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朝觐制度
西周朝觐制度主要包括朝礼、觐礼两方面内容。西周朝礼、觐礼,在相当一部分文献中笼统称为“朝”,于是,有些学者就认定“知朝觐只一事无二礼”。如果深入考察西周朝礼、觐礼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到,西周朝礼、觐礼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性特征:
(1)从适用对象上看,朝礼适用于诸侯对天子、诸侯对诸侯、诸侯国属臣对诸侯,而觐礼只适用于诸侯对天子。诸侯之间,以及诸侯国君臣之间都不能使用,所谓“诸侯不享觐”,即是此意。
(2)从行礼的形式来看,朝礼灵活多样。如周康王即位,众诸侯大臣行朝礼,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君臣每日相见”,简朴,平凡。行觐礼则限于固定的简洁模式,缺少变化。
(3)从行礼的地点上看,朝礼主要在“境内”都城举行,具体地点在宫中,就是诸侯,一般也“在国待来朝君之礼”(也有在庙中行朝礼的),只有极少数情况为“坛于国外”。觐礼不限于“境内”,在“境外”也可以行礼。“境内”行礼,具体地点在宗庙。
(4)从行礼的目的性看,朝礼并不固定,而觐礼则往往很明确,其中朝贡、述职是必须的。
下面分别就西周朝礼、觐礼实施的范围、方式以及礼仪特点进行一些阐述。
● 西周朝礼
1.西周朝礼实施的范围
西周朝礼的实施,涉及的范围较广,上至诸侯朝天子,下至诸侯属臣朝诸侯,人员构成较为复杂。根据现有史料,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诸侯朝天子。《尚书·周书·顾命》两次提到诸侯朝见天子。一次是成王病重“乃同”诸侯。同,按《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载“殷见曰同”,表明这次朝见非常隆重。后面又点明了朝见者身份以“六卿”为主。不过,“六卿”有“畿内”“畿外”之别,大保奭、芮伯、彤伯、毕公、毛公是畿内诸侯,卫侯是畿外诸侯。“六卿”之外,还有师氏、虎臣、百尹、御事。
师氏,在西周金文中能够见到的是为周王出入王命,巡视地方,在锡命礼中作傧右。如:
《小臣传卣铭》:“王在芳京,令师田父殷成周年。”
《师望鼎铭》:“望肇帅井(型)皇考虔夙夜出纳王命。”
虎臣,金文显示他的职能主要有两项:一是捍卫王身作爪牙,为周王之禁卫;二是在必要时奉命出征。实际上这里的虎臣指的是虎臣之长。《伪孔传》说“虎臣,虎贲氏”,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另一次是康王即位后,受众诸侯朝拜:“在应门之内,太保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这些诸侯的构成,用周康王的话说,亦有“侯、甸、男、卫”之别。
这种情形,让人想到后人追述“成周之会”的盛况。《竹书纪年》云:“(成王)七年,王如东都,诸侯来朝。”《逸周书·王会解》说,成周之会,天子面朝南而立。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依傍天子站在坛上。坛下右边,唐公、虞公面朝南站着,坛下左边,尹公、夏公站在那里,也都面朝南。而内台东边面朝西以北为上,依次是应侯、曹叔及伯舅、中舅等异姓诸侯。再后面依次是比服、要服、荒服的方国诸侯。内台西边面朝东以北为上,依次是伯父、中子等同姓诸侯。从朝见天子所处位置就可以区别诸侯的等级差异。
(2)诸侯朝诸侯。西周诸侯之间相朝制度,《左传》亦有保存。昭公十三年,叔向云:“是故明王之制,使诸侯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杜预注:“凡八聘、四朝、再会,王一巡守,盟于方岳之下。”《国语·鲁语》云:“先王制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韦昭说:“一相朝者,将朝天子,先相朝也。”如果按叔向所述,诸侯之间两年一朝,四年一会,是非常频繁的。就是五年一朝,有那么多的诸侯国,也是很难都顾及的。真正实施这种制度,恐怕不会如此刻板。《左传·成公十二年》还提到:“世之治也,诸侯间于天子之事则相朝也。”与叔向“间朝”之语吻合。诸侯在完成天子之事的间隙,就互相朝见,这是符合实际的。
▼《春秋正义》书影
按《周礼》所述,诸侯之间还有“世相朝”礼。《大行人》云:“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郑玄注:“父死子立曰世。凡君即位,大国朝焉,小国聘焉,此皆所以习礼考义,正刑一德,以尊天子也。”“世相朝”礼的存在是完全可能的,《春秋》《左传》中有许多这方面的事例,实际上,它是西周旧制的延续,如:
《春秋·文公十二年》:“杞伯来朝。”《左传》云:“杞桓公来朝,始朝公也。”杜预注:“公即位,始来朝。”
《春秋·成公十八年》:“公如晋。”《左传》云:“二月乙酉朔,晋悼公即位于朝……公如晋,朝嗣君也。”
《春秋·襄公三年》:“公如晋。”《左传》:“公如晋,始朝也。”杜注:“公即位而朝。”
