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中所说“俄储”,就是前录信中所说“俄太子”尼古拉。他在该年三月间(农历)来华,由香港经广州、福州、上海到主访地武汉,在这里,清朝的主要接待人是湖广总督张之洞,礼数可谓周到而又隆重。尼古拉由中国转赴日本访问,同样也受到了隆重接待,可是期间不意发生变故,就是他在滋贺县大津街上游观时,为值巡的大津警察署警员津田三藏所行刺而受了刀伤。凶犯为警方制服和逮捕,其人是仇俄的激进“爱国”者。行刺事件发生在公历的5月11日,也就是中国农历的四月初四。事件发生的次日,驻日的李经方给父亲发电报告,说俄太子“伤甚重”。事实上不确,三天后其电便有“伤渐愈”之报,说明伤势并不重。但无论如何,其人访问被刺伤,这是严重的外交事件,日本官方极力道歉、抚慰、弥合。李鸿章此信中就此有谓,俄太子“此次受伤,殊出意外。倭君臣致敬尽礼,当不因此生隙”,但又话锋一转,说“东人桀骜不服教化,亦可虑也”。至于信中所说“蹈海而死,可惨已极”的孙点,是李经方的随员。
信中又告知自己出海(至旅顺等地)校阅舰队的概况,包括时间、天气、身体反应等情。可查知,李鸿章于五月初五日上有《巡阅海军竣事折》,对巡阅过程有颇为详细具体的奏报。可知这是北洋舰队成军以来的首次校阅(参阅的还有南洋舰队),舰队之外,李鸿章他们还查勘了海军基地的相关设施。其奏报内容得到朝廷肯定,上谕中说,经校阅可知舰队“技艺均尚纯熟,行阵亦属整齐”,“各海口炮台、船坞等工俱称坚固”,“李鸿章尽心筹划,连年布置,渐臻周密,洵堪嘉许”。该上谕李鸿章写此信时当已接知,他自会高兴。信中又告知,丁汝昌(雨亭)“回威海稍息料理,带六船赴倭”,到时预先电告,要经方“妥为照拂”。不日后的这次北洋六舰(定远、镇远、致远、靖远、经远、来远)组队出访日本,就事情本身而言应该说是颇为成功的,接待场面说得上隆重、热烈,也足够地吸引了对方的眼球,让其朝野抱以艳羡和关注,但问题在于,此次出访满足了清方“秀肌肉”心理的同时,对日本加速赶超的刺激作用也是相当大的。接下来信文中所说“榎本”,指新任日本外务大臣的榎本武洋,其人在光绪八年至光绪十一年(1882—1885年)担任过驻华公使,李鸿章和他直接打过交道,故说其人“颇和易”,觉得他既任外务大臣,商办起事情来也当比较容易。当然,这也只能说是李鸿章的希望而已。
从信中“总署电饬卞颂臣将陈季同看管”之句,可知这时陈氏已回到国内。卞颂臣即时为闽浙总督的卞宝第(字颂臣),而陈季同的居处就在福建省城域内,交代给卞氏看管可算“就便”。至于对他的处理,按李鸿章信中的说法,总理衙门要等候薛福成(叔耘,驻英法等国公使)的参折到后再行请旨,自然应当照例革追。而陈氏急欲来津向李鸿章申诉,李氏却付之不理,说他“虽精通文语,行检不端,奚足深惜”。看来,李鸿章是在借款事情上被他牵累得颇有怒气了。
李鸿章信中又说到“旗昌倒闭”的事情。“旗昌”是美国旗昌洋行及其金融机构。这年倒闭停业,存款者自然要受到牵累。信中所说与旗昌人员斯美德交密的马眉叔,是马建忠,江苏丹徒(今镇江)人,曾为李鸿章幕僚,热衷并精于洋务,也有出使外国经历,后有《适可斋纪言纪行》《马氏文通》等著作。李鸿章此信中所说,其人代存崔国因(字惠人,时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出使经费六万无着,并有代他处的存款,当就是存于旗昌者,使委托存款人大受损失。李鸿章为此遂有“比匪之伤,可为殷鉴”的感叹。所谓“比匪之伤”,是《易经》中“比匪之人,不亦伤乎”的缩略语,意思是信任行为不端、不讲诚信的人不免受到伤害。李鸿章因听说经方也有银托马代存,信中问是否也交存旗昌。告诫,“马声名颇狼藉,勿与银钱往来为要”。可见,起码这时,李鸿章对这位昔日幕僚颇不看好。信中还说到黄书霖“滥入”海军保案不妥的事情,意思是要他等待按常例获保。
关于家事,信中言及经方“婶母”(实为其生母)“病久不愈,又不肯赴沪就洋医”的情况,说这样“恐难就愈”。信中所说杨崇伊拟“娶媳”事,是他要为儿子娶媳,对象是经方与亡妻刘氏的女儿国燕,而张氏夫人(“张媳”,张集馨之女)是她的继母。男方“虑女命年庚不合”,女方继母“张媳”则“欲早办,以便远行”,自是着急去日本经方那里随住。信中还将经世函告“皖宅、桐田”的事情转告经方。又说到“五婶(凤章遗孀)并无主张”,而“两侄皆不管事,各有意见”,担心“其家事终属累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