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模型解释(1 / 1)

社会科学研究中对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就是为了把握资料、信息之间的“顺序”,探寻社会运动各种形式之间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26]下一步的工作,就是把这一“先验的结构”模型化,并对模型进行解释。

社会科学中的模型,就是人们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对社会事物所作的结构性的抽象描述,如社会发展模型、社会人口模型、社会病态模型等。从总体上看,社会科学模型有三个特点:

第一,社会科学模型是与社会事物具有某种“同构性”的仿真。社会科学的模型不同于自然科学的模型,在自然科学中,可以进行实物仿真;在社会科学中,模型尽管有其客观依据,但完全仿真是不可能的,模型更多的是结构、功能、形态、过程的抽象,是与社会事物具有某种“同构性”的仿真。

第二,社会科学模型是对社会现象系统的抽象。社会科学研究无法应用实验室方法,社会科学模型只能是对社会现象系统的抽象,不可能包括现实社会中的一切方面;同时,社会科学模型又要尽可能地把社会现象系统的主要方面包括进来,尽可能全面而真实地反映现实的社会运动,否则,模型就失去了自身的意义。

第三,对于同一社会事物往往形成多种模型。社会科学的模型往往由于模型制定者的目的、观察角度的不同而具有多样性。例如,关于社会系统相互作用的模型,美国的谢尔顿提出由社会福利、社会活动、时间利用、消费行为、价值导向五个方面构成的模型,而贝尔里纳则提出社会规范、适应、目的、整体化四组式的社会功能模型。这种现象的产生是由模型制定者的观点、方法、价值取向的不同所决定的。

社会科学的模型只是对社会的结构、过程、关系的仿真,其目的在于揭示“是什么”,即揭示社会运动的实际情况,因此,模型制定后的工作便是解释,说明“为什么”,即说明该模型何以为真。一句话,模型注重“是什么”,解释关注“为什么”。经过逻辑解释,模型也就上升到理论。

同一般解释一样,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模型解释可分为解释项和被解释项两部分。其中,解释项本身也包括两个部分,即一般法则和原初条件或先决条件。解释项这两个部分的结合如果蕴含着被解释项,或者说被解释项可由此推出,那么,解释就成立。所谓解释,就是解释项与被解释项之间的一种蕴含关系。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模型解释有演绎解释、统计解释、习性和意向解释、发生学解释、功能或系统维持解释五种主要类型。

演绎解释揭示的是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必然关系。通常认为,演绎的真存在于前提之中,即前提为真,结论一定为真。实际上,演绎的真主要存在于前提和受前提制约的结论之间的关系中,它是一种全称必然性关系的展开。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演绎解释是一种理想状态,在大多数情况下,达不到这种理想状态。

统计解释揭示的是可能为真的程度。换言之,在统计解释中,前提为真,结论并非一定为真;同时,统计解释也不包含结论为什么为真的说明,它只能说明结论为什么可能是这样的。“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27]作为个人意志“合力”产生的“历史结果”、社会现象,其内在规律更多地表现为统计规律。一般来说,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模型解释是统计解释。

从无意识和有意识的角度着眼,可以把人的社会行为区分为习性和意向。所谓习性解释,就是通过人们的惯性选择对解释人们的行为及其结果进行解释,包括历史事变、社会现象。意向解释则是对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及其结果的解释。在对重大的历史事件的解释中,意向解释是有效的。但是,意向解释并不能解释所有的社会现象。这是因为:(1)人们并不是把所有的意向都付诸行动;(2)付诸行动的意向并不是都能顺利实现,而且行动的结果往往不是原来所意向的,甚至与原来意向相反;(3)有些社会行为往往是由于人们无意识的习性所促动。因此,对社会现象进行模型解释,意向解释与习性解释的互补是行之有效的。

发生学解释通过揭示某一社会现象如何由前面若干阶段发展而来,从而说明该现象目前的状态。发生学解释包含着对具体的历史条件的分析,即处在第一阶段的某社会现象A,由于在第二阶段遇到甲、乙两个条件引起B的发生;尔后,在第三阶段由于丙、丁两个条件,B又引起C的发生。这里,并不能得出A→B→C是必然的,相反,由于历史条件的变迁,B或C可能不发生。这就是说,发生学解释并不是由A→B→C的逻辑推出,而是对该社会现象何以发生、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解释。历史事件、社会现象具有不可逆性,发生学解释是理解历史事件、社会现象秘密的钥匙。

功能是社会事物相互作用的过程,而系统维持则是社会事物得以这样或那样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一般来说,功能解释包括系统、变项以及变项对系统的影响三个要素。其中,只需解释变项对系统的影响为系统所必需,就能从功能角度解释变项。从系统维持的角度对某一社会现象进行解释则具有存在论的意义,即说明某一社会现象何以存在,为什么这样存在。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以上五种解释都能完成从解释项到被解释项的过度,五种解释的有机结合,就能对社会模型形成有效而充分的论证;然后,再经过经验解释,即经由社会实践来证明这些逻辑解释的合理性。课题设计—资料分析—模型解释,这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环节或一般程序,它表明:认识自然,难;认识社会,更难。

[1] [美]艾尔·巴比:《社会研究方法》,英文版,63页。

[2] [苏]柯普宁:《作为认识论和逻辑的辩证法》,215—216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

[3] [苏]柯普宁:《作为认识论和逻辑的辩证法》,206页。

[4] [苏]柯普宁:《作为认识论和逻辑的辩证法》,206页。

[5] [美]贝利:《现代社会研究方法》,3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3、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转引自[美]贝利:《现代社会研究方法》,77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583—5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583页。

[10] 《列宁全集》第1卷,109、1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99—100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8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 [美]贝利:《现代社会研究方法》,44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9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7] 马克思:《资本论》(根据作者修订的法文版第一卷翻译),6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8、111页。

[20] [德]爱因斯坦、[波]英费尔德:《物理学的进化》,53页,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9。

[21] [美]坎农:《管理学概论》,97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22] [美]坎农:《管理学概论》,97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7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6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