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0年起,美国每年都要纠集一些西方国家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搞反华提案,企图在全世界丑化中国形象,置中国于被动地位,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以人权为武器,搞垮中国的社会主义,根本改变中国的发展方向。这样,自1990年以来,我们跟西方斗了八九年(只有1991年和1998年没有搞成反华提案。1991年是因为1990年下半年海湾战争爆发,美国为取得中国的支持,跟西方其他国家打招呼,算是“放过”了中国一次。1998年因美国怕输得太惨而放弃了一次)。
下面让我们回顾一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内外的斗争形势。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146]共53个成员国,每年改选其中1/3。非成员国也可参加。过去美国等西方国家在会上集中攻击苏联、东欧各国和古巴的“人权”问题。1991年年底苏联解体后,他们把矛头转向了中国。自1990年以来,美国几乎年年纠集一些国家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搞反华提案。我们则年年反击,使其反华提案始终未获通过。
1992年我国以压倒多数的支持票(27票∶15票,10票弃权)挫败了西方的图谋。1993年支持我们的多5票;1994年多4票;但1995年只多了1票。究其原因,一是成员构成有变化,一些原先支持我们的国家被选了下去;二是西方施加了强大压力并更加注意策略。1995年他们气势汹汹,玩弄了许多花招。在攻击中国的报告中也写进一些肯定中国人权状况有所改进的话,以便于通过,但基调不变。美国在会内外对我国进行了多方面的恶毒攻击。时任美国国务院负责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沙特克亲自去日内瓦督战。有时一天找20多国代表谈话,大大加大了对第三世界的压力。他公然声称,第三世界国家如不站在西方而站在中国一边,就是对西方的敌意;如果站在他们一边,那么这些国家的利益他们会予以考虑。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
我国代表在会上进行了义正词严的驳斥。第三世界许多国家则仗义执言,说中国解决了12亿人口的吃饭穿衣问题,为什么还要攻击中国?!1995年3月7日那天进行了程序表决。西方国家提出谴责中国的议案。我们提出反对讨论的动议,叫作“不付诸表决”。结果22票∶22票,9票弃权。我方动议未获通过。美国代表为此而兴高采烈。
第二天会上,就西方攻击中国的提案进行公开投票。投票结果21票∶20票,11票弃权。西方反华提案又一次被否决。总的看,支持我们的是我们在世界上的“穷朋友”,即第三世界的朋友。弃权的也主要是第三世界国家。这次俄罗斯爆了冷门,反对西方而支持了中国。我国在世界上主持正义国家的支持下,再次挫败了西方反对中国的图谋。美国对此大失所望。然而第三世界高兴。投票结果公布后,第三世界国家许多代表与我国代表热烈握手拥抱。他们认为谴责中国就是谴责他们,中国的胜利就是他们的胜利。
美国代表团团长和沙特克说,明年(1996年)一定要争取通过。沙特克还向上帝发誓要通过反华提案,认为提案如被通过,美国就可以说全世界都在谴责中国的人权状况。
果然,1996年和1997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部分国家又连续搞了两次反华提案,但都遭到了失败。1996年以27票∶20票,1997年以27票∶17票之比分两次通过了不付诸表决的动议,美国又未能使其反华图谋得逞。1997年第53届人权会上的表决事实上在事前就已可预测到结果。因为西方阵线第一次遇到麻烦。在该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开会不久,3月28日,法国外交部发言人宣布,经同德国、意大利、西班牙三国政府磋商,四国一致决定不参加反华提案,法国外交部发言人强调,三国不愿继续与中国进行对抗而愿意对话。随后,历年均作为反华提案国的日本、澳大利亚、希腊和加拿大也宣布不参加反华提案。这样,就无法形成1996年52届人权会上欧盟作为集体提出反华决议案那样的局面。尽管美国纠集一些西欧国家提出反华提案,实际上更多地是为了保全面子,自知必然失败而又不能不做的一种姿态。
西方阵线开始分化这种情形之所以出现,除了这些西方国家看到他们多次支持美国反华提案遭到失败的事实,承认此路不通,而愿转而采取对话的态度外,也与他们对华的经济贸易利益直接有关;同时,还反映了整个国际形势和人权斗争形势的某种微妙变化,那就是一些西方有识之士开始以现实的眼光看待中国。1994年,德国彼得·路德维希教授讲了一段很实在的话。他说:“中国领导人对个人人权的理解与我们不同,但他们做到了使12亿人不再挨饿,使他们有房住、有衣穿、有医疗和养老保险,失业率也相对较低。这样,中国的共产党领导不正是完全保障了合法的人权吗?中国如果像我们那样运用个人人权,这个国家将会是什么样子呢?他们可能由于缺少权威而陷入混乱。”
英国《独立报》1995年8月21日一篇文章则从批评西方优越论的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该文指出,亚洲日益增强的实力和影响,是当代最有吸引力的主题,而且它终将普遍出现在西方整个政治辩论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我们将不得不去调整我们对非欧洲的非西方的价值观和制度的整个思想方法。对于这个问题,有必要采取相当冷静的态度”[147]。
从这里可以看出,美国等西方国家赖以自傲并用以攻击中国等国人权问题的两个基础——价值观和制度问题,已不再是无可置疑的了。
考虑到欧盟和许多欧洲大国都不再主动搞反华提案,1997年11、12月,我们与欧盟进行了两轮人权对话,在司法、公民政治权等问题上进行交流。我国还提出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进行对话。两轮对话很有成效。原来顽固反华的一些国家认为中方在人权问题上的合作是有诚意的。1998年2月,中方提出举行有关司法问题研讨会更为他们始料所不及。1998年2月28日,欧盟正式提出不搞反华提案。该年欧盟主席轮值国英国的外交与联邦事务大臣劳埃德说,欧盟不想重蹈失败的覆辙。这说明美国的后院已经起火。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权衡利弊,不得不最后放弃了再搞反华提案的图谋。这当然不是美国“大发善心”,而是害怕输得更惨,更加孤立。值得一提的是,一开始时任美国国务卿的奥尔布赖特仍坚持说,还要搞反华提案,称这是原则问题,政治需要。但这已是再次故作姿态。经我方提出强硬交涉,3月初,美国派特使秘密访华,最终改变了态度。
总的讲,美国之所以改变态度是由于其反华提案越来越受到第三世界国家的反对,西方其他国家的冷淡。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中央正确的决策及内外协调作战,使得美国难售其奸。经过多年斗争,我们终于取得了这场斗争的阶段性胜利。
