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社会人们很重视墓葬问题,其特点是:
(一)重视墓地的选择
从一定意义上说,世界上最庄严、最经得起岁月磨练的纪念性建筑是陵墓。人们非常重视对于陵墓地址的选择,要有山有水。埃及的金字塔矗立在尼罗河西岸,金字塔宛若天然生成的一座山峰,给人以神圣、威严的感觉。印度的泰姬陵是典型的伊斯兰风格的陵墓,这是一组大建筑群,除有清真寺外,还有各种建筑相衬托,其中有个十字形的中央水渠在花草丛中纵横,使墓区更加冰清玉洁。中国各朝统治者在生前最为重视的一件事就是开始注意寻找“风水宝地”作为陵寝之所。
中国现存的最早皇帝陵墓当属秦始皇墓,它的主体在今陕西省临潼骊山主峰的北麓,外观为一方锥形夯土台,陵体内却十分豪华。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描绘,墓室内“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简而言之,始皇陵与山水也有着不解之缘。西汉的皇陵大多兴建在陕西咸阳至兴平一带,除重视内部装饰外,更重视把有山有水作为一个标准。找寻风水好的宝地作为帝王陵墓的习惯就始于汉代,陕西境内汉唐的陵墓都有这一特点。唐朝时更是以自然山体作为陵本,较过去的人工封土更胜一筹,如唐高宗与武则天合葬的乾陵,选在位于陕西乾县境内梁山的最高峰,气魄比前朝的陵墓更大、更壮观。明朝有十三陵,除明太祖朱元璋在位31年,死于南京,陵位建于南京城东钟山的主峰外,迁都北京后,自明成祖朱棣开始,先后13位皇帝的陵墓都建在北京昌平区以北的天寿山南麓,这里东、西、北三面山势环抱,南面地域开扩,形成中国历史上环境优美的、各座陵墓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气势宏伟的一个最大陵区。清朝顺治帝在河北遵化燕山修建了清东陵,雍正皇帝认为此地风水不佳,便在河北易县泰宁山下修建了清西陵,以至形成清帝两陵并列神州的格局。
位于今河南巩县境界的嵩山与洛河间有北宋的8位帝王的陵墓。宋朝皇陵制度与前朝最大的不同是从建陵到下葬应在皇帝死后7个月完成,而且,宋朝又有战争不断的时代背景。所以,它虽然也是选择在面嵩山而背黄河、洛水,是一些“藏风得水”的好地方,选择在面向远山丘陵处,利用中原大地南高北低的趋势,也都符合帝王选墓址的严格要求,但是在建筑的规模、风格和布局上都不如前朝,甚至比不上一些富商、地主的墓葬。
南宋的帝王却连如此要求都不能达到。地处今浙江绍兴的南宋六帝陵墓大都为临时安厝地,因为人们把希望寄托在日后回归中原上,所以,南宋帝王墓葬地不如前朝恢宏,墓葬等级也较前松弛。这些陵墓元朝时遭到严重破坏后,至今在地面上已无痕迹可寻。这是南宋社会的一个遗憾。
由于明州史氏家族在南宋具有“一门三相二王五尚书七十二进士”的显赫地位,功勋卓著,情况特殊,家族又重视墓地的修建,整个家族墓道呈现出王者的气势,这些墓道至今仍基本保持完好,它从另一个方面可以弥补南宋皇陵的遗憾和不足。明州史氏家族认为墓地是家族声望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为风水好坏是关乎一个家族兴衰的因素,因此必须重视对于墓地的选择。
