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建立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发展组织保障工作体系(1 / 1)

“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实施团队庞大,不仅包含了市、区、校三级的数千名干部、教师,还涉及承建单位、咨询单位(专家等)、监理单位等多个相关方,建设过程涉及申请、评审、资金到位、建设、验收、评估等活动。在此背景下,健全组织保障工作机制便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在实验项目工作过程中,北京市教委建立起了有效的组织保障工作体系。

8.3.1 市级层面的组织保障

北京市教委负责数字校园建设的整体规划和指导推进,委托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承担数字校园建设的监督实施和具体管理工作。北京市教委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全市基础教育信息化顶层设计。建立“市级抓统筹、区做整合、学校建特色”三级联动推进建设模式。

二是建设市级教育信息化公共平台。加强对已有市级信息化系统的资源整合和统一认证,搭建全市集约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加强交流研讨。定期组织行政部门、科研机构、业务部门、实验校交流探讨,激发深化数字校园建设的创新思路。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进一步做好市级的配套保障与服务工作,北京市教委提出了“三个常态化”。

第一,常态化的政策指导服务。紧密结合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特征和特点,以常态化政策持续引领数字校园工作为目标,以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工作指南等为抓手,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工作规范,颁布项目验收办法与评估细则,形成指导数字校园建设的制度保障和管理体系,并在实践中结合业务需求和应用反馈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制度文件,不断调整优化实施指导意见,初步形成了数字校园建设常态化业务指导体系。

第二,常态化的业务咨询服务。根据数字校园建设中的咨询服务需求,健全专家咨询培训机制,组织涵盖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信息技术、项目管理等领域的专家,构建了一个理论水平高、经验丰富、结构稳定的“数字校园专家库”,聚集了全市的优质专家资源,通过设计指导、下校指导、咨询顾问、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为各区和实验校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咨询服务,有力地提升了区和学校数字校园相关人员的信息化领导力和项目管理水平,及时解决了区、校数字校园相关人员在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市、区团队与学校教师经过“共同研磨”,营造了一个多元参与的应用研究氛围。一方面,就如何把市级共性服务做得更为适切、更为落地,深入地交换意见,促成了班级微空间、移动听评课等受到学校师生普遍认可的市级服务;另一方面,对校级特色应用进行了凝练提升,在保障学校项目稳步推进的同时,勾勒了未来发展蓝图。

第三,常态化的技术支撑服务。以集约化建设理念为指导,以全面支撑各学校共性需求为目标,依托北京市教育云,构建基于“数字校园成果分享”的市级数字校园公共基础服务平台。基于该平台将实验成果产品转化,形成应用服务资源池,向全市中小学提供基础性和共性服务。同时,市级以需求和实效为指引,建立完备的服务响应、日常技术支持、专项技术服务以及持续改进机制,根据各区、学校的反馈情况,及时对平台支撑能力、服务水平进行不断优化,形成为全市数字校园建设提供全方位、集约化、不间断服务的技术支撑。

北京市教委通过把“三个常态化”贯穿始终,沉淀了丰富的市级组织保障工作经验。在带来专家团队、技术平台等资源的基础上,北京市教委更凸显了市级的引领作用、保障作用、示范作用,也为各区、学校的管理、建设、应用提供了广阔空间与明确指引,得到了有关单位的高度评价。

此外,在市级层面上,北京市教委定期开展培训交流。针对政策、规范、标准的培训与解读始终贯穿在项目进程当中,这是有序推进项目开展的必要举措。自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开展以来,北京市教委定期组织校际分享交流活动。活动形式各异,包括邀请专家授课式培训、学校负责人方案分享、行政部门政策解读,或者以论坛沙龙等形式开展主题研讨活动。为了使交流活动更加具有针对性,针对不同的活动主题也做了精心设计。比如,涵盖教师信息素养提升的专题活动,以开放论坛的形式,邀请教师畅谈信息技术在教学活动中的应用;数据交换主题培训活动,针对校园各类业务系统的整合与共享进行介绍,重点介绍其必要性、规划设计、实施路径;基于互动教学的主题推介活动,邀请了教育专家、社会单位介绍前沿的教育产品,广泛涉及平板电脑教学、翻转课堂、在线教育等。

8.3.2 区级层面的组织保障

各区教委是本区域数字校园建设的组织推进者。按照北京市教委统一部署,各区教委指导教育信息化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区域数字校园建设顶层设计。按照市、区、校三级推进建设模式,抓好区域数字校园建设平台与市级系统平台的对接、与学校特色建设的整合。

二是建设区域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本区域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以及通用模块系统。

三是监管项目建设。审核实验校建设方案,监控建设进展,推进验收评估,检查实际应用情况,向北京市教委定期报送本区域数字校园建设情况。

四是组织培训交流。定期组织实验校进行观摩、交流,面向校长、学科教师、网管教师分类开展培训。

五是做好政策与经费支撑,为数字校园建设、运维、常态化应用和长期改进提供保障。

8.3.3 校级层面的组织保障

实验校是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的主体,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一是为建设工作提供保障,组建数字校园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本校规划、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

二是落实任务书、建设方案,严格按照任务书、建设方案推进项目执行。调整建设内容,应先报送区教委同意,并由区教委报送市教委同意后实施。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流程、监理机制,规范项目过程控制与管理,配合市、区教委做好验收和绩效评估。

四是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着重提升校长的信息化领导力、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设一支适应现代教育需要的高素质信息化人才队伍。

五是共享、开放建设成果,共享、开放项目推进中凝练的应用、资源、制度和经验等成果,通过市、区“数字校园云平台”在全市推广使用。

8.3.4 监理组织保障工作

北京市教委落实两级监理机制。数字校园建设实行市、校两级监理机制。市级监理协助北京市教委进行项目进度、质量、经费使用以及验收评估等方面的控制与管理;校级监理负责实验校建设全程监理,须定期按要求向市级监理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其指导。

8.3.5 专家咨询服务工作

北京市教委重视专家全程引领。市级统一建设完善的数字校园建设专家库机制。区、实验校积极主动使用专家资源。任务书、建设方案、需求分析和方案设计、验收评估等环节,采取专家评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