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大规模调查数据和公开数据进行研究和分析,我们认为,“新机制”政策取得了巨大成效,相关政策目标很大程度得以实现。尽管如此,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仍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当前农村社会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基于此,本书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以高质量的教育产出为导向,制定合理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认真测算纳入“新机制”各项经费的地区差异与差额,提高各项经费的保障标准和水平。在目前的保障水平基础上,各地区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现状和建设成本、教师工资水平、学校运转所需公用经费、保证学生最低营养生活费需求等情况,结合当地物价水平,合理测算各项经费的差额。在设置保障标准时,一方面应该考虑不同类型学校的实际成本,实施差异化、分权重的拨款标准,充分考虑边远地区学校、高寒地区学校、寄宿制学校等主体的额外或新增办学成本,在设计拨款权重时向这一类学校合理倾斜,确保其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应该建立经费保障与价格上涨指数联动机制,保证纳入机制保障的各项经费年度增长幅度明显高于物价上涨指数,切实做到“三个增长”,为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目标提供殷实保障。
第二,在继续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完善对各级政府公共教育投入的监测与评价,确保各级政府教育投入的努力程度,避免基层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率、效益和效果。对各级政府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重、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等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中的相关问题。建议制订义务教育县域内校际均衡发展的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对县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努力程度进行动态分析,激励县级政府更加关注义务教育校际均衡发展。
第三,从教师工资、教师编制、教师流动制度、教师继续教育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农村教师的工作待遇和工作条件,使他们安居乐教。“以省为主”承担农村教师工资,根据物价水平、经济增长速度及社会其他行业的工资增长水平,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缩小地区、行业差距,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村教师的后顾之忧。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教师,应设计更合理的补偿性工资收入政策,通过教师特殊津补贴制度,增强农村教育对优秀师资的吸引力,激励教师城乡间及校际间的双向流动。对农村中小学急缺的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等学科的教师及心理健康教师,应该补足配齐。采取顶岗置换研修、校本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大力开展农村教师培训,促进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
第四,完善学生资助政策,降低农村家庭教育负担。减轻农民家庭教育负担是“新机制”公平目标的重要内涵,尽管其实施回归了义务教育“政府办”的本质、减轻了农村家庭教育负担,但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变化,新形势下农村家庭教育负担问题又有所显现。在未来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和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过程中必须科学论证,避免可能加重的农村家庭教育负担;同时,重视完善农村贫困学生教育资助制度,应借鉴其他领域扶贫手段,积极探索更有效方式,瞄定贫困生群体,提高资助项目合理性,提高财政性教育资助资金的投入效率和效果;继续提高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对于农村寄宿生的补助力度,保证寄宿制学生拥有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
第五,及时理顺和解决“校财局管”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没有银行网点或离银行网点远的学校可以增加学校备用金额度,不必全部采取银行直达的办法,满足学校小型采购需求。组织中小学校长培训和学校报账员培训,提高校长的财务管理能力和报账员的财务工作水平。此外,一定要认识到,“校财局管”是由县级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财务管理制度,三者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缺一不可。为了保证“校财局管”的实施效果,为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三者应该充分意识到自身的职责、权利与义务。同时,深化农村学校预算编制改革,以公平性为原则、以满足学校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同时,加强管理力度,保证经费支出的约束性,严格落实专款专用。
第六,重视农村中小学基本建设投入财政保障水平的提升。厘清各级政府的责任,扩大国家基本建设支出中教育基本投资的比例,并适当扩大教育事业支出范围,增加对教育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考虑到我国中西部省份一些贫困县的中小学所需新建和维修经费缺口较大,在该项支出筹资责任划分上,国家级贫困县的项目支出经费由中央、省和县按比例负担,非国家级贫困县的项目支出,由省根据县财政能力按一定比例对县进行配套。通过政策激励、税费减免、加大投入等措施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的补偿和奖励,帮助学校化解建设债务,维持市、县两级政府兴办教育的热情和积极性,确保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的持续推进。
[1] 杜育红,孙志军.中国义务教育财政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 杜育红,孙志军.中国义务教育财政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3] 庞丽娟,韩小雨,谢云丽,李琳,夏婧.完善机制 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J].教育研究,2010(4):40-44.
[4] 何龙安,马红坤.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的新理解[J].老区建设,2008(1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