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初统治者在总结殷亡教训时,逐渐发现了德的重要性。《尚书·周书· 君奭》有一段告诫后世子孙的话,大意是说保住天命不转移很困难,要继先王圣祖的光辉,发扬他们的传统,并不是单靠占卜就能永保江山。周公也在《尚书·周书·召诰》里谆谆告诫道:夏、商“不敬阙德”才丧失天命,早早离开了历史舞台。唯有“王其德之用”,才能“祈天永年”。
那么,什么是“德”呢?在周人先王那里,“德”首先是帝王的“明德修身”。《尚书·周书·无逸》记载了周公告诫子孙修德养性的话:“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继自今嗣王,则其无**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即作为君王要知道百姓生产的艰辛,不耽于享乐以及优游田猎,而是要勤于政务,作万民的表率。
其次要“明德慎罚”。《尚书·周书·吕刑》是记载西周刑法的篇章,但是它却说:“王曰:‘呜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惧。朕敬于刑,有德刑。’”即要谨慎地使用刑罚,刑只能作为德的辅助工具,以教育为目的,而不是一味惩罚报复。
最后是“敬德保民”。《尚书·周书·泰誓》说“惟天地万物父母,唯人万物之灵,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尚书·周书·无逸》说“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即告诫天子要像天作为万物的父母那样,作民的父母,要像怀抱襁褓的婴孩那样保护人民,尤其要照顾那些鳏寡孤独的人,因为他们更需要保护。
周人在“天命无常”的基础上得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因为天命不是固定在某一人身上,它会发生变异和转移,而这个转移变异的基点就是“德”,是民心所系。也就是说天命以人心向背为根据,决定王权的兴衰,而民心的向背又取决于统治者的“德”。如周公在《召诰》里所说:“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显……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即只有以德配天,才能够“受天永命”。
● 周易
《易经》又称《易》或《周易》,共12篇,主要分为“经”和“传”两部分。经的部分包括卦、爻两种符号和卦辞、爻辞两种说明性文字,相传为周文王所作。“经”分上下两篇,上经30卦,下经34卦,共计64卦。每卦6爻,共计384爻。卦辞和爻辞中记录了对古代自然现象、社会历史、人事行为等占筮得失、吉凶的断语,所以有人认为《易经》是卜筮之书。“传”的部分由《彖辞》上下、《象辞》上下、《系辞》上下、《文言》《说卦》《序卦》《杂卦》等7部分10篇组成,就是所说的《十翼》。“传”是对“经”的注释和引申,据说是孔子所作。“传”使《易经》从占筮之书变成哲学之书。
《易经》中“经”的部分,大概成书于商周之际,所以也称为《周易》。《周易·系辞下》说:“《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当文王与纣之事耶?”《史记·周本纪》记载西伯文王被商纣王“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日者列传》也说:“自伏羲氏作八卦,周文王演为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汉书·艺文志》记载:“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根据史书记载,皆认为《易经》为文王在伏羲所创八卦的基础上所作。同时在周原的甲骨卜辞中有一些异形符号,常见于卜辞或铜器、陶器上。根据史学家判断,这些符号很可能就是用来记录卦象的筮卦数字,足可证明在文王所处的西周早期,筮占的方法已相当成熟。故《易经》中“经”的部分始著于殷周之际,成书于西周的早、中时期的说法可以采信。
《易经》中的“经”可以说是周代时人筮占经验的集成——由文化水准较高的人收集周人的占筮记录加以订补,并将涉世经验、哲理思辨、史事休咎等内容列在卦爻之下,集合成书。至于这个“文化水准较高的人”就自然归于贤能圣德的文王名下。
筮法起源很早,据考古研究,在新石器时代的一些彩陶鬲、罐上就有八卦符号。汉代经学家认为,《连山》就是夏朝总结筮法的筮书;到了商朝,筮法与占卜并用,在殷墟和安阳四盘磨发现的甲骨以及周原的卜甲上,都发现了由数字组成的八卦符号,可知筮法是当时人们沟通神人之间的重要方法之一,《归藏》即为商朝总结筮法的筮书。“周承殷礼而损益之”,周人虽然继承了殷人筮卜两种方法,但更注重于筮法,所以筮法在西周一世逐渐完备和系统化。《汉书·艺文志》说:“及秦燔书,而《易》为卜筮之事,传者不绝。”正因为《易经》为卜筮所用的书,所以才与医药之书同列而未被焚毁,流传至今。
至于《易经》中“传”的部分为孔子所著的传统说法殆难成立。因为孔子几乎没有自己的著作,“传”也不是出自一时一人之手,应是从战国到汉初有关解释《易经》的著作选辑。在战国魏王墓里发现的“竹书”中,有一部《周易》。据杜预说,这部《周易》分上下篇,没有《彖》《象》《系辞》和《文言》。可见,战国时的《易经》本身只有上下篇。早期的《易经》,其“经”和《十翼》是分开的,直到东汉末年,郑玄才把《彖》《象》纂入“经”中。
● 象数与义理
《易经》内容有象数和义理之分。象数就是《易经》里的卦象、爻象及阴阳奇偶之数,即“经”的部分,义理就是64卦、384爻所蕴含的哲学理论,即“传”的部分。后来易学也分为象数和义理两派,前者强调《易》的符号或符号系统,后者侧重《易》的哲学内涵。其实,二者不能割裂开来分说。《易经》里的哲学原本为象数,然后从象数中阐发出义理,二者犹如树木的根干和枝叶,密切关联,不可分割。
虽然象和数经常连称,但二者还有区别。《系辞传》说:“《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八卦成列,象在其中”。即是说《易》的符号和符号系统是世界万物的象征,也就是伏羲氏“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取像代表。在《易经》里,最初的是阴阳二画之象,伏羲画为八卦之象,文王演成64卦之象,在64卦中又各有6爻,共384爻之象;而“数”是指《易》中阴阳、奇偶之数及其交错变化之运的综合之数。
