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代史学与政治关系的考察[1]
一、史学家的政治情怀
唐皇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史上一个盛大的朝代。史学,作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对于唐皇朝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突出地反映了史学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史学家和政治的关系以及政治家和史学的关系,是它的两个主要方面,本文着重考察前一个方面,即史学家和政治的关系。
中国古代史家历来有强烈的历史意识。随着历史的进步,这种历史意识在不断地深化着。同时,中国古代史家也有关心政治的优良传统,不少优秀的史家都具有饱满、深沉的政治情怀。这种情况,在唐代史学上是很突出的。首先,唐代史家把撰修前朝史不仅看作是史学工作的一部分,而且看作是政治统治的需要。武德四年(621年)唐皇朝建立不久,天下尚未安定,史学家令狐德棻就向唐高祖李渊提出建议:
窃见近代已来,多无正史。梁、陈及齐,犹有文籍,至周、隋遭大业离乱,多有遗阙。当今耳目犹接,尚有可凭,如更数十年后,恐事迹湮没。陛下既受禅于隋,复承周氏历数,国家二祖功业,并在周时。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如臣愚见,并请修之。[2]
在这里,令狐德棻首先从历史的角度提出了修撰“近代”历朝正史的重要性,又从政治的角度强调了修撰周、隋二代正史的必要性,其中也还讲到了这种修撰工作的可能性。令狐德棻的建议,在反映唐初史家的历史意识和政治情怀方面,是有代表性的。他的建议是在唐皇朝建立伊始就提出来的,着眼于政治无疑是他的重要的出发点。宋人很赞赏令狐德棻的这种见识,指出:“夫典章图史,有国者尤急,所以考存亡成败,陈诸前而为之戒。方天下初定,德棻首发其议,而后唐之文物粲然,诚知治之本欤!”[3]从政治的观点来看,“诚知治之本欤”这句话的分量很重,也讲得中肯。唐初有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和《五代史志》的撰述,有《晋书》的重新撰写,都跟令狐德棻这个建议有直接的或间接的关系,李延寿的《南史》和《北史》,也是在这个总的形势的影响下编撰出来的。
唐代史家对撰述本朝史的认识,同样也反映出他们的这种政治情怀。被时人誉为“当今董狐”的史家吴兢,在唐玄宗开元末年撰成《贞观政要》一书,这是一部按专题写成的唐太宗时期的政治史。吴兢在该书的序文中写道:
太宗时政化,良足可观,振古而来,未之有也。……于是缀集所闻,参详旧史,撮其指要,举其宏纲,词兼质文,义在惩劝,人伦之纪备矣,军国之政存焉。凡一帙一十卷,合四十篇,名曰《贞观政要》。庶乎有国有家者,克遵前轨,择善而从,则可久之业益彰矣,可大之功尤著矣,岂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而已哉![4]
这篇序文洋溢着吴兢对唐太宗时期的政治的仰慕之情。他认为,唐太宗君臣“垂世立教”的风范、“典谟谏奏”的治理,均可“弘阐大猷,增崇至道”,具有“焕乎国籍,作鉴来叶”的作用,既使历史生光,又可启迪现实。他在《上〈贞观政要〉表》中,把他写这书的政治寄托阐说得更加明确,即希望唐玄宗“择善而行,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行之而有恒,思之而不倦,则贞观巍巍之化可得而致矣!”显然,在吴兢看来,他所处的时期的政治,已远比不上唐太宗时期的政治了,他甚至感到了一种衰颓的趋势和潜在的危机;因此,他以耿直而诚恳的心情,向唐玄宗提出了这样的希望。如果说吴兢在开始编《贞观政要》的时候,主要还是出于对“贞观之治”的向往和钦慕的话,那么当他完成该书而作序、上表的时候,他的思想倾向已经转到对现实政治的关注和忧虑了。可以认为,《贞观政要》一书,不仅反映了“良足可观”的“贞观之治”,而且还使人们触摸到开元、天宝之际的政治的脉搏。它从为君之道讲到善始慎终,每篇各有主题,但篇篇着眼于政治,从而把一个史学家的政治情怀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在史学发展史上,以往也有史家在史学工作上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政治热情,司马迁和班固在这方面是很突出的。跟班固相比,唐代史家有两点不同。第一,他们明确地承认唐皇朝“受禅于隋,复承周氏历数”,不像班固那样不承认秦、项的存在而反复申言“汉承尧运”。在是否承认历史发展的连续性这个问题上,唐代史家显示出了更加客观的历史见识和更加豁达的政治度量。第二,他们更鲜明地表现出向前看的自信心,认为唐太宗时的“政化”是“振古而来,未之有也”,足可作为现实政治的楷模,对“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已不像班固那样热烈歌颂了。在是否认识到历史的发展和进步这个问题上,唐代史家确有超过前人的地方。跟司马迁《史记》相比,唐代史家的不少历史撰述在本朝就发挥出了社会作用,不像《史记》那样不被统治者所重视,甚至还被诬为“谤书”。
