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史学家笔下的芸芸众生
史学与人生修养有极大的关系。我们在前面讲到的史学与社会进步、史学与文化发展,这里说的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归根结底,都是要通过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来实现的,或者说,它们都反映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离开了人和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就谈不上任何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了。从更广义的意义上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因此,史学家写历史著作是不能不写人的:写人的品质、思想,写人的行为、活动,写人的价值,因而也就要写到对人的评价。而人又都是具体的人,是同他人、同社会相联系的具体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在史学家的笔下,总是涌动着芸芸众生,总是有说不尽的千古风流人物。
史学家自觉地认识到把写人作为撰写历史著作的重要内容看待,对之抱有很高的责任感并做出了辉煌成就的,始于太史公司马谈、司马迁父子。《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有一段司马谈临终前对司马迁的谈话,他说:“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这是明确地把“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的活动,看作是“天下史文”的重要方面。司马迁实现了他父亲的遗愿,他在《史记》中写了12篇“本纪”,“上记轩辕,下至于兹”,写出了包括西汉武帝以前历代君主事迹;又写了30篇“世家”,写出了君主们的“辅拂股肱之臣”;还写了70篇“列传”,这是写出了“扶义俶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2]的社会各阶层人物。但是,司马迁所写的人,并不限于“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他也写了昏君、佞臣;他不仅写了君臣显贵,也写了市井平民以至于鸡鸣狗盗之徒。他赞扬了人世间的真善美,也揭露了人世间的假丑恶。因此,《史记》被后人誉为:“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3]从写人的角度来看,这部“实录可以称得上是描绘出了自上古至司马迁所处时代的一幅人物长卷。
刘知幾从史学与社会的关系这个角度出发,把史家写人物的问题提到理论上来认识。《史通·人物》篇开宗明义地指出:“夫人之生也,有贤、不肖焉。若乃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示后,而死之日名无得而闻焉,是谁之过欤?盖史官之责也。”他的这几句话,至少表明了两点认识:第一点认识是,史家作史而写人物,必着眼于善恶突出者,因为他们可以起到“诫世”和“示后”的作用。第二点认识是,倘若有一些“恶可以诫世”“善可以示后”的人,死后其名不为世所知,那就是史官的失职。这一点,跟上面所引的司马谈说的那些话,有可以吻合之处。前一点认识,是提出了史家写史当以什么样的人入史的标准;后一点认识,是指出了史家在写人的问题上所担负着的社会责任。刘知幾在本篇末了写道:“夫名刊史册,自古攸难;事列《春秋》,哲人所重。笔削之士,其慎之哉!”[4]不论写人还是写事,都是史家应当慎而又慎的。
从司马迁创立纪传体史书体裁,在历史撰述上突出了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和地位,显示出了中国史学有久远、深邃的人本主义渊源,到刘知幾把史家应当如何对待写人的问题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提出来进行分析时,中国史学已经切切实实地形成了人本主义的优良传统;这个传统,在唐宋以下的历代史学中还不断有所发展。
那么,史学家是怎样写出历史上芸芸众生的呢?认识这个问题,无疑当从以写人物为中心的历代正史入手。通观《二十四史》的列传,大致可划分为杂传和类传两大部分:杂传多是以一人为传或事迹相关联者合传;类传是以同类之人合传,有的正史也以民族、藩镇、外国列于类传。一般说来,史家对于列传的编次和人物事迹的撰写,大致是按照三个序列考虑的:一是社会角色序列,二是事功序列,三是道德尺度序列。所谓社会角色序列,从大的方面看,本纪记君主及其统治时期的史事,而列传记人臣史事;从列传本身来看,不同的类传所记的人物,反映出不同的社会角色,如《史记》所创的儒林、游侠、滑稽、日者、龟策、货殖等传,他们同杂传所记朝廷文武大臣的社会角色有明显的不同。所谓事功序列,主要指列传中杂传所记人物,也包括世家中所记的一些人物。所谓道德尺度序列,比较明显的是类传中的循吏、酷吏、佞幸等传所记的人物。史学家按照这三个序列,把各种各样的历史人物组织到历史著作之中,再现于读者面前。
当然,这三个序列并不是可以截然划分开的,它们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主要是按照社会角色表现出来的人物,其中很多人也都必须接受社会和历史对其功过做出估量,而几乎所有的人也都不能不受到道德尺度的衡量;以事功入史的人,当然也应当受到道德的裁判;而一定的道德的体现者,归根结底,也扮演着某种社会角色。只有当我们把历史人物的内在的复杂性经过“提炼”和“外化”以后,我们才能更清楚地看到,史学家笔下的芸芸众生原是一个有序的组合。
此外,这三个序列,在历代史家撰写的《二十四史》中也是在不断变化的,故也不可作整齐划一地看待。这里,比较重要的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司马迁创立纪传体史书,在写人物方面,他比较强调社会角色和事功。关于社会角色,首先,本纪、世家、列传所写的人,总的来看就反映出不同的社会角色。其次,他于类传中写儒林、游侠、滑稽、日者、龟策、货殖等方面的人物,是又一层含义上的社会角色。前者主要着眼于政治身份,后者主要着眼于社会分工。关于事功,司马迁说得很明确:“扶义俶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作七十列传”。他看重那些善于把握机遇又能建立功业的历史人物。司马迁也重视道德尺度,他写世家,注意到人们的“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他写列传,突出了“扶义俶傥”。在这里,人们的道德尺度也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至于类传所列的循吏、酷吏、佞幸等方面的人物,是更明确地反映了司马迁的道德批判原则。第二,司马迁奠定的这个写人的格局,在《汉书》以下的历代正史中,有的方面有较多发展,有的方面则少有发展。总的来说,司马迁从社会角色序列来观察历史人物的思想,历代正史继承、发展得不多,除《汉书》增外戚、宗室和《后汉书》增宦者、文苑等传对后世尚有一定影响外,别的就很少有所创立了。《后汉书》所创独行、逸民、列女三传,其所写人物实介于社会角色和道德尺度之间,而道德尺度的裁量似乎更重一些。在事功序列和道德尺度序列方面,《汉书》以下历代正史有不少发展,而在道德尺度方面尤为突出。《汉书·古今人表》把人划分为9等,主要着眼于道德尺度。南北朝时史家于正史中增立孝友(孝行、孝义、孝感)和节义传,加重了道德尺度序列的分量;唐初史家继承了这个做法。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于列传中所立有关道德尺度序列方面的类传目名最多,有循吏、酷吏、卓行、隐逸、列女、忠义、奸臣、判臣、逆臣等传;其后史家撰宋、辽、金、元、明五朝正史,都因袭了《新唐书》的做法。从这些情况来看,可见社会角色序列、事功序列和道德尺度序列在《二十四史》中虽有贯穿始终的脉络,但又不是完全平衡的。其所以如此,一方面要从史家所处的社会环境来说明,另一方面也要从史家本身的历史见识、思想境界来说明。
还有一点,是我们认识史学家笔下的历史人物时不可忽略的,即史学家一方面对他笔下的历史人物采取批判的态度,另一方面又对他们倾注着自己的感情。大凡出色的史学家,总是会把这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使各种各样的历史人物再现在读史者的面前,可听其言,可观其行;进而如刘知幾所说,“可以诫世”“可以示后”。
这就是为什么史学对于人生修养有极为重要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