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这封信中,开篇问候之外,首先向哥哥述说了这次觐见和随后陵差的事情。
皇帝幼小,太后柄政,临朝接见臣工的时候,中间要隔一道帘子,故曰“垂帘听政”。李鸿章这次觐见,没有隔那道帘子,表示亲近没有避讳之意,算得上少有的特殊待遇了。信中揭明,“太后自开年后召对外廷大臣,惟文星崖尚书煜撤帘,次即弟也”。文煜(字星崖)时任刑部尚书,是满洲正蓝旗人,若说汉臣享受这待遇的,李鸿章就是“开年后”的第一位了。他事先也有过这种心理准备,是军机大臣王文韶(字夔石)来见面,告诉他“须防撤去帘子,说话莫要矜持”。到接见时,“果然中无隔碍,声音、神气究较清楚”。内奏事太监告诉,这是因为“首辅老臣”的缘故,“外人则不能也”。李鸿章向哥哥述说此事,心中当也不无骄傲吧?他把连续三日三次召见的问对话语,另纸扼要地写给了哥哥。信中还说到,他“在京九日,酬应如麻”,“今日始少休暇,尚留人在京分送别敬”,有“劳民伤财”的感叹,弊习难除啊!又告哥哥觐见中想乘机把“乞假省母”的事情说了,但是其间太后没有一句话问及私事,无话茬儿可接张不开口,想待陪驾赴陵归途召对的时候相机再说吧,即使不行,也姑且一试。
至于这趟“陵差”,李鸿章在写这封信的当日刚刚启程,是要到东陵,死去四年多的同治皇帝(死后谥号毅皇帝)要营葬在那里,举行所谓“奉安礼”,即落葬典礼,并按惯例要由大学士“题主”。所谓“题主”,也叫“点主”,就是将“神主”先写成“神王”,“主”上的那一点由特定的有名望人员点上去。这次所派给皇家“题主”的,是李鸿章、宝鋆(字佩蘅,信文中“佩丈”即指此人)、载龄(字鹤峰)、沈桂芬四人,分工是由李、宝题毅皇帝神位,载、沈题毅皇后神位。当然,这是安排,李鸿章写此信的当儿,还没有到实做的时候。不过他知道,“此系大典”,按历来的规矩皇家是应该有优厚奖赏的,并且宝鋆私下告诉了他的估测,说李鸿章“可赏用紫缰”,自己和沈桂芬“可双眼花翎”,载龄则为“宫保衔”。李鸿章将这明确告知哥哥而又特别叮嘱,“系悬拟之词,且听下文分解,望秘之”。到底如何,下录信中即可揭明。
接下来信文中转告“都中新闻”,实际是新近的相关人事消息。所说“贺云甫因李锺铭事回奏不实,经部议降三级调用”之事,大略为:湖北人氏贺寿慈(字云黼、云甫),任工部尚书,李锺铭为被指为交通权贵而被逮治的不法京城书商,贺寿慈则被劾与之有着牵连,他回奏为此辩解,被认为不符实际,遂给予降三级调用的处分。对其处分,李鸿章信中既表达了固然应该的意思,又觉得是一桩“暧昧小事”,朝廷不值得如此动怒。贺氏所空出来的工部尚书职位,便是由潘祖荫(字伯寅)替补。而所说那个新补侍郎的朱“茗笙”或“茗星”,未知其详,查当时补缺侍郎的朱姓之人只有一个朱智,但未见其有“茗笙”或“茗星”字号,且出任的是兵部侍郎而非工部侍郎,其人似也未曾入过军机,姑且存疑。信中所说升阁学署工右侍郎的孙燮臣,即孙家鼐(字燮臣),他为安徽籍,李鸿章故有“皖人稍生色”之语。
