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历史科学在认识上的主要特点以及研究方法(1 / 1)

一、历史科学在认识上的主要特点

(一)认识对象的特点

历史科学所要认识的是人类社会已往的运动发展过程,这给历史科学在认识上带来了许多特点,需要从认识论的角度加以研究。

历史是客观存在的,是今天的人们无法改变的。历史不同于现实。现实能够将人类社会生活直接展现在我们面前,使我们在与之相接触的社会实践中,对它进行认识。历史却不是这样,历史既然是指已经过去的人类社会的运动发展过程,因此它不可能以其本来面目原封不动地直接呈现在我们面前。作为认识对象,我们只能通过它所留下的各种残骸——考古发现的残骸或某些在现今生活中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的残骸,以及带有各种主观烙印的文献记录,去研究它、认识它。例如,我们研究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总希望能够如实地反映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活动,能够栩栩如生地向人们描述商鞅的才干、志向、性格,尤其是他的作为、功绩,还希望揭示出这场变法赖以发生的原因,已经达到的成就,以及它在历史上的地位,等等。但是,我们和那个时代毕竟已经相距两千余年了。我们见不到商鞅,见不到当时的秦国,见不到处在大变革中的当时的中国社会。我们希望反映的是活的运动的历史,但却不能见到活的运动的历史本身。我们在研究这段历史时,凭借的是诸如《商君书》、《史记》、《战国策》以及诸子等文献资料,也包括秦简等重要的考古文物。我们就是通过这些资料,去认识商鞅、商鞅变法的。这是由历史科学认识对象本身的特点决定的,舍此无法认识历史。

可是,历史资料对于历史实际的反映,总要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局限性。中国的古代史籍是十分丰富的,任何一个别的国家也比不得。许多人喜欢用“浩如烟海”、“汗牛充栋”去形容它。可是,真正研究历史时,还是常常感到资料缺乏,难于据此有限资料,窥见历史的全部本来面目。这是史学工作者和自己的认识对象之间的一种特殊矛盾。历史活动已经成为过去,无数曾经存在过的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并没有留下足够的可供考察的痕迹,随着岁月的一次又一次冲刷,有些已经变得几乎无影无踪了。例如,关于夏代,从《史记》对殷代记载的可靠性来看,估计它对夏代的记载该是有根据的,可是,资料不够,史家们觅寻至今,还是说不准、说不清。别说现在,两千多年前的孔老夫子早就感觉到困难了:“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足见,作为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历史地形成了它比较难于认识的特殊困难。

历史活动是由有思维的人的活动构成的,表现出强烈的个性、偶然性。尽管在这种个别性、偶然性的背后也隐藏着一般性、必然性,但比较其他科学研究的对象,要发现历史活动的一般性、必然性,有其特殊的困难。况且,历史科学并不是脱离具体历史事实,抽象地理论地阐述一般规律,作为它的一项任务,就是要记述历史,反映历史活动中确曾真实存在过的个别性、偶然性,抽掉了这些东西,等于抽掉了历史的血肉,历史也就不成其为历史了。有的资产阶级史学家认为:“自然科学与史学虽同以实质为根据,然研究时之观察,绝不相同。自然科学家之于实质,抱一种通概之眼光研究而组织之,以求得因果定律为止境。吾人之应用普通名词,即为此种概念之见端,如男女也,草木也,衣服也,凡所表示,皆具有共同之特点者也。通概所包愈广,则其所含之实质愈少。至物理学中之相对论,几可统括万象,故其中所有之实质,排除殆尽。其为物也,弥漫于宇宙万有之中,不复有古今中外之别,此即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实质所得之结果也。至于历史之实质,则纯以求异之眼光,研究而组织之。人类之始有专名,即为此种概念之发轫。如尧舜,如禹汤,凡此诸名,非表诸名之所同,乃表诸人之互异。史家对于已往之事迹。亦复如斯。如召陵之盟,城濮之战。其所致意者乃召陵城濮二役也。非古今所有之盟与战也。此自然科学之观察点与史学不同之大概也。”[1]这种意见不承认史学可以“通概”当然不对,但它又包含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历史是以无数个别性、偶然性构成其具体过程的,取消了个别性、偶然性,等于取消了历史、取消了历史科学。历史科学既要反映个性,又要揭示共性,这样处理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是历史科学的任务规定的,也是历史科学的认识对象的特点规定的。

