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以此為幽王之詩,而《春秋》桓十五年,有家父來求車於周,為桓王之世,上距幽王之終已七十五年,不知其人之同異。大抵《序》之時世皆不足信,今姑闕焉可也。愚按:《春秋》隱公三年三月,平王崩。而四月,尹氏卒。桓公八年,桓王使家父來聘。十五年,使家父來求車。計家父來聘之時,上距尹氏之卒才十七年,恐即此詩之尹氏、家父也。且此詩刺尹氏、為政不平,而曰「國既卒斬,何用不監」,曰「喪亂弘多」、「憯莫懲嗟」,曰「降此鞠訩」、「降此大戾」等語,皆似亂亡以後之詞。疑此或東遷後詩也。
《序》:「家父刺宣王也。」
家父,見本篇。
正音政月繁霜,我心憂傷。民之訛言,亦孔之將!念我獨兮,憂心京京叶居良反。哀我小心,癙音鼠憂以痒音羊。
賦也。正月,夏之四月。謂之正月者,以純陽用事,為正陽之月也。繁,多。訛,偽。將,大也。京京,亦大也。癙憂,幽憂也。痒,病也。○此詩亦大夫所作。言霜降失節,不以其時,范氏曰:「正月,長養之月也。繁霜,肅殺之氣也。」既使我心憂傷矣,而造為姦偽之言,以惑羣聽者,又方甚大。董氏曰:「霜降非時,災降于上也;訛言非常,禍起于下也。上下如此,則國亡無日矣。」呂東萊曰:「凡譸張為幻,以罔上惑衆者,皆謂之訛言。」然衆人莫以為憂,故我獨憂之,以至於病也。
父母生我,胡俾我瘉音庾?不自我先,不自我後叶下五反。好言自口叶孔五反,下同,莠餘久反言自口。憂心愈愈,是以有侮。
賦也。瘉,病。自,從。莠,醜也。王介甫曰:「莠,惡也。穀謂之善,則莠惡可知。」愈愈,益甚之意。○疾痛故呼父母,而傷己適丁是時也。訛言之人虛偽反覆,言之好醜,皆不出於心,而但出於口,是以我之憂心益甚,而反見侵侮也。輔氏曰:「夫君子之處亂世,彼以為是,而己以為非;彼以為樂,而己以為憂。動與衆違,此所以反見侵侮也。」
憂心惸惸其營反,念我無禄。民之無辜,并必政反其臣僕。哀我人斯,于何從禄?瞻烏爰止,于誰之屋?
賦也。惸惸,憂意也。無禄,猶言不幸爾。辜,罪。并,俱也。古者以罪人為臣僕,亡國所虜亦以為臣僕。箕子所謂「商其淪喪,我罔為臣僕」是也。○言不幸而遭國之將亡,與此無罪之民[28],將俱被囚虜而同為臣僕。未知將復從何人而受禄,謝疊山曰:「忠臣不事二君,義士不食周粟。所可哀者,一世之人,不知當從何人而受禄乎?」輔氏曰:「民,指在下之民。人,則并上下而言之。」如視烏之飛,不知其將止於誰之屋也。
瞻彼中林,侯薪侯蒸之丞反。民今方殆,視天夢夢莫工反,叶莫登反。既克有定,靡人弗勝音升。有皇上帝,伊誰云憎?
興也。中林,林中也。侯,維。殆,危也。夢夢,不明也。皇,大也。上帝,天之神也。程子曰:「以其形體謂之天,以其主宰謂之帝。」○言瞻彼中林,則維薪維蒸,分明可見也。愚按:大者為薪,細者為蒸,甚分明也。民今方危殆疾痛,號訴於天,而視天反夢夢然,若無意於分别善惡者。然此特值其未定之時耳,及其既定,則未有不為天所勝者也。夫天豈有所憎而禍之乎?福善禍**,亦自然之理而已。申包胥曰:「人衆則勝天,天定亦能勝人[29]。」疑出於此。
謂山蓋卑,為岡為陵。民之訛言,寧莫之懲。召彼故老,訊音信之占夢叶莫登反。具曰予聖,誰知烏之雌雄叶胡陵反?
賦也。山脊曰岡,廣平曰陵。懲,止也。故老,舊臣也。訊,問也。占夢,官名,掌占夢者也。具,俱也。烏之雌雄,相似而難辨者也。歐陽子曰:「凡禽鳥雌雄,多以首尾毛色不同别之。烏之首尾毛色雌雄不異,人所難别。」○謂山蓋卑,而其實則岡陵之崇也。今民之訛言如此矣,而王猶安然莫之止也。及其詢之故老,訊之占夢,則又皆自以為聖人,亦誰能别其言之是非乎?輔氏曰:「故老舊臣,可以决事理之是非者也;占夢之官,可以决徵兆吉凶者也。今也不平心據實而言,而但皆自以為聖人而已耳,誰能别其言之果是果非乎?」子思言於衛侯曰:「君之國事將日非矣。」公曰:「何故?」對曰:「有由然焉。君出言自以為是,而卿大夫莫敢矯其非。卿大夫出言亦自以為是,而士庶人莫敢矯其非。君臣既自賢矣,而羣下同聲賢之,賢之則順而有福,矯之則逆而有禍,如此則善安從生?《詩》曰:『具曰予聖,誰知烏之雌雄。』抑亦似君之君臣乎?」
謂天蓋高,不敢不局叶居亦反。謂地蓋厚,不敢不蹐井亦反。維號音豪斯言,有倫有脊。哀今之人,胡為虺吁鬼反蜴星歷反!