唐代史家在史学工作上表现出来的政治情怀,在唐代政治生活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贞观十年(636年),“五代史”撰成,房玄龄、魏徵等“诣阙上之”。唐太宗十分高兴。他说:“朕睹前代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之戒。秦始皇奢**无度,志存隐恶,焚书坑儒,用缄谈者之口。隋炀帝虽好文儒,尤疾学者,前世史籍竟无所成,数代之事殆将泯绝。朕意则不然,将欲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公辈以数年之间,勒成五代之史,深副朕怀,极可嘉尚!”[5]这显然是受了《隋书》史论中以秦、隋相较总结历史经验的思想的影响。从唐太宗的政治实践来看,他的这些话并非虚言饰词。甚至可以说,他愈是接近晚年,愈是重视史学,重视总结历史经验。在封建帝王中,像他这样把政治器局同历史见识紧密结合起来的人,是不多见的。唐宣宗李忱是晚唐时期较有作为的一个君主,史家称他统治时,“刑政不滥,贤能效用,百揆四岳,穆若清风,十余年间,颂声载路”[6]。这或许有溢美的成分,不过唐宣宗的确是很重视《贞观政要》这部书的,他曾“书《贞观政要》于屏风,每正色拱手而读之”[7]。他是把它作为座右铭和教科书来看待的,这跟他的政治统治不能没有一定的联系。《贞观政要》这部书对后世的影响,一直是很大的。
唐代史家推重秉笔直书,刘知幾撰《史通》,有《直书》专篇,张大、弘扬直书精神。这首先是为了历史记载和历史撰述的真实性,以求得存信史。吴兢参与重修《则天实录》,涉及宰相张说曾诬证魏元忠“谋反”事,张说屡请更改数字。吴兢拒绝说:“徇公之情,何名实录?”[8]他终于没有修改这事。晚唐史官魏謩说过这样的话:“善恶不直,非史也。遗后代,何以取信?”[9]求实、取信,是历史撰述的最根本的原则,唐代大多数史家是恪守这个原则的。同时,“直书”也还有政治上的考虑。唐太宗问史官褚遂良:“朕有不善,卿必记者耶?”褚遂良认真地回答说:“守道不如守官,臣职当载笔,君举必记。”[10]史官杜正伦也向唐太宗说过这样的话:“君举必书,言存左史。臣职修起居注,不敢不尽愚直。”[11]另一位史官刘允济自白:“史官善恶必书,言成轨范,使骄主贼臣有所知惧,此亦权重,理合贫而乐道也。昔班生受金,陈寿求米,仆视之如浮云耳。但百僚善恶必书,足为千载不朽之美谈,岂不盛哉!”[12]关于班、陈的说法,只是传闻,但刘允济为史之志的境界诚然是可贵的。这些,都反映出史家关于“直书”的认识,包含着鲜明的政治色彩。从这里也可看出,对于好的史家来说,秉笔直书和政治情怀并不是对立的,而是一致的。
二、史学和经世致用
史学家的政治情怀,大多以经世致用为其出发点和归宿。这是中国古代史学的一个特点。按照孟子的说法,孔子作《春秋》,就有自觉的社会目的;章学诚论中国史学的经世致用传统,也是从孔子作《春秋》讲起。司马迁重视“述往事,思来者”,有深邃的历史眼光和对于现实社会的精辟见解。在他以下,史家或史学批评家看待史学的社会作用,多强调鉴戒、惩劝,也有讲有益“风化”和“名教”的。
唐太宗有“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之叹。作为封建皇帝,他认为史籍可以使其“神交千祀之外”“临睨九皇之表”[13]。这是从一个特殊的方面指出了史学的作用。刘知幾的《史通》有很多篇讲到史学的社会作用,而以《史官建置》和《辨职》两篇最为突出。《史官建置》说:“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岂可缺之哉!”刘知幾认为,史学之所以有这种作用,是因为“史官不绝,竹帛长存”,后人借此可以“神交万古”“穷览千载”,从而产生“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的愿望和要求。这是从理论上说明了史学所具有的教育作用。《辨职》进而提出了史学的社会作用的三种情况,即:
史之为务,厥途有三焉。何则?彰善贬恶,不避强御,若晋之董狐、齐之南史,此其上也。编次勒成,郁为不朽,若鲁之丘明、汉之子长,此其次也。高才博学,名重一时,若周之史佚、楚之倚相,此其下也。苟三者并阙,复何为者哉![14]
这好像是从史家的精神、成果、才名来判断他们的等第,其实,所谓“彰善贬恶”“郁为不朽”“名重一时”,也都是史学的社会作用的不同表现。明确提出“史籍”的“为用”和史学的“为用”,这是中国史学上经世思想的新发展。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杜佑撰述的《通典》,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杜佑在《通典》自序中开宗明义地写道:“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这十六个字,集中反映了作者的历史撰述的旨趣。在史学发展上,由史学家自己申明,他的著作的目的和用途在于“将施有政”,这是第一次。可以说,这是史学家之自觉的和明确的经世致用思想的确立。自称“颇详旨趣,而为之序”的李翰在《通典》序中写道:
