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因“材”导学原则(1 / 1)

因“材”导学原则是指引导学生学会学习的教学既要面向全体学生,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统一的要求;又要尊重学生生命的独特性,善待学生的个体差异,承认学生作为学习主体多样化的存在,善于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发展水平、面对的不同学习境遇、不同的独特生命体验及其在性格、志趣、能力、知识基础等方面存在的具体差异,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方法与措施,有的放矢地加以引导,把集体教学和个别指导结合起来,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其原有基础上扬长避短,学会学习,获得最佳发展。

因“材”导学原则是教育要适应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在教学中的反映,也是辩证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在教学中的体现。学生身心发展在一定年龄阶段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普遍性,存在一些共同的特征。但是,由于遗传、环境、教育和自身主观能动性的不同,使每个年龄阶段中的每个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又表现出其特殊性和差异性。教学中只有充分考虑这些个别差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在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坚持因材导学,才会既使大多数学生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取得进步,达到通过教育促进学生发展的要求,又有利于扬长避短,造就特殊人才,并使人的个性得到全面而充分地发展。

因“材”导学原则是因材施教思想在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教学中的运用。因材施教是我国古代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就善于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来选择教学内容和使用教学方法,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据《论语·先进》记载孔子的弟子各有所成:“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对此,宋代学者朱熹在《论语集注》中注释道:“孔子教人,各因其材,于此可见。”而下面这段著名的师生对话,则为我们展示了孔子因“材”导学原则的生动画面。

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1]

近现代许多教育家也同样重视因材施教。如蔡元培先生曾明确指出:“总须活用为妙。就是遇有特别的天才的,总宜施以特别的教练。在学生方面,也要自省,我于哪几科觉得很困难的,须格外用功些,哪几科觉得特别喜欢的,也不妨多学些。总之,教授求学,两不可呆板便了。”人民教育家陶行知主张教师的教学必须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他说:“培养儿童的创造力要同园丁一样。首先要认识他们,发现他们的特点,而予以适宜之肥料、水分、太阳光,并须除害虫,这样,他们才能欣欣向荣,否则不能免于枯萎。”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也承认青少年学生存在着“性格的区别”,“有些人是伶俐的,有些人是迟钝的,有些人是温柔和顺从的,有些人是强硬不屈的,有些人渴于求取知识,有些人较爱获得机械技巧。”他在《大教学论》第12章从第18节到第31节,对这些不同性格的人如何实施不同的教育,做了生动而又具体的论述,体现了他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艺术。

因“材”导学原则作为运用因材施教思想对引导学生学会学习的教学提出的基本要求,不是一般的可供随意选择运用的教育技巧或方法,而是整个教学过程需要遵循的基本法则。它对教学行为的影响和作用,是带有根本性的、普遍性的。

贯彻因“材”导学原则需要关注以下几方面。

一、正视个体差异,深入了解和研究学生

人的最重要的特性之一就是独特性。“在时间、空间这纵横广阔的环境里,每个人都以自己独特的个性存在着。”对于学生而言,他们的个体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无论在家庭状况、社会背景,生理条件、健康状况、知识基础方面,还是在智力发展特征、需要、兴趣、理想、世界观、气质类型,性格特征、自我意识等心理特征方面,还是在道德水平、审美、人际交往等社会特征方面,以及学习需要、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学习类型构成的学习风格方面,都不会也不可能完全相同。教育面对的就是活生生的在各方面各不相同的具有自己特点的人。因而,教师首先要正视这一点,深入了解和研究学生的个体差异。在教学中坚决反对传统教学以统一的目标要求所有的学生的做法,强调对学生的独特个性的尊重,对学生广泛存在的个体差异的尊重,尽可能照顾到全体学生,按照每个学生的特点来开展教学活动。

深入了解和研究学生的个体差异是整个教学活动的出发点,也是因“材”导学的前提条件。教师只有在平时深入细致地了解研究学生,留意观察和分析学生的各方面的不同特点,努力做到知材、识才,才能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采用与学生特点相配的教学策略与方法,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使全班学生在教师有针对性的灵活的引导下,在各自不同的个体差异基础上学会学习,实现才能与人格的发展与完善。教师只有深入细致地研究学生,才能防止把学生物化,当作流水线上的加工物,强行让学生按照一种模式成长。

研究和了解学生,包括了解全班学生的一般特点和了解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其内容主要是深入了解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水平、个人的能力、兴趣和爱好,性格特点、学习态度、学习风格、健康状况以及家庭、社会背景等。对于学习表现最好和相对最落后的学生可做重点的个案研究。