賦也。局,曲也。孔氏曰:「曲身也。」蹐,累足也。《説文》曰:「少步也。」號,長言之也。脊,理。蜴,螈也。虺、蜴,皆毒螫釋之蟲也。孔氏曰:「《釋魚》云:『蠑螈,蜥蜴也。』」蠑,音榮。蜥,音昔。蜴,音亦。○言遭世之亂,天雖高而不敢不局,地雖厚而不敢不蹐。其所號呼而為此言者,又皆有倫理而可考也。哀今之人胡為肆毒以害人,而使之至此乎?王介甫曰:「人號呼而出斯局蹐之言者,非誕也,乃有倫序、有脊理。」謝疊山曰:「身在天地間,如無所容,則人之害人者,為虺為蜴,世道亦可哀矣。」輔氏曰:「所謂此者,即上所言跼蹐而不敢自安者也。」
瞻彼阪音反田,有菀音鬱其特。天之扤五忽反我,如不我克。彼求我則,如不我得。執我仇仇,亦不我力。
興也。阪田,崎嶇墝敲埆學,又音確之處。菀,茂盛之貎。特,特生之苗也。扤,動也。胡庭芳曰:「扤有齟齬、頓挫之意。」力,謂用力。○瞻彼阪田,猶有菀然之特,而天之扤我,如恐其不我克,何哉?亦無所歸咎之詞也。夫始而求之以為法則,惟恐不我得也。及其得之,則又執我堅固如仇讎然,然終亦莫能用也。求之甚艱,而棄之甚易,其無常如此。鄭氏曰:「言有貪賢之名,無用賢之實。」蘇氏曰:「《書》云:『凡人未見聖,若不克見;既見聖,亦弗克由聖』,此之謂也。」
心之憂矣,如或結之。今兹之正,胡然厲叶力桀反矣!燎力詔反之方揚,寧或滅之。赫赫宗周,褒姒音似烕呼悦反之!
賦也。正,政也。厲,暴惡也。火田為燎。揚,盛也。宗周,鎬京也。褒姒,幽王之嬖妾,褒國女,姒姓也。褒人有罪,入此女以贖罪,是為褒姒。幽王為廢申后及太子,而立以為后。烕,亦滅也。○言我心之憂如結者,為國政之暴惡故也。燎之方盛之時,則寧有能撲而滅之者乎?然赫赫然之宗周,而一褒姒足以滅之。蓋傷之也。時宗周未滅,以褒姒**妬讒諂而王惑之,知其必滅周也。歐陽子曰:「此上七章,皆述王信訛言。亂政至此,始言滅周主於褒姒者,謂王溺女色而致昏惑,推其禍亂之本,以歸罪也。」或曰:此東遷後詩也,時宗周已滅矣,其言褒姒烕之,有監戒之意,而無憂懼之情,似亦道已然之事,而非慮其將然之詞。今亦未能必其然否也。愚按:章末四句,語意反覆相應,其言燎之難滅,正以嘆傷宗周之易烕,真似道已然之事,竊恐或説為長。且使宗周未滅,褒姒方寵,則詩人之言未應指斥如是也。若以下篇「豔妻煽方處」之語証之,彼詞則又微婉。雖作於褒姒嬖盛之時,固無嫌也。
終其永懷,又窘求隕反陰雨。其車既載才再反,乃棄爾輔叶扶雨反。載如字輸爾載才再反,將七羊反伯助予叶演女反。
比也。陰雨則泥濘寧,去聲而車易以陷也。載,車所載也。輔,如今人縛杖於輻,以防輔車也。孔氏曰:「輔,是可解脱之物。」輸,墮隳也。將,請也。伯,或者之字也。○蘇氏曰:「王為**虐,譬如行險而不知止。君子永思其終,知其必有大難,故曰『終其永懷,又窘陰雨』。王又不虞難之將至,而棄賢臣焉,故曰『乃棄爾輔』。君子求助於未危,故難不至,苟其載之既墮,而後號伯以助予,則無及矣。」
無棄爾輔,員音云于爾輻方六反,叶筆力反。屢顧爾僕,不輸爾載叶節力反。終踰絶險,曾是不意叶乙力反?