杞桓公即位朝鲁与鲁襄公即位朝晋,是在用小国或弱国“屈于大国”的“世相朝”礼,鲁成公朝拜刚刚即位的晋悼公也带有这种倾向。《周礼·秋官司寇·司仪》说“诸侯、诸伯、诸男之相为宾也,各以其礼”,就明显地反映了这种等级差异。
(3)诸侯之卿大夫朝诸侯。有学者认为,《逸周书》的《大匡解》是和《尚书·周书·顾命》一样的周王朝礼之篇。问题是,文王此时尚“奉勤于商”,所以,它所述及的“朝”,就不可能行天子朝礼,应该认定是诸侯卿大夫朝诸侯之君的朝礼。如果是这样,《大匡解》便是反映商代末期属臣对诸侯之君行朝礼的文献材料。
《大匡解》述周文王救助灾荒,其中提到:“三州之侯咸率,王乃召冢卿、三老、三吏、大夫、百执事之人,朝于大庭。”这些“三老、三吏、大夫、百执事之人”,都是文王属臣。
如果说《大匡解》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左传》的一些记载恰可以证明这种诸侯朝礼的存在。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先轸朝(晋襄公),问秦囚。”“先轸朝”,即先轸朝见晋襄公。《左传·昭公五年》:“楚子朝其大夫……大夫莫对。”“朝其大夫”,即“使其大夫朝”意。《左传·哀公元年》:“(陈)怀公朝国人而问焉。”“朝国人”,“使国人朝见自己”之意。这几例中的“朝”,指的是行朝礼,沿袭的是西周的做法。
不论西周朝礼涉及的范围有多宽,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行朝礼的主体仍是天子,即以天子为中心展开朝礼活动,其他情况下的朝礼实施是在天子可控制范围内进行,不得逾越。《谷梁传·隐公元年》:“寰内诸侯非有天子之命,不得出会诸侯,不正其外交,故弗与朝也。”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2.西周朝礼实施的方式
根据对象、目的以及时地等情况的不同,西周天子、诸侯采取了相应的实施朝礼的方式,主要有:
(1)常朝礼。君臣日常相见于宫中朝廷亦用朝礼,这是常朝礼。《左传·成公十八年》载:晋悼公在武宫朝见卿大夫,属诸侯常朝礼。天子常朝礼也应存在,《周礼·夏官司马·司士》说“王南向,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西上,卿大夫西面北上”,正反映了天子常朝之位的一般情况。
(2)时会朝礼。依《尚书·周书·顾命》述,周成王病重,康王即位,均属“不虞而至”的大事,诸侯此时相会,对天子行朝礼,就不属定期要求去做的。《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曰:“时见曰会。”时会的特点是不定期会见,“有事而会”,地点可在国外,也可在国内。
按照《周礼》的说法,“时会以发四方之禁”。郑玄认为“禁”指“九伐之法”,这实际上将征讨之事也纳入“时会”礼所要达到的目的中了。征讨诸侯,发布禁令,当然要召集诸侯进行,行朝礼是不可避免的。
这种朝礼,诚如《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殷见曰同。”郑玄注:“十二岁,王如不巡守,则六服尽朝。朝礼既毕,王亦为坛,合诸侯以命政焉。”《周礼·秋官司寇·大行人》:“殷同以施天下之政。”举行这种朝礼,是在王不巡守的情况下进行的。按《周礼》,西周制度,天子十二年一巡守。没有在第十二年举行巡守活动,四方诸侯就要会聚京师,对天子大行朝礼,这也有可能,但不一定局限于“王不巡守”。行殷同朝礼,肯定是出于天子“施政”的需要。
(4)巡狩朝礼。《诗经·大雅·常武》说周宣王率师伐徐夷。徐夷臣服后,这次行动便成为周王巡狩徐方,“徐方既来,徐方既同。”行的是大朝礼。《孟子·梁惠王下》:“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巡狩不仅要进行“祭天告至”等宗教活动,还要落实“大明黜陟”等任务,实际上是周天子对诸侯进行控制的一种方式。天子巡守,“诸侯各朝于方岳”之下,除了行祭祀礼之外,还要行朝礼、觐礼,这成为巡狩活动必须实行的程序。
(5)天子会盟朝礼。西周会盟之礼,主要有杀牲、执牛耳、昭大神、读载书、歃血、加书、坎牲与埋书仪式程序,这已为许多学者论及,但盟之前的“会”仪式似乎被人们所忽略。盟之前的“会”,就应当包括举行朝礼在内。《国语·晋语》中叔向称“成王盟诸侯于岐阳”。在进行盟礼之前,诸侯就应该按朝礼仪式朝见成王。“朝”是基础,“盟”是结果。《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载叔向语:“会朝,礼之经也。”会与朝并称,可见会盟中的朝礼非常重要。
《公羊传·庄公十三年》记载鲁庄公与齐桓公等会盟,其中提到盟之前庄公会桓公而“升坛”。何休注:“会必有坛者,为升降揖让。”这说明当时在坛上先行朝礼,然后再行盟礼。诸侯会盟朝礼可见一斑,它沿袭的是西周这种朝礼方式。天子与诸侯会盟朝礼当然也不例外。
(6)锡命朝礼。西周天子封赏诸侯常用锡命之礼。金文可见者,诸如《应侯见工钟铭》《宜侯矢簋铭》《白晨鼎铭》《虢季子白盘铭》等。《诗经》中亦有《采菽》《崧高》等诗与此相印证。锡命过程中诸侯必须对天子行朝礼,所以《采菽》称“君子来朝”。诸侯因朝而有赐,所以修尊卑之礼。锡命朝礼于此可见。