二、坚信每个儿童都会有独特的发展

教学中教师要坚信每个儿童都会有自己的独特发展,要有一种深层的教学民主的思想,对每个学生都加以赏识、信赖、接纳与期待,积极为不同层次每个儿童的最充分的发展创造条件。如上所述,每个学生作为一个完整的独特性的生命体,和其他个体间存在着普遍的差异。尤其是每个人的素质结构上的差异是人在自然基础上,经过家庭、学校、社会环境的影响,并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每个学生内心世界的这种独特的整体素质结构中,总会表现出某些方面的优势和特点,同时也存在着某些方面的劣势和弱点。每个儿童的才能表现领域和学习可能性是各不相同的,每个儿童都有最适宜于从事某种活动的才能。多元智能理论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这一理论认为,每个个体都拥有相对独立存在的九种智力,只是其组合和发挥程度不同,使每个个体的智力结构与特点呈现出差异性,每一种智力都存在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只要给予适当的鼓励和指导,大多数人有可能将任何一种智力发展到令人满意的水平。所以,我们很难找到一个适用于任何人的统一的评价标准,来评价一人的聪明和成功与否。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优势智力领域,有自己的学习类型和方法,学校里不存在差生,全体学生都是具有自己的智力特点、学习类型和发展方向的可造就人才。教育应该在全面开发每个人拥有的各种智能的基础上,为学生创造多种多样的展现各种智能的情境,给每个人以多样化的选择,使其扬长避短,从而激发每个人潜在的智能,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个性。如果能为具有不同智力潜能的学生提供适合他们发展的不同的教育,就可以把他们培养成不同类型的人才。对此教师应该坚信不疑。教师不仅要自己分析和把握学生的特点和学习风格等,而且还要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特点和学习风格,促使学生把学习风格转化为学习策略,逐步使学生学会立足于自己的实际来学习和发展。

三、正确对待个体差异,因“材”导学

人的生命的独特性表现为每一个个体具有不可重复、不可置换、不可模拟等特性。“你”“我”“他”,作为整体的人总是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人们彼此之间可能具有某种相通或相同,但每个个体是独一无二的。现实中没有抽象的个体,只有具体的、不可简单规定和被标准化的活生生的人。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占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特殊位置,这一位置使“我”能看见的世界和任何一个他者所看见的世界都不相同。这就意味着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价值选择、行为方式,有不同的言谈方式、话题、词语和理解方式。生命的本质在于它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对世界的刺激作出应答,这种应答不是简单的反射学意义上的刺激—反应方式,而是通过创造性地吸纳、辨别、选择和融合来创造一个新的世界以应对外在世界。

教学中要承认、正视、尊重并正确对待个体的独特性,认真对学生表现出的差异特点进行全面而具体的分析,然后区别对待,使每一个儿童能自由地、最充分地发展其潜力。要尊重每个学生独特的生命经历与体验,独特的认知经验、情感特点和精神世界,尊重他们自己独特的观察世界、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尊重他们各自的感觉偏好、学习需要、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学习风格、学习策略、学习类型、智力类型等,善于根据学生的共性与个体差异灵活驾驭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的进程、调控教学时间和教学形式,选择和创设多种多样适宜的、能够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充分发展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为不同学生施展自己的才华搭建一个开阔的平台,为学生富有个性的学习提供大量的机会,使学生在积极主动地参与中学会学习,实现自我的最佳发展。切忌在教学中搞“一刀切”,要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学生采取有针对性的、灵活多样的措施。多元智能理论的研究也指出,不同的智力领域都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过程并使用不同的符号系统,因此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应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而有所不同。同样的教学内容,教学中也应该针对每个学生的不同智力特点、学习类型和发展方向“对症下药”的进行。无论对哪个教育对象都采用一种教学形式,提出一种要求是违背教育规律和因材施教原则的。

巴班斯基说:“如果我们想通过教学过程,使全体学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那么,就应当对他们进行有区别的教学。”由于学生智力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学生的学习风格各有千秋,成就动机倾向不同,因而无论什么时候,不论多么优秀的教师,都不可能找到一种适合于所有学生的教学方法。千篇一律的教学方法只能适用于一部分学生,而对另一部分学生则完全无效。这样的教学必然导致部分学生在其他方面的智力因不能得到适当的培养而僵滞、萎缩,这对个人和社会都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如果教师能够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不断地变换教学方法和手段,学生就有机会利用适合他的智力倾向的方法来学习。因此,我们不要要求所有的学生按照自己的设想,在同样的时间内,运用同样的方法,以同样的学习速度找到标准统一的答案,达到同样的学习水平。因为每个儿童的生命都与成人不同。他们不是父辈的复制与延伸,他们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精神世界。他们的生活阶段并非仅仅是成人期的一种预备,他们有着与成人相异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教学中要分层对待,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接受能力、学习速度、学习风格及个性差异等,制订多维度、多层次的、多样化的教学目标与任务,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提供现实的可能性,使每个学生在教学中都能有成功体验,都能在原有基础上获得最佳发展。