比也。員,益也。輔,所以益輻也。屢,數。顧,視也。僕,將車者也。○此承上章,言若能無棄爾輔,以益其輻,而又數數顧視其僕,則不墮爾所載,而踰於絶險,若初不以為意者。蓋能謹其初,則厥終無難也。范氏曰:「治天下者,任重道遠,故以將車為喻。」一説:王曾不以是為意乎?胡庭芳曰:「苟能如上文所戒,尚可以踰歷絶險之地而保其終也。顧乃曾是不以為意乎?」
魚在于沼之紹反,叶音灼,亦匪克樂音洛。潛雖伏矣,亦孔之炤音灼。憂心慘慘七感反,當作懆,七各反,念國之為虐。
比也。沼,池也。炤,明易見也。○魚在于沼,其為生已蹙矣,其潜雖深,然亦炤然而易見。言禍亂之及,無所逃也。嚴氏曰:「魚,相忘於江湖者也。今在池沼,非所樂矣。喻君子立亂朝,亦非所樂也。魚雖藏伏,然沼之水淺亦甚,炤然易見,無所逃於罔罟之害,喻君子雖自韜晦,亦未必能避患也。」
彼有旨酒,又有嘉殽户交反,無韻,未詳。洽比毗志反其隣,昏姻孔云。念我獨兮,憂心慇慇。
賦也。洽、比,皆合也。云,旋也。李迂仲曰:「與其親戚周旋也。」慇慇然,痛也。○言小人得志,有旨酒嘉殽以合比其鄰里,怡懌其昏姻,而我獨憂心至於疾痛也。王介甫曰:「君子困蹙,而小人得志也。」歐陽子曰:「大夫既自傷將及禍,而又哀彼衆人不知危亡可憂,而猶有以酒肴與其鄰里親戚為樂者,而我獨憂也。」昔人有言:燕雀處堂,母子相安,自以為樂也,突决棟焚,而怡然不知禍之將及。其此之謂乎?李迂仲曰:「國勢如此,而小人之徒乃羣居[30],飲酒以相樂,殆燕雀之類也。」
佌佌音此彼有屋,蓛蓛音速方有穀。民今之無禄,天夭於遥反是椓陟角反,叶都木反。哿哥我反矣富人,哀此惸獨!
賦也。佌佌,小貎。蓛蓛,窶巨陋貎,指王所用之小人也。穀,禄。夭,禍。椓,害。哿,可。獨,單也。○佌佌然之小人,既有屋矣,蓛蓛窶陋者,又將有穀矣,而民今獨無禄者,是天禍椓喪之耳。亦無所歸咎之詞也。亂至於此,富人猶或可勝,惸獨甚矣。李迂仲曰:「哀亂之由,要其極也,貧富俱受其禍。言其一時之虐政,富者之財猶可以勝其求,貧者愈不堪也。」胡庭芳曰:「前章『念我獨兮,憂心慇慇』,若唯及其私矣。此章『哿矣富人,哀此惸獨』,其不忘天下之情如此。」呂東萊曰:「勞役之甚者,自較其輕重,故曰『土國城漕,我獨南行』;困苦之甚者,自較其淺深,故曰『哿矣富人,哀此惸獨』。使民至是,蓋甚可憐矣。」此孟子所以言文王發政施仁,必先鰥寡孤獨也。
《正月》十三章,八章章八句,五章章六句。
《序》:「大夫刺幽王也。」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叶莫後反。日有食之,亦孔之醜。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叶於希反。
賦也。十月,以夏正言之,建亥之月也。交,日月交會,謂晦朔之間也。歷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左旋於地,一晝一夜,則其行一周而又過一度。問:「周天之度,是自然,是強分?」曰:「天一晝夜行一周,又過一度。以其行過處,一日作一度。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方是一周也。」董鼎曰:「沈存中云:『天何嘗有度,以日行三百六十五日而一朞[31],强謂之度,以步日月五星行度而已。』陳尚得云:『天日者,氣數之始。其每日之進退既有常則,故一日之進退遂為一度。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進退一周,而周天之數,遂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凡星辰遠近之相去,月與五星之行,皆以其度為度焉。度,數也,則也。天本無度,以與日離合而成天。日東西行,其周布本東西,而縱横南北,皆以其度為數。』」愚按:古歷法:每度九百四十分四分度之一,該九百四十分内之一百三十五分[32]。然天之為體,即星辰次舍,周布之定體也。天之為度,即二十八宿縱横布列之度數也。天之左行一日一周而過一度,即其星辰次舍度數之全體,旋轉於大虚空中,既一周匝而復過其既匝之西,以度凖之,適满一度,是一日内共該行過三百六十六度二百三十五分也。日月皆右行於天,一晝一夜,則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董鼎曰:「《書傳》謂日月亦左旋。横渠曰:『天左旋,處其中者順之,故日月五星亦左旋,此洞見天道之流行,就地面而順觀之也。』《論語或問》曰:『經星隨天左旋,日月五緯右旋。』《詩傳》曰:『日月右行於天,此步占日月之躔,次於天度而逆取之也。』儒家論天道則皆順而左旋,歷家考天度則日月五星逆而右轉也。」愚按:十九分度之七者,以月行第十四度分為十九分,而月又行及其七分也,每分四十九分四釐七毫三絲六忽八微四塵有奇,七分共計三百四十六分三釐一毫五絲七忽八微九塵有奇。但先儒以為日月皆左行於天,今以昏旦之中星驗之,則知日實右行;以毎夜月躔之宿度驗之,則知月實右行。若據左行之説推之,日行一日一周天,則一時當行三十度有奇。假如堯時冬至,日在天之虚,計其日,自子時天與日並行起,至申時日没,則天之虚淪於申位。日之行當躔畢宿而張宿昏中矣。安得《堯典》以為星昴乎?今曰「星昴」,則是昏時日仍躔虚,其為右行而一日一度者可知矣。又以今冬至日在箕八度而昏中壁驗之,亦是右行無疑。