(7)诸侯间朝礼。《左传·昭公十三年》载叔向语:“间朝以讲礼。”杜预注:“三年而一朝。”竹添光鸿云:“是间朝者,间二岁也,非间一岁。”这种“间朝”被称为“明王之制”,实际上指的是西周所曾实行的制度。
(8)诸侯会盟朝礼。诸侯之间会盟必然行相朝之礼。西周诸侯会盟,如《左传·隐公三年》提到“卢之盟”,杜预注:“卢盟在春秋前。”这是齐、郑两国国君会盟,一定行会盟朝礼,见前所述。《左传·僖公二十年》:“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王子虎,王卿士,地位等同于诸侯,因而是诸侯与诸侯相盟,行朝礼完全可能。
(9)诸侯世相朝礼。《春秋》与《左传》等文献中尚有这种朝礼的记载。《春秋·襄公三年》:“公如晋。”《左传》:“公如晋,始朝也。”杜预注:“公即位而朝。”《周礼·秋官司寇·大行人》郑玄注:“父死子立曰世。凡君即位,大国朝焉,小国聘焉。”指的是这种情况,西周时存在是可能的。
(10)时事朝礼。《左传·襄公二十八年》:“邾悼公来朝,时事也。”《左氏会笺》说是“四时朝聘”,不明确,应是按时定期行朝礼。
(11)遇朝礼。《春秋·隐公四年》:“夏,公及宋公遇于清。”《礼记·曲礼上》:“诸侯未及期相见曰遇。”行遇礼时也一定行朝礼。西周的诸侯遇朝礼也一定存在。
3.西周朝制的礼仪特点
西周朝礼在先秦文献中已无系统的记载。然而,依据比较零散的材料,尚能看出一些大概。它的礼仪形式与觐礼确实不同,具有明显的个性特征。
《礼记·曾子问》载:“曾子问曰:‘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请问之。曰:‘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沾服失容,则废。’”戴震据此而认为诸侯之间相朝在宫中庭院,这是对的。如果是这样,《左传·昭公十七年》说“小邾穆公来朝,公与之燕”也是在宫中朝廷。这应当与西周诸侯之间相朝的地点相同。但也有的在宗庙中,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但杜注云:“释,解也。告庙在楚,解公所以不朝正。”还是用了非“正礼”。
二是在都城外“为坛”行朝礼。《逸周书·王会解》:“成周之会,坛上张赤弈阴羽。”《仪礼·觐礼》所载“四门坛”即都城外之坛。《左传·庄公二十一年》载:“王巡虢守,虢公为王宫于蚌。”这用的是西周之制,即殷国。《周礼·秋官司寇·大行人》:“十有二岁,王巡狩殷国。”金鹗认为:“天子巡狩,诸侯随时分方而朝者,一年而周也。今殷国不周行四方,止在一处,岂有仅会一方而三方不会乎?”意思是说:天子巡狩随时分区域进行,一年便完成巡狩四方的职责;殷国则巡狩一方,但各方诸侯聚集于此。这种看法是正确的。
①具体活动礼仪形式。主要有:
其一,告庙之仪。西周天子或诸侯进行重大行动之前一定举行告庙之仪,如《逸周书·世俘解》说武王接受缴获的殷朝九鼎后,“乃翼矢圭、矢宪,告天宗上帝。王不革服,格于庙,秉语治庶国”。诸侯行朝礼也是如此。诸侯朝天子,在临出行之前,要举行告庙之仪,“必告于祖,奠于祢,冕而出视朝。命祝史告于社稷、宗庙、山川,乃命国家五官而后行,道而出。告者五日而遍,过是非礼也。凡告用牲币,反亦如之”。不仅朝天子,诸侯之间相朝也是如此。《礼记·曾子问》说:“诸侯相见,必告于祢。朝服而出视朝。命祝史,告于五庙,所过山川,亦命国家五官,道而出,反必亲告于祖祢,乃命祝史,告至于前所告者,而后听朝而入。”
因为西周天子、诸侯都非常重视行朝礼活动,所以他们举行告庙的仪式都是非常隆重的。虽然朝天子与朝诸侯的仪式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举行告庙的目的是一致的,都祈求祖先保佑他们的朝见获得成功。
上公之礼:……其朝位,宾主之间九十步,立当车轵;……诸侯之礼……朝位,宾主之间七十步,立当前疾;……诸子……朝位,宾主之间五十步,立当车衡。
其三,行朝礼之仪。诸侯朝见天子都有固定位置,《逸周书·王会解》有详细描述。不过,分别由天子“揖定”,即由天子行作揖礼来确认。《周礼·秋官司寇·司仪》:“诏王仪,南向见诸侯,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郑玄注曰:“谓王既祀方明,诸侯上介皆奉其君之旗置于宫,乃诏王升坛,诸侯皆就其旗而立。诸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诸侯东阶之东,西面北上;诸伯西阶之西,东面北上;诸子门东,北面东上;诸男门西,北面东上。王揖之者,定其位也。庶姓,无亲者也。土揖,推手小下之也。异姓,婚姻也。时揖,平推手也……天揖,推手小举之。”区别不同类别诸侯行不同作揖礼。
在这之后,诸侯按次序行朝礼:“及其摈之,各以其礼,公于上等,侯伯于中等,子男于下等。”即由摈引导,各自执玉向前面对天子行跪拜礼。所谓“等”,即放置玉的地方:“坛三层,深四尺,则一等一尺也。”
如果是行常朝礼,朝臣朝见天子也有固定的位置。《周礼·夏官司马·司士》:
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王南向,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右,南面东上;大仆、大右、大仆从者在路门之左,南面西上。
