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温暖的文字书写对生活的深情(1 / 1)

我大学七年学的是法学,毕业后也一直从事法律相关的工作,写作只是业余的一个爱好。

因为爱好,所以从小学开始我就坚持写。那时写下的文字,至今都被我保存着。

很多年来,文字都是我内心的出口,不管喜怒哀乐,通过文字便可以恰到好处地得以抒发。这种情绪表达方式,让我二十多年来始终保持着一个比较良好的心理状态。

然而,写文字和写作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写文字,可以信马由缰,但写作一定有它固有的章法。遵循了这些章法,哪怕写的只是生活琐事,但至少会有一定的质感和沉淀内含在文章当中。这样的文字,别人读完也会像走了一段窃喜窃悯的时光,是有分量的。

如今,在写文章方面我仍然是个业余爱好者,仍然在学习写作的路上摸索前行,写的文章还很不成熟。可喜的是,我遇上了自媒体这个好时代,以致不成熟的文字也得以走进大家的视野,又出于大家的厚爱,才勉强算得上一点特长。

写作这个特长之于我,有种宿命般的注定。当然,无论哪一种爱好,能够发展成特长,肯定有很多个人的努力在里面。

我是个很笨的人。

很多别人轻而易举就能学会的事,对我却堪比上天。比如骑自行车,不管学多久,也显得笨手笨脚;到现在,水平也只限于在人迹罕至的地方露一手给自己看,一旦有人或车辆迎面而来,无论多宽的路,手忙脚乱之下准会妥妥帖帖地撞上去。

骑自行车的技术虽说很差,好歹还能兜两圈,但诸如跳舞、扑克牌、麻将、网游等,笨得连看都看不懂,遑论去跳、去打。因笨之故,我能学会的事就很少,以致可用以打发业余时间的除了听戏、看书和写作外,实在找不出其他的——不过,其他的也很少能引起我的兴趣。

我会的不但少,还很不入流,在别人看来,都是些既无聊又浪费时间的事。因为,我所谓的“戏”,仅指是秦腔;“书”,又多限于文学与哲学方面;而“写”,则又是散文或小说等纯粹文学。这三者在我看来都很生活,很烟火,也很文艺,因此,很美。但在一个成功学畅销的时代,一个不能产生立竿见影功效的东西,就算再美也是毫无价值可言的,也是无趣的——虽然在我看来,有关成功学的书,更没价值,更无趣。

可见,我不但笨,还很无趣。

笨加上无趣,极大地限制了我对外界的参与度。而听戏、看书和写作可以是非常个人的事,所以,它们理所当然地成为我打发业余时间的首选。好在这三件事是我从小钟爱的,尤其是写作。因是之故,自从识字以来,至今二十多年过去了,我的业余时间基本都在这三者中游走。

不过,听戏、看书、写作三者中,至今上升到特长层面的,只有写作。因为,听戏和看书,不管你听多少,看多少,充其量只能算爱好;唯有写作,适当的文字禀赋加上天长日久的坚持,总有一天写出的文字会与众不同,会成为你的特长。

所以,我感念那些曾被我信手写下的文字。

记得研究生舍友Z曾说:“像你这样的女子,要么当妓女,要么当作家:做其他的都可惜了。”

Z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跟她还都是象牙塔中不谙世事的女子,虽然专业皆是需要极大理性的刑法学,但对文学和哲学的酷爱却远超自己的专业——那时,我跟她都自诩是法学形式掩盖下真正的文艺女青年:理性是外表,而内心则是满满的感性。

对于一个真正的文艺女青年来说,“妓女”是杜拉斯笔下的“简”,是几乎每一个女性大声排斥的同时又暗自艳慕的尤物,所以,我很高兴她认为我有“妓女”的潜质。同样,对于一个真正的文艺女青年来说,“作家”二字可是灵魂的好到不能再好的归宿啊。可见,那时的Z对我抱有怎样的期待:在她眼中,只有不食人间烟火的生活才能与我匹配。

可是,至今工作四年多时间了,我终究没有从事Z所期待的任何一个职业,而是在法律工作的洪荒和生活的烟火中来去沉浮。

还好,除了业余时间,无论工作有多忙,每天我都能抽出时间听戏,看书,写作。上学时,只要不被老师发现,哪怕你看的是黄色小说也可以不在乎别人的指点,但工作时间就不一样了。格子间的八小时中,除了本职工作,做其他的都得小心翼翼,而要看书、写作,隐秘程度要做到堪比行夫妻**。