历史过程川流不息,不会停止,也不会重演,不能人为地复制,也不能搬进实验室。这一点又不同于其他科学研究的对象。自然科学家可以一次又一次重复地观察、研究自己的研究对象。例如,动物学家为了了解某种动物,既可以找来一定数量的这种动物,进行观察,进行比较;又可以一只只地解剖、试验,反复研究,反复认识。社会科学虽然一般都不能将自己的研究对象搬进实验室,但却一般都能从大量的反复出现的事实中考察自己的研究对象。例如,经济学家总是从反复展开的经济运动现象中把握经济规律,法学家总是从反复出现的犯罪现象中提出法学理论。可是,历史学家面对的认识对象却与此不完全相同。要记述秦始皇的活动,评价秦始皇的地位,只有研究秦始皇。秦始皇的历史活动曾经是活生生的,可是现在已不复存在,并且无法复制,无法再造。当然,中国古代皇帝并非只有秦始皇一人,封建皇帝之间有其共性,可是作为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谁也不能简单地把以后那些有作为的皇帝都概括为秦始皇的再版。这就可以看出,作为历史科学的认识对象,历史过程既意味着过去,又意味着任何历史现象都有强烈的个性,这就要求历史科学应该有把握自己对象的处理方法。

(二)认识过程的特点

历史科学对于自己研究对象的认识过程,既不等同于自然科学,也不等同于其他社会科学,有着自己的特点。

当然,历史科学对于历史的认识,从本质上看,是贯彻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的,这一点和任何科学并无区别,就其运用唯物史观来说,又和其他社会科学相同。但是,作为一门特定的具体的学科,由于自己的认识对象有许多特点,因而对于这一对象的认识过程也会有许多特点。

历史科学要反映历史发展过程。这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要反映出历史发展过程的规律性;另一方面又要反映出历史发展过程的具体的真实的景象。作为前者,它像其他社会科学一样,要运用唯物史观,对大量的、个别的、偶然的历史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科学抽象。作为后者,它却不能像其他社会科学,可以撇开各种个别的、偶然的或者例外的现象,只进行逻辑概括。为了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历史科学工作者不能舍弃特定的历史时代、历史空间以及历史人物等,不能忽略那些个别的、偶然的或者例外的历史现象。相反,倒是常常需要凭借有限的、片断的、反映个别的、偶然的或者例外的历史现象的资料,复原出繁纷复杂、波澜壮阔的历史活动场面,描绘出有声有色、跃然纸上的各种历史人物形象。这是其他社会科学所不具备的特点,而历史科学舍此便会落入苍白无力、干瘪空洞。

因此,在欧洲近代史学史上,曾发生过长期的史学是不是艺术的争论。史学当然不能等同于文学艺术。但是,这绝不排斥历史科学在其认识过程中包含着形象思维的若干特征,不然是难于将历史过程描述得真切动人的。中国史学很重视这个问题,像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即是善于运用形象思维记述历史事件、刻画历史人物的巨匠。在著名的《项羽本纪》中有这样一段:

项羽已杀卿子冠军,威震楚国,名闻诸侯。乃遣当阳君、蒲将军将卒二万渡河,救巨鹿。战少利,陈余复请兵。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于是至则围王离,与秦军遇。九战,绝其甬道,大破之,杀苏角,虏王离。涉间不降楚,自烧杀。当是时,楚兵冠诸侯。诸侯军救巨鹿下者十余壁,莫敢纵兵。及楚击秦,诸将皆从壁上观。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于是已破秦军,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项羽由是始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皆属焉。

这段文字将楚兵的奋勇、项羽的气魄以及诸侯归附的过程,既生动又清晰地反映了出来。这是不能单靠逻辑思维完成的,一定要通过形象思维进行具体地描绘。

当然,历史科学运用形象思维与文学艺术是不同的。历史科学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恢复历史的真相为目的,它不允许在历史材料的基础上,将许多历史人物糅合在一起,加以典型化,塑造出一个经过加工的文学形象,更不允许在叙事描写中运用夸张、虚构等文学手段。现代思维科学认为,人类主要有三种思维方式: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直觉。历史科学的思维,实际上是兼有这三者特点的综合的思维过程。

历史科学要总结历史经验,探求历史规律,阐明历史趋向,主要依靠逻辑思维。这种思维过程,大体说来,也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

对于各种口头的、文字的、实物的等历史资料进行发掘、搜集、整理、辨伪、考订,以求复原具体的个别的历史事实,这可谓之历史认识的感性阶段。不过,这不是从实践中直接接触认识对象获得的感知。这一点也是由认识对象的特点决定的,因为除了考古所提供的部分资料或某些方面的历史遗骸的残存外,大量的历史现象、历史活动无法直接感知。这种间接获得的认识,当着主要反映历史运动的表象时,它还处在认识的初级阶段,还没有达到认识历史运动的本质,因而应该称之为感性认识阶段。这一认识阶段对于历史科学工作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它是理性认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依赖大量的比较全面、完整的对于认识对象的感知,才有可能正确反映认识对象的本质。在研究历史时,我们强调大量占有资料,实际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感性认识,从而为下一步飞跃为理性认识作准备。我们重视考据,也是基于这一道理。考据可以帮助我们弄清间接获得的感性认识是否符合历史现象的实际,订正记述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误差。