《射人》所述朝位与《司士》相同。《司士》没有常朝之位,《射人》可以补其不足:“诸侯在朝,则皆北面。”
《周礼·秋官司寇·司仪》所述诸侯之间行朝礼之仪省略了在宫中拜见过程,重点记述了“将币”“授币”“送币”的经过程序,地点在宗庙,那应该是诸侯之间行朝礼之仪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君受朝君之礼”,贯穿始终:
及将币,交摈,三辞;车逆,拜辱;宾车进,答拜;三揖三让。每门止一相,及庙,唯上相入。宾三揖三让。登,再拜受币。宾拜送币。每事如初,宾亦如之。及出,车送,三请三进,再拜。宾三还三辞,告辟。
其四,接待宾客的飨、食、燕三仪。对于前来朝觐或聘问的诸侯,接待时,往往施行飨、食、燕三仪。刘雨已经提到金文中有关飨礼的记载颇多,如《天亡簋铭》《征人鼎铭》《大克鼎铭》《虢季子白盘铭》等。记飨礼分别用“飨”“飨酒”“飨 醴”“大飨”等词语。有“飨”必有“酒”,说明和燕礼相关。直接记述燕礼的,一定用“饮”和“酒”来记载。如《小盂鼎铭》:“三左三右多君人服酒……三周人服酒……三事大夫人服酒……”《高卣盖铭》有“王饮西宫”的记载,当和燕礼相关。《诗经·小雅·宾之初筵》描述了西周幽王宴会诸侯大臣的情形,其中“宾之初筵,左右秩秩”指的是行燕仪之礼。《周礼·秋官司寇·掌客》:礼上公“三飨、三食、三燕”。又云侯伯三飨、再食、再燕。子男一飨、一食、一燕。褚寅亮认为飨、食、燕的区别在于:
飨重于食,食重于燕。飨主于敬,燕主于欢,而食以明善贤之礼。飨则体荐而不食,爵盈而不饮,设几而不倚,致肃敬也。食以饭为主,虽设酒浆,以漱不以饮,故无献仪;燕以饮为主,有折俎而无饭,行一献之礼,脱屦升坐以尽欢。此三者之别也。飨、食于庙,燕则于寝,其处亦不同矣。
从顺序上看,先飨,次食,再次燕。三飨、三食、三燕,则先一飨,次一食,次一燕;又再飨,再食,再燕;又三飨、三食、三燕。
飨礼有大牢有酒,行九献或七献、五献之礼。献,“进也,进酒于宾”。而“客答之曰酢”。主人再先饮,劝宾饮,谓之酬。献、酢、酬,合称一献。西周接待宾客,上公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食礼以饭为主,烹大牢,食礼有举,亦称食举。郑玄说:“举,牢肺正脊也。”上公九举。郑玄注:“举牲体九饭也。”九饭,一手谓之一饭。九饭即九手,“按古者饭以手,凡礼食有饭数,一手谓之一饭,一饭三咽”。侯伯七举,子男五举。燕礼,仅存诸侯燕其臣之礼,见载于《仪礼》。天子之燕礼,以及诸侯燕诸侯之礼文献已亡佚。
其五,乐舞之仪。行朝礼用乐舞。先说乐曲,天子迎送宾客用《王夏》《肆夏》。诸侯迎宾客用《肆夏》,送宾客用《陔 夏》。《仪礼·燕礼》“记”云:“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仪礼·大射》:“宾醉,北面坐取其荐脯以降,奏《陔》。”郑玄注:“《陔夏》,乐章也。”从乐器的使用来看,钟、鼓皆用。
诗乐,天子与诸侯相见用《颂》。比如《诗经·周颂·时迈》之《小序》就说:“巡守告祭柴望也。”姚际恒称为“朝会之歌”。诸侯之间相见用《大雅》。《左传·襄公四年》:“穆叔如晋,报知武子之聘也,晋侯享之……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穆叔不敢行回拜礼的原因是:“《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这是西周遗制。
行舞。《仪礼·燕礼》:“若舞则《勺》。”《礼记·文王世子》:“(天子)反,登歌《清庙》……下管《象》,舞《大武》。”如王国维所说:“有管则有舞,舞之诗,诸侯《勺》,天子《大武》《大夏》也。”诸侯宴宾客行舞情形,《左传·襄公十六年》:“春……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使诸大夫舞。”大夫所舞为何乐曲没有说明,但当时存在诸侯之间相朝用舞则是客观事实,应当用的是西周之舞。
此外,还应有行享献、送别、返国诸仪。比如诸侯行朝礼,返国亦有一套礼仪。《左传·桓公二年》:“冬,公至自唐……反行饮至(饮至礼),舍爵,策勋焉,礼也。”
②具体礼仪物质表现形式。西周朝礼对朝服、车、旗、器等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顾命》记康王即位时在祖庙之外停留车路情况:“大辂在宾阶面,缀辂在阼阶面,先辂在左塾之前,次辂在右塾之前。”郑玄认为大辂即玉路,“缀,次。次在玉路后,谓王路之贰也”。缀路是玉路的副车;先辂即象路。次辂,是象路的副车,与玉路的副车位置刚好相对:一个是在路门内东北面,一个是在路门内西北面。可以看出缺少《巾车》所述的金路、革路、木路。对此郑玄认为是“主于朝祀而已”。《巾车》说“玉路以祀”“象路以朝”,就是这个意思。孙星衍对缺少金路还有一个解释,即“朝于五礼属宾礼,时诸侯受朝则金路以宾,亦宜陈之。盖此时丧中受朝,不迎宾,无所用金路也”,非常有道理。
除了天子之外,其他人的车也有定称:诸侯称路车,大夫称轩车,士称饰车。诸侯行朝礼乘路车。诸侯的路车有的是天子赐予的。按规定,诸侯朝贡是不贡献“车服”的。
