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近代学前教育制度的建立(1 / 1)

19世纪30年代中期,法国学前教育的性质开始发生变化,逐步实现了从慈善事业到国民教育事业的转变。法国自拿破仑时代开始,就形成了一套中央集权的教育领导体制。拿破仑教育改革的结果是成功地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近代学校体系。1833年,教育部部长基佐颁布了关于初等教育的法令,使初等教育这个拿破仑时教育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此后,政府遂把注意力转向托儿所,将其逐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政府的重视是法国学前教育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从那时起,法国的学前教育在世界上一直处于先进地位,成为法国在教育方面的骄傲之一。

(一)学前教育性质转变的历史条件

法国托儿所性质的转变与法国近代资产阶级的国民教育观念之间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18世纪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狄德罗、爱尔维修和卢梭等人抨击了旧的教育制度,并在理论原则上提出了以世俗化、民主化为主要特征的新教育构想。为将这些构想付诸实践,法国大革命前后历届政府提出了教育法案、计划和报告等不少于25项。[3]这些法案和计划等由于战乱和政局不稳等原因虽未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但已初步形成政府重视国民教育的传统,树立起在法国建立统一的国民教育制度的坚定信念,并在客观上为法国从封建等级教育制度向近代教育制度转变这一重大的历史变革铺平了道路,在上述背景下,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必然的结论。

法国学前教育性质发生转变是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加强这一趋势的反映,也是法国政府自上而下地建立国民教育体系的自然结果。1808年,拿破仑宣告成立“帝国大学”,将所有的教育机构和学校都归于政府的管辖之下,国家牢牢地控制了教育的管理权。在拿破仑时代,中、高等教育得到长足的发展。1833年基佐法案颁布后,初等教育又得到极大的扩充。在高、中、初等教育的问题解决之后,信奉统一国民教育制度原则的法国政府自然将注意力转向已在民间得到初步发展的托儿所事业。

(二)托儿所性质的转变

在1833年《初等教育法》颁布之后,法国政府立刻把注意力转向托儿所,认为它是初等教育的基础,应归政府管辖。1835年,法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各县设立初等教育的特别视学官的规定》,提出视学官具有视察和监督托儿所的权力。这是法国政府正式管理托儿所的开端。

1836年,教育大臣布雷发出传阅文件,明确指出托儿所是公共教育部领导下的学校。因此它们也应同其他初等学校一样,接受市镇村教育委员会和郡教育委员会的领导。这标志着法国托儿所性质的重大转变,即由面向贫民的慈善救济事业转向面对全体国民的国民教育事业。

1837年,法国政府发布了最早的有关托儿所管理和监督体系的规定,把法国的托儿所纳入中央集权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轨道。这项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托儿所为慈善设施,分公立和私立两种,教学内容包括宗教、读、写、算、唱歌和绘画等。(2)托儿所所长称“监督”,24岁以上的男女均可担任,但须持有3种证书:考试委员会发给的“能力证书”;地方自治体负责人发给的“道德证书”;大学总长授予的“住地证书”。(3)市镇村郡乃至中央的各级教育委员会,对于托儿所具有一般的管理、监督和惩戒的权力。(4)建立托儿所女视学官制度。自上而下设有一般女视学官、特别女视学官和首席女视学官。在加强对托儿所的行政管理的同时,国家也加强了对托儿所的财政资助。1835年,公共教育部给予托儿所的补助金额达25900法郎。1840年,创设了由国库支付的托儿所基金。同年,自治体向托儿所交付的补助金达245631法郎,受益的托儿所达550所。至1840年,除4个县以外,法国所有的县都设立了托儿所。

19世纪三四十年代,法国的学前师范教育也有很大的发展。1831年,柯夏已在他的托儿所附设托儿所教师养成所。1847年,一个私人慈善团体在巴黎设立独立的正式的托儿所师资培训机构“学习之家”。1848年,政府把“学习之家”改为国立“幼儿师范学校”。

强有力的行政领导,大量的财政资助,以及对学前师资培训的重视,极大地推动了法国托儿所的迅速发展。

(三)福禄培尔幼儿园方法的传入

19世纪中叶,由于德国福禄培尔幼儿园领导人别劳夫人的努力,以及法国政府的支持和协助,福禄培尔幼儿园教育方法传入法国。

1855年,别劳夫人到达法国,在法国3年期间,她先后讲演100多次,系统地介绍了福禄培尔的教育思想及其幼儿园事业。她还向法国政府提出在法国引进福禄培尔教育方法的请求,得到批准。政府设立了试行委员会,并指定以“国际托儿所保姆培训学校附属托儿所”为试点。试验3个月后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在此基础上,教育部向全国发行了大量有关幼儿园教育的刊物和指导书。这样,别劳夫人通过法国政府自上而下地顺利地把福禄培尔教育方法引入法国。