明州史氏家族墓地位于浙江宁波东钱湖的东面,基本上构建在浙江省鄞县的东南部山区。墓地以高356.2米的福泉山和556.2米高的望海峰为其背景,让上、下水溪作为它们的分水岭,含括四周的大慈山、双峰山、青龙山、太阳山等山地,“从下水绿野岙、穆公岭、响铃山、安乐里山、黄梅山、采坑、金家岙,再到庙沟后、象坎山、隐学山直至高钱青雷山、月波山与东吴的古野岙、宝华山等处,方圆30多里”[1],明州史氏家族多以一个小家庭共同葬在一个墓区,且把“地丰浓肥、墩厚、草木盛茂、平稳之地”作为选择墓地最好的标准,形成群山环抱、山山拥翠的气势,同时利用东钱湖及其大小支叉环绕其间的优势,造成天水相接、自然景观秀丽多姿的美景。其间还有寺、庵建筑相配置,使墓地在庄严肃穆中更呈现着神圣。
从明州史氏家谱记载和实地考察可见,史氏家族墓地集中在群山之中约有九处之多,各处墓地相距不远,紧临福泉山,面对福泉溪,背山面水,确实是一风水宝地。史才、史浩,史渐、史弥远家族、史弥忠、史岩之等所建墓地群,始终把风水的好坏作为选择墓址的一个重要因素,体现了良好的自然环境与水文相结合的优点。我们从研究明州史氏家族的墓制中有利于加强对南宋墓葬制度的认识。
(二)提倡“事死重于事生”
《中庸·达孝》章中说:“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明州史氏家族提倡子孙们“养则必恭”和“祭则必敬”,既要在父母活着时以孝事生,更要在祖先亡故后认真事死,让敬祖先的孝道观念贯穿一生。
南宋时期,与明州史氏家族一样,仕宦豪绅信佛者很多。而且当地禅寺林立、高僧辈出,展现了佛教的鼎盛。佛教提倡“菩萨应生孝顺心”与“慈悲心”,主张生前应注重父母的恩德,强调父母死后也不应忘记他们的恩重如山,体现了佛教、佛事对“孝道”和墓葬的影响。史浩不仅担任南宋宰相,也是一个佛教信徒,他把信奉佛教与传统道德的孝心相联系。史浩的母亲是一位虔诚的佛教信众,一生吃斋念佛,笃信佛教。1173年(乾道九年),史浩途经江苏镇江,到了金山寺,观看了当地寺院在做水陆道场。所谓水陆道场,就是寺院应施主的要求,为死去的人诵经、礼佛,追忏亡灵、寻求超度灵魂而举行的一种佛教法事活动。此俗始于梁武帝时期。它是集佛堂音乐、诵经、拜佛,以及绘画、书法、雕刻、舞蹈等各种文化活动为一体的一个集中展示,也是费时、费钱、费人的一项活动。史浩观后羡慕其“水陆斋法之盛”,回鄞县后即施田百亩,在东钱湖月波寺、尊教寺、青山寺和无量寿庵修建了南宋最大的四时水陆道场,并亲制疏辞,撰集仪文,以报四恩,凝聚了对于祖宗、父母的孝心。宋孝宗见其诚心可嘉,特赐“水陆无碍道场”御书。“水陆道场自此在浙江鄞县流传”开来。[2]随之成为习俗,自南宋开始至今不绝。
史浩的母亲每年都要去普陀山朝拜观世音菩萨,认为观世音菩萨的神力大慈大悲、乐于救苦救难,保佑今生与来世,只要人们呼唤,就会大力相助。有资料表明史浩与普陀山、与观世音也有着一定的联系。资料中记述了一桩奇事,说的是绍兴十八年三月,史越王以余姚尉摄昌国(今浙江定海)时,有一天天将暮,有一长僧来访,他说史浩将来会做大官,直至当太师。又说,你的一生肯定有好的结果,能作宰相,若官家要用兵打仗时,切记要尽力劝谏。说完遂即告去,出门就不知此人的去向了。二十年之后,史浩在普陀山遇到的事,听到的话,嘱咐的事情,居然全部实现了,一点不差。由此他从虚幻中感受了普陀山之神奇和观世音菩萨的威力之巨大。古籍中神化皇帝的做法,那些虚构的溢美之事居然也会使史浩更加相信普陀山的神力,他“完全将明州之补陀山认定为佛经上讲的补陀山,认定为善财向观音问法之地,这等于认定此山的观音道场的地位”[3]。