至於月之左行一日,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則是一日行及三百五十一度有奇,一時當行二十九度有奇。假令某日酉時,月初出躔某宿計,其行至子時,當踰本宿之西一百一十六度之外矣。嘗試驗之,而月躔仍在本宿之傍不遠,則是右行而一日止行十三度有餘者,又可知矣。故日一歲而一周天,月二十九日有奇而一周天,又逐及於日而與之會,一歲凡十二會。蔡九峯曰:「日行,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月行,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也。」愚按:一歲者,以氣周言之。日行自子年立春至丑年立春,必歷過三百六十五日零三時,復得子年立春節所躔之天度,為一周天也。月行至二日間,歷過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分,而與初一日某時合朔所躔之天度,交會為一周天之數。既周天之後,又行越二日二時,歷三十九度四百九十九分而與日會。董鼎曰:「陳尚德云:『月行二十七日有奇,而周天又二日有奇,始與日會。文公以為二十九日有奇,周天而與日會。蓋未詳也。日一年與天一會,月一年與天十三會,與日十二會。』」方會,則月光都盡而為晦。《後漢·律曆志》曰:「以速及舒,光盡體伏,謂之晦。」已會,則月光復蘇而為朔。愚按:朔之為言蘇也。朔後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對,則月光正滿而為望。愚按:彭魯叔曰:「月行與日對,相去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有奇,分天之中,謂之望。望在十五日,其常也。或進在十四日,或退在十六日,其變也。望之無定日者[33],由合朔之日,時有蚤暮也。然凡望時必各在其月朔後晦前之十五日也。」晦朔而日月之合,東西同度,南北同道,則月揜日而日為之食。望而日月之對,同度同道,則月亢日而月為之食。是皆有常度矣。天止如一圓匣,赤道是匣子相合縫處,在天之中。黄道半在赤道内,半在赤道外,東西兩處與赤道相交。度却是將天横分為許多度數,會時日月在黄、赤道相交處相撞著。望時日月正相向,如一在子一在午。日所以食於朔者,日常在上,會時月在下面,遮了日,故日食。月食謂之闇虚,蓋火日外影,其中實闇,至明中有闇虚,其虛至微。望時月與之對,無分毫相差,為闇虛所射,故食。愚按:唐祥翁曰:「唐一行《日議》云:『日行黄道,月有九道,遇交則有薄食之變。至於合朔,如合璧則不食,其交不軌道,則食也。』故驗日食者,必以日躔月道之交驗之耳。月不行黄道,只行其餘八道,但此八道皆斜出入於黄道内外,月一次經天,則一次入一次出,一歲凡十三次。經天二十六次出入於黄道,惟有兩次與日會。故疏云:『通計一百七十三有餘,而有一交於此時方有食。』」然王者脩德行政,用賢去奸,能使陽盛足以勝陰,陰衰不能侵陽,則日月之行,雖或當食,而月常避日。故其遲速高下,必有參差而不正相合,不正相對者,所以當食而不食也。若國無政,不用善,使臣子背君父,妾婦乘其夫,小人陵君子,夷狄侵中國,則陰盛陽微,當食必食。雖曰行有常度,而實為非常之變矣。謝疊山曰:「陰盛陽微而日為之食,幽王之時,臣欺君,妾惑主,小人陵君子,犬戎侵中國,陰道長,陽道消,人事所感,天象示之,此日所以微也。」愚按:唐祥翁曰:「杜預云:『日月動物,雖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小有盈縮。』故雖有交會而不食者,或有頻交而食者,然日月同度同道之際,行有分數,則食亦有分數也。若以常度論之,一歲兩交當兩食,而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唐二百九十年,食百餘者,此所謂雖交而不食,或頻交而食者也。在乎人君行事之所感召耳。」蘇氏曰:「日食,天變之大者也。然正陽之月,古尤忌之。夏之四月為純陽,故謂之正月。十月純陰,疑其無陽,故謂之陽月。純陽而食,陽弱之甚也;純陰而食,陰壯之盛也。微,虧也。彼月則宜有時而虧矣,此日不宜虧而今亦虧,是亂亡之兆也。」謝疊山曰:「日,衆明之本[34],而為陰所食,其惡甚矣。非日之醜,乃天之變,國之灾也。國亡則民之受禍烈矣。今此下民,亦可哀之甚矣。」李迂仲曰:「《唐志》云:『十月之交,以曆推之,在幽王之六年。』」
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叶户郎反。四國無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
賦也。行,道也。○凡日月之食,皆有常度矣。而以為不用其行者,月不避日,失其道也。然其所以然者,則以四國無政,不用善人故也。《左傳》昭公七年晉士文伯曰:「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謫于日月之灾。」如此,則日月之食皆非常矣。而以月食為其常,日食為不臧者,陰亢陽而不勝,猶可言也;陰勝陽而揜之,不可言也。王介甫曰:「月食,非其常也,然比日食,則以陽侵陰猶為常也。此日而食,則為變大矣。」故《春秋》日食必書,而月食則無紀焉,亦以此爾。李迂仲曰:「春秋月食未嘗書,豈月未嘗食耶?亦以為常故爾。」
爗爗丁輙反震電,不寧不令叶盧經反。百川沸騰,山冡崒徂恤反崩。高岸為谷,深谷為陵。哀今之人,胡憯七感反莫懲!
