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势至此,无可如何,乃再任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向各国议和。各国要求惩办首祸,昭雪因谏阻排外而受害的人,然后开议。议还没有定,李鸿章死了,代以王文韶。于一九○一年和各国订成和约,是为《辛丑条约》。此约与议的共十一国。[9]其中重要的条款,是(一)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谢罪。(二)使馆划定界址,由外人管理、防守,华人不得居住。(三)大沽口及从京城到海口通路的炮台,一律拆毁。(四)指定地点,许各国驻兵,以保京城到海口的交通。[10](五)赔款之巨,至四万五千万两,还要照市价换成金款,年息四厘,分三十九年还清。(六)又订明改订《通商行船条约》。
《通商行船条约》,后来改订的,共有英、美、日、葡四国。因赔款重了,许我裁厘后,将入口税加至百分的一二点五,出口税加至百分的七点五。然裁厘之事,终清朝未能举行,所以加税也成为空话。又订定中国的法律、审判和一切相关事宜。都改良后,外人允弃其治外法权,那自然更是空话了。
和议成后,西太后和德宗仍回到北京,实权仍在西太后手里。排外失败之后,一变而为媚外,屡次和各公使夫人等联络,那更其可笑了。闯下如此大祸,贻害国民如此之深,自己觉得有些说不过去,也无复坚持守旧的勇气,乃又行些新政,以敷衍人民。然而其无诚意,是大家都知道的。人民到此,对清廷就都绝望了,而立宪、革命的运动就相继而起。
[1]见《中国秘密社会史》。
[2]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第一编第一章说:美洲各地华侨,多立有洪门会馆。洪门者,当清康熙时,明朝三五遗老见大势已去,无可挽回,乃欲以民族主义之根苗,流传后代,故以反清复明之宗旨,结为团体,以待后有起者,可借为资助。国内会党,常与官府冲突,故尚不忘其与清廷立于反对地位。而海外会党,多处他国自由政府之下,其结合,不过为手足患难之联络而已,政治之意味殆全失;反清复明之语,亦多不知其义者。鼓吹数年,乃知彼等原为民族老革命党也。(民智书局本)
[3]见恽(yùn)毓鼎《崇陵传信录》。
[4]当时以反对被杀的,为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联元、太常寺卿袁昶,后均开复原官。
[5]董福祥。
[6]Kettler.
[7]Seymour.
[8]《三民主义·民权第五讲》:西摩说:“他们用大刀肉体和联军相搏,虽然伤亡枕藉,还是前仆后继,其勇锐之气殊不可当,真令人惊奇佩服。如果他们所用是西式枪炮,联军一定全军覆没。”孙中山先生说:“经过那一次血战之后,外国人才知道中国还有民族思想。”
[9]德、奥、比、西,美、法、英、意、日、荷、俄。
[10]黄村、廊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皇岛、山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