学者以多阅为广见,以异端为博闻,是非纷然,澒洞茫昧,而无条贯:或举其中而不知其本,原其始而不要其终,高谈有余,待问则泥;虽驰骋百家,日通万字,学弥广而志弥惑,闻愈多而识愈疑,此所以勤苦而难成,殆非君子进德修业之意也。今《通典》之作,昭昭乎其警学者之群迷欤!以为君子致用在乎经邦,经邦在乎立事,立事在乎师古,师古在乎随时,必参古今之宜,穷终始之要,始可以度其古,终可以行于今,问而辨之,端如贯珠,举而行之,审如中鹄。夫然,故施于文学,可为通儒,施于政事,可建皇极。……非圣人之书,乖圣人微旨,不取焉,恶烦杂也。事非经国礼法程制,亦所不录,弃无益也。[15]
这一段话,把《通典》的“经邦”“致用”的主旨阐述得十分清楚。他把“经邦”看作是“致用”的主要目的,他说明“立事”“师古”“随时”三者之间的关系,而把“立事”落脚到“随时”上;他认为《通典》不论“施于文学”即在意识形态方面,还是“施于政事”即在政治事务方面,都可以有所作为。这就充分说明,《通典》确非一般“文章之事,记问之学”所可比拟。杜佑的另一个同时代人权德舆认为,《通典》一书,“诞章闳议,错综古今,经代(世)立言之旨备焉”[16],也是从经世致用方面来看待此书的。由于《通典》具有“将施有政”的撰述旨趣,以及它在历史编纂上的许多创新和特色,故其问世以后,“大传于时,礼乐刑政之源,千载如指诸掌,大为士君子所称”[17]。这反映了它在中唐的广泛影响。
杜佑在史学上的经世致用思想,是基于他的“以富国安人之术为己任”的政治信念。他不满于“历代众贤著论,多陈紊失之弊,或阙匡拯之方”[18],而是通过考察和撰述历史上的典章制度,寻求“匡拯”的方略。《通典》跟以前的史书相比,在旨趣上显示出明显的不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的作者一方面在政治信念上的坚定性,另一方面在史学经世致用宗旨上的自觉性。这二者的结合,使杜佑成为一个有政治远见的史学家和有历史器局的政治家,他60年宦途留下的政绩和以36年工夫撰成的《通典》巨著,表明他在政治和史学两个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通典》“将施有政”即“致用”“经邦”的作用,远不止是“礼乐刑政之源,千载如指诸掌”,这只说明了它在内容上的贯通和条理上的清晰。《通典》的经世致用作用,至少还有两个方面是很重要的。
第一,是杜佑对封建皇朝国家机构各种职能在总体上的逻辑认识。
他在《通典》自序中写道:
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夫行教化在乎设职官,设职官在乎审官才,审官才在乎精选举,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职官设,然后兴礼乐焉,教化隳,然后用刑罚焉;列州郡,稗分领焉;置边防,遏戎狄焉。是以食货为之首,选举次之,职官又次之,礼又次之,乐又次之,刑罚又次之,州郡又次之,边防末之。或览之者,庶知篇第之旨也。[19]
在杜佑之前,从来没有一个史学家把封建皇朝国家机构的各种职能作如此严密的和合理的概括。《通典》“大为士君子所称”,原因之一,就是被它的逻辑力量所征服。人们从这种宏观的逻辑的概括中,清楚地看到了国家机构运转的情形,“士君子”们也从中看到了在这个运转中各自所处的位置和作用。这在政治实践上是有重要意义的。杜佑对国家机构各方面职能不是作完全平列地看待的。他认为“教化”是“理道”的首要任务,而“足衣食”又是“教化”的基础,所以他把“食货”即经济方面的职能列于首位。“教化”是唐初以来的一项国策,“食货”是中唐时期的紧迫问题,这在政治实践上也是有重要意义的。以今天的观点来看,这是一方面要抓意识形态,一方面要抓物质生产。杜佑的这种认识的理论价值是,“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基础对建筑在其上的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的主要的决定作用”[20]。杜佑是中国古代史家第一个达到这种认识成就的人。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结合,使《通典》成为封建社会中经世致用的历史著作的典范。