賦也。爗爗,電光貎。震,雷也。寧,安徐也。令,善。《前漢·李尋傳》注曰:「雷電失序,不安不善。」沸,出。騰,乘也。山頂曰冡。崒,崔嵬也。高岸崩陷,故為谷。深谷填塞,故為陵。憯,曾也。○言非但日食而已,十月而雷電,山崩水溢,亦災異之甚者,是宜恐懼修省,改紀其政,而幽王曾莫之懲也。嚴氏曰:「十月雷電,天道乖矣。川沸山崩,陵谷遷變,地道亂矣。胡為莫懲創也?」謝疊山曰:「災異如此,幽王之心曾不懲創,詩人不指幽王而曰『哀今之人』,微而婉也。」董子曰:「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異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此見天心仁愛人君,而欲止其亂也。」《前漢》:「孔光曰:『皇極之道不立,則咎徵薦臻。天右與王者[35],故灾異數見以譴告之,欲其改更。若不畏懼,而輕忽簡誣,則凶罰加焉。《詩》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皆謂不懼者凶,懼之則吉也。』」
皇父音甫卿士,番維司徒。家伯維宰[36],仲允膳夫。棸側留反子内史,蹶俱衛反維趣七走反馬叶满補反。楀音矩維師氏,豔餘贍反妻煽音扇方處。
賦也。皇父、家伯、仲允,皆字也。番、棸、蹶、楀,皆氏也。孔氏曰:「父及伯、仲是字之義,番、棸、蹶、楀單言人[37]。棸子,以子配之,若曾子、閔子然,故知皆氏。」卿士,六卿之外,更為都官,以總六官之事也。或曰:卿士蓋卿之士。《周禮》大宰之屬有上、中、下士,《周禮》大宰卿一人,宰夫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下士三十二人。《公羊》所謂「宰士」,愚按:見《公羊傳》隱元年。《左氏》所謂「周公以蔡仲為己卿士」是也。蔡九峯曰:「周公為冢宰,食邑於圻内,圻内諸侯孟、仲二卿,故周公用仲為卿。」蓋以宰屬而兼總六官,位卑而權重也。愚按:以宰屬而揔六官,固位卑權重矣。如前説為都官,以揔六卿,亦位卑而權重也。故詩人首言之焉。司徒掌邦教,冢宰掌邦治,皆卿也。《周禮·天官》:「大宰,卿一人。」《地官》:「大司徒,卿一人。」膳夫,上士,掌王之飲食嗣膳羞者也。《天官》:「膳夫,上士二人。」鄭氏曰:「食,飯也;飲,酒漿也;膳,牲肉也;羞,有滋味者。」内史,中大夫,掌爵禄廢置殺生予奪之法者也。《春官》:「内史,中大夫一人,掌王八柄之法。」趣馬,中士,掌王馬之政者也。孔氏曰:「《夏官》:『趣馬,下士。』」此言中士者,誤也。師氏,亦中大夫,掌司朝得失之事者也。《地官》:「師氏,中大夫一人,居虎門之左,司王朝,掌國得失之事。」注曰:「司,猶察也。察王視朝,若有善道可行者,則以詔王,記君得失,若《春秋》是也。」美色曰豔,豔妻,即褒姒也。煽,熾也。王介甫曰:「言其勢盛,若火之煽然。」方處,方居其所,未變徙也。○言所以致變異者,由小人用事於外,而嬖妾蠱惑王心於内,以為之主故也。李迂仲曰:「此上三章言灾異之事,下五章言灾異之由,由所用非人也。故責外所用之人,又責其内寵,言所以致之之由也。」
抑此皇父,豈曰不時?胡為我作,不即我謀叶謨悲反?徹我牆屋,田卒汙音烏萊叶陵之反。曰予不戕在良反,禮則然矣叶於姬反。
賦也。抑,發語詞。時,農隙之時也。作,動。即,就。卒,盡也。汙,停水也。萊,草穢也。孔氏曰:「汙者,《記》曰『汙其宫而瀦焉』是也[38]。萊者,《楚茨》云『田萊多荒』是也[39]。戕,害也。」○言皇父不自以為不時,欲動我以徙,而不與我謀,乃遽徹我牆屋,使我田不獲治,卑者汙而高者萊。又曰非我戕汝,乃下供上役之常禮耳。彭氏曰:「三代之君,不敢鄙夷其民以從己之欲,每有興作,謀及庶民。如盤庚遷都,登進厥民而告之。三代世守此道,故詩人曰:『胡為我作,不即我謀』。」孔氏曰:「皇父以親寵封於畿内[40],築都邑[41],令邑人居之。役之不以時,先毁墻屋,而後令遷邑人,廢其家業,故述其情如此。」謝疊山曰:「皇父使民無以為生矣,乃『曰予不戕』,虐汝也,下供上役,禮則當然。其不仁甚矣!」王介甫曰:「此章專言皇父專恣,而害及於民也。」
皇父孔聖,作都于向式亮反,下同,擇三有事,亶侯多藏才浪反。不憗魚觀反遺一老,俾守我王叶于放反。擇有車馬,以居徂向。
