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会要体史书(1 / 1)

一、苏冕撰《会要》

唐代史家在史书编撰方面,有不少创新之作。苏冕所撰《会要》,亦属此类情形。所不同者,《会要》记唐初至德宗朝之政事,后世他人曾有两次续作,久之,本书面貌乃渐次湮没[40]。因此,如何根据史实揭示苏冕《会要》的面貌是很有必要的。此外,《唐会要》中尚保留有苏冕(苏氏)的有关评论二十一条,据此可以探讨苏冕编撰《会要》的有关情形、《会要》的性质与特点,以及苏冕的史识,从而进一步反映出唐代史学上这很有意义的一页[41]。

这也是作者有意于撰写此文的一个原因。《会要》撰成于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这可视为会要体史书创立的标志[42]。

苏冕是唐京兆武功(今陕西武功)人。《旧唐书·苏弁传》中有附传,甚简略。《新唐书》无传,仅在《苏世长传》附《苏弁传》中略略提及。苏冕兄弟三人,衮为兄,冕次之,弁为弟,皆仕于德宗朝。苏弁官至户部侍郎、太子詹事,因失职而贬官,后复起用为滁州刺史,转杭州刺史[43]。苏弁贬官时,衮、冕官位虽不高,但亦牵连同时遭贬:衮由赞善大夫贬为永州司户参军,冕由士曹参军贬为信州司户参军[44]。史载:“弁与兄冕、衮,皆以友弟儒学称。”[45]这反映了他们的亲情和才学。

《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条之下,于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记杜佑进《通典》二百卷一事[46],同时记载了关于《会要》一事:

又,杭州刺史苏弁撰《会要》四十卷,弁与兄冕缵国朝故事为是书。弁先聚书至二万卷,皆手自刊正,今言苏氏书,次于集贤芸阁焉。

这是唯一一处提到苏弁与苏冕同撰《会要》的记载,其初当出于崔铉主持撰《续会要》时所记。这一记载反映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后人多认为是苏冕所撰的《会要》,为何这里说是“苏弁撰”,而同时又说到“弁与兄冕缵国朝故事为是书”?对此,以为可以作这样的解释:苏冕受苏弁牵连被贬后,仕途也就走到尽头了,而苏弁却再次擢升,时任杭州刺史,官位比苏冕为高,故此处记其为撰者。这也合乎于他们兄弟之间“皆以友弟儒学称”的时评。此其一。

其二,崔铉主持撰《续会要》时,针对相关问题,亦曾有所议论。《唐会要》中尚保留其论议二首,其中一首是关于“封建”的议论。其文是:

崔氏曰:苏冕所载《封建》篇,盖以贞观初,太宗文皇帝尝欲法周、汉故事,分圭以王子弟,裂地以封功臣。诸儒议论纷纭,事卒停寝,故有表、疏可编。自后封诸王或王功臣,但崇以爵等,食其租封而已。刘秩所云“设爵无土,署官不职”者也。今子弟、功臣封爵者,皆列之。

这一段议论表明:崔铉指出苏冕编次有关“封建”的表疏有其背景和文献;贞观以后,在“设爵无土”的情况下,只能一般列举“子弟、功臣封爵”而已,并无相关表、疏可编。这显然是对读者和后人所做的有关解释。但我们所要特别关注的是,崔铉在这里十分明确地写道“苏冕所载”而未提及苏弁。对于苏冕来说,崔铉作为本朝人,且相去并不久远,又是撰《续会要》的主持人,对《会要》撰者,自然十分清楚,此应无疑。

其三,我们再看《旧唐书·儒学下·苏弁传》附《苏冕传》所记:

冕缵国朝政事[47],撰《会要》四十卷,行于时。弁聚书至二万卷,皆手自刊校,至今言苏氏书,次于集贤秘阁焉。

《旧唐书》撰者于苏弁本传中,只字未提及《会要》一事,只是突出地记述了苏弁“聚书”、“刊校”之事。从上文所述《会要》的“行于时”来判断,其流传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因而对于它的撰者当不会产生歧义。此后,《新唐书·艺文志三》类书类著录:“苏冕《会要》四十卷。”这同《旧唐书》所记是一致的。

综合上述各点,《会要》一书的撰者确系苏冕。有的研究者认为:“至《唐会要》谓苏弁与兄冕撰,《新志》、《读书志》等却都说是苏冕撰,当是《新唐书》所题衔名苏冕以兄居首之故。”[48]这一见解颇近情理,但同唐人崔铉的说法与五代时《旧唐书》作者所记《会要》之“行于时”的事实似难相符。同时还应注意到,《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各书,凡有“同修”、“分撰”者,多有注文做出交代。然而,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即《唐会要》关于《会要》撰成一事,系出于崔铉主持撰《续会要》时所记,为何崔铉在论中只提及苏冕而不涉及苏弁呢?既然记“杭州刺史苏弁撰《会要》四十卷”,却又说“苏冕所载封建篇”云云,这如何解释呢?显然,这同上文所说苏弁任杭州刺史有关,崔铉等人所记《会要》事,虽未明言苏弁进书,但联系前文言杜佑撰成《通典》“上之”来看,不能排除《会要》一书是以苏弁名义“上之”的可能性,这或许是崔铉及后来五代、宋人只言苏冕为《会要》撰者的缘故。又《宋史·艺文志六》类事类著录苏冕还撰有《古今国典》一百卷,不知确否。如确有此书,亦可证苏冕之致力于撰述之勤。

当然,苏弁与《会要》也是有关系的,即其“聚书”繁富,并同苏冕对“国朝故事”时有讨论,这对苏冕编撰《会要》都是十分重要的条件。苏冕编撰《会要》还有两个条件。一个条件是,自唐初以来分门书和典制书的发展,前者在《新唐书·艺文志三》类书类多有著录,如欧阳询主持的《艺文类聚》、徐坚等编撰的《初学记》、刘秩的《政典》、杜佑的《通典》等;后者在《新唐书·艺文志二》职官类也多有著录,其中以唐玄宗开元年间修成的《六典》(《唐六典》)最有代表性,它是“以开元年间现行的职官制度为本,追溯其历代沿革源流,以明设官分职之义的考典之书”[49]。这两类书在内容、性质上并不相同,但在形式上都表现出分门别类的特点。《会要》的编撰也正是在这样的撰述环境中出现的。另一个条件是,唐自开国以来的“国朝政事”的积累,这不仅提供了文献资料的保证,而且也决定了《会要》的内容和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