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给经方此信所说“得尔婶母噩耗”,“婶母”即经方生母(因过继改称“婶母”)郭氏。查知,她是死于这年的六月十九日。李鸿章是在次日得知消息,并及时用电报告知经方。经方自然需要回来守制,朝廷批准的署理人选是翰林院编修汪凤藻。李鸿章信中告知经方,其人“拟月内东行,交替之期,想亦不远”。并交代,前嘱在交卸折内陈述自己的情况,折稿要先行寄阅,到时会及时“酌量电复”。可见,凡关乎向朝廷奏报的不论什么事情,李鸿章都格外关心和注意,生怕出现不妥。信中又言及“婶母”丧事应等候经方回到金陵(郭氏居此病逝)之后开吊,然后再择日扶灵柩回老家合肥。要说,已有郭氏儿子经榘等在,但李鸿章认为他们“更事较少”,意思是不太合适。其实,当时经榘已三十出头。
鉴于其家用“近颇拮据”,加上又是在金陵料理后事,“需费必增”的情况,信中告知经方,大伯(瀚章)电告已寄千金,“目前或可敷衍”。考虑到将来“搬柩厝葬”诸事动须花钱,而经方收项有限,李鸿章在表示“殊为焦念”的同时,一方面告明自己应代筹“大约二三千金”;另一方面就是嘱咐丧事“一切宜从俭约为要”。特别说到“不必效三婶、五叔之丧,花至巨万,炫耀乡邻”,强调“继述显扬大端,岂在此等俗情末节”。“继述”就是继承,意思是要继承显扬大的方面,而不在丧事排场奢华这等俗情末节上深究。想来,即使单算瀚章、鸿章已给予和打算给予的费用,已有三四千两银子,这在平民百姓之家办理一桩丧事,是想都不敢想的花费,对于李家来说,还算是节约了,可推想李鸿章信中所说“三婶、五叔之丧”,也就是鹤章夫人和凤章的丧事,办得该是多么奢侈啊!李鸿章信中所说“似可合葬”的“尔叔伯兆村茔基”,是指早已去世的李昭庆(经方因过继,生父便得称“叔”了)在伯兆村(属合肥西北乡)的茔地。随后郭氏也就与丈夫合葬于此。此信中,李鸿章还安排和嘱咐了关于丧事的其他一些事项。
李鸿章信中说到“枢译转请留任”,就是军机处、总理衙门向朝廷请示让经方继续留任(不拘泥于“守制”之限),并分析道,这固然是为与日本的邦交起见,但也是兼为经方出路着想。鉴此,告诉经方,“早迟回任,(朝廷)必无责言”。还告知他当下应在使馆以及回来途中的礼仪事项。又转告经畲所言,须将丁服日期咨报吏部以及应遵相关“定例”事项。又嘱咐“到宁(南京)后,须令家人呈请南洋附片具奏”。因为郭氏的去世,经方女儿(“掌孙女”)的喜事自要推迟了,说“应于明年秋后”再办。
信尾还附带言及“江南教案未办结,英、法、德互商合力”的情形,为此,李鸿章大感“可虑”。这自然是为皇朝忧虑,为外交之局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