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艺术的特征(1 / 1)

艺术的实践本质,决定艺术的外在表现特征。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决定艺术必然具有形象性、主体性、审美性等基本特征。

一、形象性

艺术是以艺术形象的特殊形式来反映生活的。俄文论家普列汉诺夫说:“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情,也表现人们的思想,但并非抽象的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这就是艺术的最主要特点。”可从三点理解艺术的这一特征。

1.艺术形象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所有艺术形象都是具体的、感性的,也都体现一定思想情感,都是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有机统一。不同艺术门类的艺术形象,这种统一具有不同的特点。就雕塑绘画等造型艺术而言,是于再现生活的艺术形象中渗透艺术家的思想情感,这种统一表现为主观因素融汇在客观形象中。达·芬奇《蒙娜丽莎》是以佛罗伦萨一位富商妻子为模特创作的。画中蒙娜丽莎在小溪、树丛、雾霭等多重背景凸显下向我们展现出她那眼神炯慧、表情静美、动作雅致、令人销魂的永恒形象,流露出这一时代人们竭力冲决中世纪宗教禁锢和封建统治的藩篱追求世俗生活和现实幸福的巨大热情,闪射出人文主义的思想光华。就音乐、文学等表现艺术而言,这种统一则主要表现为客观因素消融于主观因素之中。民间艺术家华彦钧的二胡独奏《二泉映月》,随着低沉凄怆的旋律**起,听者不知不觉进入那个战乱频仍、苦难深重的旧时代,主旋律的回环萦绕一瞬间我们与演奏家那颗饱尝忧患、执着不已的襟怀产生强烈共振。于是,一副催人画面浮现在眼前:在清冷月光下一位须发花白、脚步蹒跚的老人,手拄拐杖由偏僻的街巷逶迤而来。这不正是旧社会艺人一生坎坷沧桑的音乐写照吗?这种客观与主观的统一,在不同艺术门类中有所偏重而不可有所偏废。

2.艺术形象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任何艺术作品都是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艺术欣赏时,直接作用于欣赏者感官的是艺术形式,但形式能够感动人启悟人,因为形式生动鲜明地体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西汉刘安《淮南子》论及绘画:“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说;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焉。”就是说,美人西施之面容虽画得姣好但不能让人爱怜,虎将孟贲的眼睛虽画得圆睁但不能使人敬畏;因为画家没有通过外在形象把握住人物内在精神。魏晋画家顾恺之提出“以形写神”论断,谢赫则提出“气韵生动”理论。这些都是在艺术实践发展基础上提倡,绘画艺术形象的艺术形式与艺术内容的有机统一的特质。其他各门艺术也以不同方式媒介实现着艺术作品中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

3.艺术形象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

无数艺术实践表明,成功艺术形象既具有鲜明独特个性,又具有丰富广泛的社会概括性。这种个性与共性高度统一,为艺术形象赋予永恒的艺术生命力。对此中外论家多有精论。清代批评家金圣叹赞叹《水浒传》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一百单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就是说,一百单八梁山好汉人人都是独特个性与广泛共性的统一,是富于内涵的艺术典型。

二、主体性

艺术生产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决定了艺术必然具有主体性特征。即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同时,总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形态融入创作主体、欣赏主体的思想情感,从而体现出鲜明的创新性。而且,这一特性是体现在艺术生产的全过程中。

1.艺术创作具有主体性的特点

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因为在艺术创作过程中,作为创作主体的艺术家必须发挥其主体能动性,才能创造出比现实生活形象“更集中、更广泛、更深刻、更典型”的艺术作品。所以艺术创作离不开社会生活,更离不开创造主体的主体能动性的发挥。