说起格子间的写作,有如酒肉穿肠下的修行,那是一种无论在佛前还是妖魔鬼怪前都可以做到的拈花微笑,是一种就算身陷囹圄也心怀远方的诗意——当对工作心生倦意时,这种诗意就显得异常珍贵,一定程度上,它不只是恢复精力和内省的极好途径,更是对最初那个自己的救赎。

走出工作场所,写作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因写作每每痴迷,故常常忘记了手头的活,忘记自己还生活在凡尘俗世中。比如,家务活干得太少;老公交办的事——即便是很要紧的事——也常忘记,等等。我的这些行为在老公看来都是身为一个老婆不称职的“罪状”,所以,连同看书,他一并反对。

不让看书、不写作时,像我这么无趣的人就只有发呆了。老公看我实在空虚,就教我打游戏,拉着我跟他一起看球赛。不过,就像他不懂我作为一个钟爱文字、自诩文学青年的幸福一样,我更不懂他打游戏、看球赛时的快乐。当他的各种努力、挣扎均以失败告终后,他非但不反对,反而学着以“正确”的方式引导我看更多的书、写更多的文字了。

概是真心喜爱的缘故,这么多年来从未感到写作是件沉重的事。每次,当生活的素材源源不断地呈现给我时,灵感便如汩汩清泉从笔下纯净轻快地倾洒流出,动辄几千字的文章一气呵成。

对于一个喜欢写作的人来说,文字是自己对世界的最好的认同方式。不管是有些人、有些事,还是内心的喜怒哀乐,不落于笔端,就总觉得心里有颗种子没有落地生根。虽然写下来,对于别人可能没有一点意义,但对自己则是巨大的财富;我设想,当有一天我老了,对自己的曾经已然模糊,也许,唯有文字能够提醒我那些自己曾经走过的路。

不过,在这个时代,一个人很容易忘记初衷,稍有不慎就会坠入浮躁的幻境狂欢而不能自拔,文学写作也随之渐行渐远,会不自觉地写出奇谈怪论以博人眼球。

任何时候,对文学来说浮躁都是大忌。所以,坚持“去浮躁”就很重要。

记得上大学期间,除专业书外,读了很多欧洲及东欧文学书籍,每每被字里行间流淌出来的宁静气息所感染。后来又读美国作家的作品,再后来开始接触中国近现代文学书籍。几年下来,虽然读到的中国文学并非很多,但明显感到,中国文学从纯粹性与超然性上就已输给了欧洲及东欧文学,俨然屌丝精神与贵族气质的对比。之所以出现这种差距,窃以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近现代以来,中国文学充满了浮躁,甚至肤浅的气象。

很喜欢张贤亮的一个观点:每一个忠于写作的人都应将自己的精神气质灌注在文字当中去。精神气质不但是对自己写出来的文字的自我认同,也是对花时间看完自己作品的人的敬畏。而这种精神气质,只有在不浮躁、不随众的内心确认中才能形成,并加以灌注到文字中去。

虽然对自己的“精神气质”尚缺乏明确的认识,但就像在文字中努力做到“去浮躁”一样,任何时候,我都努力保有一份沉稳和踏实,做到不忘初衷:这也是我喜欢文学、哲学的原因。

除了以上原因,关于自己业余写作的比较直接的原因,我觉得台湾才女朱天文的这句话可以一字不差地用在我身上:“生活当中,不知有多少多少这样一刻,想留留不住,……我非常悲哀地发现,稍纵即逝,除了提笔,几乎没有任何方式可以留住。若有所谓写作动机,或者我写的就是这个。”

我业余为什么写作?

概言之,就是一个既笨又无趣的女人,只能通过文字让自己芜杂的生活多一点诗意,抓住时间,封存光阴。

由是之故,我告诉自己要给写作这一兴趣爱好插上一对翅膀,让它能翱翔多久就翱翔多久,能翱翔多远就翱翔多远。所以,无论多忙,我都坚持用温暖的文字书写对生活的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