但是,历史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以往有些史家把历史认识限制在感性认识阶段或者满足于感性认识阶段,这是一种误解。历史认识不能到此完结。例如,我们研究汉高祖刘邦,先是尽量搜集整理有关这一课题的材料,逐步地就能大致搞清刘邦的身世、性格、才干、一生的作为以及反映那个时代的各种现象,等等。但是,到了这一步,是否就已达到历史科学认识的要求了呢?恐怕还不能说。因为,这时的认识还是零散的、缺乏内部联系的感性认识,还仅只接触到刘邦历史活动的种种现象。要正确分析刘邦的历史作为,正确评价刘邦的历史作用和历史局限,只有依赖理性认识。经过理性认识阶段,我们将有关刘邦的各种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才能获得关于评价刘邦的科学认识,才初步符合历史科学的要求。可见,要想从一大堆枯燥的故纸中,恢复历史上的辉煌灿烂的琼楼玉宇,感性知识提供的是砖石瓦块,只有理性认识才是砌墙架梁的建筑师。理性认识是历史科学认识自己对象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不是搬弄空洞的词句或套用现成的公式,它是以大量的经过严格清理的感性材料为基础,并经过对这些材料的分析、综合、归纳、演绎,从而揭示历史过程运动的规律性。有了理性认识,就能分清错综复杂的历史现象中的主要现象与次要现象,就能找出历史现象的重复性与常规性,科学说明历史是一个充满矛盾而又互相联系的统一过程。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区分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一般地说,感性认识较多地运用于微观研究,观察与考察历史的局部、细部;理性认识较多地运用于宏观研究,从大的角度,从全局和整体上探索历史发展的固有规律。所以,正确处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既注意微观研究,更注意宏观研究,对于推进历史科学的认识是至关紧要的。把科学的抽象,理解为“空论”,是一种误解。言而无实为之空,但科学的抽象,不仅以事实为依据,而且反映出事实的内在的必然联系,因而是更深刻地反映事实。理性认识对于感性认识来说,是一次飞跃,在历史研究中,抽象思维的过程较之考实性认识的过程,显然更长远、更困难一些,在考实性认识中尚难避免七嘴八舌,在抽象思维中发生歧义更不足怪,所以,斥责抽象思维为“空论”,或者以为考实性的认识高于理论性的认识,实在是一种偏见,是不对的。就目前史学界的状况而论,忽视、贬低理论思维能力的倾向更值得注意。

历史科学的认识过程不是经过一次飞跃就可完成的,也是一个不断认识、不断发展的过程。历史科学在占有资料方面,有一点和其他学科不同,它更多地受客观条件的制约,不单单靠主观努力就能解决。要了解现实,我们不仅可以借助别人调查的资料,而且可以迈开双脚,直接去调查,越是勤奋,越能得到较丰富的资料,研究历史却不完全是这样。不仅对于远古的历史,我们常感资料缺乏,就是对于有些近代史的课题,我们竟也苦于资料不足。例如,研究中国近代史上的太平天国运动,为着正确评价杨秀清,正确分析洪杨矛盾,弄清“逼封万岁”一事是必要的,可是细考起来,尚有疑问,而现在资料又不足以解疑,这就带来了认识的困难。看到这一点,即应注意历史认识要想达到真理是颇不容易的,除了其他原因,历史资料存留的情况,就直接影响到历史认识的水平。至于企及历史认识可以一次完成,不需要修正,不需要发展,更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正因为历史资料得之不易,因此,在历史认识的过程中,应以极大的力量尽可能广泛地搜集各种历史资料,特别是极为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借以为历史认识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不仅如此,随着时间的变化,研究手段的发展,还会发现许多新资料,这时,就要重新检验以往的认识,发展以往的认识,修正以往的认识,必要时还要有勇气推翻以往的认识。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推进,历史认识才会渐渐符合历史实际。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历史资料固然不可能完整无缺地反映历史实际,但是,对历史资料范围和内涵的看法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尽管有许多历史资料被无情的岁月吞没,不能不使我们在认识历史时感到困惑,但是,随着人们一代代认识能力的提高、视野的扩大、先进技术手段的发明,许多原先为人们忽略的东西也会进入历史资料的范围,许多尚未被发现的资料得以重见天日,这样,就使历史资料日益丰富、日益全面。历史认识应该适应自己认识对象的这种不断变化的情况。事实上,历史科学涉及的时间、空间都在不断扩大。从数千年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扩展到百万年以上的整个人类史;从狭小的国别史扩展到世界史;从单纯的个别门类的历史,扩展到人类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历史……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在变化,作为认识材料的范围和结构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

