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方法系列中,社会有机体的方法具有特殊意义。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之为辩证方法(它与形而上学方法相反)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这个方法把社会看作处在不断发展中的活的机体”;“辩证方法要我们把社会看作活动着和发展着的活的机体”。[37]我们不能把唯物史观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仅仅看作理论。实际上,方法与理论具有内在的联系,辩证法既是方法又是理论,唯物主义既是理论又是方法,“唯物主义方法”。在唯物史观中,理论与方法融为一体,有着无比坚实的基础。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社会有机体要存在下去,首先就要不间断地进行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进行物质生产。物质生产是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直接接触点和物质转换器。自然只有在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中才能转化为社会的要素并对社会发挥作用,社会有机体也只有以物质生产为基础才能生存下去。社会有机体的分析首先是物质生产的分析。
任何一个社会除了要进行物质生产外,还必须进行精神生产,因而,要把握社会有机体,必须从物质生产上升到精神生产的分析。精神生产就是“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是系统化、理论化、实物化的精神产品的生产。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精神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交织在一起的,且是人们物质活动的“直接产物”,尔后又成为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具有了相对独立性。
精神生产受制于物质生产以及人本身生产,同时又影响和驾驭物质生产以及人本身生产,其功能具有全面性、辐射性,是社会机体维系各种关系的导向器和控制器。任何一个社会要维持自己的存在,必须进行两方面的精神生产:一是意识形态的再生产,其目的在于调节和控制社会力量;二是自然科学的生产,其目的在于调节和控制自然力量。这两种形式的精神生产对社会有机体的存在都具有重大意义。离开前者,人类社会就形成不了任何自觉的集体行为;离开后者,人类社会将永远处在自然的奴役之下。
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有机体要维持自己的存在,还必须进行人本身生产。人类自身生产不仅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同时又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还是“他人生命的生产”,首先取决于物质生产及其创造的“生产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性质和水平;其次还取决于当时精神生产的性质和水平。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人类最初的物质生产是由人本身生产的需要引起的,“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而且人们之间最初的社会关系也是在人本身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38]正是人本身再生产的要求,构成了物质生产以及精神生产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前提,人本身生产构成社会有机体不断再生产的一个基本环节。
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本身生产的过程同时也就是社会关系再生产的过程。“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39]正是在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本身生产过程中,人类社会成为“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40]。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本身生产的不断进行,使社会有机体不断地复制自身。
社会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向总体发展的。它变成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41]。这就是说,社会中的“一切关系”成为一种“有机体”的运动,内含着总体——要素的规律。正因如此,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社会有机体方法包含着总体——要素分析法。
首先,分析体现新的发展方向的社会活动。在社会有机体的运行中,总是那些体现新的发展方向的活动显现出活力。例如,马克思比较了行会与工场手工业这两种形式,发现工场手工业作为新的总体,一开始便有“行会制度”所没有的活力:“那种一开始就以机器,尽管还是以具有最粗陋形式的机器为前提的劳动,很快就显出它是最有发展能力的”[42]。正是这种能力,使其开始生成自己的总体。
其次,分析适应新的活动的新的社会关系。在社会有机体运行中,体现新方向的社会活动总是创造出适应自身的新的社会关系。例如,马克思分析了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即首先形成与旧的总体不同的“第一种劳动”、“第一个行业”;接着又引起所有制的变化,使自然形成的等级资本产生“商人资本”,“第一个行业”与“商人资本”一起又形成“工场手工业”;工场手工业又推动欧洲“流浪时期”的产生,农民被迫离开土地,成为无家可归但具有劳动力的人,而“迅速繁荣起来的工场手工业,特别是在英国,渐渐地吸收了他们”[43]。这一过程就是封建制度的瓦解和资本主义制度兴起的过程。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总体—要素分析法与机体—细胞分析法密切相关。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对社会有机体有两种不同形式的分析:一是机体分析;二是细胞分析。科学的分析既是机体的又是细胞的,二者相互映现。
就机体分析和细胞分析的关系而言,人们常常先进行机体分析,“因为已经发育的身体比身体的细胞容易研究些”[44]。所以,对社会的认识往往是“对更有内容和更复杂形式的分析”已接近成功,而对其“细胞”的分析却没有进行。马克思不仅分析了社会的“机体”,而且还同时分析了社会的“细胞”,并从社会的“细胞”出发,合理地演绎出整个社会机体,然后反过来再进一步研究“细胞”。
这样一条全新的思路,在《资本论》中,以其正文的第一句话跃然而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45]。这是因为,“对资产阶级社会说来,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46]。马克思正是从商品这一“细胞”出发,在对“细胞”的全面而深刻的分析中,一步一步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机体的“一切关系”发生和发展过程。
不同的社会机体有着不同的“细胞”,商品只是资本主义社会机体的“细胞”,它绝不能取代其他社会机体的“细胞”。分析不同的社会机体,必须寻找其特殊的“细胞”。更重要的是,当新的“细胞”在旧的“母体”内产生之后,它又必然会为自身发展开辟道路,形成新的机体。这一新的机体又会产生更高级的“细胞”,使社会向更新的机体运动。
行文至此,我不能不简单地阐述一下系统论方法与社会有机体方法的关系。
我并不否认,系统论的整体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有序性原则以及系统与要素、系统与层次、有序与无序、结构与功能等方法对于揭示社会的本质、结构和过程起到了有效的作用,对社会机体的研究当然可以也应该进行系统分析。但是,仅仅进行这种系统分析还不能真正揭示社会的本质特征。这是因为,社会是一种特殊的机体,其根本特点在于:社会有机体及其运动是“社会人的生产器官”形成并塑造整个社会关系的过程;人既是社会的“剧作者”又是社会的“剧中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社会存在,同时又把这一过程当作客体来认识。这是一种自相缠绕、自我变革的“怪圈”,只有在以人为主体的社会有机体中才能存在。换言之,系统论方法无法取代唯物史观的社会有机体方法。
实际上,马克思本人就是社会系统论的奠基人。但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社会有机体方法并不等于系统论方法,整个说来,系统方法只是唯物史观社会有机体方法的一个方面。
[1] [美]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上册,8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美]贝利:《现代社会研究方法》,44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马克思:《资本论》(根据作者修订的法文版第一卷翻译),2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3—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 《狄尔泰全集》第7卷,德文版,323页。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3—24页。
[11] 马克思:《资本论》(根据作者修订的法文版第一卷翻译),5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33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 《列宁全集》第1卷,1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16] 《列宁全集》第1卷,110页。
[17] [美]丹尼尔·贝尔:《当代西方社会科学》,63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
[18] 洪谦主编:《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3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19] [法]孔德:《实证主义概论》,英文版,56页。
[20] [美]丹尼尔·贝尔:《当代西方社会科学》,65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
[21] [德]伽达默尔:《解释学》,载《哲学译丛》,8页,1986(3)。
[22] [德]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英文版,14页。
[23] [瑞士]皮亚杰:《结构主义》,9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24] “AGIL”社会范式,取“适应性功能”(Adaptation)、“目标实现性功能”(Goal Attainment)、“整合性功能”(Integration)、“模式维持性功能”(Latency)各自的第一个英文字母组成。
[25] [美]丹尼尔·贝尔:《当代西方社会科学》,68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3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4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8、29页。
[31] 马克思:《资本论》(根据作者修订的法文版第一卷翻译),37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3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23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7] 《列宁全集》第1卷,135、1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3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7、8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8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43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235—2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3卷,47页。
[4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3卷,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