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远因与近因(1 / 1)

凡天下事,无论大小必有其所由来,中国学者谓之为“所以然之故”,省而言之,谓之曰:“原因”。论事者必求得其原因,然后下断案,则断案必不谬;治事者必针对其原因,然后施方法,则方法必有功。朱子曰:“能求所以然之故,方是第一等学问,第一等事业。”此之谓也。

虽然,原因之中,又分近因,远因两者,近因易见,远因难知,试举一例而明之:譬有酒客,堕马伤腰,遂得半身不遂之症,其治之之法当如何?寻常庸医必曰:“病之原因在堕马,当以跌打之药熨贴腰际。”如此疗法,必不可愈,何也?盖堕马者不过其近因耳,实则由多年饮酒过度,脊髓既衰,正当蓄病将发之时,适以堕马,激动全体,故遂痹痿耳。善医者则必先使戒酒,断其病之远因,使脊髓复原,则瘳之易易矣。夫医国亦何莫不然,今之口言经济者,辄曰中国之患,贫也弱也,官吏不忠也,乱民遍地也,外国凌逼也。其救之之法则曰:练兵也,办团也,筹饷也,劝商也,其尤高识者则曰:变旧法也,兴民权也。彼其持论,谁谓不然。以吾观之,虽其所见者有高下大小之不同,要之皆治近因之方法,而非治远因之方法,不治远因而欲治近因,则必不可得治。

且犹有一说,近因者常繁多混杂,而使人难觅其头绪。远因则不然,一旦寻得之,则颠扑不破,可依之而定办事之方向。盖近因者每一事必有一因,远因者常合数因以为一因,故而推之,愈推愈远,则其原因之数愈减少,而据原因以定方法,乃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

《近因远因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