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德国学前教育的产生和发展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时期是最初20年,此时期主要是为解决妇女劳动就业,幼儿无人看管的问题,各地纷纷建立了不少私立的,冠以各种名称的学前教育设施,其目的是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且多为季节性设施。20年代中期以后,受英国幼儿学校的影响,在1824年的《一般学校新闻》中重登了伦敦幼儿学校协会的创立宗旨,以及1826年怀尔德斯平的著作被译为德文。为与本国产业革命的发展所带来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相适应,德国的学前教育开始得到真正而且快速的发展,但绝大部分仍属慈善机构,各邦政府并未从财政上给予必要的资助且公开地贯彻着维持社会秩序的立场,并不热心支持,同英、法政府较为支持的立场形成鲜明的对照。
(一)保育所、托儿学校和幼儿保护机构
在德国的学前教育设施中,其中最早也最应给予注意的,乃是侯爵夫人巴乌利勒(Pauline,1769—1820年)所设的“保育所”。她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从1799年开始就致力于贫民救济工作。1801年为贫民所设的救济所里包括孤儿所,1802年受法国帕斯特莱夫人在巴黎创办的“育儿院”的启发,在多特蒙德设立了一座保育所(Pflegeanstalt),作为其救济工作的一部分。
这个保育所招收的对象,是母亲从事日间农业劳动并已断奶的1~5岁的婴幼儿,保育所开放时间是从初夏到农忙期,每天上午6点到下午8点。巴乌利勒托儿所把重点放在幼儿的健康上,有良好的卫生条件和营养丰富的饮食,大力提倡户外运动。作为农忙时的托儿所,教育只是处于附带和从属的地位,教育内容有语言训练、唱歌、社会道德训练和生活规律的培养。
巴乌利勒托儿所是德国最早出现的幼儿保育和教育设施,它揭开了德国幼儿教育史上光辉的一页。作为贫民救济政策中的一部分,在19世纪一二十年代开始大量发展。1810年在哈达斯莱宾成立了“保姆学校”,1812年左右,市民学校和免费学校的校长们在莱比锡成立了这个城市最早的托儿所,1810年在石勒几亚和威斯特代林出现了“夏季学校”,这是一所简易的农忙期托儿所。这些托儿所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几乎同巴乌利勒的托儿所完全相同。在迪谢尔多夫,1821年颁布了一条政令,允许“初等学校的教师及退职教师的寡妇”在自己家里开办监督和教育6岁以下幼儿的“保育学校”,这种学校更具有托儿所的性质。
巴乌利勒的保育所在各地发展起来后,受到各地政府部门的注意,并制定了许多政策。1825年黑森·卡塞尔选帝侯发布指令:(1)保育所的目的在于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并使其父母安心工作;(2)保育时间是农忙季节的5~10月份的上午6点到下午6点;(3)费用主要靠有慈善心的富有居民的捐助,在未能得到捐助时,就从市镇的金库中支付。
1819年,柏林工农周刊杂志编辑、幼儿教育家瓦德切克(Friedrich Wadzeck,1762—1823年),以城市劳动阶级的子女为对象,设立了柏林最早的托儿所(或称“托儿学校”),开始招收9个月至2岁的婴儿。后由于父母和社会的需要,大部分招收13岁以下的孤儿,并实行24小时保育。这时它已不再是单纯的“托儿学校”,而成了“接收一切年龄的孩子的孤儿院”。瓦德切克的“托儿学校”和以前的季节性托儿所有所不同,它是常设的托儿所,以城市贫民的子女为对象。30年代以后,德国各邦一度兴起托儿所运动。德国的托儿所与英法托儿所的重要区别之一是:注重保育,而不重视文化知识教育。
19世纪20年代中期以前的幼儿教育设施,具有以下特点:(1)以保护婴幼儿的健康和解决父母安心工作为主,教育是附带的;(2)这种托儿设施的费用,主要靠富裕的私人的慈善捐助。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则由地方公费负担;(3)这些托儿设施没有统一的名称,且很多没有固定的设施;(4)担任保育工作的多半不是正规的保育员或教师,而通常是孤儿院和职业介绍学校里年长的女孩子或失业居民和失业的老妇人。