信中还说到丁宝桢(字稚璜)“几乎去位”,丁氏当时是在四川总督任上因事被革实职而暂时署理,“满腹牢骚”“恐将求去”可谓事出有因,就是因为四川东乡县(今宣汉县)案事。这场因官吏贪暴、民众抗粮引发的为时多年的大案,至此已近尾声。带头抗粮并伸冤告状的袁廷蛟不久即被鸩杀于狱,而横暴残杀诸多民众的官吏也被治罪,相关大员亦受到处分。丁宝桢虽不是案发时即在川的官员,但他到川后在此案的查办上,有明显袒护前任的不公行为,因而受此处分。信文中尚有“枢议且看东乡结案如何处分”之说,意味着这还不是最终结果,而事实上,到光绪七年(1881年)四月,他就又获恢复实授了。李鸿章这时还想为他说项,又不知合否朝廷之意,不过身在军机的沈桂芬(字经笙)明确表示爱莫能助。信中还说到,夏同善(字子松,时先后任兵部、吏部右侍郎)查办山东巡抚文格(其人护四川总督时涉东乡案事)被参之案奏结后,继有言官弹劾这位巡抚收受陋规等事,派员再查。信里感叹朝廷钦派查案人员这样纷纷出动,“大非佳事”,“今日封疆,真不易为”,担心他们兄弟也难保始终没有被查的可能,“可惧也”三字,当言之由衷。
信中所说“筠仙已于三月初五日抵沪”云云,是那个出使英国本来真想为国做事的郭嵩焘,经过几番被弹劾风波,这时郁郁回国了,并已“请假”要回老家。李鸿章切嘱哥哥待郭氏回湖南路过武昌时,告诉他自己已在太后面前为他极意疏解,并与奕??(邸枢)商明,会有公函催促他入都的,意思是说,不会把他就此闲置起来,这自是李鸿章的真心期盼。
信中又说到“樊口建闸一事”。李鸿章是站在哥哥一边,并利用自己的地位、权能和接近朝廷的便利条件,积极争取朝廷支持。信中告诉哥哥“弟已面奏,上意似颇动听”,就是关于此事。在与宝鋆(佩翁)的议谈中,还言及此事曾得助于“略知情形”的王文韶(字夔石)。其人不久前曾为湖南巡抚,这时已以户部左侍郎兼为军机大臣。信中还说到湖北籍在朝官员贺寿慈(云甫)既受处分,那些主张工程的人就“更无领袖通气之人”了,意思是对樊口之事来说京中形势更趋有利。他告知哥哥,“南城士大夫则多直尊处而讥雪琴”,也就是说京城舆论是以李瀚章所持为正论而讥贬彭玉麟(字雪琴)的,所谓“是非尚有公论”,劝哥哥“可勿过虑”。
信中还告知,已经把哥哥“求退”的意思,透露给恭亲王奕??(恭邸)和宝鋆(宝相),求他们“委婉代陈”,但是恭王以“语带恢(诙)谐”的话给挡回来了,而宝鋆干脆直截了当地说“不肯为力”。想来,这倒不是不给李鸿章兄弟面子,劝留不帮退嘛,这意味着看重你呀!至于那个王文韶,虽在军机处但居于末班,所谓“够不上说话”,李鸿章觉得即使与他商量想必也一定推诿,所以未与他说,自己准备在陪驾途中,若有合适机会直接商请太后,估计也是白说,故要哥哥自己“妥酌”而“相机为之”。
关于家事,信中主要是说到家馆和馆师的事情,就不再细说了。
[1] 此信原以《致李瀚章》为题,载“新全集”第30册第507—508页,时间标为“同治十二年三月十二日”;又以《复李瀚章》为题,载同书第32册408—409页,时间标为“光绪五年三月十二日”,并注:“原稿无年代,信中提及郭蒿(按:‘蒿’当为‘嵩’)焘(筠仙)回国请假事,知撰信年份似为光绪五年,姑置于此。”此推定不误。不仅由郭嵩焘“回国请假”事可证,信中所述此次觐见和陵差时间亦可佐证。这样,前置“同治十二年三月十二日”者系误。且两处信文字句上数处有异,本书中两相参酌,取其适者。
[2] 该信在“新全集”中两处载录,此处分别为“茗笙”“茗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