历史科学的认识过程,还与社会实践的发展密切相关,还有一个对于历史进行再认识的问题。因为,人的认识能力从来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历史的产物,是随着社会实践的进步而进步的,这种情况当然会影响到人们对于历史的认识。可以说,历史认识过程中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以及这一矛盾解决的程度与方式,归根结底,还是取决于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在发展,历史观就会随之发展,历史研究的方法也会随之发展,这不仅引起认识对象方面的变化,而且引起认识结论方面的变化。具体说,就是对于历史现象的内在本质看得比过去更清楚了,对于各种历史事件之间的内在联系考察得更深入了,科学性越来越强,历史认识和历史实际愈加符合。有时,历史资料并没有多少发展,但在社会实践推动下,认识的角度、认识的高度都发展了,于是,一个看起来陈旧的课题,获得了新鲜的解释。这就是通常说的再认识。例如,我们考察巴黎公社。当着经历了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实践后,我们就会对巴黎公社运用暴力的得失成败,提出一些比较中肯的见解;可是,当我们经历了执掌政权、建设无产阶级国家的反复实践后,我们自然又会对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经验教训,提出一些新鲜的看法。在这一认识过程中,过去不被重视的材料,现在看到了它的价值,过去未曾提出的问题,现在从理论上重新做出了估价。这就是实践提高了人们认识能力的结果。

那种以为在一定的历史资料的基础上获得的历史认识应该永远一成不变的想法,是不符合认识规律的。对于历史现象的再认识,不是反复易变,不是不严肃,更不是历史无真理可言,这是一种合乎规律的认识过程。一部史学史告诉我们,历史认识的每一次重大进步或变革,总是以社会实践的重大进步或变革为基础的。从对于历史认识的神学体系,到注重人事的研究,直到唯物史观科学理论的诞生,都表现了社会实践对于历史认识的决定性影响。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产生后,这一认识规律并没有改变。对于中国历史上许多问题的反复认识证明,历史科学同样不能穷尽真理,社会实践不断发展,历史科学的认识过程也必然永无止境。

纯客观的历史认识是不存在的。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首先,历史科学是通过前人留下的历史资料认识历史的,而大量的主要的历史资料是文献记录,它本身就不是纯客观的,不是历史实际的简单映照或复写,而是人们对于历史实际所做的主观描绘或映写。它不能不受到认识者主观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就最为原始的历史档案与历史记录而言,无论是记述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还是回忆某一历史人物的生平,都不能不处处表现出记述者所处的地位、接触历史事件的范围、观察事态发展时的角度以及知识水平、思想倾向、个人经验、观察和理解事物的能力等。因而,这种历史记录,往往或者比较忠实地或者蓄意歪曲地反映历史实际的一个侧面,都不会是纯客观的。其次,历史学家考察先前的历史遗迹或历史记录,除去必然受到这些资料自身的局限外,还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历史学家自身时代、环境、教育、思潮、知识及个人性格等条件的制约。不承认这种制约是不符合实际的。历史科学工作者只是站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运用一定历史观认识、研究历史,认识能力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得到的真理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一定的思想理论指导下,根据一定阶级的利益要求,运用一定的研究方法,这样获得的历史认识当然不可能没有局限性。历史认识是主观与客观既相矛盾又相统一的产物。人们在进行历史认识时,不仅通过自己的大脑与外界的各种历史资料交换信息,而且还要通过大脑进行具有创造性的逻辑思维、形象思维,把所接受的各种信息升华为有机的信息系统,这是一种发挥主观因素实行改造制作的工夫。那种标榜纯客观的研究,宣称不要任何理论指导,抹杀主观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否认自己认识能力和研究方法有一定局限,都是欺人之谈,那只会被最平庸的流行观点牵着鼻子走。

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率直地宣布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把唯物主义历史观作为自己认识历史的理论和方法,决不意味着要用主观意志去改铸历史,也不是用一般理论原则代替历史、剪裁历史,它正是要求严格地从客观历史事实出发,始终不渝地坚持科学态度,摆脱历来的各种剥削阶级的偏见和旧的历史观、方法论的局限,力求使主观认识最大限度地、不断地接近于真实地反映客观实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非常重视历史,他们研究过许多历史问题,作过许多历史结论,这是运用唯物史观研究历史的范例。但是,这些至今仍放光辉的具体结论,不可能绝对地与历史上的客观存在相统一。因此,今天的历史科学,在坚持运用唯物史观认识历史时,并不一定完全拘泥于他们当时基于特定的具体环境、有限的历史资料而做出的某些具体历史结论。反之,抛弃马克思主义这种反映现代人类智力发展最高水平的世界观、方法论,取消它在历史科学认识过程中的指导地位,那只能将人们的认识引向倒退。这是对人类智力进步的嘲弄,也是对历史自身的嘲弄。

历史实际是客观存在的,历史科学反映这一客观存在有其自己的特点。了解这些特点,自觉地运用科学的认识方法,从现象到本质,从局部到整体,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循环往复、永不止息地认识人类社会历史,这是历史科学工作者的重要任务,是发展历史科学的关键所在。

(三)认识检验的特点

历史认识一经获得,能否检验其是否正确?如何检验其是否正确?