第二,是杜佑在《通典》各门中针对历史和现实所阐发的许多精辟见解和政治实践上的主张。关于经济问题,他在“食货为之首”的“理道”思想指导下,认为谷、地、人是从经济上达到“治政”的三个重要因素[21],他主张要处理好“国足”和“家足”的关系,认为“国足则政康,家足则教从”,他还主张在财政方面实行“薄敛”和“节用”,认为“欲人安也在于薄敛,敛之薄也在于节用”[22]。关于人才问题,杜佑认为“官政”于“国本”关系极大,主张以教育促进人才的成长和素质的提高;他不赞成以言取士,提出了包括选拔、奖惩、考课、升黜等各种程序在内的综合的人才管理办法[23]。关于吏治问题,杜佑主张省吏员,用有才,认为历史上“约人定员,吏无虚设”的办法是正确的,应坚决实行“并省官吏”的措施,起用“有才者”,沙汰“不才者”[24]。关于法制问题,杜佑认为,对于刑罚的“善用”与“不善用”,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治”与“乱”。所谓“善用”,关键“在乎无私绝滥,不在乎宽之与峻”。他还认为法律不可随意解释,并须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应“斟酌以意,变更屡作”[25]。关于军事问题,杜佑强调国家在军事上应保持“强干弱枝之势”,这是安史之乱提供的历史经验教训之一[26]。《通典·兵典》阐述了杜佑的战略战术思想,对《孙子兵法》有许多精彩的发挥。杜佑言兵,是当时形势的需要。关于民族问题,杜佑提出了“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的论点[27],甚至认为“古之人朴质,中华与夷狄同”[28]。他不赞成对周边少数民族滥施兵革,提出“来则御之,去则备之”的方针。这些问题,都是历史上的重大问题,也是中唐以后唐皇朝统治集团面临的迫切问题。杜佑把历史经验和社会现实结合起来,提出了许多深刻的见解和可行的主张。可以这样说,《通典》全书都贯串着他的“征诸人事,将施有政”的经世致用的撰述旨趣。
《通典》不仅在当时“大传于时”,“大为士君子所称”,有广泛的政治影响;它的经世致用之旨,也受到后世思想家、政治家、史学家的推崇。朱熹指出:“杜佑可谓有意于世务者”[29]。清帝乾隆《重刻通典序》说:“此书……本末次第,具有条理,亦恢恢乎经国之良模矣!”[30]清四库馆臣称《通典》是“凡历代沿革,悉为记载,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可比”[31]。清人将《通典》列于“政书”类,应当说是符合杜佑的撰述主旨的,其中也包含着他们关于史学与政治之密切联系的思想。
三、史学和政治决策
唐代史学的经世致用,从史学和政治的关系来看,其重要性莫过于影响到政治决策。这种影响,大量的是通过思想领域实现的。这对唐皇朝的巩固、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唐朝继隋而起,就像汉朝承秦而兴一样。隋唐皇朝是秦汉皇朝之后又一次两个蝉联的统一政权,其中得失存亡之故,颇有相似之处。唐初史家从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中,提出了对现实政治极有参考价值的认识。贞观十年(636年)成书的“五代史”中的《隋书》,在这方面是有代表性的。魏徵撰写的《隋书》史论,是这些认识中最有见地的。《隋书》总结出来的历史经验很多,大要说来,一是关于得失存亡之辨,二是关于教化和用人。隋何以亡,唐何以兴?这个问题,犹如西汉初年陆贾撰《新语》一样,是《隋书》要回答的根本问题。“隋之得失存亡,本较与秦相类:始皇并吞六国,高祖统一九州,二世虐用威刑,炀帝肆行猜毒,皆祸起于群盗,而身殒于匹夫。原始要终,若合符契矣。”[32]这是《隋书》对隋朝历史经验教训的最重要的概括。对于这个问题,《隋书》史论首先是从变化的观点来分析的,认为隋朝的“衰怠”“乱亡”的原因“所由来远矣,非一朝一夕”[33],它起于文帝而“成于炀帝”。《隋书》史论分析了隋亡“成于炀帝”的种种政治原因,指出炀帝统治时,“骄怒之兵屡动,土木之功不息,频出朔方,三驾辽左,旌旗万里,征税百端,猾吏侵渔,人不堪命。乃急令暴条以扰之,严刑峻法以临之,甲兵威武以董之,自是海内骚然,无聊生矣”[34]。这些认识触及了隋朝灭亡的一些根本问题。其次,《隋书》史论分析了文帝、炀帝在政治举措上出发点的不同,阐述了“高祖之所由兴,而炀帝之所以灭”的原因[35],指出隋文帝在统一南北的战争中,对人民的“动”是为了使其“安”,对人民的“劳”是为了使其“逸”,故能以致兴;而隋炀帝“肆其**放,虐用其民,视亿兆如草芥,顾群臣如寇仇”,故必然致亡。这是说到了人心之向背,决定了隋朝的兴亡。魏徵的这个认识是带有一贯性的,他曾多次引用《荀子·王制》篇上的话劝告唐太宗:“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36]后来唐太宗本人也用这话诲谕太子[37]。这在唐初统治者中,无疑是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再次,《隋书》史论还从财政、劳役、兵役等一些具体政策上总结了隋朝兴亡的历史经验教训,认识到“取之以道,用之有节,故能养官之政,勖战士之功,救天灾,服方外,治国安人之大经也”的道理,以及对待人民“不夺其时,不穷其力,轻其征,薄其赋”的必要性[38]。这些见解,从阶级实质来看,是为了巩固唐皇朝的统治而提出来的;从历史观来看,是比较明确地认识到社会生产的发展与破坏,和政权的兴盛与衰亡有直接的关系。唐初统治集团注重制定发展社会生产、稳定社会秩序的各种措施,其思想基础就在于此。