艺术生产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比物质生产更加强调生产的主体性。具体而言,主体性集中表现为艺术创作活动具有能动性和独创性。变动不居的宇宙万物、复杂纷纭的社会历史都可成为艺术家的创作素材、激发艺术家的创作**,从而创造出主观与客观、再现与表现高度统一的艺术作品。西晋文学家陆机《文赋》就积极提倡作家创作活动中应充分发挥其能动性,艺术构思应该“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笼天地于形内,措万物于笔端”。艺术创作更具有独创性特点,优秀艺术作品总凝聚着艺术家独特审美理想和审美情感,带有艺术家个人的主观体验与艺术追求,体现出艺术家鲜明的创作风格和艺术个性,具有强烈的创造性和创新性特色。刘勰指出,作家只有做到“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才能创作出“意翻空而易奇”的文学作品。

实际上,艺术家主体性的发挥是各门艺术创作能够成功进行的内在要求。唐代画家韩干和当代画家徐悲鸿的马均独具特色、风神迥异,体现出不同寻常的主体风采和审美追求。韩干注重观察,唐玄宗命他跟宫中画师学习而他却回答:“臣自有师,陛下内厩之马,皆臣之师也”。经过对内厩之马的长期观察揣摩,终于画出名作《照夜白图》。画中“照夜白”(玄宗坐骑)高大健硕、四蹄跃动而志意自足、神态安闲,是“盛唐气象”的生动体现。而徐悲鸿笔下的马焦灼不安、极欲驰骋的动态神情,无疑是艺术家将自己对瓜分豆剖、亡国灭种的家国忧患,艺术地转化为独特深颖的个人艺术体验和审美情绪的结晶。

2.艺术作品具有主体性的特点

艺术作品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结晶,必然打上艺术家创造主体的鲜明烙印。中外艺术珍品,无不凝聚着艺术家对生活的独到发现深刻理解,渗透着独特的审美体验和审美理想,呈现出五彩斑斓的艺术风格,绽放出璀璨迷人的艺术光辉。优秀艺术作品理所当然是独一无二的独创性作品。艺术家不仅不能和别人重复,也不能和自己重复;因为独创性是艺术作品立足优秀艺术之林的必要条件。朱自清、俞平伯曾于20世纪20年代一天同游秦淮河,写了同题散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但作品风格迥异:朱作朴实醇厚、清新委婉,而俞著细腻感人、情景交融。西班牙现代绘画艺术家毕加索一生不懈探索先后经历现实主义时期、蓝色时期、粉红色时期和立体主义时期,晚年仍然超越自己壮心不已,因而被誉为“世界上最年轻的艺术家”。其《格尔尼卡》《亚维农的少女》等杰作被视为现代主义艺术的奠基之作。

3.艺术欣赏具有主体性特点

同一艺术作品面对的是生活经验、个性气质不同且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各异的无数欣赏者。这就为艺术欣赏打下欣赏主体五花八门的烙印。于是形成了艺术欣赏的主体性特点。欣赏的这种个性差异普遍存在于艺术史中。西谚“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正揭示出这个特点。鲁迅说,同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也是强调这点。为什么呢?因为在艺术欣赏中,欣赏主体和艺术作品之间形成相互作用的审美主客体关系。一方面欣赏主体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兴趣爱好、思想情感与审美理想,对作品中的艺术形象进行加工改造,做出再创造和再评价,丰富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另一方面,艺术作品总在引导着欣赏者向无尽的艺术境界迈进。这就使得艺术鉴赏本质上成为一种审美再创造。

艺术欣赏的主体性特点,不仅形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差异很大的艺术感受,而且欣赏者个人感受可能和艺术家的原本创作意图迥然不同。同一部名剧《哈姆雷特》,19世纪俄国作家赫尔岑看后被剧中人物命运深深感动,潸然泪下;而列夫·托尔斯泰看完则表情冷漠,认为戏剧主角哈姆雷特是一个“没有任何性格的人物,是作者的传声筒而已”。由于欣赏者的个性差异使艺术欣赏有截然不同的效果。进而,欣赏者这种个性差异甚至还会与艺术家的原本创作意图全然不同。清代思想家王夫之说:“作者之心未必然,读者之心何必不然”,其意在鼓励读者欣赏中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贝多芬曾解释《命运交响曲》主题:“命运在敲门”;柏辽兹则解释得更生动:“这简直就像奥赛罗的愤怒。这不是恐慌不安,这是受了折磨之后的暴怒之下的奥赛罗的形象。”总之,主体性贯穿于艺术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因此,主体性是艺术的一个根本特征。