“诸侯建旗,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天子接受诸侯朝觐,众诸侯亦先树旗于各自之位,乃就旗而立。诸侯朝见诸侯也要在指定场所,在各自车上树立旗帜。
其四,玉瑞。行朝礼用圭、瑁、璧等。《国语·周语上》称:“古者,先王既有天下……为贽币、瑞节以镇之。”瑞节就包括玉瑞。《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载:“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这是说五等诸侯朝见于王或自相朝见时所执玉瑞情况,这类玉相当于贽。
瑁,是与圭有关联的玉器。方四寸,下部有三角形的缺口,与圭的上端相合。它的作用主要有:一是用于接受诸侯朝见,二是合符信,即可以验证诸侯所执之圭的真伪。《尚书·周书·顾命》孔颖达疏有一段更为清楚的说明:
礼,天予所以执瑁者,诸侯即位,天子赐之以命圭,圭头邪锐,其瑁当下邪刻之,其刻阔狭长短如圭头。诸侯来朝,执圭以授天子,天子以瑁 之刻处冒彼圭头,若大小相当,则是本所赐,其或不同,则圭是伪作,知诸侯信与不信。故天子执瑁所以冒诸侯之圭,以齐瑞信,犹今之合符。
玉瑞还有缫藉。缫藉,是置放玉的垫板。里面木质,外面包皮革,画五彩纹,两边还联结带子,也是五种彩色,用来系玉,也可以作装饰。据画五彩而言之,可单称为缫;据荐玉言之,可单称为藉,总称为缫藉。缫藉也与朝礼相关,《周礼·春官宗伯·典瑞》:“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缫皆三采三就,子执谷璧,男执蒲璧,缫皆二采再就,以朝觐宗遇会同于王。”贾公彦说:“其侯伯子男朝公及自相朝,则待宾之礼各视其爵而降杀焉。”也有严格的规定。
● 西周觐礼
1.西周觐礼实施的范围
西周觐礼的实施,涉及的范围没有朝礼那样广泛,适用于诸侯见天子。这样一来,它所适用的阶层就很有限了。
西周早期金文中已见“觐”字,《嬖鼎铭》:“女嬖觐于王。”这指的是诸侯朝见周王行觐礼。中晚期金文《颂鼎铭》《膳夫山鼎铭》也提到觐礼,如《膳夫山鼎》有:“山拜稽首,受册,佩以出,反入堇章”的记载。“堇”即指行觐礼。《诗经·大雅·韩奕》称“韩侯入觐”“入觐于王”,也是专门指诸侯见天子。《左传·隐公四年》说到“王觐为可”与“何以得觐”,很显然都和诸侯见天子有关。《左传》叙及晋文公作王宫于践土,周王享礼,并策命他为侯伯:“晋侯三辞,从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觐”。这与《颂鼎铭》中“受命册,佩以出,反入觐璋”的记载如出一辙,说明春秋时觐礼还在实行着。
行觐礼诸侯的构成,祭公谋父进谏穆王时曾有所指出:先王之制,依据王朝所统属远近地区性质不同,分为“五服”,即“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所谓“邦内甸服”,是指邦畿以内,天子直接统辖的地区。所谓“邦外侯服”,是指邦畿之外,进行分封的诸侯的地区。所谓“侯卫宾服”,是指前代王族后裔的小国之君,要以客礼相待的地区。所谓“蛮夷要服”和“戎狄荒服”,是指东南蛮夷之族和西北戎狄之族所居地区。“要服”是指加以约束的地区。“荒服”是指王朝边境居住的少数部族的地区。
从大的方面来看,“五服”实际上是《尚书·周书·酒诰》所述“内服”与“外服”。“内服”指公卿百官,“外服”指“侯甸男卫邦伯”诸侯。
这些“外服”诸侯对天子行觐礼,实质上已成为中央王朝控制地方诸侯的一种强有力的措施。
2.西周觐礼实施的方式
西周诸侯对天子实施觐礼的方式主要有:
(2)时会觐礼。天子有征伐之事,使诸侯来京师觐见天子,无常期,所以称为时会。《国语·晋语八》说“成王盟诸侯于岐阳”,即属于时会,虽然没有在京师举行,诸侯行觐礼是一定的。但据《周礼·秋官司寇·大行人》:“时会以发四方之禁。”郑玄注:“禁谓九伐之法。”九伐亦可见《周礼·夏官司马·大司马》。但诸侯行觐见之礼是肯定的,天子有可能在“为坛于国外,合诸侯而发禁命事”时进行。“为坛”,其作用之一便是行觐礼。
(3)殷同觐礼。昭王时《臣辰父癸盉铭》,有王“殷于成周”的记载。按,天子十二年巡守一次,如果不去巡守,诸侯要一同到王都来朝会,称为殷见,或殷同(《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郑注)。在这个时候诸侯对天子行朝礼的同时,也行觐礼,即所谓大觐礼。《大行人》云“殷同以施天下之政”,这是根本宗旨。
(4)巡守觐礼。《员鼎铭》记载昭王在视廪巡狩(兽)的情况,昭王接受觐见是肯定的。《国语·周语上》:“(襄王)二十一年,以诸侯朝王于衡雍,且献楚捷,遂为践土之盟。”这指的是襄王巡守之事,行觐礼是不可避免的,沿袭的是西周巡狩觐礼方式。《周礼·秋官司寇·大行人》:“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说的是周天子十二年,或巡守各国,或殷国。《礼记·逸礼》说:“王者以巡狩之礼,尊天重人也。巡狩者何?巡者,循也;狩,牧也,谓天子巡行守牧也。”天子遍巡各国,各国诸侯行觐礼是必须的。殷国,按金鹗理解,即殷见之礼,“四方六服诸侯毕至”,故有殷名。天子不遍巡各国,仅至一国又不在畿内,召四方诸侯来,行朝会之礼。此时必然要让诸侯行觐见之礼。这可以视为境外大觐礼。