唐初实行“偃武修文”的“教化”之政的重大决策,是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才制定下来的。唐太宗即位之初,“尝与群臣语及教化”。他说:“今承大乱之后,恐斯民未易化也。”魏徵不赞成这种看法,认为:“久安之民骄逸,骄逸则难教;经乱之民愁苦,愁苦则易化,譬犹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也”。唐太宗认为魏徵说得很对。大臣封德彝反对魏徵的意见,他说:“三代以还,人渐浇讹,故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盖欲化而不能,岂能之而不欲邪?魏徵书生,未识财务,若信虚论,必败国家。”魏徵反驳说:“若谓古人淳朴,渐至浇讹,则至于今日,当悉化为鬼魅矣,人主安得而治之!”唐太宗最后采纳了魏徵的主张,收到了很突出的政治效果,数年之后他兴奋地对长孙无忌等重臣们说:“贞观之初,上书者皆云:‘宜振耀威式,征讨四夷。’唯徵劝朕偃武修文。中国安,四夷来服……徵之力也。”[39]这是充分肯定了关于“教化”的决策。魏徵结合隋朝的历史,进一步阐述了“教化”之政的思想,认为:“古之善牧人者,养之以仁,使之以义,教之以礼,随其所便而处之,用其所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劝之”。他称道隋朝的循吏梁彦光等“内怀直道,至诚待物,故得所居而化、所去见思”的风范[40]。他还指出:“有无能之吏,无不可化之人”[41]。魏徵借评论历史,提出了一个理想的统治秩序和政治环境,也对各级官吏提出了“立身从政”的目标。从上文可以看出,这对唐初的政治生活显然是十分重要的。《隋书》在评价历史人物的时候,提出了这样的见解:“大厦云构,非一木之枝;帝王之功,非一士之略。长短殊用,大小异宜,楶棁栋梁,莫可弃也。”[42]从历史观点来说,这种认识注意到众人的智慧和力量以及各种人才的不同的独特作用,比之于把历史的变化完全归于一人一谋的论点,是很大的进步。从政治上的考虑来看,它是通过肯定“有隋多士”来肯定一大批唐朝的开国元臣、宿将,并希望唐朝最高统治者继续广开言路,选拔人才。纳谏和用贤,是“贞观之治”的政治特色之一,与此不无关系。
关于得失存亡之辨,关于教化和用人,是唐初的史学对唐初的政治决策产生积极影响的两个方面。唐初史学对唐初政治的又一重要影响,是关于“封建”的讨论,其影响所及直至中唐之末,成为唐代史学上和政治上的一件大事。秦汉皇朝实行郡县制,但关于分封和郡县孰优孰劣的争论却一直延续下来。唐太宗即位后,令群臣议“封建”,即分封诸王、功臣之事。当时大致有三种意见,赞成的,反对的,还有主张“分王诸子,勿令过大”的。魏徵、李百药、于志宁、马周、长孙无忌等都持反对意见。魏徵从唐初的政治、经济状况出发,不赞成分封一事。史臣于志宁认为“古今事殊”,故“宗室、群臣袭封刺史”事,“恐非久安之道”。马周从历史教训考虑,认为分封之制易生骄逸,“则庶兆被其殃,而国家受其败”。长孙无忌虽在受封之列,也反对分封,上表称:“缅惟三代封建,盖由力不能制,因而利之,礼乐节文,多非己出。两汉罢侯置守,蠲除昔弊,深协事宜。今因臣等,复有变更,恐紊圣朝纲纪。”[43]史家李百药更作长篇奏论驳世封之事,指出:“得失成败,各有由焉。而著述之家,多守常辙,莫不情忘今古,理蔽浇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内,尽封诸侯,王畿千里之间,俱为采地。是则以结绳之化行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刘、曹之末,纪纲弛紊,断可知焉。”他批评曹冏的《六代论》、陆机的《五等论》主张分封的说法是谬妄之言,建议唐太宗“以质代文”,不要忙于“定疆理之制,议山河之赏”[44]。最后,唐太宗终于罢封建事。这对于唐皇朝的巩固,对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确乎是一桩重大的决策。在这次涉及历史经验和现实政治的反复讨论中,一些史学家参与了,并且相当深入地阐述了历史进化的思想,在政治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唐以后,藩镇割据,其势盛于诸侯。于是柳宗元撰《封建论》,以说明历史而审视现实。《封建论》的理论价值在于,它提出了“不初,无以有封建”和“封建,非圣人意也”这两个前后相关联的论点。柳宗元从人类处于“草木榛榛,鹿豕狉狉”的初始阶段,为了“自奉自卫”必须“假物以为用”到“假物者必争”,从“争而不已”到“听命于能断曲直者”,从“告之以直而不改”到“君长刑政生焉”,一直说到里胥、县大夫、诸侯、方伯、连帅、天子各级统治者的出现。柳宗元认为,这个发展过程就是“封建”出现的过程,跟所谓“圣人之意”是没有关系的。