历史认识正确与否能够得到检验,只是,这种检验也有其自己的特点。

大家知道,在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中获得的认识,通常可以得到比较直接的检验。例如,每一个工厂都有产品检验机构,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用仪器测一测、量一量,立即有了答案。自然科学提出某种新的见解,也大都可以在实验室或生产实践中以及依靠各种科学设备进行计算或重复试验而得到检验。社会科学获得的认识,不能这样检验,它主要依靠社会实践进行检验。不过,像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它的结论正确与否,比较容易直接在社会实践中得到检验,历史科学的情况就复杂得多。

历史科学认识的是过去。过去的历史不再重复出现。因而不能倒回到往昔的社会实践去检验,也无法用试验的方法去检验或证实当条件改变时历史事件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但是,既然历史科学揭示的是历史运动的规律、历史发展的趋势,那么,这种认识虽然不能被已经过去的社会实践所检验,却能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得到检验。例如,我们总结的历史经验,它是否靠得住,是否具有真理性,虽然不能拿到原来的历史环境中重新验证一次,但是,通过在现实生活中对于这种历史经验的运用,仍然可以找到答案。历史长河是不能割断的,过去并不是绝对的过去。尤其是近现代史,它直接和现实的社会实践相联系,它的规律还在继续起作用,还在继续展开,因而对它的认识显然可以在今天的社会实践中得到检验。就是古代史,也不会和今天的生活没有一丝一毫的联系。今天的社会总是在以往社会所创造的物质的、精神的资料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旧社会的许多东西,或者以发展的形态,或者以萎缩的形态,或多或少地存留着。因而,我们对古代历史的认识,依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为现实实践所检验。例如,对于远古时代的氏族公社、农村公社的认识,人们起初是经过文献资料逐步形成认识的,这种认识虽然不能为已经逝去的远古历史所检验,但它却被对于直至近代尚存的各种公社残迹的研究所检验,从而得到证实,得到修正,得到发展。可见,今天的社会实践在检验历史认识方面并非无能为力,只是具有自己的特点罢了。

今天的社会生活远较古代纷繁复杂。对于现实生活的认识,不仅能推动对于古代历史的认识,而且能间接检验对于古代历史的认识。在历史研究中常有这样的情形。当着我们在今天的社会实践中得到了某种新的认识时,不仅意味着对于现实生活的认识发展了,而且常常以此去检验我们对历史上问题的认识。例如,对于党史上“左”倾错误的严重危害、社会根源及其教训,我们曾经做过分析、总结,取得了历史经验。这种认识对不对呢?在我们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新的社会实践,尤其是又犯了“左”倾错误后,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大大前进了,这时,对于党史上的“左”倾错误不仅会有新的体会,而且必然会检验过去的认识,修正或发展过去的认识。

承认社会实践在检验历史认识中的作用,既不能简单化,也不能排斥其他的方法。史料的检验,就是一种被广泛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随着人们认识能力的进步,在已经发现的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常常要反复认识、反复检验。因为,资料的多少虽无变化,但人的认识能力有了变化。过去不被重视的资料被重视了,过去未曾理解的资料现在理解了,因而结论必须重新验证,或补充,或修正,或推翻。新材料的发现对于历史认识的检验作用,更是不言而喻的。《史记》写了《殷本纪》,排出了殷代的世系。对不对呢?两千年过去了,一直未得到验证。甲骨文一出土,有了新的资料,经过史家考证,《史记》的说法得到了验证。再如关于《孙子兵法》的争论,作者是孙武,还是孙膑?是一部书,还是两部书?长期争执不下。因为检验的根据不足。银雀山《孙膑兵法》出土后,以往认识的正确与否立即有了不可动摇的结论。这充分证明了历史资料对于检验历史认识的重要作用。

由于历史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因而不同地区、不同国度的历史还有相互检验的作用。当然这主要表现在探讨历史规律方面,而不包括订正具体的历史事实。众所周知的例子是民族学对于研究古代历史的意义。摩尔根对于印第安人社会状况的多年调查研究,终于揭开了原始社会氏族组织的秘密,这曾使得原先对于许多民族远古时代历史的理解,经历了一次全面的检验和再认识。这说明,某些落后民族正在经历的社会实践,具有再现历史,检验历史认识的意义。所谓“活化石”,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