三、审美性

艺术品和非艺术品区别有两点:一是艺术品必须是人类艺术生产的产品;二是它必须具有审美性即艺术价值。就是说,审美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

1.艺术的审美性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

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文化的特殊形态,本身就是审美意识物态化的体现。人类审美意识的产生,正是人类长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和结果。山川日月等自然美,由于人类与自然界审美主客体关系的建立而进入人的审美视野;而音乐绘画等各门艺术,更是在生产生活实践基础上人类自由自觉的审美创造的结晶。因而,艺术美不仅是人类审美意识物化的表现,也是超越自然美、社会美等形态而成为人类审美活动的最高形式。从社会实践观点看,艺术创造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过程,艺术作品则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审美结晶,是个人乃至全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

2.艺术的审美性是真、善、美的结晶

实践观点认为,和物质生产活动一致,“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即人类艺术创造之所以能够顺利展开,是因为艺术家能够遵循审美创造的内在规律将真、善、美成功地凝聚和实现于艺术实践和艺术作品中。艺术的审美性是真、善、美的结晶。

艺术之所以高于生活,是因为艺术家运用艺术技法将生活真实艺术锤炼艺术真实、将生活之善艺术锤炼艺术之善,发生“真”化为“美”、“善”化为“美”的质的飞跃,创造出融真、善、美于一体的艺术形象。北宋张择端的巨型风俗长卷《清明上河图》就以化“真”为“美”、化“善”为“美”的艺术创作理念,娴熟运用散点透视技法,将京郊、虹桥及闹市广阔时空的景物事相自然地融汇于长卷之中,成为集真、善、美于一体的绘画精品。

而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丑”,艺术家也可通过“以丑衬美”,“化丑为美”等途径,创造出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作品。罗丹的《欧米艾尔》,就是以巴黎街头沦落的大量妓女的不幸遭遇为素材,运用雕塑特有的艺术语言通过凸显现代社会对活生生的人从肉体到灵魂的残酷戕害和惊人异化,实现对西方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现实的痛切批判。因此,这一作品被誉为“丑的如此美丽”,“丑”的艺术形象反获得不朽的艺术魅力。

3.艺术的审美性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成功的艺术作品,在展现其独特的形式外观的同时总是巧妙地传达着丰富的内在蕴含,因而是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

艺术史上形式美问题一直受到艺术家重视。南朝画家谢赫提出“绘画六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其中“气韵生动”是对绘画作品内在意韵方面的总体要求,而其他“五法”则是为更好地实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而展开的方法探索。而当代艺术理论家为强调形式美在艺术创造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很多有影响的理论:克莱夫·贝尔的“有意味的形式”说,苏珊·朗格的“情感形式”说。这些论说都提醒艺术家,在艺术创作只有始终做到内容和形式的高度统一才可能创造出成功的艺术作品。

成功艺术作品其审美性就是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悉尼歌剧院就利用现代科技与建筑材料将奇异独特、别具匠心的造型美与超越凡俗、合情合理的设计理念自然巧妙地融为一体。设计师强调现代建筑应当从属于自然环境,应与周围环境有机融合在一起,仿佛是自然而然“生长”出来一样。这就是颇具影响的“有机建筑理论”。在受此影响,这座矗立在悉尼市海滩的优雅建筑神奇地呈现出五个“立面”:远看像一堆洁白紧靠的贝壳熠熠生辉,近看又看像一支船队迎风扬帆的,侧视如一群白鹤展翅欲飞,俯瞰是一丛荷花悄然绽放。种种生动形象与周围万顷碧涛营造出诗情画意的无限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