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艺术总论(1 / 1)

广义而言,艺术可分为五大部类:实用艺术(建筑、园林、工艺美术及现代设计)、造型艺术(绘画、雕塑、摄影、书法)、表情艺术(音乐、舞蹈)、综合艺术(戏剧、戏曲、电影、电视)、语言艺术(诗歌、散文、小说)。

人类艺术史同人类文化史一样古老,但艺术学直至19世纪末才逐渐成为一门正式学科。此时被誉为“艺术学之父”的德国艺术史家康拉德·费德勒主张将美学与艺术学区分开来,因为它们是相互交叉又各自独立的学科。这标志着艺术学作为独立学科正式形成。之后,德国艺术史家格罗塞《艺术的起源》着重从方法论上建立艺术科学。德国艺术史家狄索瓦、乌提兹更是大力提倡普通艺术学研究,确立了艺术学的学科地位。日本、苏联及欧美学者继续深入探索研究,于是艺术学陆续成为各综合性大学的一门重要课程。

一、艺术的本质

究竟什么是艺术?它具有哪些基本特质?弄清这一理论问题,有助于简明扼要地理解各种艺术现象。

古今很多美学家相继对这一问题进行过多角度探讨。有以下几种理论影响较大:客观精神说、主观精神说、模仿说和再现说。

1.客观精神说

这种观点认为艺术是“理念”或者“宇宙精神”的感性体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基于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对艺术本质展开探讨。他认为,艺术呈现给人的只是假象,不能揭示世界的本质,艺术家应被逐出理想国。但积极地看,他是想从具体艺术作品中探寻出深刻普遍性。德国古典美学家黑格尔从相似的思路来探讨艺术本质。“美是绝对理念的感性显现”的论断,既是其美学理论体系的最高纲领,也是对艺术本质的最高概括。

与之呼应,南朝文论家刘勰《文心雕龙·原道篇》中认为道是文的本源而文是道的表现,提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以明道”的命题。其中“道”特指自然之道与圣人之道的统一。宋明理学家更是提出极端的观点“文以载道”“作文害道”。其中蕴含的将艺术本质归结为某种客观精神的倾向就更凸显。

2.主观精神说

这种观点认为艺术是“自我意识的表现”,是“生命本体的冲动”。德国古典美学家康德,从其主观唯心主义的美学体系出发界定艺术:“正当地说来,人们只能把通过自由而产生的成品,这就是通过一意图,把他的诸行为筑基于理性之上,唤作艺术。”即艺术活动是人的有意图的筑基于理性意图之上的自由创造,而艺术作品则是这一创造的结晶。即自由是艺术创造和审美活动的精髓。因此他认为艺术与游戏相通,推崇艺术创造中天才的想象力与独创性。

19、20世纪之交德国哲学家尼采汲取康德意志自由论的源泉,将人的主观意志提升为世间万物的主宰和历史发展的驱动力。主观意志被看成主宰一切的独立实体,本能欲望也被夸大为具有无限能动性。其美学奠基之作《悲剧的诞生》,把日神冲动和酒神冲动看作艺术的两种根源,把“梦”与“醉”看作审美的两种基本状态。二者都植根于人的深层本能,区别在前者用美的面纱掩盖人生的悲剧面目以使人沉湎于梦幻;后者却使人陷于痛苦狂喜交织的癫狂状态之中并通过放纵情感揭开人生的悲剧真相。

宋代严羽的“妙悟说”、明代袁宏道的“性灵说”,也是把主观精神的表现抒发当作文学艺术的本质特征。

3.模仿说和再现说

西方文论史上,“模仿说”源远流长。这种观点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后发展为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再现”。亚里士多德,在其美学体系中首次精辟地阐明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这一命题。而“诗比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的命题则表明:艺术不仅要模仿现实世界的外形和现象,而且要揭示现实世界的内在本质规律。他将艺术家创造性想象说成“把谎撒得圆”。其“模仿说”深刻揭示文艺创造和现实世界的辩证关系,被后世推尊为现实主义文艺理论的基石。

俄国19世纪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从“美是生活”论断出发,认为艺术是对客观现实生活的“再现”。他详尽解释道:“任何事物,我们在哪里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他不仅肯定美离不开人的理想,更离不开现实生活的源泉,因而艺术家在艺术创造中应扎根现实并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此外,“形象说”“情感说”“形式说”等也很有影响。

二、立足科学理论基础解决艺术本质问题

人类社会生产分为两大类: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前者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构成物质文明;后者满足人的精神生活需要,构成精神文明。而艺术隶属于精神生产,满足着人的审美需要,琳琅满目的艺术品构筑着人类光辉灿烂的艺术宝库。因此,马克思将艺术活动视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即艺术生产,而形成有助于揭示艺术的特质起源、发展规律及内在体系的艺术生产理论。

第一,艺术生产理论揭出艺术的起源特质。首先,从起源看艺术本身经历漫长历史阶段才从物质生产中分化出来。而这实则是人类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实践范围不断扩大的结果。西安半坡猿人遗址出土的“人面鱼形网盆”是红褐质地、敞口浅腹、盆内底部刻画着鱼形人面的陶器,或为先民盛放饮食或日常洗梳所用器具。这件器物应是人类物质生产得到巨大发展催生人们艺术需要艺术生产后的创造产物。其次,艺术生产理论表明,艺术生产的突出特点是创作主体(艺术家)将强烈的主观因素渗透于艺术创作的全过程、融汇到艺术作品的全方位;这样艺术作品就是心与物、主观与客观、再现与表现的结合。可见,艺术的本质是实践基础上审美主客体的统一。即从历史角度看,艺术的价值是人类漫长生产实践的产物;从艺术生产角度看,艺术的价值又是创作主体与创作客体(社会生活)相互作用的结晶。

第二,艺术生产理论阐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之间的“不平衡关系”。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社会意识形态,根本上受物质生产水平制约;但是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又有相对独立性。即在历史发展的某些阶段上,艺术繁荣与社会物质生产发展并不同步,如19世纪俄国文艺的全面繁荣就与沙俄社会千疮百孔的衰败状态形成剧烈反差;或某些艺术形式只存在或发展于低级的社会阶段,如古希腊神话、史诗出现发展于公元前8—6世纪的奴隶社会早期阶段。因为,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分支的艺术,远离作为社会根基的经济基础漂浮在上层建筑顶端。这样在艺术生产与经济基础间横亘着很多中介环节,阻隔延缓两者间的制约作用和反馈作用,造成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之间的“不平衡”状态。但两种生产的不平衡现象,与艺术生产最终受物质生产的根本制约并不矛盾。所以,两种生产间的不平衡实为整体平衡与局部不平衡的统一,是一种动态的平衡。

第三,艺术生产理论揭出艺术系统的奥秘。该理论把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鉴赏三个相互联系的环节作为完整系统来把握,揭出艺术作品与欣赏者、对象与主体、生产与消费间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即生产(艺术创作)作为起点支配着全局,消费作为需要又直接规定着生产。于是,围绕艺术作品形成艺术生产、艺术产品、艺术消费双向互逆、不断延续的艺术活动流程。

总之,只有运用艺术生产理论才能宏观上把握艺术的实践特质、艺术系统的内在规律、两种生产间的辩证关系,彻底理解艺术实践基础上审美主客体统一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