(5)会盟觐礼。周天子与诸侯会盟,应当包括行觐礼仪式,其“会”礼内涵颇为复杂,觐礼是其内容之一。比如周成王在岐阳与诸侯相盟,不可避免地要接受诸侯觐见,这便是“会”,而“会”则要有觐礼仪式。这些都是进行盟誓活动的前提。
3.西周觐制的礼仪特点
孙希旦在总结西周觐礼的特点时认为有“严”“质”“简”三个方面,这大体符合实际。其具体表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看到:
(1)行觐礼的时间规定严格。《周礼》有“秋见曰觐”之说,具体有两种解释。贾逵认为:诸侯来朝,“以一方四分之,或朝春,或觐秋,或宗夏,或遇冬,藩屏之臣不可虚方俱行,故分趣四时助祭也”。郑玄发挥贾说,言“四方各四分,趋四时而来”。马融认为在东方者朝春,在南方者宗夏,在西方者觐秋,在北方者遇冬。《大行人》贾公彦疏进一步认定马融主“六服当面各四分之”说。
综合两家观点,孙诒让认为“贾、马、郑三君义本不异”。究其实质,他们都看出了“四方各四分,趋四时而来”之意。我们认为:就觐礼而言,季节与诸侯所处方位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秋天,西方诸侯行觐礼,这在规定上似乎存在着不可更动性。西周天子最初的设想很可能如此。
(2)行觐礼的地点规定严格。畿内行礼,具体地点在宗庙。《仪礼·觐礼》自“侯氏裨冕,释币于祢”到“升成拜,降出”,谈的都是入觐之事,活动的范围仍然主要在宗庙:“天子设斧依于户牖之间,左右几。天子衮冕,负斧依。”郑玄说:“依,如今绨素屏风也。有绣斧文,所以示威也。”斧又作黼,《周礼》云:“凡大朝觐,大飨射,凡封国、命诸侯,王位设黼依。”与此相应,《礼记·曲礼下》:“天子当依而立,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所述是在庙内设置与受觐位置。这与朝礼截然不同,郑玄的总结很有代表性:
诸侯春见曰朝,受挚于朝,受享于庙,生气文也。秋见曰觐,一受之于庙,杀气质也。朝者,位于内朝而序进;觐者,位于庙门外而序入。王南面立于依宁而受焉。
很明显,觐礼以宗庙为活动中心,所谓“受挚、受享皆在庙”,就是这个意思。
畿外行觐礼,要为宫筑坛。畿外行觐礼是在“巡守”“殷国”或“会盟”等重大礼仪活动中必须实施的程序。为宫筑坛,《仪礼·觐礼》有记载:“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周礼·秋官司寇·司仪》也说:“将合诸侯,则令为坛三成,宫旁一门。诏王仪,南向见诸侯。”为宫筑坛,使觐礼有了施行的地方,这是在畿外行觐礼的地点。
(3)严密而轶轶有序的礼仪形式。《仪礼·觐礼》被认定为西周遗文,它保存了比较完整的西周觐礼资料。由《觐礼》可知,完成觐礼过程,包括了郊劳、赐舍、告诫期、舍朝、行觐礼、享献、请罪、赐车服、飨燕等仪式。这些仪式丝丝相扣,井然有序,哪一个环节都不能缺少。如果进一步分析的话,可以从两个方面看出它的这种特点。
①具体活动礼仪形式。
其一:郊劳之仪。诸侯到达城郊,王派人慰劳称郊劳。《国语·周语下》称:“卿出郊劳。”按《周礼·秋官司寇·大行人》载公“三问三劳”,诸侯、诸伯“再问再劳”,诸子“壹问壹劳”。郊劳也有近郊之劳与远郊之劳的区别。胡培晕说:“窃谓近郊之劳,五等诸侯皆有之……或侯伯加以远郊劳,上公加以畿劳。爵尊者其劳远,爵卑者其劳近,礼宜然也。”《觐礼》没有说明“劳者”身份,但“以五等诸侯爵位不同,使人亦异”。“问”与“劳”的次数也不明确,但一定是因人而异。至于郊劳,没有说明远郊、近郊。我们从“侯氏”的身份去推想,既然是诸侯,应该由大行人劳问,地点不会是近郊,因为可能是“公侯伯”,爵尊,所以要远郊劳问。
“侯氏受璧还璧”,是郊劳的重要环节,《觐礼》云:
使者不答拜,遂执玉(璧),三揖,至于阶,使者不让,先升,侯氏升听命,降,再拜稽首,遂升受玉。使者左还而立,侯氏还璧,使者受,侯氏降,再拜稽首,使者乃出……
这种礼仪形式隐喻着深刻内涵:轻财重礼。《聘礼》中也有“受圭退圭”仪式,与此隐喻相同。《礼记·聘义》对此有所阐示:“以圭璋聘,重礼也。已聘而还圭璋,此轻财而重礼之义也。诸侯相厉以轻财重礼,则民作让矣。”用于觐礼同样合适,也力图发挥这种作用。
其三,王告觐期之仪。《觐礼》云:“天子使大夫戒,曰:‘某日,伯父帅乃初事。’侯氏再拜稽首。”郑玄注:“戒,犹告也,其为告,使顺循其事也。”戒觐期即告觐期。觐期由天子确定。
其四,治朝赐舍之仪。《觐礼》云:“诸侯前朝,皆受舍于朝。同姓西面北上,异姓东面北上。”郑注:“受舍于朝,受次于文王庙门之外。”“言舍者,尊舍也。”贾疏进一步认为:“前朝谓先觐日也,朝犹觐也,与下受舍于朝之朝异。”受舍于朝:“《聘礼》待聘宾在祧,天子待觐遇亦当在祧。《祭法》云:‘天子七庙有二祧’。《周礼·守祧》郑注:‘迁主所藏曰祧。穆之迁主,藏于文王庙。昭之迁主,藏于武王庙。今不在武王庙而在文王庙者,父尊而子卑,故在文王庙也。’”
郑注与贾疏基本上讲对了“前朝”之意,即“先觐日”,受舍即接受天子赐舍。但“朝”的内涵他们仍然没有讲清楚。
许多学者认为,这个“朝”,与西周门朝制度相关。李心传认为:“受舍于朝,所谓外朝也。”外朝是西周门朝制度中的一项内容。关于西周门朝,历代学者考证较多,主要有所谓“五门三朝”说与“三门三朝”说两种。