我们从总体上认为历史认识可以得到检验,并不等于说每一项历史见解都立即可以得出正确与否的判断。不同意见的长期争论,限于资料和认识能力而暂时无法找到定论,都是经常发生的。例如,关于中国封建社会中资本主义萌芽发生于何时的争论,已经持续多年,但至今各家的意见还相距甚远,并且一时也难于统一。这是一种合乎规律的现象。人们对于历史的认识只能达到相对真理,它可以向绝对真理迈进,但绝不会穷尽绝对真理。历史认识同样是从相对到绝对,从片面到全面的无限发展过程。

历史是可以认识的。历史认识可以用社会实践加以检验,但是这种检验几乎是无止境的,通过一代一代的实践而产生的历史再认识,使历史认识愈来愈深刻。历史科学否定了历史的不可知论,它找到了一条通向历史真理的正确的认识路线,沿着这条路线,靠着艰辛的劳动,就一定能换来前人所未曾开掘的崭新的科学认识,并且不断从一个高峰登上另一个高峰。

二、历史学的研究方法

史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部门。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是一门反思的科学,是对各种具体历史研究及其内在规律的探索的科学。其也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真实性的具体的和实证的科学。

中国经济史研究以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形态的发生、发展、演变过程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探讨传统经济的现代化过程与建立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之间历史的连续性,力图揭示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及规律。中国经济史学从创立至今,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果。

经济史只是历史学的一部分,其由于它的特殊性而被人们提出来单独研究。史学研究必须以历史资料为基础,同时又要使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因此“方法论应当占有与历史资料同等重要的地位”。由于经济史的特殊性,历史学和经济学的方法是经济史研究的两大基本方法。

(一)历史学方法

熊彼特明白地说经济史“只是通史的一部分,只是为了说明而把它从其余的部分分离出来”。由于经济史是史学的一部分,因此史学方法当然也是经济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体而言,是由于以下原因:

首先,传统的史学长于现象描述,因此也被视为“艺术”而非“科学”。而将过去的经济实践清楚地描绘出来并展示给世人,乃是经济史研究的主要目标之一。在此方面,没有其他方法可取代传统的史学方法。

其次,经济制度、经济事件等是经济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在这些研究中,定性分析是主要的方法,而这恰恰又正是史学方法之所长。对经济制度、经济事件等的研究是了解过去经济实践的基础,因此离开了史学方法就谈不上经济史研究。

再次,历史学的基本方法——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对经济史研究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胡适曾批评中国的传统史学说:“中国人作史,最不讲究史料。神话、官书都可以作史料,全不问这些材料是否可靠。却不知道史料若不可靠,所做的历史便无信史的价值。”[2]傅斯年更加强调史料学的重要性,甚至认为“史学便是史料学”,原因是“史学的对象是史料……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3]。吴承明则指出:史料是史学的根本,绝对尊重史料,言必有证,论从史出,这是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治史者必须从治史料开始,不治史料而径谈历史者,非史学家。由于史料并非史实,必须经过考据、整理,庶几接近史实,方能使用,因此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可以说是历史学的基本方法。从乾嘉学派到兰克学派,中外史家都力图通过考证分析,弄清历史记载的真伪和可靠程度[4]。经济史研究只能以历史资料为依据,因此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也是经济史研究的基本方法。无论何人研究经济史,都必须掌握历史学的基本方法。例如,赵冈估计南宋中国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高达1/5,而该估计的基础主要是霍林斯沃斯(T.H.Hollingsworth)根据《马可·波罗游记》中所说的杭州胡椒消费量对南宋杭州城市人口作出的一个推测(即杭州城市人口多达五百万甚六七百万)。麦迪森借助于史学家谢和耐(Jacques Gernet)和巴拉兹(Etienne Balaz)对南宋杭州人口数量所做的考证,指出霍氏之说严重不符史实,因而赵氏据此所得出的结论也“证据极其不足”。

运用以上方法进行研究,并不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理论。这种不重理论的做法,是传统史学方法的基本特征之一。这种不重理论的做法,也具有其特殊的价值,因为是否需要理论,乃是由研究的对象与目的所决定的。希克斯指出:在史学研究中,是否使用理论,在于我们到底是对一般现象还是对具体经过感兴趣。“如果我们感兴趣的是一般现象,那么就与理论(经济学理论或其他社会理论)有关。否则,通常就与理论无关”;而“历史学家的本行,不是以理论术语来进行思考,或者至多承认他可以利用某些不连贯的理论作为前途来解释某些特定的历史过程”(注:John Hicks,A Theory of Economic History,p.2.)。因此对于任何一个经济史学家来说,传统的史学方法都是必须掌握的基本方法。