賦也。孔,甚。聖,通明也。王介甫曰:「皇父自謂甚聖,故因而譏之曰『孔聖』也。」都,大邑也。《周禮》:畿内大都方百里,小都方五十里,皆天子公卿所封也。向,地名,在東都畿内,今孟州河陽縣是也。愚按:孟州河陽縣,今屬河東山西道。三有事,三卿也。孔氏曰:「皇父封圻内,當二卿,今立三卿,以比列國也。」亶,信。侯,維。藏,蓄也。憗者,心不欲而自强之詞。有車馬者,亦富民也。徂,往也。○言皇父自以為聖,而作都則不求賢,而但取富人以為卿。又不自强留一人以衛天子,但有車馬者,則悉與俱往,不忠於上,而但知貪利以自私也。謝疊山曰:「皇父棄舊臣耆德而不用,不能强勉留一老以守我王,其不忠甚矣。平王東遷,作《文侯之命》,推原召亂之由,亦曰『罔或耆夀俊在厥服』[42]。西周之亡,實兆於此。使皇父秉政之時,能留一老以守我王,如周、召之師保,如仲山甫之保王躬,則幽王有馮有翼,未至於身辱國亡也。皇父之罪,莫大於此。」
黽民允反勉從事,不敢告勞。無罪無辜,讒口囂囂五刀反。下民之孽魚列反,匪降自天叶鐵因反。噂子損反沓徒合反背蒲昧反憎,職競由人。
賦也。囂,衆多貎。孽,災害也。噂,聚也。沓,重複也。職,主。競,力也。○言黽勉從皇父之役,未嘗敢告勞也,猶且無罪而遭讒。蘇氏曰:「無罪而且見讒,而況敢告勞乎?」然下民之孽,非天之所為也。噂噂沓沓,多言以相説,而背則相憎,專力為此者,皆由讒口之人耳。陳少南曰:「噂,聚談也。沓,猥并也。小人相見之状如此,背則憎疾也。用如此小人在位,所以興孽,未可歸於天也。」
悠悠我里,亦孔之痗莫背反,叶呼洧反。四方有羡徐面反,我獨居憂。民莫不逸,我獨不敢休。天命不徹叶直質反,我不敢傚我友自逸。
賦也。悠悠,憂也。里,居。痗,病。羡,餘。逸,樂。徹,均也。○當是之時,天下病矣,而獨憂我里之甚病。且以為四方皆有餘而我獨憂,衆人皆得逸豫而我獨勞者,以皇父病之,而被禍尤甚故也。然此乃天命之不均,吾豈敢不安於所遇,而必傚我友之自逸哉!謝疊山曰:「君子不以一身之憂勤為賢,亦不以衆人之逸樂為非。凡人命有窮通,我之憂勤乃天之所付者,如是安之而已,不敢效我友之自逸也。其詞甚婉,其志堅而不可變也。」愚按:上章既言「匪降自天」,而此復以勞逸不均歸於天命者,亦無所歸咎之詞也。
《十月之交》八章,章八句。胡庭芳曰:「王氏云:『此詩前三章言災異之變。四章言致災由於小人。而皇父,小人之魁也,故五、六章專言皇父之惡。七章言小人在位,天降之災,則天變生於人妖也。八章言己之憂勞,而一篇之義終矣。』」
《序》:「大夫刺幽王也。」
浩浩昊天,不駿其德。降喪息浪反饑饉其靳反[43],斬伐四國叶于逼反。旻密巾反天疾威,弗慮弗圖。舍音赦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無罪,淪胥以鋪普烏反。
賦也。浩浩,廣大也。昊,亦廣大之意。駿,大。德,惠也。穀不熟曰饑,蔬不熟曰饉。疾威,猶暴虐也。慮、圖,皆謀也。舍,置。淪,陷。胥,相。鋪,徧也。○此時饑饉之後,羣臣離散,其不去者作詩以責去者。故推本而言,昊天不大其惠,降此饑饉,而殺伐四國,如何旻天曾不思慮圖謀而遽為此乎?愚按:首章推本而言天變也。元氣廣大為昊天,仁覆閔下為旻天。故此章以昊天言不駿其德,以旻天言其疾威,天非有二也,蓋亦無所歸咎,而各以義類歸怨於天耳。彼有罪而饑死,則是既伏其辜矣,舍之可也。此無罪者,亦相與而陷於死亡,則如之何哉?
周宗既滅,靡所止戾。正大夫離居,莫知我勩夷世反。三事大夫,莫肯夙夜叶弋灼反。邦君諸侯,莫肯朝夕叶祥龠反。庶曰式臧,覆芳服反出為惡。
賦也。宗,族姓也。戾,定也。正,長也。周官八職,一曰正,謂六官之長,皆上大夫也。離居,蓋以饑饉散去,而因以避讒譖之禍也。我,不去者自我也。勩,勞也。三事,三公也。董鼎曰:「陳夀翁云:『如漢魏以來,史云位登三事,皆指為三公。』」大夫,六卿及中下大夫也。臧,善。覆,反也。○言將有易姓之禍,其兆已見,而天變人離又如此。愚按:「易姓之禍,言周宗之滅也。天變,上章所言是也。人離,此章所言是也。」庶幾曰王改而為善,乃覆出為惡而不悛也。李迂仲曰:「時王上為天所怒,下為民所怨,内則宗族破滅,外則羣臣諸侯攜貳,孤立而不懼,此所謂安其危而利其菑,樂其所以亡者。」范氏曰:「『靡所止戾』,未知天之所命,民之所定也。『莫肯夙夜』,無在公之節也。『莫肯朝夕』,無尊王之禮也。」嚴氏曰:「二章言人心離散也。」或曰:疑此亦東遷後詩也。陳器之曰:「『亦』字乃因前《正月》篇而言耳。」愚按:詩言周宗既滅,似亦道已然之事,而非慮其將然之辭,似果作於東遷之後也。
如何昊天叶鐵因反,下同,辟言不信叶斯人反。如彼行邁,則靡所臻。凡百君子,各敬爾身。胡不相畏,不畏于天?