1178年(宋淳熙五年),史浩见母亲双目已失明,难以实现每年都到普陀山去礼佛的愿望,于是在东钱湖月波山旁修建月波楼,并在岛上凿山为洞,垒石成岩,修建了“宝陀洞天”,还在洞边建一“霞屿寺”,并供奉母亲所崇拜的观世音菩萨。为了满足母亲的需求,还模仿修建了近似普陀山的观音道场。这样,每当母亲洪氏想去普陀朝圣时,史浩就让她先在东钱湖上乘船,亲身感受船只的颠簸,亲耳聆听风啸与浪声,之后,登岛至“宝陀洞天”与“霞屿寺”,使老人家也能有到普陀山崇拜佛祖的感觉,满足老人渡海参拜观世音菩萨的诉求。宋孝宗为史浩的孝心所感动,特此赐额为“慈悲普济寺”。[4]
史浩为此也曾赋诗一首:
“行李萧萧一担秋,浪头始得见渔舟。晓烟笼树鸦还集,碧水连天鸥自浮。
十字港通霞屿寺,二灵山对月波楼。于今幸遂归湖愿,长忆当年贺监游。”
此寺后经废弃与多次修缮,1989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已将“小普陀”做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游客、香客与日俱增,现已成为一个难得的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
事死如生说明,亲人的去世,人们会像他在世时一样,百般“孝顺”他,尊敬他。具体表现在他死后与生前没有区别,如死后要重葬,要表现出痛苦,要在日后的年节中不断祭祀。南宋时仍有按亲疏远近不同的关系守丧、居丧的规定,时间三年、九月、五月、三月不等。史氏家族墓地都集中在群山之中,墓地以族坟为主,一户一坟,一族一群,同葬一处。始祖史简及其夫人的墓在阳堂乡长乐里之原;史简的儿子史诏与夫人合葬在位于父母墓地右侧的阳堂乡长乐里麓福泉之原绿野岙。之后,史家子孙都将墓地建在墓群之中。除有良好墓道的优势外,也是为了“死后尽孝”。
史浩作为明州史氏家族的第一个宰相,除小心安葬先祖父母外,自己死后也葬于吉祥安乐山。此墓面对福泉山,尽享龙脉“藏风”又“得水”的环境优势。由于史浩死时皇帝还御赐“纯诚厚德元老之碑”,并规定他有“配享孝宗庙庭”的殊荣,因此他的墓地更为气派。之后子孙们的墓葬大致围绕在祖茔其间,实践“子随父葬、祖辈衍继”“事死重于事生”的尽孝道宜。史浩长子史弥大葬于父茔之左;长孙史守之同葬于上水吉祥安乐山之祖茔;史守之之子史司卿附葬于吉祥安乐山金家屿祖茔之左;史司卿的儿子史锡孙葬翔凤乡塔岭。次子史弥正葬于鄞县翔凤乡金家屿报国寺后左侧;史弥正长子史宗之葬吉祥安乐山;史宗之之子史汉卿葬翔凤乡北岙。史弥正的五子史实之,葬上水安乐山;史实之之子史显卿,葬于北岙;史显卿之子史微伯,也葬于越王史浩的墓侧。此外,长房史师仲之四子、史浩的弟弟史源,死后葬金家岙岭南,临近父祖及兄史浩墓地,以此报效祖先,共享祖先墓旁合祭之幸。
(三)以礼规制,等级分明