但不容否认的是,传统史学方法也有其先天不足。巴勒克拉夫总结20世纪上半叶国际史学的发展时,把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历史主义学派的不足作了归纳[5]。吴承明对此作了进一步讨论,总结为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史学是叙述式的,缺乏分析;又常是事件和史例的罗列,或用单线因果关系将它们联系起来,而缺乏整体性、结构性的研究;第二,强调历史事件、人物和国家的特殊性和个性,而不去研究一般模式和存在于过去的普遍规律;第三,在考察史料时采用归纳法和实证论,这种经验主义的方法不能在逻辑上肯定认识的真实性;在解释史料和做判断时,由于缺乏公理原则和强调个性,就主要凭史学家的主观推理和直觉;第四,或是根据伦理、道德取向来评议是非、臧否人物,或是认为一切是受时间、地点和历史环境决定,无绝对的善恶;第五,脱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来研究历史,认为历史学的唯一目的是真实地再现和理解过去[6]。

由于传统史学方法存在上述问题,只依靠它们是难以深入研究经济史的。如吴承明所指出的那样,即使做到所用史料都正确无误,仍然不能保证就可得出正确的结论。传统史学所使用的基本方法是归纳法,而归纳法本身有缺陷,其中最突出的是:除非规定范围,所得结论都是单称命题,难以概括全体;虽然可以用概率论方法作些补救,但难用于历史。因此不求助于其他学科的方法,是无法深入研究经济史的。

(二)经济学方法

从对《检讨》的反应来看,在一些学者心目中,经济学的方法主要就是统计学的方法。这种想法不足为奇。希克斯说:“凡是一种历史理论可能适用的历史现象,从我们对其兴趣而言,都可认为其具有统计学特征。经济史上的大多数现象(无论我们如何广泛地看),都确实具有这些特征。我们要问的经济史的问题,大都涉及那些可以具有此特征的类别。”但是希氏接着指出:“从本质上来说,这并非经济史与其他历史之间的差别”,因为“在史学的任何分支中,我们都会发现自己在寻求统计学上的一致性。区别在于我们是对一般现象还是对具体经过感兴趣”。因此把经济学方法等同于统计学方法的看法是很不全面的。对于那些可以获得大量数据的研究对象[7],只有依靠统计学方法,才能进行研究。但是对于那些数据不丰的研究对象,统计学方法就难以奏效了,因此有的学者认为经济学方法对于古代经济史研究并无多大用处。但是我们要强调:经济学方法决不仅只是统计学方法,而经济史研究中可以利用的经济学方法也有多种。在许多情况下,其他一些方法可能比统计学方法更为重要。

首先,经济学方法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经济学为经济史研究提供了主要的理论框架。凯恩斯说:“经济学与其说是一种学说,不如说是一种方法,一种思维工具,一种构想技术。”如果没有经济学提供的思维方法和构想技术,是无法进行经济史研究的。一些经济史学者拒绝经济学理论,但实际上他们也在不自觉地使用某种理论。至于这些理论是否正确,他们却并不去考虑。正因如此,他们往往在无意之中会得出一些错误的结论。典型的例子如亩产量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在我国人口稠密的东部地区,自清代中期以来,由于可耕地开垦殆尽,增加农业产量只好主要依靠提高亩产量。不少学者囿于这种习以为常的观念,把提高亩产量作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唯一手段。而从经济学观点来看,亩产量与劳动生产率并非同一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取决于劳动、资源、技术等要素相互关系的变化。在耕地资源丰富的情况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可以通过“广种薄收”的方法达到。相反,在劳动力供给过多的情况下,亩产量虽然达到很高的水平,但却可能恰恰表现了“内卷化”(或“过密化”)下劳动生产率的下降。

其次,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出发,我们可以对经济史上的一些问题做出更为合理的判断。例如,在宋代江南,是否由于有了“最好的耕犁”(江东犁)和因“人多地少”导致的充足的劳动力,就会导致“精耕细作的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呢?[8]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出发来看,“精耕细作”指的是劳动密集的耕作方式,而江东犁则代表了一种节省劳动的技术。劳动力的供给与劳动密集型的耕作之间通常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与节省劳动的生产工具之间则通常是相互排斥的关系[9]。一般而言,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农民通常采用的是节省土地的技术,而非使用节省劳动的技术(白馥兰也指出:“技艺趋向型”技术和“机械型”技术都能增加单位农田的产量,但前者可视为土地的替代物,后者则可视为劳动的替代物。要在二者之间做出合理的选择,必须考虑在一种具体的情况下,何种投入能够最大地提高产量)。农民在使用江东犁时,首先会计算使用的成本与收益,并与被使用这种耕犁而被节省下来的劳动的收益进行比较。如果比较的结果是不合算,那么就不会使用之(注:这一点,明末宋应星已说得非常明白。他指出:牛耕的效率大大高于人耕,但是在苏州一带,“会计牛值与水草之资,窃盗死病之变,不若人力亦便”)。此外,如果没有发达的农村工业,使用江东犁节省下来的劳力也就没有了出路。在此情况下,农民为什么要使用江东犁呢?