賦也。如何昊天,呼天而訴之也。辟,法。臻,至也。凡百君子,指羣臣也。○言如何乎昊天也,法度之言而不聽信,則如彼行往而無所底至也。然凡百君子,豈可以王之為惡,而不敬其身哉?不敬爾身,不相畏也;不相畏,不畏天也。蘇氏曰:「君子呼天而告之曰,奈何哉,法度之言,王終莫肯信者,如人恣行而忘反,我不知其所至矣。」輔氏曰:「法度之言,聽而行之則績效隨見,有所底止。今既不聽法度之言,則如猖狂妄行者,亦將何所底至哉?常人之情無特操者,見王所為如此,則皆從風而靡,故戒之曰:『凡百君子,各敬爾身。』豈可因王之為惡而遽自放逸,以棄其身哉?人惟一心而已,能敬其身,則能敬人、能敬天矣。詩人發此意,至為深切,學者不可不深體而力行也。」王介甫曰:「世雖昏亂,君子不可以為惡,自敬故也,畏人故也,畏天故也。」愚按:三章言王不見聽,而己不可忘其忠敬也。
戎成不退叶吐類反,下同,饑成不遂。曾在登反我暬思列反御,憯憯于感反日瘁徂醉反。凡百君子,莫肯用訊叶息悴反。聽言則答,譖言則退。
賦也。戎,兵。遂,進也。《易》曰:「不能退,不能遂」是也。《易·大壯》上六曰:「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暬御,近侍也。《國語》曰:「居寢有暬御之箴」,愚按:《楚語》「暬」作「褻」,注云:「近也。」蓋如漢侍中之官也。憯憯,憂貌。瘁,病。訊,告也。○言兵寇已成,而王之為惡不退;饑饉已成,而王之遷善不遂,使我暬御之臣,憂之而慘慘日瘁也。凡百君子,莫肯以是告王者,雖王有問而欲聽其言,則亦答之而已,不敢盡言也。一有譖言及己,則皆退而離居,莫肯夙夜朝夕於王矣。其意若曰:王雖不善,而君臣之義,豈可以若是恝乎?劉辰翁曰:「『聽言則答,譖言則退』,八字極臣下落落之態。」輔氏曰:「『聽言則答,譖言則退』,則皆不敬其身者。『聽言則答』,面從者也;『譖言則退』,畏罪者也。面從者,不盡其情;畏罪者,唯知有己。皆不能敬也。暬有習之意,自謙之辭也。」愚按:四章言王為不善,而羣臣無忠告也。
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尺遂反,維公是瘁。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處休。
賦也。出,出之也。瘁,病。哿,可也。○言之忠者,當世之所謂不能言者也,故非但出諸口,而適以瘁其躬。佞人之言,當世所謂能言者也,故巧好其言,如水之流,無所凝滯,而使其身處於安樂之地。蓋亂世昏主,惡忠直而好諛佞類如此,詩人所以深歎之也。胡庭芳曰:「五章言忠佞不分,禍福反易也。」輔氏曰:「上章既責諸臣,故此下兩章則又體其情而言之。此章言彼其所以離散而去者,蓋亦有不得已者。蓋言之忠者,則非但出諸口,適以病其身。至於『巧言如流』,順從而不逆者,乃使其身得處於休逸之地,則彼其所以離散而去者,是豈得已哉?其志亦可哀也已。」愚按:「哀哉」二字,見詩人深歎之意。
維曰于仕鉏里反,孔棘且殆叶養里反。云不可使,得罪于天子叶奬履反[44]。亦云可使,怨及朋友叶羽已反。
賦也。于,往。棘,急。殆,危也。○蘇氏曰:「人皆曰往仕耳,曾不知仕之急且危也。當是之時,直道者,王之所謂不可使,而枉道者,王之所謂可使也。直道者,得罪於君,而枉道者,見怨於友。此仕之所以難也。」嚴氏曰:「六章言亂世進退皆有咎也。從道則違時,從時則違道。寧得罪於天子,不可得罪於公議也。」孔氏曰:「朋友之道,相切以善,今從君為惡,故朋友怨之。」輔氏曰:「此章則又言人皆曰往仕,而不知仕之急且危也,何者?直道而盡言者,則得罪於其君;巧言以徇人者,則見怨於其友。蓋朋友以相切磋為道,若枉道以從君,則朋友必見棄絶矣。以是言之,則當時之仕,又豈易為哉?忠言獲罪,而巧言處休,直道見抑[45],而枉道見容,皆亂世之常事也。」
謂爾遷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叶古胡反。鼠思息嗣反泣血叶虚屈反,無言不疾。昔爾出居,誰從作爾室?
