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返粤与陈炯(jiǒng)明之叛变(1 / 1)

其时南方亦因军人跋扈,不能贯彻护法的主张。孙中山等遂离粤赴沪。先是陈炯明以广东军队,驻扎漳、泉。九年(一九二○)七月,自漳、泉回粤。南方主席总裁通电取消独立,徐世昌据之下令接收。孙中山等通电否认。旋回粤,再开政务会议。十年(一九二一)四月,国会议决《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选举孙中山为大总统,以五月五日就职。孙中山宣言:徐世昌傥舍弃非法总统,自己亦愿同时下野。是年,粤军平定广西,孙中山遂在桂林筹备北伐。十一年(一九二三)四月,中山将大本营移设韶关。陈炯明走惠州。中山以五月发兵北伐,入江西。六月初二日,徐世昌辞职。曹锟等请黎元洪复位,黎元洪要求各督军、巡阅使“即日解除兵柄,与元洪相见于都门”。这自然是空话。旋因各督军复电表示赞成,就先行入都了。

黎元洪复位后,将六年解散国会之令撤销。于是国会复在北方开会。南方则广西的粤军,于六月中回粤。围攻总统府,要求孙中山与徐同退。孙中山避难军舰,旋走上海。陈炯明复出为粤军总司令。是岁岁杪,广西的滇、桂军讨陈,粤军也有响应的。陈炯明再走惠州。明年,中山还粤,以大元帅名义,主持政务。中山回粤之后,陈炯明仍据惠州,争战不息,而黎元洪又给直系赶走。于是北方的风云再变,而南方亦因国民党的改组,旌旗变色,壁垒一新。北伐的大业,就要从此开始了。

[1]安徽柏文蔚,江西李烈钧,广东胡汉民。

[2]事在三年(一九一四)七月八日。

[3]日本所提五号二十一条的要求,大致如下:【第一号】(一)承认日后日、德政府协定德国在山东权利利益让与的处分。(二)山东并其沿海土地及各岛屿,不得租借、割让与他国。(三)允许日本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的铁路。(四)自开山东各主要城市为商埠。应开地方,另行协定。【第二号】(一)旅顺、大连湾、南满、安奉两铁路。租借的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二)日本人在南满、东蒙有土地所有权及租借权。(三)日人得在南满、东蒙任便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四)日人得在南满、东蒙开矿。(五)南满、东蒙(甲)不许他国人建造铁路,或向他国人借款建造铁路,(乙)以各项课税向他国人抵借款项,均须先得日本同意。(六)南满、东蒙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政府商议。(七)吉长铁路,委任日政府管理经营,从本条约画押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第三号】(一)将来汉冶萍公司,作为合办事业。未经日政府同意,该公司一切权利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并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二)汉冶萍公司各矿附近的矿山,未经该公司同意,不得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此外凡欲措办,无论直接、间接,恐于该公司有影响的,必先经该公司同意。【第四号】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租借或割让与他国。【第五号】(一)中国政府聘日本人为政治、财政、军事等顾问。(二)日本人在内地设立寺院、学校,许其有土地所有权。(三)必要地方的警察,作为中、日合办,或由地方官署聘用多数日本人。(四)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的军械。或设中、日合办的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五)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的铁路,及南昌、杭州间,南昌、潮州间铁路的建造权,许与日本。(六)福建筹办路矿、整理海口(船厂在内)和需用外资,先向日本协议。(七)允许日人在中国传教。

[4]革命军起义时,各省主持军政的,均称都督。袁世凯改为将军。此时护国省份,均称都督;未脱离北政府的省份,仍称将军。黎元洪代理总统,一律改称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