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什么,学什么”和“要什么,学什么”
陶行知在《中国师范教育建设论》中指出:“师范学校首先要问的是:教什么?这是教材问题。施教的人不能无中生有,他必得要运用环境所已有的事物去引起学生之活动。所以遇了‘教什么’这个问题,我们暂时可以下一句答语:有什么,学什么;学什么,教什么;教什么,就拿什么来训练教师。但是世界上有的东西,无计其数;所有的未必是所需要的。因此,我们姑且又要加上一句答语:要什么,学什么;学什么,教什么;教什么,就拿什么来训练教师。”
这里实际上讲了两个部分的问题,一是所有的,二是所要的。所有的是教学内容的基础,所要的是教学内容的旨归。所有的具备现实性,因而容易获得现实经验的支撑,从而使得教学更易上手,更易付诸实践。所要的具备潜在性,它需要我们不仅仅满足于当下,而更应该着眼于社会改革的宏大构想,对教学提出更高的要求。
陶行知曾非常简练地对他的“生活教育”理论下过定义。他说:“生活教育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第一句话“给生活以教育”是指教育的对象。第二句话“用生活来教育”是指教育的内容和作用。第三句话“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是指教育的目的。
陶行知认为,生活决定教育,生活是教育的中心,但二者不是单方面影响的关系,教育也在同时对生活产生影响。在陶行知看来,教育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传承既有的生活,另一个是引导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
2.“教学做合一”
在对教学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后,陶行知提出了关于教学方法的理论:“所有和所要都知道了,我们立刻发生教法问题。我们要接着问一问:怎样教?教的法子要根据学的法子;学的法子要根据做的法子。教法、学法、做法是应当合一的。我们对于这个问题所建议的答语是:事怎样做就怎样学;怎样学就怎样教;怎样教就怎样训练教师。”
如果说“生活即教育”反映了陶行知对教育价值层面的根本认识,“教学做合一”则体现了陶行知教育思想方法论的精粹。他严厉批判了传统教育方法——教授法。他说:“现在的人叫在学校里的先生为教员,叫他们所做的事体为教书,叫他们所用的法子为教授法,好像先生是专门教学生书本知识的人。他似乎除了教以外便没有别的本领,除书之外,便没有别的事教,而在这种学校里的学生除了受教之外,也没有别的功课。”陶行知深知这一弊端的危害,自回国伊始就明确提出了变革的意见,改“教授法”为“教学法”。
1927年,他发表《教学做合一》,进一步指出:“教学做是一件事,不是三件事,我们要在做上教,在做上学。”做是教与学的中心,教师要在做上教,学生要在做上学。做不是漫无目的的,盲目行动不是做,胡思乱想不是做,只有动手加动脑才是真正的做。做的关键是事,有事才需要做事,做事就需要手脑联动。“真正之做只是在劳力上劳心,用心以制力,这样做的人要用心思去指挥力量,使能轻重得宜,以明对象变化皆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