賦也。爾,指離居者。鼠思,猶言癙憂也。呂與叔曰:「癙憂,幽憂也,與『鼠思』義同。」○當是時,言之難能而仕之多患如此,愚按:此承上文五章、六章而言也。故羣臣有去者,有居者。居者不忍王之無臣,己之無徒,則告去者使復還于王都。去者不聽,而托於無家以拒之,至於憂思泣血,何氏曰:「孔氏云:『人淚必因悲聲而出,若血出則不由聲也。今無聲而涕出如血之出,故曰泣血。」有無言而不痛疾者,蓋其懼禍之深至於如此。然所謂無家者,則非其情也,故詰之曰:昔爾之去也,誰為爾作室者,而今以是辭我哉?嚴氏曰:「七章責引去者也。」輔氏曰:「此章則又盡言己意,以告諸離居者,使之復反於王都。彼既不從,則又言其痛切之情為可念者,而猶盡言以詰之,而庶其或見聽。可謂既能盡人之情,而又能盡己之志也。然則此暬御之臣,蓋亦非常人矣。」
《雨無正》七章,二章章十句,二章章八句,三章章六句。
歐陽公曰:「古之人於詩多不命題,而篇名往往無義例。其或有命名者,則必述詩之意,如「巷伯」、「常武」之類是也。今《雨無正》之名,據《序》所言,與詩絶異,當闕其所疑。」元城劉氏曰:「嘗讀《韓詩》有《雨無極》篇,《序》云:『《雨無極》,正大夫刺幽王也。』至其詩之文,則比《毛詩》篇首多『雨無其極,傷我稼穡』八字。」愚按:劉説似有理。然第一、二章,本皆十句,今遽增之,則長短不齊,非詩之例。又此詩實正大夫離居之後,暬御之臣所作。其曰「正大夫刺幽王」者,亦非是。且其為幽王詩,亦未有所考也。愚按:詩文四章言「曾我暬御,慘慘日瘁」,固可見其作於暬御之臣矣。但二章首言「周宗既滅」,繼言「正大夫離居」,卒章又言「謂爾遷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似是東遷之際,羣臣懼禍者,因以離居不復隨王同遷於東都,故見於詩詞如此。而《文侯之命》亦曰:「即我御事,罔或耆夀俊在厥服」,則其驗也。參考《正月》所謂「赫赫宗周,褒姒烕之」,及《節南山》「國既卒斬,何用不監」等語,疑此三詩猶皆為東周之變雅,其後《雅》亡於上,而《國風》作於下,於是《春秋》託始於隱公,實為平王之四十九年也。
《序》:「大夫刺幽王也。雨,自上下者也,衆多如雨,而非所以為政也。」
此《序》尤無義理,歐陽公、劉氏説已見本篇。
祈父之什十篇,六十四章,四百二十六句
詩傳通釋第十一
[1] 「陵之」原作「云俱」,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2] 「云俱」原作「汪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3] 「輝」,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中作「鮮」。
[4] 「他」,朱熹《詩集傳》卷十一作「它」,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作「他」,今從呂書。
[5] 「蓫」原作「遂」,據四庫本及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6] 「蓫」原作「遂」,據四庫本及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7] 「筆」原作「逼」,據明修本、四庫本及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8] 「如」至「云云」,歐陽修《詩本義》卷七無。
[9] 「友」下,《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有「為兄者但當盡其友可也」一句。
[10] 「墻」下原有「之墻」二字,據四庫本刪。
[11] 「直立」,《毛詩正義》卷十一之二作「竦此臂翼然」。
[12] 「素」上原有「雉」字,據《毛詩正義》卷十一之二刪。
[13] 「昺」原作「禺」,據四庫本及李如圭《儀禮釋宮》改。
[14] 此處所引「孔氏曰」,《毛詩正義》卷十一之二作「羆如熊,黄白文。舍人曰:『羆如熊,色黄白也』」。
[15] 「煌煌」原作「喤喤」,據明修本及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16] 「裼」原作「禓」,朱熹《詩集傳》卷十一作「禓」,據《毛詩正義》卷十一之二改。
[17] 按,此係陸德明《經典釋文》卷六所引《爾雅》郭璞注文。
[18] 「音立」,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一補。
[19] 「如」原作「知」,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20] 「人之盛衰」,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二十三作「國之興廢」。
[21] 「鈞」原作「均」,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
[22] 「鉏」原作「徂」,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23] 「履」原作「里」,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24] 「胡」原作「苦」,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25] 「世」原作「由」,據嚴粲《詩緝》卷二十改。
[26] 「其道」,原無,據《毛詩正義》卷十二之一補。
[27] 「憚」原作「彈」,據《毛詩正義》卷十二之一改。
[28] 「民」原作「臣」,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29] 「人衆」至「勝人」,《史記·伍子胥列傳》原文作「人衆者勝天,天定亦能破人」。
[30] 「之」,原無,據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二十三補。
[31] 「日行」之「日」原作「目」,據四庫本改。
[32] 「一」,明修本作「二」。
[33] 「日者」原作「者日」,據明修本、四庫本改。
[34] 「本」原作「不」,據四庫本及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中改。
[35] 「右」,《漢書》卷八十一作「左」。
[36] 「維」原作「冢」,四部叢刊三編本朱熹《詩集傳》卷十一作「為」,而元十卷本作「維」,八卷本作「冢」。按《毛詩正義》卷十二之二作「維」,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及陳奂《詩毛氏傳疏》均以作「維」為確,今從之,據改。
[37] 「人」原作「又」,據《毛詩正義》卷十之二改。
[38] 「瀦」原作「豬」,據《毛詩正義》卷十二之二改。
[39] 「田萊多荒」,非《詩經》原文,係《楚茨》篇《毛序》句。
[40] 「畿」原作「圻」,據《毛詩正義》卷十二之二改。
[41] 「都」原作「鄙」,據明修本及《毛詩正義》卷十二之二改。「築」上,《毛詩正義》有「既封即」三字。
[42] 「或」原作「有」,據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中及《尚書正義》卷二十改。
[43] 「浪」原作「喪」,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44] 「履」原作「里」,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一改。
[45] 「抑」原作「柳」,據輔廣《詩童子問》卷四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