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史学与唐代政治[1](1 / 1)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这一时期,封建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出现了一个繁荣局面。史学,作为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唐代也是有成就的。被封建皇朝列为“正史”的“二十四史”,有1/3成书于唐初。“三通”之首的《通典》、我国第一部系统的史学理论著作《史通》,都是唐代著名的私人著述。此外,官修史书如历朝起居注、时政记、实录、国史,私人著述如各类专史、方志、野史、笔记、杂说,以及公私谱牒等,数量都很多。

恩格斯在论及17、18世纪欧洲的哲学和文学时指出:“不论在法国或是在德国,哲学和那个时代的普遍的学术繁荣一样,也是经济高涨的结果。”[2]唐代史学的成就,也是唐代封建经济和政治发展的结果。唐朝的最高统治集团,特别是唐初最高统治集团,都把史学作为巩固政治统治的重要手段之一,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史学的发展。唐代史学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在我国封建社会史学的发展中,是显著的。

唐代统治者是怎样看待史学的呢?

一、“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

唐代开国皇帝李渊于武德五年(622年)在《命萧瑀等修六代史诏》中,明确地提出了修史的目的:“考论得失,究尽变通,所以裁成义类,惩恶劝善,多识前古,贻鉴将来。”[3]这个思想成了唐代统治集团对待史学的一个传统的思想。贞观十年(636年),房玄龄、魏徵等修成《周书》《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五部史书,“诣阙上之”。唐太宗很高兴。他说:

朕睹前代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之戒。秦始皇奢**无度,志存隐恶,焚书坑儒,用缄谈者之口。隋炀帝虽好文儒,尤疾学者,前世史籍竟无所成,数代之事殆将泯绝。朕意则不然,将欲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公辈以数年之间,勒成五代之史,深副朕怀,极可嘉尚。[4]

这就是唐太宗在贞观三年(629年)命人修撰周、齐、梁、陈、隋五代史的目的[5]。所谓“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是其基本宗旨。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句话,并非虚言饰词,而是唐初统治集团的实际想法。唐太宗还这样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6]“览前王之得失”,当然主要是吸取隋朝的教训。在唐初统治者看来,一个“甲兵强盛”“风行万里”的隋朝,怎么一下子就“率土分崩”“子孙殄灭”[7]了呢?唐皇朝是在隋末农民大起义摧垮了隋皇朝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唐初统治者不能不认真地吸取这一历史教训,以作为巩固自身统治的借鉴,这就是“为在身之龟镜”了。例如,唐太宗批评隋文帝“性至察而心不明”,“谓群下不可信任,事皆自决,虽劳神苦形,未能尽于合理”[8]。他指责隋炀帝“求采无已”“竭人财力”[9]。唐太宗还认为:“神仙事本虚妄,空有其名”,嘲笑秦始皇、汉武帝信求仙事是“非分爱好”,以致或“沙丘而死”,或“便行诛戮”[10],对地主阶级的统治都极为不利。

唐太宗的这些看法,无疑都贯彻于周、齐、梁、陈、隋五代史中。内中,尤为突出的是魏徵主编的《隋书》。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是《隋书》的重要主题之一。如《隋书·炀帝纪》后论称:

(隋炀帝)负其富强之资,思逞无厌之欲,狭殷、周之制度,尚秦、汉之规摹。恃才矜己,傲狠明德,内怀险躁,外示凝简,盛冠服以饰其奸,除谏官以掩其过。**荒无度,法令滋章,教绝四维,刑参五虐,锄诛骨肉,屠剿忠良,受赏者莫见其功,为戮者不知其罪。骄怒之兵屡动,土木之功不息,频出朔方,三驾辽左,旌旗万里,征税百端,猾吏侵渔,人不堪命。乃急令暴条以扰之,严刑峻法以临之,甲兵威武以董之,自是海内骚然,无聊生矣。[11]

这里是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指出了隋炀帝的政策的错误。结论是:“宇宙崩离,生灵涂炭,丧身灭国,未有若斯之甚也。”

在《隋书》卷七十后论中,魏徵还进而指出:“其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始皇并吞六国,高祖统一九州,二世虐用威刑,炀帝肆行猜毒,皆祸起于群盗,而身殒于匹夫。原始要终,若合符契矣”,从而说明隋亡与秦亡的相似之处。

这种从不同的侧面来总结隋朝灭亡的教训的议论,在《隋书》中比比皆是。唐初统治集团这种“以史为镜”的思想,对唐代史学的发展有深刻的影响,成为唐代史学一个显著特点。唐太宗本人曾亲撰《金镜》一文,作为维护自己统治的历史借鉴[12]。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千秋节,群臣皆献宝镜”,而中书令张九龄以为,“以镜自照见形容,以人自照见吉凶。乃述前世兴废之源,为书五卷,谓之《千秋金镜录》,上之”。深得玄宗嘉奖,赐书褒美[13]。

唐代的史学家们在总结历史经验的过程中,虽然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见解,但他们最终还是跳不出封建史家的窠臼。他们不能正确解释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和斗争,并用以说明历代皇朝的治乱兴衰。同时,他们都无一例外地把劳动人民诬为“盗贼”和“乱民”。这正是由他们的地主阶级的本性决定的。

