] 刘昫等:《旧唐书》卷十八下《宣宗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45页。

[72]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八“宣宗大中二年”,胡三省注,北京:中华书局,1956,第8032页。

[73] 《贞观政要》为历朝统治者和史学家所重视。《辽史·萧韩家奴传》记:辽兴宗“又诏译诸书,韩家奴欲帝知古今成败,译《通历》、《贞观政要》、《五代史》”。又,《金史·熙宗本纪》记,熙宗对臣下说:“朕每阅《贞观政要》,见其君臣议论,大可规法。”元人戈直更是“荟萃众本”考订言释,并采唐以后“诸儒之论”附于《贞观政要》之后,刊刻行世,戈直作序说:“《贞观政要》者,唐太宗文皇帝之嘉言善行、良法美政,而史臣吴兢编类之书也。自唐世子孙既已书之屏帷,铭之几案,祖述而宪章之矣。至于后世之君,亦莫不列之讲读,形之论议,景仰而效法焉。夫二帝三王之事尚矣,两汉之贤君六七作,何贞观之政独赫然耳目之间哉?盖两汉之时世已远,贞观之去今犹近。迁、固之文,高古尔雅,而所纪之事略;吴氏之文,质朴该赡,而所纪之事详。是则太宗之事章章较著于天下后世者,岂非此书之力哉?”(见《贞观政要》书首,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其后,明宪宗、清高宗曾先后为《贞观政要》刻本作序。明宪宗的序文强调了《贞观政要》是“世不可无”之书,他写道:“朕惟三代而后,治功莫盛于唐,而唐三百年间,尤莫若贞观之盛。诚以太宗克己励精图治于其上,而群臣如魏徵辈,感其知遇之隆,相与献可替否以辅治于下,君明臣良,其独盛也宜矣。厥后史臣吴兢采其故实,编类为十卷,名曰《贞观政要》。有元儒士临川戈直,复加考订注释,附载诸儒论说以畅其义。而当时大儒吴澄又为之题辞,以为世不可无,其信然也。”明宪宗说的“当时大儒吴澄”,其序《贞观政要》有这样的话:“然譬之行远必自迩,譬之登高必自卑,则《贞观政要》之书,何可无也!”因此,明宪宗乃有是言(引自前书)。清高宗的序文表明了他“读其书,想其时”的心情和感受,其序曰:“及唐贞观,太宗以英武之资,能用贤良之士,时若房玄龄、杜如晦、魏徵、王珪诸人,布列左右,相得益彰。盖自三代以下,能用贤纳谏而治天下者,未有如此之盛焉。史臣吴兢纂辑其书,名之曰《贞观政要》,后之求治者,或列之屏风,或取以进讲。元至顺间,戈直又刊其书,以行于世。余尝读其书,想其时,未尝不三复而叹曰:‘贞观之治盛矣!’”(引自前书)以上这些文字,对于说明《贞观政要》的历史影响,是很必要的,因不便写入正文,乃作详注。

[74]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三《循吏传》序,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73页。

[75]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三《循吏传》序,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73页。

[76] 吴兢:《贞观政要》卷三《择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93页。

[77]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三《循吏传》序,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74页。

[78]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三《循吏传》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88页。

[79]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三《循吏传》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88页。

[80] 范祖禹:《唐鉴》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39页。《贞观政要》卷一《政体》记于贞观七年下,似误。

[81] 范祖禹:《唐鉴》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40页。

[82] 刘昫等:《旧唐书》卷五十《刑法志》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138页。

[83] 魏徵等:《隋书》卷三十七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129页。

[84] 魏徵等:《隋书》卷三十八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144页。

[85] 魏徵等:《隋书》卷六十一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471页。

[86] 魏徵等:《隋书》卷六十三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505页。

[87] 魏徵等:《隋书》卷八十五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900页。

[88] 吴兢:《贞观政要》卷七《崇儒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19页。

[89] 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4页。

[90] 吴兢:《贞观政要》卷六《悔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06页。

[91] 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4页。

[92] 萧统:《文选》卷五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724页。

[93] 萧统:《文选》卷五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741页。

[94] 萧统:《文选》卷四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792页。

[95] 见李昉等:《文苑英华》卷七百五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3934页。

[96] 见李昉等:《文苑英华》卷七百五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3935页。

[97] 均见李昉等:《文苑英华》卷七百五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3939页。

[98] 见李昉等:《文苑英华》卷七百五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3935页。

[99] 董浩等:《全唐文》卷四百九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046页。

[100] 班固:《汉书》卷八十一《张禹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351页。

[101] 班固:《汉书》卷八十一“赞曰”,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366页。

[102] 范晔:《后汉书》卷四十四《胡广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510页。

[103] 范晔:《后汉书》卷四十四“论曰”,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512页。

[104] 李昉等:《文苑英华》卷七百五十三《秦论上》,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3945页。

[105] 李昉等:《文苑英华》卷七百五十三《秦论下》,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3945页。

[106] 房玄龄等:《晋书》卷五十六《江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34页。

[107] 吴兢:《贞观政要》卷九《安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74页。

[108] 李延寿:《北史》卷一百《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343页。

[109] 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66页。

[110] 房玄龄等:《晋书》卷五十六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47页。

[111] 以上均见杜佑:《通典》卷一百八十五《边防一·边防序》,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979页。

[112] 班固:《汉书》卷十四《诸侯王表》序,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96页。

[113] 萧统:《文选》卷五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746页。

[114] 以上参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三,唐太宗贞观五年;卷一百九十五,唐太宗贞观十三年。吴兢:《贞观政要·封建》。

[115] 以上所引见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8页。

[116] 柳宗元:《贞符》,见《柳河东集》卷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8~19页。

[117] 侯外庐说见《柳宗元哲学选集》序,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

[118]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91年第四版序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5页。

[119] 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3页。

[120] 范祖禹:《唐鉴》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41页。

[121] 苏轼:《东坡志林》卷五《论古·秦废封建》,北京:中华书局,1981,第104页。

[122] 近人章士钊著《柳文指要》,列《封建论》作于历史的研究和理论的分析,多所发明,他认为这是“从来无人写过之大文章”。值得注意的是,章士钊是从史论的角度评价了《封建论》的学术影响“从来史论扎定脚跟,无人动得分毫,唯见子厚(宗元)此论,罔识其他。”他赞扬叶適之政治论,“叹其洞明天下大势,为柳子厚后一人”,甚至不无浪漫地说,“吾安得挈子厚、水心(叶適)两公,同登天安门重与细论之”。他认为,顾炎武的《郡县论》,“论中未提及子厚一字,文字声气之求,固千载犹旦暮云”。他指出,魏源《古微堂内集·治篇九》“有论封建者二则,其言熟于史例,足与子厚所论互为发明”。他批评袁枚之论柳宗元《封建论》的文章“全是诡辩,此殆帖括家风檐见巧之作,不足与于史家通识也”;而龙翰臣之《续柳子厚封建论》则“词旨瞀乱,语无可采”,“朦于史识”(章士钊:《柳文指要》上卷,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等。千余年来,视《封建论》为史论并进行系统研究的,章士钊可谓第一人矣。

[123] 以上均见柳宗元:《封建论》,见《柳河东集》卷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