“五门三朝”。五门,郑玄说:“中门于外为中,若今宫阙门。郑司农云:‘王有五门:外曰皋门,二曰雉门,三曰库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路门一曰毕门。’”三朝,《周礼·秋官司寇·朝士》:“朝士掌邦外朝之法”,郑玄注:“周天子,诸侯皆有三朝,外朝一,内朝二。内朝之在路门内者,或谓之燕朝。”贾公彦疏曰:“天子外朝一者,即朝士所掌者是也。内朝二者,司士所掌正朝,大仆所掌路寝朝,是二也。”《礼记·曲礼下》“诸侯西面曰朝”,孔颖达疏:“凡天子三朝,其一在路门内,谓之燕朝,大仆掌之;其二是路门外之朝,谓之治朝,司士掌之;其三是皋门之内,库门之外,谓之外朝,朝士掌之。”
“三门三朝”。自北宋以来,一些学者,对五门之说持有异议。刘敞《天子五门议》认为:
此有五门之名,无五门之实。以《诗》《书》《礼》《春秋》考之,天子有皋门,无库门;有应门,无雉门;有毕门,无路门。诸侯有库门,无皋门;有雉门,无应门;有路门,无毕门。天子三门,诸侯三门,门同也而名不同,三同也而制不同。
戴震《三朝三门考》则认为:
天子之宫有皋门,有应门,有路门。路门一曰虎门,一曰毕门,不闻天子库门、雉门也。诸侯之宫有库门,有雉门,有路门,不闻诸侯皋门、应门也。皋门,天子之外门;库门,诸侯之外门;应门,天子之中门;雉门,诸侯之中门。异其名,殊其制,辨等威也。
当代学者陈梦家同意三门三朝说,李学勤同意五门三朝说。
从《觐礼》所述内容来看,“受舍于朝”的“朝”与西周门朝制度相关确定无疑,但是不是如李心传所认为的那样当“外朝”来理解呢?如按任启运《朝庙宫室考》所附《天子五门三朝庙社图》,应该指雉门之内,应门之外。宗庙就在路门之外,应门与雉门之东,很显然,处于治朝的位置。
如按戴震的看法“君臣日见之朝谓之内朝,或谓之治朝,或谓之正朝,在路门外庭”,也是一样。胡培晕也认为:“然则受舍于朝,即治朝也。庙在治朝之左,故郑玄谓受次于文王庙门之外也。李氏以朝为外朝,非矣。”
李学勤、宫长为等研究《小盂鼎铭》,证明西周门朝制度,亦可补文献记载之不足。宫长为、刘健认为《小盂鼎铭》中“大庭”即外朝,“中庭”即治朝。记“中庭”的铭文,如:“……入三门,[立]中庭,北向。盂告。”中庭“治朝”义明显。
由此看来,“受舍于朝”中“朝”当作“治朝”理解为好,而“受舍于朝”,即是在治朝接受天子赐舍之意,赐舍也一定伴随着一定仪式。这是行觐礼之前一定要有的程序。要求“同姓(诸侯)西面北上,异姓(诸侯)东面北上”,是指具体“受舍于朝”仪式中诸侯的位置。
其五,行觐礼之仪。到了行觐礼那一天,先由侯氏的下介,天子的未摈、上摈传达给天子,即《觐礼》所谓“啬夫承命,告于天子”。得到同意的答复,诸侯才能入庙门觐见天子,如《觐礼》云:
侯氏入门右,坐奠圭,再拜稽首。摈者谒。侯氏坐起圭,升,致命,王受之玉。侯氏降,阶东,北面,再拜稽首。摈者延之,曰:“升!”升成拜,乃出。
从行觐礼的仪式来看,与《仪礼》所述燕礼、聘礼等均有所不同,比较突出的是“王无答拜”形式。对此,亦有学者解释为“此见王礼,视侯礼为严也”。这是非常明显的。
此外,如凌廷堪所述:“《觐礼》不云还玉。”与郊劳不同,行觐礼究竟有否还玉之节?
行觐礼“还玉”不是一个简单的仪节,它是必须重视的“合符信”行动。《白虎通德论·文质》篇说得很形象:“合符信者,谓天子执瑁以朝诸侯,诸侯执圭以觐天子。瑁之为言冒也,上有所覆,下有所冒。”它的政治意义则更为重大。《尚书·周书·顾命》孔颖达疏已有更为清楚的说明。
原来,天子对诸侯有戒心,“还玉”已经成了天子与诸侯关系真诚与否的试金石。
其六,行享献之仪。《周礼·秋官司寇·大行人》说:“庙中将币,三享。”《觐礼》则书为“四享”,郑玄认为“四当为三”。享,亦为献意。三享即向天子行享献贡品之仪三次。具体仪式《仪礼·觐礼》载为:
四(三)享,皆束帛加璧,庭实唯国所有。奉束帛,匹马卓上,九马随之,中庭西上。奠币,再拜稽首。摈者曰:“予一人将受之。”侯氏升,致命,王抚玉。侯氏降自西阶,东面授宰币。西阶前再拜稽首,以马出,授人,九马随之。事毕。
第一次享献是在玉帛之外加上十匹马,第二、三次则是本国特产。
其七,请罪之仪。这实际上是诸侯向天子述职待罪之仪。郝敬说“觐享既毕,黜陟未分,惧王或谴,乃右肉袒请事”,即是此意,也是行觐礼的主要目的之一。这种请罪亦有固定的模式,如《觐礼》:
乃右肉袒于庙门之东。乃入门右,北面立,告听事。摈者谒诸天子。天子辞于侯氏,曰:“伯父无事,归宁乃邦!”侯氏再拜稽首,出。自屏南适门西,遂入门左,北面立。王劳之,再拜稽首。摈者延之,曰:“升!”升成拜,降出。
按郑玄注:“右肉袒者,刑宜施于右也。凡以礼事者左袒入。”侯氏为了表示向天子谢罪,故右袒。江永《乡党图考》:“《觐礼》侯氏请事右肉袒,与寻常左袒者不同,谓刑宜于右也。古人自是有左袒、右袒之法。”诸侯两次“再拜稽首”,行臣礼。天子慰劳诸侯,待之以客礼。这直接体现了“宾客之礼主于敬”的原则。
其八,赐命之仪。《觐礼》所述,属于在诸侯下榻的馆舍中行赐命礼。诸侯要在舍门之外迎接天子使者,“再拜”。所赐之物摆设有固定位置:“路(车)先设,西上;路下四,亚之。重赐无数,在车南。”由王公重臣奉箧服,并将“命书”即策命之书放在上面。赐命时,大史代表天子居于右位,诸侯则不断变换受命之位,或升或降。“傧使者”“傧大史”成为最后程序。