《封建论》还提出“势”这个历史范畴来与“圣人之意”相对立,这是它的理论价值的又一个方面。他反复论证,殷周时代实行分封制带有必然的趋势:“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这样,自秦而下,废分封、设郡县,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其不可变也固矣”,不能看作是违背了“圣人”的意愿[45]。柳宗元的这篇著名的史论,接近了把历史进程看作是一个自然发展过程之认识的边缘,从而达到了当时历史思想领域里的最高成就。而《封建论》在当时的政治意义,是为唐宪宗等人对藩镇割据势力进行斗争提供历史根据和理论根据,也是在这方面对割据势力的有力的驳斥。宋人苏轼认为:关于“封建”的讨论,说者甚多,“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46]。这足以说明《封建论》在历史理论和政治影响方面的作用。
从民族关系来看,隋唐皇朝的统一政治局面,是魏晋南北朝民族斗争、迁移、融合的结果。历史发展的这一趋势深刻地启发着史学家的历史思想,对民族关系的发展不断产生出新的认识;这一种认识又反作用于当时的现实,从而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积极的影响。这也是唐代史学关系到政治决策的一个方面。早在隋唐之际,史家李延寿的父亲李大师已不满于“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的修史情况,打算“编年以备南北”[47],在历史编纂上对南北关系和民族关系作比较合理的处置。他的这个主张,后来由李延寿撰成《南史》《北史》而得以实现。唐高祖时,初议修前朝诸史,对于汉族统治者和鲜卑族统治者建立的皇朝,是作同样看待的。唐修《晋书》,对西晋江统的《徙戎论》并不赞赏,指出:“‘徙戎’之论,实乃经国远图。然运距中衰,陵替有渐。假其言见用,恐速祸招怨,无救于将颠也。”[48]这实际上是不同意把西晋的灭亡,归咎于“戎狄”的说法。《晋书·载记》记十六国事,对各族仍不免有微词,但也并非一概骂倒,有的甚至给予很高的评价。《隋书·经籍志》史部以“霸史”类著录十六国史著,列于正史、古史、杂史三类之后,起居注类之前,并对它们所记有关十六国史事给予相当好的评价。刘知幾《史通·称谓》篇也指出:“戎羯称制,各有国家,实同王者。”他批评晋人“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是“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这些,都反映了史家们力图从历史事实上严肃地看待各民族历史的态度和思想。在这方面,大史学家杜佑在《通典·边防》序中所阐述的思想,具有更高一层的理论价值。他从两个方面说明了华夏跟夷狄的关系。一是华夏、夷狄本无根本的差别,夷狄的“鄙风弊俗”,华夏原先也是有的,即所谓“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二是华夏、夷狄所处地理环境的不同,以致前者“随时拯弊”,后者“莫革旧风”,才出现了发展程度上的种种差别。这两点,反映出来史家的历史进化思想,以及在当时所达到的最为正确的民族理论。杜佑仅仅从地理环境的因素来解释华夏、夷狄在发展上出现的差别,显然是不全面的。但他的这个理论上的认识,对于江统《徙戎论》所散布的戎狄“性气贪婪,凶悍不仁”的种种偏见,是有力的批驳,是历史思想上的重大进步。唐代史家关于民族和民族关系的这些认识,是隋唐时期思想领域中“天下大同”“天下一家”观念在历史理论上的具体反映,它同当时的统一政治局面有关,又进而影响着这一政治局面的发展。看到唐初多民族相聚的局面,唐高祖很自豪地说:“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唐太宗晚年总结政治经验,把“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49],看作是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这实际上也是唐初的一项基本国策,而它的思想基础是不能脱离当时史家所提出的关于民族和民族关系的认识的。中唐时期的不少文武重臣如郭子仪、杜佑、李德裕等,也都是这项基本国策的执行者和解释者,在政治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唐代史学对于重大政治决策所起的作用,有的是直接的、明显的,有的是间接的、不明显的,都显示出史学对于政治的不可忽视的反作用,成为促进历史进步的一种精神力量。
[1] 原载《史学史研究》1991年第4期。
[2] 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97页。
[3] 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一百二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988页。