明州史氏家族很注重礼仪规范,居丧期间规定不饮酒、不食肉、不作乐、不嫁娶、不生子、不应试、不入仕,任官者需解官持服。对于墓道也有规定,如“两旁相对列竖石翁仲、石马、石虎、石羊、牌坊、神道华表、神道碑等”。严格按照等级和政治待遇设置,“王公大臣的石象生一律为五对”,与墓主人的身份、官职相符。“从墓道外到墓前依次为墓表柱、跪羊、蹲虎、鞍马、武将、文臣”,为墓前仪卫,也有忠孝节义的含义。[5]又如,史弥远是史浩的三子,理应归入其父史浩的墓区群中。因其亦为宰相,死后“理宗德其立己之功”“宠渥犹优其子孙”,为其制碑铭,题为“公忠翊运,定策元勋”。面对朝廷的赐予,他就可以与其父分立墓葬群,史弥远墓地位于大慈山东太清宫。之后,史弥远之长子史宽之也就随父葬于大慈著衣亭右。史宽之的墓址周围也是有山有水的风水宝地。但是,由于史宽之墓地离山脚太近,大慈溪、福泉溪等在山水下泄时就会引发洪水泛滥。史宽之的墓地因此而被冲跨,后只得在史弥远墓地不远处另泽新地再葬。为此,朝廷特赠龙图阁待制,改在上穴重建,并建有下天竺妙智寺,以奉祭香火,在其周围构成墓葬群。史弥远之次子史宅之,葬穆公岭西水竹蓬山;史宅之长子史尧卿,葬下水西岙;次子史舜卿,葬下水罘贸山;三子史周卿,葬翔凤乡黄泥岙;四子史唐卿,葬下水李家潭;六子史昭卿,葬八位山;史昭卿之嗣子史纪孙,葬下水西坞八位山;史弥远之子史宇之,葬于阳堂乡之金家岙寿山之原;史吉卿、史嘉卿、史韦卿、史熹卿等都葬于下水金家岙;史吉卿之子史辰孙,葬阳堂乡郭岙。形成既与主墓道临近又成独立体制的、等级分明的墓葬结构。
按照宋朝法律规定,包括皇帝、王公大臣在内都不许厚葬,认为“厚葬之祸,古今所明知也”,“藏金玉于山陵,是为大盗积而标其处也”。这就说明从宋墓中少有珍贵文物出土,据对史嵩之某墓考古发掘所见,只发现有一件玉佩,少量古铜钱及丝织品残骸。由此可见,明州史氏家族墓葬至今保持较好的一个原因可能与不许厚葬有关。
明州史氏家族还有一处御赐的世忠寺墓道群。
世忠寺始建于五代,距宁波市区约20多公里。史弥坚是史浩的四子,官至尚书,67岁时归隐东吴家族世居地,宋宁宗曾赐以府邸。史弥坚死后,宋宁宗追谥其为“忠宣王”,并赐世忠寺为史家家庙及家族墓葬区。于是,家人将史弥坚葬于鄞县宝华山之南陇的世忠寺边,就形成了日后的世忠寺墓地群。为此,后任宰相的郑清之还为其书写墓志铭。之后,史宾之、史榘卿也安葬在这里。史弥坚长子史隽之,葬于翔凤乡史家山屏前;次子史崇之,葬于史家山屏前;只有三子史宾之,葬于宝华世忠寺右其父的墓侧;史宾之长子史森卿,葬于钱堰沦州府山背;而史宾之次子史榘卿,也葬于世忠寺曾祖父墓的东侧。史榘卿之子史文孙,葬于世忠寺外马龙岙。如今,墓道前仍有一对牌楼残柱,有石刻文臣武将排列着,精雕细刻的石像高3.3米,显示了墓主人高贵的身价。
世忠寺的闻名,除有史弥坚得到皇帝封赐外,还有史嵩之的墓葬地之谜。史嵩之的墓地本不在祖上墓地的周围,也不在祖籍的本县,而是葬于慈溪石台乡的孙平之原,并且得到皇帝亲笔御题,其阡曰:西天福地。还建有开寿寺崇奉香火修祭忌辰。但是《四明谈助》卷四十中却记载:史弥坚的族侄史嵩之就葬在鄞县宝华山世忠寺旁。据文物工作者考察,这座墓道从山脚至山腰长约30余米,宽约4米,石阶残迹尚存。入口处有一对牌楼柱,柱前有石刻文臣和武将各一对,高约2.5米。如此规制说明墓主人的高级别。有人认为这就是史嵩之的墓道,墓穴就在其中。联系史嵩之晚年的住处“少师府”就在东吴南村,死后就近埋葬也符合情理。两处载有着明显的矛盾处,传说史嵩之墓有18座,史嵩之究竟葬于何处?如前所述,史嵩之墓已由文物部门在余姚何姆度发掘出土。此地原属慈溪,事实证明吏嵩之真身葬于慈溪无疑。
在仪礼规制、等级分明方面,还遵守父子不同道的约束。
