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观察法的类型(1 / 1)

在教育研究中,观察的方式和类型,应研究的目的、内容、对象的不同,依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有多种观察类型。了解分类及其特点,以便在研究中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加以运用。

1.自然观察法和实验观察法

根据教育观察的环境是在自然状态还是在人工控制状态,可将教育观察法分为自然观察法和实验观察法。自然观察法所要求的环境一般是在自然状态下,即事件自然发生、对观察环境不加改变和控制的状态下进行的观察。实验观察法是在人工控制的环境中进行的系统的观察。

2.直接观察法和间接观察法

根据观察时是否借助有关仪器设备,可将教育观察法分为直接观察法和间接观察法。直接观察法是指直接通过观察者的感官考察被研究者活动的方法。间接观察法是指观察者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考察研究对象活动的方法。

3.参与观察法和非参与观察法

根据观察者是否参与被观察者所进行的活动,可将教育观察法分为参与观察法和非参与观察法。前面所讲的直接观察法包括参与观察和非参与观察,而间接观察就只能是非参与观察。参与观察法是指观察者参与到观察对象的活动之中,通过与观察对象共同进行的活动从内部进行观察。观察者在观察活动中,根据他是否透露身份和观察者的参与程度,观察者扮演着四种不同的类型的角色:即完全参与者,观察的参与者,参与观察者和完全观察者。

完全参与观察是指观察者不向被观察者透露自己是研究者的身份,却积极参与观察对象活动并进行观察的观察者,例如进行某项教育实验中的教师或辅导员,但又没有有意识地公布实验计划的研究者。完全参与者是完全融入观察对象的活动之中。由于观察对象不了解观察者的真实身份,观察者可能获得非常真实的第一手资料。

参与观察者观察是指观察者向被观察者透露自己的身份,并与被观察者共同参与活动全过程,在互相交往活动中进行观察的观察者,例如搜集材料的记者式的人物。由于被观察者了解观察者的身份和目的,这样会影响到被观察者使其在整个过程中可能掩藏起某些方面,而力图展现另一些方面。

观察的参与者观察是指观察者向被观察者透露自己是研究者的身份,并通过参加活动过程进行观察的观察者,例如支持某项教育改革实验的专家。这时被观察者可能为了迎合研究者的需要,而把过程从原本的自然的状态转移到你所作的研究上去,结果观察到的事物就可能不够典型了。

完全观察者观察是指观察者与被观察对象无关,对于被观察对象的行为与事件的发展不施加任何影响,也不参与任何活动,例如外来的参观者或调查人员。完全观察者对于被观察对象的行为与事件的发展不施加任何影响,因而也能获得非常真实的第一手资料。但是,由于完全观察者只进行观察而不参与,被观察对象的行为或事件发展的相当一部分内容可能会处于观察者的视线之外。因此,完全观察者获得的资料常常可能是片断的资料,缺乏整体的感觉,尤其是较难观察到可能发生的异常行为。非参与观察是指观察者不参与被观察者的任何活动,完全以局外人的身份进行观察。

上述完全参与者,观察的参与者,参与观察者这三种观察者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参与到观察对象的群体和组织中,作为其中一员,共同生活并参与日常活动,他们成为参与观察的观察者,作为实地研究的研究者,既能细致深入了解情况,能够掌握第一手材料,也能发现一些不甚了解的问题追根究源、查明原委和症结,特别是与观察对象建立感情之后,易于发现一些深藏内心的秘密。但是由于观察的参与者和参与的观察者都要表明自己的身份、观察的目的,从而对观察者会有所影响,而产生某种有意隐瞒或有意夸张的情况,会使观察的客观性受到影响。

4.有结构观察法和无结构观察法

根据观察是否有统一设计的、含有一定结构的观察内容、项目和相应的要求,可将教育观察法分为有结构观察法和无结构观察法。有结构观察法在观察前有详细的观察计划、明确的观察指标体系,而且在观察时严格按计划进行,能对整个观察过程进行系统的、有效的控制和完整、全面的记录。无结构观察法中,观察者只有一个总的观察目的和观察要求,或仅有一个大致的观察范围和内容,没有详细的观察计划和观察指标体系,观察时要依据观察目的按观察者的理解有选择地记录观察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