但是,这绝不意味着美国放弃了利用人权外交“分化”“西化”中国的图谋。就在美国宣布不再参与涉华人权提案的同时,美国当局的官员就宣称,“这反映出政府对中国正在改善的人权状况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并称“打算利用一切机会向他们(中国)施加压力”。美国“现在已把注意力集中在要求中国签署国际人权公约上……是慢慢迫使中国改变做法”[148]。总之,美国对华人权外交的方针“从长计议,小步进逼,稳中求变”,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事实上,美国仍然每年一次地提出所谓中国人权问题的报告,并且继续攻击中国是“极权主义”国家。克林顿甚至公开指责中国对人权问题的处理走在了错误道路上等,态度傲慢而咄咄逼人。
即使欧盟,其人权专家也声称,1998年不搞针对中国的人权提案,不等于今后不搞,要每年更新,而且“取决于中国今后在这方面的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从1998年下半年起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美国等西方国家企图抓住几个问题向我国施压,即宗教问题、西藏问题和结社(组织政党)问题。
关于宗教问题,他们攻击中国共产党人不信神,因而不会真的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中国是专制国家必然压制宗教。他们不断地抓所谓“个案”,例如,说中国迫害基督教徒,甚至把邪教徒破坏分子也当作是受迫害者,递交出这些人的名单,要求释放这些“受迫害人”。
关于西藏问题,这是美国对中国另一大攻击点。美国表面上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却又不遗余力地造谣说西藏人权受到严重侵犯,攻击西藏废除农奴制的民主改革,把带给藏胞幸福的百余项援藏工程诬蔑为“汉化工程”,等等,多方鼓励和支持达赖集团的分裂活动,企图以西藏作为分化中国的突破口。
1998年11月,江泽民主席在马来西亚会见时任美国副总统的戈尔时用了大量事实说明达赖是在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可西方却一味指责中国在西藏人权问题上倒退了,企图共同向中国施压。
美国对华又一个重要攻击点是所谓“违反自由结社原则”,把我国惩处犯罪分子说成是“镇压持不同政见者”。去年底今年初,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的媒体和人士,就中国司法机关对徐文立、王有才、秦永敏三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依法进行审判一事,大造舆论,指责中国“镇压持不同政见者”,并耸人听闻地攻击中国人权状况倒退,就是一例。
其实,徐文立等人利用境外资金从事颠覆中国合法政府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于这样的违法犯罪活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是不会允许的。中国的法律规定与国际人权公约是一致的。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至第21条在规定信仰、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行使这些权利依法要受到必要的限制,如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道德以及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等。至于美国,其法律规定不允许利用境外资金从事竞选活动,更不用说借助外国势力颠覆政府了。《美国法典》第18篇第2381至2391条对滥用言论、集会、结社等权利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规定了极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其中,第2385条明文规定,任何蓄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的行为,包括为此而“印刷、出版、发表、传递、出售、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者,均要处以20年徒刑或2万美元罚款,或两者并罚。根据美国联邦法院历来在案例中的解释,言论自由的运用以不致妨碍美国宪法的规定为限,任何出版物的刊行以不得恶意诽谤政府或企图颠覆政府的存在为限。既然美国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的反政府活动,为什么中国依法办案就成了“侵犯人权”了呢?
事实上,中国人民现在正享受前所未有的人权和自由。但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一些传媒人士总是无视中国人权的总体情况和客观实际,热衷于搜集一些所谓“个案”,特别是一些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案件,作为所谓“中国侵犯人权的证据”,把中国的人权状况描绘成一团漆黑,这完全是别有用心。在中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只是极少数,把极少数人的犯罪活动依法受到限制和制裁说成是12亿中国人的人权状况,也就无怪乎他们一听说徐文立之流受到法律制裁就大呼中国人权状况“倒退”了。
果然,1999年美国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再次提出反华提案。尽管只纠集了东欧某个小国家作为他的共同提案国,仍然要壮着胆子赤膊上阵。最后再次以惨败而告终。
总体来看,当前中国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人权斗争的特点是:美国等西方国家以人权外交为手段“西化”“分化”中国的方针始终不变,西方恃其科技经济军事等方面优势使人权斗争处于“西攻东守”的形势难以一时改变。尽管经过若干年艰苦斗争,我们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等领域的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绝非决定性胜利。随着人权斗争形势的变化,特别是整个世界经济政治形势的变化,人权斗争会呈现出更复杂的特点。对此必须有清醒认识。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借口维护“人权”和“人道主义”对南联盟的狂轰滥炸以及5月7日对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的袭击,就是其人权外交的一次恶性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