史渐是明州史氏家族三房史木的儿子,少年时代就丧父,其父葬于阳堂乡官样山之原。史渐因其子孙均对朝廷有功,累赠太师齐国公,就与夫人合葬于上水辨利寺后山。他有七子,长子史弥忠,因有史嵩之、史岩之二个儿子均为朝廷高官,就可另葬,父子、祖孙墓地都不在一处。如史弥忠之子史嵩之,是史氏家族的又一个宰相,按照规定理应另葬。又如史弥忠三子史岩之,官至尚书,也另葬于东湖尊教寺后山,这就形成祖孙几代不同葬的五个墓区,明州史氏家族中都是比较少见。
如此众多墓地,也给其他后人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如史弥忠次子史岿之,葬阳堂乡柏董之原;史岿之之子史瑚卿,葬于天童石沦岙;史岩之之嗣子史鳞卿,葬于辨利寺左;史弥忠四子史尧之,葬于罗家岙;史尧之长子史景卿,葬于史弥忠墓左杨家井旁;史景卿嗣子史综伯,葬于史弥忠墓左;史弥恕之子史受之,葬天童大地;史渐三子史弥愈,葬于翔凤乡隐学山;史弥愈之子史仝之,葬于隐学山;史渐四子史弥愿,葬于小白孔家田;史弥愿嗣子史全之,葬于龙山普光寺;史全之嗣子史晋卿,葬于东吴华家山。史弥忞,葬于阳堂乡官样山之原;史弥忞次子史望之,葬于九都华家山;史望之之子史仪卿,葬于华家岙,与横街同属翔凤乡。
另有史浩的孙子史宜之,曾任尚书,另葬于韩岭乡上水集云山,遂构成为韩岭墓地。之后,其子史长卿,及家族中的史定之、史文卿及其长子史仁孙、史齐卿及其子史儒孙、史若湛及其长子史弥文等亦葬于此附近,与史浩墓和韩岭墓同在一个区域。史氏家族中也有一些人死后,由于各种原因,被葬于外地,如史弥贤葬于余姚,他的事略详记于余姚谱中;史弥迈之子史本之葬于定海灵岩乡嘉溪之原。
此外,史师仲三子史溥、五子史涓、史弥正四子史安之、六子史宣之,史弥宁之子史拴之死后都葬于辨利寺后山。史抑之次子史颐卿,葬丰乐乡黄山之原,临近辨利寺后山。辨利寺山成了史氏家族众人墓地。
现在,当地政府已经以史渐的辨利寺后山墓道为基础,将史氏家族的墓道区做了整体规划,把它开发为“鄞州石刻博物馆”,做到墓道与博物馆精妙结合,把人引向历史深处,成为鄞州旅游的一个好景点。
(四)墓葬观念与寺院、佛学的联系
佛教强调主体的自觉,并把一己的解脱与拯救人类联系起来。据此,明州史氏家族在墓葬观念上有一个特点,他们在修建墓地时,还常修建一些功德寺。史氏家族的后人们认为,人死后在其墓地附近修筑一座功德寺庵,即可以把人的精神推向新的世界,这种心理意识和风俗习惯正是根植于当时中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需求。如史木葬阳堂乡官样山之原,建瑞芝庵,以奉祭祀香火;八行越国公史诏长子、史浩之父史师仲,死后就葬在上水金嘉屿,与此同时修了教忠报国寺;史浩死后葬吉祥安乐山,建报国寺;史弥远葬大慈山东太清宫,在鄞县下水乡福泉山修建大慈寺;史弥坚,葬于鄞县宝华山之南陇,墓旁就有御赐的世忠寺作为家庙。据记载,最盛时世忠寺有僧人数百名,可见其规模之大。史弥忠葬贸山之省岙,勒赐寿国宁亲寺,以供奉香火修祭忌辰;史浚的四子史弥进,葬于下水藤岙,建有祠堂及云岩庵;史弥正葬于鄞之翔凤乡金家屿报国寺后左侧,同时又建崇报寺于上水,以奉祭祀香火;史弥正的孙子史汉卿,葬于翔凤乡北岙,建思爱庵;史弥正的次子史宜之,葬于上水集云山,建寿宁寺;直至史定之的“孙”字辈下一代史儒孙葬于傅家塘头,附近有个资敬庵;史宽之建下天竺妙智寺,以奉祭香火;史嵩之葬于慈溪石台乡孙平之原,并建开寿寺崇奉香火修祭忌辰;史宅之葬于临安府余杭县道明山,建有报国寺;史岩之葬东湖尊教寺后山,又说他葬于绍兴府余姚县龙泉乡梅梁山,建积庆寺崇香火修祭忌辰;史蒙卿归葬鄞阳堂乡穆公岭之原,建友于庵,立祠于左。