[4] 吴兢:《贞观政要》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页。
[5] 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四《国史部·恩奖》,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657页。
[6] 刘昫等:《旧唐书》卷十八下《宣宗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45页。
[7]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八宣宗大中二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8154页。
[8] 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二《吴兢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529页。
[9] 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六《魏謩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569页。
[10] 刘昫等:《旧唐书》卷八十《褚遂良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730页。
[11] 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杜正伦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42页。
[12] 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三“修史官”条,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100页。
[13] 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修〈晋书〉诏》,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467页。
[14] 刘知幾:《史通》卷十《辨职》,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83页。
[15] 李翰:《通典》序,见杜佑:《通典》,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页。
[16] 姚铉:《唐文粹》卷八十二《岐国公杜公墓志铭并序》,明嘉靖刻本。
[17] 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七《杜佑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983页。
[18] 杜佑:《上〈通典〉表》,见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七《杜佑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983页。
[19] 杜佑:《通典》自序,见杜佑:《通典》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页。
[20] 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450页。
[21] 参见杜佑:《通典》卷一《食货一·田制》序,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页。
[22] 参见杜佑:《通典》卷七《食货七·历代盛衰户口》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56页。
[23] 参见杜佑:《通典》卷十三《选举》序、卷十八《选举六》评曰,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08、454~456页。
[24] 参见杜佑:《通典》卷四十《职官二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107~1109页。
[25] 参见杜佑:《通典》卷一百六十三《刑法》序,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189~4190页。
[26] 参见杜佑:《通典》卷一百四十八《兵》序,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779~3780页。
