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之政制(1 / 1)

宇内既经削平,自然要有一番新布置。节度使的大患,是以一个人专制数州至十余州,它所属的支郡,[1]都被它压制了,失其独立之权,遂至形成割据。武人是不知政治的。而当扰乱之世,各州的刺史,亦以武人为多。属下的县令,给他压制得毫无展布。况且所用的,也都是些不相干的人。苛敛繁兴,又往往以部曲将吏主其事,所以民困滋甚。

宋太祖乘宴饮之际,讽示宿卫诸将,令其自行辞职,解去兵权。于是肘腋之间,时虑叛变之患除掉。节度使所属的支郡,都令其直达京师,得以自行奏事。节度使出缺的,都代以文臣,谓之知军州事。便县事,也以京朝官出知。[2]又在诸州设一通判,令其权力和知州平行。苛捐杂税,大加裁撤,并在各路设立转运使,以掌理一路的财政。诸州的兵,强壮的都送到阙下,升为禁军,直属三衙管辖。[3]老弱的才留在本州,谓之“厢兵”,不大教练,只好当当差徭而已。经这一番改革,政权、财权、兵权,就都集于中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