明州史氏家族建墓同时修建功德寺,正是南宋“佛教进入鼎盛时期,县内禅寺林立、高僧辈出”,仕宦豪绅随之竞修佛寺以图佛的保佑。这也与南宋统治者重视佛、道有关。南宋时期建立不少寺院、道观,每所寺观有僧众几百人或上千人,个别甚至有万人。以杭州为例,北宋时全城已有寺院360所,到南宋时则猛增到480所。南宋时,宗教活动在官场也颇为兴盛,“南宋嘉定年间,鄞籍太师右丞相史弥远奏请宋宁宗钦定天下禅院‘五山十刹’”,要对江南主要禅寺规定等级,符合“五山十刹”要求的,其中包括在浙江鄞县的阿育王山的阿育王寺、太白山的天童禅寺和奉化的雪窦寺的三山三寺,由皇家来管理。这一做法,不仅促进了禅宗文化的发展,也为佛教的国际交流提供了可能。1220年(嘉定十三年),史弥远还在鄞县下水乡福泉山修建大慈寺,后世屡有兴废,今存一明建大殿。[6]明州地区“仅下水史氏一族,先后在县境内修建的功德寺就达10余处”。[7]人们修建功德寺庵,一是为了纪念先人,为了祭礼的方便,寄托着后人对于祖先的哀思。二是崇敬佛教,使丧葬与佛教达到统一,寓意于人与佛的交互影响。
众所周知,宋明理学大家是反对佛学的,但实际上却受其影响,且都有“出入于佛老”的经历。有人认为,佛学与儒学在孝道方面至少有两点是相同的,“即存殁同、罪福同”。所谓“存殁同是指儒佛都主张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严”。所谓“罪福同是指儒佛都对孝或不孝的人有奖励和惩罚的一套”办法。[8]同时存在三点差异,“即居丧异(办丧事的方式不同)、斋忌异(祭祀等寄托哀思的方式不同)、终身异,是指:儒即四时杀命,春夏秋冬;梵则三节放生,施戒盆会”。[9]这就说明,佛与儒在孝道理论和丧葬活动等方面有互相学习、相互借鉴和创造发挥的地方。如“止恶、向善、遏止欲望,发展本心”是佛教徒的心愿,是佛教徒们经常探索的问题。同样,儒家最基本的学术所在也可归结为“性善”或“性恶”。儒学中的“克己复礼”与理学中的“存天理,灭人欲”又是对佛学与儒学所作的注解。佛学、儒学、理学在很多议题上是相似的,儒家的孝道与佛教的孝道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在关乎人的一生的丧葬问题上两者是相通的。比如,明州史氏家族以儒学为本,同时又把治丧与安葬相联系,他们经常让僧侣与道人参与丧事活动,有诵经礼忏,有设坛作斋,有的规模相当庞大,内容相当烦琐,所需费用颇多,为的是超度亡灵,以此作为晚辈们显示有孝心的依据。
作为宰相的史浩努力以儒学理论来治理天下,又必须以忠、孝示天下。南宋时期佛教已发展成一个庞大的宗教团体。南宋的光宗、宁宗与理宗也都热衷于佛教事业,他们不断兴建新的佛教寺院。这样,人们就把儒、佛、道等思想融为一体,使儒学思想与佛学思想自然地融会贯通,逐渐趋于一致,并将“忠”与“孝”的观念作为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成为人们政治道德标准中的最高旗帜,这种思想理念符合当时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也符合佛学传播的需要。由于佛教“为孝道的推行注入了新鲜的动力和威慑”,使“儒家和佛教共同创造了中华孝道文化资源”。[10]
