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人类社会的物质性(1 / 1)

劳动本身就是一种物质实践。作为人与自然界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劳动以自然界的存在和人的自然力的存在为其自然前提,“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10]。因此,不仅人类社会的产生需要自然前提,而且人类社会也必然存在于一定的自然环境之中。“助成民族精神的产生的那种自然的联系,就是地理的基础……是‘精神’所从而表演的场地,它也就是一种主要的、而且必要的基础。”[11]黑格尔实际上是用唯心主义语言表达了这样一个真理,即人类社会必然存在于一定的自然环境之中,脱离一定自然环境的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

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人的需要的对象归根结底存在于自然之中,人类只有从自然界中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产资料,自然环境的好与坏对于生产和社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马克思指出:“不是土壤的绝对肥力,而是它的差异性和它的自然产品的多样化,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且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12]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文明沿着海岸、顺着江河传播开来。内地,特别是贫瘠而交通阻塞的山区就成了野蛮和封建的避难所。”[13]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需要自然环境,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自然环境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它已不是纯粹的自然物质,而是被纳入到人的实践范围内并具有了社会属性的自然物质,已经从纯粹的自然存在转化为社会存在。自然环境的好坏、优劣可以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但不能决定社会的性质,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更替。相反,自然环境的面貌及其变化受制于人的实践活动,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变成“人化自然”。

唯物主义历史观确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但它并没有把旧唯物主义的自然概念原封不动地移入到唯物史观中,而是用科学的实践观扬弃了旧唯物主义的自然概念,把自然同人的活动、历史进程联系起来观察,并认为“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14]。

人自身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又一前提。社会是人的社会,历史是人的历史。没有人自身的生产,当然也就没有人类社会及其历史。正如马克思所说:“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15]这表明,人自身的生产构成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又一前提。这从一个侧面也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在任何一个历史阶段,物质生产都必须以一定的人口量为基础。没有一定量的人口,物质生产便不能进行,社会也无法存在和发展。这个事实在远古时代表现得尤为突出。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第一次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开始的”,“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16]人自身的生产,人口的数量和质量,人口的增长率和人口的分布状况等,从不同的方面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影响,起着有利或不利、加速或延缓的作用。正如恩格斯所说,“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17]。

人自身生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但它并不能决定社会的发展及其状况。相反,人自身生产除受自然规律的制约外,主要决定于物质生产的状况,受制于社会进步的程度。人的肉体组织及其生长固然具有自然属性,有着自然需要,但这种需要只有通过社会的物质生产活动才能得到满足。人自身生产虽然具有生物特性,体现着生物学规律,但同时又必然受到社会发展规律支配。所以,马克思指出:“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作用的人口规律。”[18]

在社会生活的诸因素中,只有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才是社会存在的基础和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具体地说:

第一,生产方式构成了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人类为了生存和生活,就必须进行物质生产,物质生产活动是其他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因此,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每日每时必须进行的根本活动,就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更重要的是,“这种生产方式不应当只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19]。在这个意义上,生产方式就是社会生活本身。正如马克思所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20]

第二,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结构和性质。“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21]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结构。社会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都根源于生产方式,都直接或间接为生产方式所制约,不同的生产方式必然造就不同性质的社会形态。

第三,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形态的更替。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社会形态也必然发生更替,社会形态的演变是由生产方式的变化决定的。“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22]社会形态的演变归根到底是生产方式演变的历史。

由此可见,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构成了社会存在的基础和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并集中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具体地说,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力体现着人们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实现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并取得物质成果;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物质的社会关系”,实现的是人与人之间活动的互换,其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了生产方式,并使自然界的一部分转化为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使其从纯粹的自然存在转化为社会存在,使生物的人上升成为社会的人。因此,生产方式是社会关系中的物质实体、物质力量和物质关系的统一体,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存在。

人类社会物质性的标志就是生产方式所体现的物质性,即它们本身固有的“物质变换”和“物质关系”,并最终体现在作为物质力量的生产力上。人类社会的物质性标志着社会与自然之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所以,列宁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唯物主义者。他们用唯物主义观点观察世界和人类,看出一切自然现象都有物质原因作基础,同样,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受物质力量即生产力的发展所制约的。”[23]这样,唯物主义历史观就科学的揭示了社会与自然的物质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