另外,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差别各异的反应,教师也要有区别的合理的反应和对待。当学生没能立刻发现教师想要他们发现的问题时,教师不必马上呈现问题;当学生提出看起来很幼稚,很异想天开的设想时,教师不能嗤之以鼻而应真诚予以鼓励;当学生没能按教师的方式与途径来解决问题而遇到障碍时,教师不应过于干涉,牵着学生走捷径,要帮助他们在挫折中获得重新成功的勇气和力量;当学生得出与教师意见不一致的答案时,教师不应急于否定,强求一律,而应和学生一起找出不一致的原因,从而使教学成为师生在共同探讨中的平等对话。这种对话需要教师不以真理的代言人自居,而以共同探究者的身份参与教学活动中,需要教师尊重学生的观点,关心他们的生活经验与经历,理解学生的行为方式,让学生有言说与行动的自由。追求共识但不强求共识,使教学过程真正成为学生展现自己的能力与个性的过程。

四、坚持统一要求和个别指导结合

因材导学既包括对个别学生的深入指导和帮助,也包括从整体上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对全班同学提出适宜的统一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要求强调的是引导学生学会学习的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有统一的计划和安排,使多数学生的发展都能够达到国家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本要求。这也是学生发展的必要的基础。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全班学生的集体教学上,使教学的深度、广度和精度从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使他们都能具备国家所规定的基本素质;要教育和要求学生正确处理好学习各门功课与发展个人兴趣、爱好、特长的关系,使他们努力学好国家为中小学开设的各门基础课,努力在各门课程的学习中学会学习和发展。在这个前提下,教师要根据个别差异进行重点指导,使学生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和潜能。坚持统一要求,才能保证教学达到基本的标准规格,不会降低水平,才能保证每位学生具备现代公民学会学习所需要的基本素质;进行个别指导,才能有效地使学生得到充分发展。教师要处理好一般与个别、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坚持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让能飞的飞起来,能跑的跑起来,能走的走起来”,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最佳发展。

如教师要善于在集体教学中兼顾个别学生,使发展速度快的学生“吃得饱”,使发展速度慢的学生“吃得了”,既照顾了两头,又抓好中间;在提问、自学、作业和检查等方面也应根据学生的不同水平,提出不同要求。对成绩优异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要采取积极措施,悉心培养,加速其发展。如加强个别指导,布置特殊作业,开设选修课,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试验条件。要允许他们跳级,提前升学,或给他们提供深造机会。对后进的学生,更应倍加爱护,给予热情关怀和照顾,深入研究他们的心理活动特点,制订出适合他们特殊情况的措施。如加强个别辅导,补课,帮助他们查漏补缺,打好基础,引导他们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的良好学习习惯,还要针对他们的个性特点提出不同的教育措施。既不能搞“揠苗助长”,也不能搞消极适应。

教师不能只重视少数有特殊才能的尖子,或把主要精力花在选优拔尖上。但也绝不能无视他们的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报告指出,教育的公正性要求人们为那些能力各异的学生提供适合其需要的学习机会。压倒一切的全民教育雄心使人们忽视了那些天禀聪颖的学生的需要并对能力不同的学生采取了完全相同的做法。正如杰斐逊所言,“再没有比以相同的态度去对待不相同的人更不平等的了。”无论传统政策有何良好的愿望,但是使天禀聪颖的学生得不到适当的教育机会,就是使社会失去它为实现真正有效的发展而应拥有的最宝贵的人力资源[2]。强调应该重视特殊学生,尤其是那些天禀聪颖的、经过必要的培养和锻炼、能够适应社会——经济需要的“未来的领导人”的特殊教育。

总之,引导学生学会学习的教学必须正视学生差异的存在,尊重学生的差异,因材导学,协助和促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发挥自己的潜力,获得符合自己特点的最佳的发展,而且要注意培养那些特别有天赋的学生,使他们成为未来社会所需要的能对人类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特殊领域的特殊人才。

[1] 论语·先进

[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教育——财富蕴藏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中文科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