新中国成立以后,迷信活动受到了抑制,但是目前江南一些地区佛事活动仍很频繁,佛教仍在产生着一定的影响,当地人们已把佛教文化当作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是“道场”等佛事活动直至今日仍很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人们是否都以此作为真正信仰?不然。就是南宋时期也不尽然。朱熹曾记述过当时人们的心情,“先生在从班时,朝士迎天竺观音于郊外,先生与往,有问:何以迎观音也?先生曰:众人皆迎,某安敢违众?又问:然则拜呼?曰:固将拜也。问者曰:不得已而拜之与抑诚拜也?曰:彼亦贤者也。见贤斯诚,敬而拜之矣”。这里所指先生是南宋大儒尹犉,他并不信佛,只是众人皆迎,他也不敢违众,说明并不是都信。当人们把希望寄托于来世时,有一部分人为了适应社会需要会对信仰作出改变,而另一些人在不变信仰的前提下也可能会对行动作出调整,这就说明丧葬、佛事、“宗教是有宗教需要的人们所创造的”一种活动,是人们心情的一种调节。
(五)墓葬的种类
南宋时期墓葬的种类较多,一般有火葬、土葬和悬葬三种葬法,也有先火葬,后土葬的两次入葬办法,个别地方也有实行野葬、天葬、水葬的。土葬是中国传统葬法,古代社会历来如此,《礼记·祭义》中就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人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鬼者归也。明州地区在河姆渡遗址中就发现有此种葬法。火葬之法,有人认为中国远古就有,也有人认为它是随着佛教而传入中国的,佛教以火葬作为僧侣修行达到最高境界的标志。起先,政府曾下令禁止民间使用火葬。但火葬有简便、省钱、省力、卫生的特点,简单易行,所以,当有人因家境困难时,就会采用火葬之法,政府无力改变。宋朝政府明文规定“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各有差等”[11],未禁止火葬,以至此风盛行。有人统计,火葬占两宋时期葬法的10%~30%之间。从近数十年发现的火葬墓和骨灰盒看,中国不少地区都有用火葬之法的。明州史氏家族在其成名之前,家境不甚富裕,出于贫困原因,有先行火葬的,后因子孙发达,物质财富有明显的提高后,就改为土葬。其他相同的家庭也有不少先火葬,将骨灰放入陶坛中,之后再行土葬。也有由此而形成两种葬法都用的厚葬的。之后,由于上层社会开始高消费,挥金如土在丧葬礼仪上表现得更为突出,豪华的土葬自然要取代简易的火葬。在沿海渔民中也有将死者直接投入海中的水葬方法,山区人也有把死者保存在悬崖处或将棺材放置在岩洞中的做法,但并不普遍。
此外,明州史氏家族还曾使用了衣冠葬的葬法。史浩拜相之后,可以追封到五代。于是,始祖史惟则及夫人,二世史成及夫人,以及三、四、五世世祖都可受到封赐。但是,鉴于历年兵火,五代祖先以往的葬所无从查察,询问诸多老人,亦未获得确切信息,于是决定恭择名山,采取“奉衣冠”为葬的办法,俱葬于叶老夫人的墓旁,敬刻木像,以示祭奠。[12]衣冠葬虽是出于无奈,但也创建了南宋时期一种既符合祖制“五祖堂”的规制又符合实际需要的新的墓葬方式。为此,史浩还写有哀悼祭文。