二、“极为治之体,尽君臣之义”

这是唐代史学的又一个特点。

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即位不久,就“赐李大亮、荀悦《汉纪》一部”,并下诏曰:

卿立志方直,竭节至公,处职当官,每副所委,方大任使,以申重寄。公事之闲,宜寻典籍。然此书叙致既明,论议深博,极为治之体,尽君臣之义,今以赐卿,宜加寻阅也。[14]

唐太宗这样推崇荀悦《汉纪》,认为它是探究政治方术、阐发君臣关系的典范,固然表明了他对《汉纪》的评品是极高的,但更重要的则是表明了他所提倡的史书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极为治之体,尽君臣之义”。在房玄龄主编的《晋书》里,唐太宗曾经亲自写了几篇史论。尤其是《宣帝纪》和《武帝纪》这两篇史论,一则着重讲治乱得失,一则着重讲君臣关系,非常突出地反映了唐初统治者对史学提出的政治要求。唐代史学也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发展的,这在唐初所修的八史中,以及在历朝所修的实录、国史中,表现得极其鲜明。如《隋书》中的《高祖纪》《炀帝纪》的后论,把隋文帝时的政治与隋炀帝时的政治作了比较,一得一失,跃然纸上。而于《杨玄感传》,则提倡“君之失德,当竭股肱”,批评杨玄感“未议致身,先图问鼎,遂假伊、霍之事,将肆莽、卓之心”。于《诚节传》,则提倡“杀身以成仁”,“捐身而取义”,“临难忘身,见危授命”的忠君思想,目的是“冀将来君子有所庶几”。于《循吏传》,则标榜循吏的作用:“善为水者引之使平,善化人者抚之使静。水平则无损于堤防,人静则不犯于宪章。然则易俗移风,服教从义,不资于明察,必藉于循良者也。”于《酷吏传》,又鼓吹:“御之良者,不在于烦策;政之善者,无取于严刑。故虽宽猛相资,德刑互设,然不严而化,前哲所重。”这都是在借历史来阐发君臣关系,探究政治方术。其后,吴兢撰《贞观政要》,系统介绍唐太宗君臣论政;唐玄宗认为“肇有书契,是兴简册,所以彰平得失,示以惩劝”[15];唐宪宗“御制《前代君臣事迹》十四篇,书于六扇屏风”[16];唐宣宗又“书《贞观政要》于屏风,每正色拱手而读之”[17]。这些,都适合唐初统治集团为了使史学做到“极为治之体,尽君臣之义”,以适合统治集团的政治需要。

三、“盛业鸿勋,咸使详备”

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在浏览许敬宗所撰“国史”后,深为不满,因对史官刘仁轨等说:

先朝身擐甲胄,亲履兵锋,戎衣沾马汗,兜鍪生虮虱,削平区宇,康济生灵。数年之间,四海清宴,方始归功上帝,临驭下人。昨观国史,所书多不周悉。卿等必须穷征索隐,原始要终,盛业鸿勋,咸使详备。[18]

综上所述,唐代统治者是非常重视史学的,正如唐太宗在《修〈晋书〉诏》中所说:

考龟文于羲载,辨鸟册于轩年;不出岩廊,神交千祀之外;穆然旒纩,临睨九皇之表。是知右史序言由斯不昧,左官诠事历兹未远,发挥文字之本,通达书契之源,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20]

由此不难看出,史学在唐代统治集团心目中所占地位的重要。正因为这样,唐代史学深深地打上了唐代政治的烙印;这是它获得高度成就的原因,也是它存在严重缺陷的根源。唐代的史学,包括大胆的创新,气魄宏大的修史工作,精心编撰的实录和国史,以及那些顾忌较少的臧否人物、褒贬成败的史论,都是唐代政治的需要和产物。

封建史学历来是为封建的经济和政治服务的。唐代史学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可以使人们更清晰地窥见这二者的内在联系。

[1] 原载《吉林大学学报》1978年第5~6期合刊,《史学史资料》1979年第1期转载,收入本书时略有修改。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04页。

[3] 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466页。

[4] 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四《国史部·恩奖》,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657页。

[5] 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98页。

[6] 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一《魏徵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61页。

[7] 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一《魏徵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50页。

[8] 刘昫等:《旧唐书》卷三《太宗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0页。

[9] 刘昫等:《旧唐书》卷二《太宗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6页。

[10] 刘响等:《旧唐书》卷二《太宗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3页。

[11] 魏徵等:《隋书》卷四《炀帝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95页。

[12] 参见董诰等:《全唐文》卷十,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26页。

[13]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四《唐纪三十》,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941页。

[14] 刘昫等:《旧唐书》卷六十二《李大亮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388页。

[15] 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四《国史部·选任》,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651页。

[16] 刘昫等:《旧唐书》卷十四《宪宗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28页。

[17]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八《唐纪六十四》宣宗大中二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8154页。

[18] 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六《国史部·采撰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682页。

[19] 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六《国史部·采撰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686~6687页。

[20] 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4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