齐思和认为,古时赐命之礼,礼书中唯《礼记·祭统》略记其梗概,可注意者有四点:必行之于太庙,一也。君立于阼阶之南,南向,所命北向,二也。史执册命之,三也。所命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庙,四也。但也有学者认为这应当是诸侯爵禄其臣之礼,《周礼》所述的才是天子锡命之礼。
从《周礼》所述的锡命礼来看,天子锡命诸侯用大宗伯当傧,卿大夫士用小宗伯为傧,其策命则由内史执行。很显然,在许多内容的叙述上可以弥补《礼记·祭统》篇记载的不足。
实际上,《仪礼·觐礼》《礼记·祭统》和《周礼·春官宗伯》之《大宗伯》《小宗伯》《内史》所述从大的方面来看可以互为补充,正可以成为我们研究西周锡命礼的主要文献依据,不可偏废三者任何一方。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看到这三者毕竟各有侧重:《觐礼》所述锡命并不在太庙,王也未出席仪式,很显然不是锡命正礼。《祭统》重在阐发锡命礼的精神内涵。《周礼》的视点则集中在与锡命相关人员的职责上。
结合西周铜器铭文所载西周锡命礼内容,吸取陈梦家、齐思和、陈汉平等学者成果,其正例应为:
甲,受命于太庙。除《祭统》外,《白虎通·爵篇》云:“爵人于朝者,示不私人以官,与众共之义也。封诸侯于庙者,示不自专也。明法度皆祖之制也,举事必告焉。”以郭沫若考定一百六十二器为西周物,记载周王锡命有五十五器,即令鼎、小盂鼎等,除二、三次之例外,大多都在周宗庙举行,与文献记载不悖。
乙,锡命礼仪。王即位,某右某入门(或某人右某,或某内右某),立中廷,北向。史某(尹氏)受(授)王命书,王呼史某(或内史某、尹氏、乍册尹,或王者亲命)锡命某,王若曰(或作王曰,或作曰)。曰字以下为册命内容。穆王时《卫簋铭》:
隹廿又七年三月既生霸戊戌,王才周,各大室,即立,南伯入右裘卫,入门,立中庭,北向。王呼内史赐(锡)卫(缁)市、朱黄、銮。卫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丕显休,用作朕文祖考宝簋,卫其子子孙孙永宝用。
丁,受命礼仪。包括受命礼及觐礼。记受命者拜手稽首,受命册,佩以出,反入觐璋,敢对扬天子丕显休命。
戊,受册而归。记受命者受命册以归,用作祖某女比某考某母某宝蹲彝,铭刻嘏辞,用以为自己祈福禄眉寿,并祈愿世代子子孙孙永宝用。
其九,飨、食、燕之仪。《觐礼》仅言飨礼,实际上也应包括食、燕之礼,前面《西周朝礼》一节已经提到。
从完成觐礼的整个过程来看,诸侯在接受郊劳之前,还应有告祖、奠祢,以及入王畿后誓众、谒关人、习觐享、展群币之仪,及归,应施行送别之仪,但《觐礼》没有,或许是在其他礼仪中已经提到,就不必重复说明。此外,觐礼“天子不下堂”迎接诸侯,被认为是与朝礼的重要区别之一。所谓觐礼“主乎严”,就体现在这里。
上述觐礼之仪,属于在王畿之内施行的。王畿之外,也有一套仪式。由《觐礼》所述可知,举行这种仪式与王畿行觐礼确实不同。一是礼仪方式不同,它必须是在王畿之外,或时会、或殷同、或巡守时才采用的。二是要临时“为宫为坛”,还要“加方明”,力图创造一种在“畿内庙受”的氛围。三是与礼“四渎”、“礼山川丘陵”结合起来,但又不是“祭天”。
②具体礼仪物质表现形式。西周觐礼对冕服、车、旗、器等有明确要求,有的与朝礼相同,有的则不一样。
其二,车。《觐礼》云:诸侯入觐要“乘墨车”。郑玄注:“墨车,大夫制也。乘之者,入天子之国,车服不可尽同也。”诸侯为何要乘大夫车?张尔岐认为:“今乃乘大夫之墨车者,以金象等路,皆在本国所乘,既入天子之国,方服裨冕以朝,不可更乘此车,同于王者。故(郑)注云:车服不可尽同也。”要求非常严格。
诸侯的车,有的是天子赏赐的,如《作册麦方尊铭》记昭王赐邢侯车:“侯易(锡)者(诸)杨臣二百家,剂用王乘车、马。”即可证。
其四,圭、玉。诸侯介圭,由天子所赐予。《诗经·大雅·崧高》言及申伯觐见周王,周王就“锡尔介圭,以作尔宝”。诸侯觐见天子一定要带着介圭。《诗经·大雅·韩奕》记韩侯觐见周宣王之事,其中就有“韩侯入觐,以其介圭”句,说明介圭在诸侯行觐礼时特别重要。
《觐礼》提到玉有17处,分别称为玉、璧、圭、璋、琥、璜。从诸侯行觐礼的礼仪过程来看,瑞玉发挥着其他礼器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郊劳之仪,王使者授玉,诸侯受玉还玉,蕴含着天子尊重诸侯身份的“命圭”形式,以及“轻财重义”意义。行觐礼之仪的“奠圭”,“王受玉”,郑玄认为是“轻财”,但也不应否认还具有显示双方尊卑关系的用意。在维护天子与诸侯的政治关系上,“玉”执行着特殊任务。
如《觐礼》所述,在畿外行觐礼的“坛”上,玉还具有另一项作用:即与木制成的“方明”相配,表示礼神之意,《觐礼》云:
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设六色,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玄,下黄。设六玉,上圭,下璧,南方璋、西方琥、北方璜、东方圭。
六玉的设置虽然是为了装饰“方明”的,但由于有了“玉”,更增添了浓重的神圣感,给觐礼涂抹上了一层深沉的宗教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