再次,对于比较具体的问题来说,经济学方法也非常重要,舍此即难以进行研究。亩产量问题是许多学者在读了《检讨》之后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这里我们就以此为例来讨论一下使用经济学方法进行研究的问题。

按照范赞登(Jan Luten von Zanden)的总结,近年来欧洲经济史学界研究近代以前亩产量所使用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第一,在意大利和东欧,主要是使用种子与产量之比的材料进行分析;第二,在法国、西班牙、瑞士、匈牙利等国,主要是使用什一税作为农业生产率的指标;第三,在英国以及法兰德斯,越来越集中于从遗嘱中获得的有关资料来估计作物亩产量和作物布局;第四,也有一些研究一直把地租资料作为农业生产率的一个指标。简言之,主要的差别在于资料类型的不同。至于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仍是统计学方法。事实上,研究近代以前中国的亩产量的基本资料(田税、地租、家谱、分家文书、农书等),大体也属于上述类型。因此在中国亩产量研究中,统计学方法也是一种重要方法,但适用范围十分有限,原因是有关数字不够丰富,而且许多数字自身存在着各种问题。宋代亩产量记载不多,更难使用统计学方法研究亩产量,因此必须求助于其他的经济学方法。

柏金斯(Dwight Perkins)研究中国粮食亩产量时,使用了一种宏观分析方法:首先对一个地区人口和耕地的数量、种植制度以及人均粮食消费水平、用作交纳赋税的粮食的数量以及输出入的粮食的数量等一一进行研究,然后以所得结果为据,求出一个平均亩产量。很明显,只要人口等各种数据没有大错,那么这个平均亩产量也不会离开实际情况太远。同时,又从各种史料中大量收集亩产量数字并加以考证,选出其中比较可靠者,与上面得到的结果进行比较,并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调整和修正,从而得出一个最接近实际情况的数字。[10]其曾用这种方法对明后期(1620年左右)和清中期(1850年前后)江南的水稻亩产量进行了研究,得出的结果是:明后期(17世纪初期)江南的水稻亩产量大约为1.6石米,清中期(19世纪中期)则约为2.3石米;亦即后者较前者增加了0.7石,增长幅度大致为44%[11]。这个结论与许多学者得出的结论差别颇大。虽然这个数字也不可能绝对准确,但是比起用其他方法得出的结果来说,应当是更接近实际情况。这种方法对于研究宋代江南粮食亩产量肯定也会很有帮助。宋代江南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社会,而在这种社会中,人们主要追求的是产品的使用价值而非价值,即使剥削也有一定限度。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不可能大大低于和超过社会对这些产品的使用价值的总需求。这就为宋代江南亩产量的估计确定了一个可能的范围。倘若我们的估计超出了这个可能的范围,那么肯定是有问题的。

最后,我还要指出:经济学方法也有自身的适用范围,不能用它去完成其不能胜任的工作。例如,计量分析是经济学的优势,但并非任何经济现象都可以“量化”的。有的学者读了《检讨》之后问:为什么你不为“什么是经济革命”提出一个明确的“量化”标准呢?我的回答是:为“经济革命”提出一个“量化”的标准很困难,因为“经济革命”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重大技术进步的出现,而重大技术进步本身并非一种可以“量化”的现象。此外,宋代江南有关史料匮缺,也使得计量分析非常困难。因此要对宋代江南的经济进行“量化”研究,可能已经超出经济学力所能及的范围。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0页。

[2]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19页,台北,里仁书局,1982。

[3] 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收于《傅斯年全集》,第2册,5、6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

[4] 吴承明:《论历史主义》,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2)。

[5] 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15~25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6] 吴承明:《论历史主义》,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2)。

[7] 例如,王业键所收集的清代的米价数据、李中清所收集的清代人口数据,都数以十万计。

[8] 漆侠:《宋代经济史》,110、178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在分析精耕细作的发展问题时他还指出:“这种耕作方法除犁需要改进和增加鋫刀这个垦田利器外,还必须有充足的劳动力,这两条缺少任何一条都是不能成功的。”

[9] 大卫·勒旺(David Levine)对此作了明确的说明:“由于劳动便宜而且供给充分,人们不愿进行资本投资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因为工资低,原始的生产技术仍是最有利可图的;低水平的技术,导致劳动集约化。”见David Levine,Family Formation in an Age of Nascent Capitalism,Academic Press,1977,p.14。

[10] Dwight Perkins,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1368—1968,Aldine Publishing Company,1969,pp.14—23.

[11] 参阅李伯重: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Jiangnan,1620—1850,pp:125—127、13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