幼儿园的设立,福禄培尔方法在托儿所被采用,以及以福禄培尔教育思想为指导的学前师资培训工作的开展,是法国的福禄培尔主义幼儿园运动所取得的主要成果,但与此同时,法国的学前教育机构开始向双轨制方向发展。托儿所以劳动阶级儿童为对象,而幼儿园则以上层阶级子女为对象。

(四)近代学前教育制度的确立

1879—1898年,法国资产阶级自由派的代表温和共和派执政,在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和18世纪的启蒙思想,反对教会特权,主张改革和发展教育。温和共和派执政期间,费里(J.Ferry)3次担任教育部部长。1881年和1882年议会先后通过所谓“第一费里法案”和“第二费里法案”,最终确立了法国初等教育“免费”“义务”和“世俗化”三位一体的原则。这些原则的确立为普及学前教育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学前教育的世俗化。

1881年6月16日的费里法承认学前教育机构为初等的公共的教育机构,并免除公立托儿所的学费。1881年8月2日的政令采用“母育学校”这个名称,并沿用至今。该政令指出:母育学校是初等教育设施,以实施“母性养护及早期教育”为宗旨,那里的男女儿童将共同接受体、德、智全面发展的教育。母育学校招收2~6岁儿童,并根据年龄发展阶段编班。母育学校的保育内容包括:道德教育的初步原理、日常生活知识、语言训练、绘画、读写算的初步知识、博物和地理概念、唱歌和体操。教学方法强调直观和利用实物。

1881年的政令在法国近代学前教育史上有重要的意义。政令统一了各种幼教机构的名称,将母育学校纳入公共教育系统。其次,以年龄编班取代了以往带有封建色彩的按性别分班;以近代道德教育替代了以往的宗教教育。该政令的颁布意味着基本确立了法国近代学前教育制度,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887年1月18日,法国教育部发出指令,在2000居民的市镇设立母育学校一所;在1200人以下的居民区,可在小学里附设幼儿班。指令还列举了母育学校应具备的设施和设备条件。这项指令的内容反映出法国的母育学校的设立得到统一规划;在保留主知主义特点的同时,实际上采用了福禄培尔的玩具、教具和教育方法。

(五)凯果玛的教育活动与教育思想

法国女教育家凯果玛(P.Kergomard,1838—1925年)是法国学前教育组织者和理论家。她曾在法国公共教育部工作多年,从事学前教育的改革工作。第三共和国(1875-1940年)成立后,政府设置了托幼机构改革方案起草委员会,此后又专门成立了负责编制母育学校教学大纲的委员会。凯果玛在这两个委员会中均担任领导工作。她具体领导了19世纪80年代法国学前教育机构的改革,促使政府将托儿所改造为母育学校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编织母育学校的教学大纲。她的主要著作是《母育学校的教育》(1886—1895年)。

凯果玛指出了学前教育机构教育的双重目的:社会目的和教育目的。前者指解决母亲不能照顾自己的孩子这个社会问题,后者是指学前教育机构要像一个聪明而挚诚的母亲那样施行教育。

凯果玛把尊重儿童的个性和创造精神视为学前教育机构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强调母育学校和幼儿班的教育活动的内容和方法都应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她指出了游戏与活动的重要教育意义,认为儿童的体力和脑力活动具有发展儿童双手的灵巧性和陶冶儿童的智慧和心灵的重要作用。凯果玛把生活看做一切教育体系的基础,应使学前儿童了解外部世界,并养成勤劳的品性,反对向儿童进行宗教教育。

凯果玛的教育活动和教育主张对法国近现代学前教育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她的突出贡献使她在法国学前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六)塞贡的弱智儿童教育方法

塞贡(E.Seguin,1812—1880年)是法国精神病医生,弱智儿童教育家。1837年,他在巴黎比赛德医院开创一所弱智儿童学校,为弱智儿童首创一种现代教育方法。在他的影响下,欧洲出现了许多类似学校。1848年他应邀赴美国,在各地讲演的同时,还为智力迟钝儿童建立学校,开办诊所。塞贡的主要著作有《白痴的精神治疗、卫生及教育》(1846年)和《白痴及其心理治疗方法》(1866年)。

塞贡教育方法的主要特点是着重感觉和运动神经的训练。他认为,早期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感觉和运动训练。他强调人体的各个部分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人的心理是与生理机能联系在一起的。在他看来,儿童在发展过程中依次出现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均有其特征及相应的主要教育任务。第一个阶段发展器官的功能;第二个阶段是运动教育,以躯体训练为主要内容,包括感知训练和运动神经训练;第三个阶段是智力训练,通过活动掌握知识;最后是意志训练和道德意识训练。塞贡的教育方法对蒙台梭利有很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