[27] 引参见杜佑:《通典》卷一百八十五《边防》序,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978~4980页。
[28] 参见杜佑:《通典》卷四十八《礼八》议曰,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355页。
[29] 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六,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250页。
[30] 乾隆:《重刻通典序》,见杜佑:《通典》附录一,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513页。
[31]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一《史部·政书类一》,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694页。
[32]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36页。
[33] 魏徵等:《隋书》卷二《高祖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56页。
[34] 魏徵等:《隋书》卷四《炀帝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95~96页。
[35]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36页。
[36] 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卷三《君臣鉴戒》,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6、83~84页。
[37] 吴兢:《贞观政要》卷四《教戒太子诸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25页。
[38] 魏徵等:《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671页。
[39] 范祖禹:《唐鉴》卷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39~40页。
[40]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三《循吏传》序及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88页。
[41] 魏徵等:《隋书》卷七十三《循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73页。
[42] 魏徵等:《隋书》卷六十六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567页。
[43] 以上见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三唐太宗贞观五年,卷一百九十五唐太宗贞观十三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201、6259页。
[44] 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二《李百药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73、2576页。
[45] 参见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7、48页。
[46] 苏轼:《东坡志林》卷五《论古·秦废封建》,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04页。
[47] 李延寿:《北史》卷一百《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343页。
[48] 房玄龄等:《晋书》卷五十六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47页。
[49]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四“唐太宗贞观七年”,卷一百九十八“贞观二十一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216、63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