在明州史氏家族墓葬中还有一处珍贵的历史贡献。
史禾是史诏的四子、史浩的叔叔,属明州史氏家族的四房。由于史禾的后人之后陆续迁移至浙江象山居住,所以史禾死后的葬地不详,人们一直存在疑问,有人认为他可能葬于上水保安院辨利寺后山。由此,史禾子孙们的墓地也不可能在一处。史禾有三个儿子:长子史溶,葬于辨利寺山。长孙史弥年,亦葬于上水辨利寺后;次子史济,葬于辨利寺山陇;史济长子史弥谦,葬于辨利寺山陇;史济次子史弥谨,葬于辨利寺山陇;史禾三子史浤,葬于宝华寺墓侧。再如史溶次子史弥茂,葬于慈溪二十都凤凰山。史弥茂之子史铧之葬于慈溪二十都凤凰山。其他子孙的墓地也需查找。由于史禾三子史浤无子,以史弥巩为嗣,他们也未能葬于一处。如史弥巩与长子史肯之葬于鄞县阳堂乡之官样山;史肯之三子史蒙卿,归葬鄞阳堂乡穆公岭之原;史肯之五子史芳卿,葬佛陇寺山之原;史弥巩次子史肖之葬阳堂乡方湖;史弥巩三子史育之,葬下水穆公岭;史弥巩四子史有之,葬大田山请明觉寺;史有之嗣子史莘卿,葬项家岙山;史莘卿之子史驹孙,葬龙山尖;史弥巩四子、史弥炳嗣子史能之,葬大岙壶山之原;史能之次子史普卿,葬华家岙;史弥巩五子史胄之,葬阳堂乡山家岙之原。这支家族成员的墓地记载不全。
1999年7月,考古工作者在东距浙江宁波市城区15公里的鄞县五乡镇横省村(现为宝幢乡)发现了一通“宋代仿木石牌坊”,此牌坊通高4.65米,两柱间距为2.60米,石制单檐歇山顶虽已残缺,但斗拱与其他构造还很完整,且有门枢遗迹。遗址具体年代应在1131-1162年之间,属南宋绍兴年间的遗物。这一发现考古意义甚为重要。以往,人们认为中国的木制结构牌坊出现于唐宋时期,石制结构牌坊出现在元末明初,而木石结合的牌坊则要更晚,这处“宋代仿木石牌坊”的发现填补了中国石牌坊史的一个空白。经考证,认为此木石牌坊位于“省岙之侧”,周围绿树蔽天,其结构、柱式、博封、悬鱼、瓦当、斗拱等特点与《营造法式》相符。而南宋年间具有修建“宋代仿木石牌坊”这种条件的只有明州史氏家族的后人,而各支家人的墓葬地都是明晰的,由此确定这里应是史禾墓葬地,也就是说这个木石结合的神道牌坊应是史禾墓葬地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发现使中国仿木石碑坊历史往前推进了近二百年。
[1] 《宁波文史资料》第20辑。
[2] 《鄞县志》第35编,《宗教》。
[3] 汪圣铎:《宋代社会生活研究》81~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 《鄞县志》第35编,《宗教》。
[5] 《宁波文史资料》第20辑
[6] 《鄞县志》第35编,《宗教》。
[7] 《鄞县志》第35编,《宗教》。
[8] 宗密:《佛说盂兰盆经疏》卷1,《大正新修大藏经》卷39。
[9] 转引自张国刚:《中古佛教戒律与家庭伦理》,见《家庭史研究的新视野》,52页。
[10] 转引自张国刚:《中古佛教戒律与家庭伦理》,见《家庭史研究的新视野》,53页。
[11] 《宋史·舆服志》
[12] 《五祖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