19世纪20年代后,德国的幼儿教育受到英国幼教政策,尤其怀尔德斯平的幼教思想的影响。1835年德国开辟第一条铁路后,真正的产业革命也开始了,人民的生活更加贫困。为了生存,工人不断举行罢工、暴动,在这些背景下,政府对幼儿教育开始重视起来,对托儿所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政策。例如,普鲁士教育部在1838年,承认了为资助柏林托儿所而由私人捐款设立的“中央基金”;1824年,根据国王敕令,免除了托儿所关系团体的印刷税;1843年,免除了托儿所地租。政府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从维持社会治安的立场出发来管理贫民阶级的幼儿教育设施的。它们以“托儿所”或“保护设施”的名称来代替“幼儿学校”,并不重视怀尔德斯平所提倡的过于学校式的知识教育,而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治安,进行宗教的和道德的教化。
19世纪上半期,热心幼儿教育的著名人士还有威尔玛·格罗斯曼(Wilma Grossman)。他是法兰克福大学教授,著有《学前教育》一书。他在书中明确指出:学前教育应有专人负责,其设施宜由民众团体筹措解决,他的主张得到许多人的赞同。1830年,根据上述主张,注重保育的第一所“幼儿保育机构”诞生了。至1845年在柏林一地建立了29所同名机构,招收2~6岁儿童3695人,得到教会的大力支持。
(二)弗利托娜的幼儿学校运动
弗利托娜(Theodor Fliedner,1800—1864年),从1822年开始担任阿尔萨斯州的威尔特城的新教派牧师,曾两次前往英国参观幼儿学校。1835年5月,她在自己的教区建立了奥柏林式的编织学校,一年后更名为“幼儿学校”,招收了特别贫穷的工人的幼儿40名,幼儿年龄为2岁至义务教育年龄阶段,幼儿学校的校舍十分宽敞,房屋周围有极好的游戏场。弗利托娜的这种幼儿学校运动,给以莱茵省为中心的地区带来了深远的影响。1842年在她的影响下成立的幼儿园达到27所,幼儿学校十分注重游戏的教育作用,教学内容有宗教、道德、读、写、算、图画、军事活动、直观练习和手工劳动等,多以游戏的方式教给幼儿。幼儿学校的最终目的,在于对贫民及工人的孩子的宗教和道德教化,力图使幼儿养成礼貌、节制、服从命令、勤劳和卫生等习惯,和当时政府所要求的完全适应。但弗利托娜的幼儿园太注重读、写、算的教育,给予了幼儿过重的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弗利托娜十分重视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1836年秋天,她把培养照顾病人的修女和将来要成为幼儿学校教师的修女的“看护修女养成所”合并到了她的幼儿学校之中。这所幼儿学校女教师的人数,据说到1851年达到400人之多。在这种幼师培训机构里,通常学习3~4个月,经过培训的男女教师能承担音乐、算术、博物、德语和地理等课程的教学。弗利托娜的幼师培训工作不仅提高了幼儿教育的质量,而且扩大了幼儿学校的影响。
19世纪上半期德国幼儿教育政策的基本倾向为:(1)托儿所或幼儿学校为私人慈善设施。政府并不设立幼教机构,只是采取鼓励私人开办并加以监督管理的政策;(2)这些贫民设施不应像英国的幼儿学校那样进行读、写、算等正规学校课程的教学,而主要以养护为目的,鼓励幼儿到室外活动;(3)在幼儿学校或托儿所里,应强调宗教和道德教育,目的是培养顺从、健康、勤勉的劳动者,作为抵制当时革命运动、暴动、罢工和起义的一种手段。由此可清楚地看到,这些政策都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三)福禄培尔幼儿园的兴起
19世纪著名的德国教育家福禄培尔(Friedrich Froebel,1782—1852年)创办的幼儿园和他所提出的幼儿教育理论,对后来的幼儿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在德国,其影响更不容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