《易传》解释《易经》的64卦的结构为:“易有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具体而言,64卦由八卦演变而来,八卦源于阴阳两画,其中用“--”来表示阴,用“—”来表示阳,就像用“+”和“-”符号代表正负和阴阳电荷一样,代表阴阳的符号不在于符号本身而在于所代表的事物。而阴阳二物又是源于“太极”。“太极”就是“大一”,这个“一”就是《老子》所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一”,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表示世界宇宙的原始。“太极”就是这个抽象而绝对的原始“一”,“两仪”就是太极派生出来的与“一”相匹配的两个对立体,即矛盾的对立面。“太极生两仪”可以说就是现今哲学辩证法中一分为二的观点,这里的“两仪”就是指阴阳两仪。“两仪生四象”中的“四象”就是阴阳两仪两两相叠而成的四个卦象:由两个阴叠起来的太阴,由上阳下阴叠起来的少阳,由下阳上阴叠起来的少阴和由双阳叠起来的太阳。“四象生八卦”,就是在“四象”的符号上再叠阴仪或阳仪,形成乾、坤、艮、坎、震、巽、离、兑8个卦象。“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这八个卦象的名称是人为编订的,分别代表八种不同的性质,如《说卦》所说:“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悦也。”
《易经》称八卦为“小成”,大概八卦有了名称之后,就成为一个公式,无论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一切事物皆可套用。例如《说卦》列举道:“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这样的例子不一而足。“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说的是64卦的形成:以八卦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再重以8卦,遂变成64卦,而在这64卦象之中,又包含有6爻的爻象。
根据《易经·系辞》的记载,当时的占筮方法是用50根耆草来排列组合进行演算,先拣出一根另放,其余的任意分成两份,再以4根为一组计数并排除其余额。这样3次演变后,所剩的耆草必定为36、32、28、24四个数之一,然后除以4的结果为9、8、7、6,按照奇数象阳、偶数象阴的原则得出一个阴爻或阳爻。单卦由3爻组成,只要演算3次即可;重卦由6爻组成,需要演算6次。得出的卦象再按照卦辞来解释。《易经》经的部分为六十四卦,每卦先列卦象,次列卦名,再列卦辞。每一爻先列爻题,次列爻辞。每一爻均由两个字组成,前一个字为初、二、三、四、五、上,表示爻的次序;后一个字为九或六,表示爻的性质为阴爻还是阳爻。所以每卦六爻的爻题依次为初六、六二、六三、九四、九五、上九。《周易》的卦辞和爻辞共450条,4900多字,此外还有对《易经》进行阐释的10篇传。
义理就是《易经》中所包含的哲学道理。《系辞传》说:“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易》之为书也,广大备悉。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可见《易》道广泛,无所不包,蕴含着宇宙人生的诸多道理。《易经》的核心思想即为“易”。郑玄在《易赞》和《易论》中说“易”含有3个基本的含义:一是使用简单,简而易懂,二是“易”就是通过不同的卦象分析推测事物的变化,三是宇宙万物永远有它自己不会变易的自然法则——规律。其实变易和不变都是“易”的真髓,通过变易来窥探不易,就是“易”的主旨,因此在《易经》中,基本是根据阴阳两事物的转变来考察事物的变化规律的。
《系辞》说:“在天成相,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在八卦的卦象之中,以“--”和“—”代表阴阳二性。之所以以“--”和“—”作为阴阳的基本符号,郭沫若认为“—”为**之象,“--”为**之象,即“画一以像**,分而为二以像**”。这与《系辞传》“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的说法基本吻合。
在上古时代,初民们最困惑的是天地间的无中生有现象,在他们的思维里,天地万物是相互交感而生的,而人类男女结合就是阴阳二性相互交感的典型代表。所以在先民社会的自然崇拜里,有很多崇拜物与生殖相关。当人们确信生生不息在于阴阳二性的交感之后,遂把男女生殖推广到天地万物,生殖崇拜也进而演化为宇宙的形成模式。源于男女两性器官形状的阴阳符号遂变成世间所有两两相对事物的代表,其阴阳的思想也就贯穿于《易经》之中。所以《庄子·天下篇》说“《易》以道阴阳”,《系辞下》也说“一阴一阳谓之道”。在《易经》中,也直接出现了4个“道”:“小蓄”初九的爻辞说“复自道,何其咎”,“复”卦九四爻说“反复其道,七日来复”,这两个“道”是道路的道;“随”卦九四爻辞说“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传》说“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这里的“道”指的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意思是说跟随事情而有收获,结果是凶兆,如果有诚信,依道行事,哪里会有咎呢?《易经》首次把作为事物发展变化的“道”提出来,对后世中国哲学思想的发挥起了重要作用。
另外,《易经》还主张采取“中行”。“泰”卦九二爻辞说:“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包荒”就是大度包容,“冯河”就是勇敢地涉水过河,远处不遗漏;不结朋党,得当而“中行”,就能发扬光大。“复”卦六四爻辞也说“中行独复”,即是说采取中行的手段,就能独自回复到正道上来。另外“益”卦的几处爻辞也提到中行,可见中行之道在《周易》中非常重要。
● 《周易》背后的周代社会
《易》道广泛,天道、地道和人道无所不包,所以除了探究变易的旨趣和无处不在的阴阳思想外,《易经》还保存了商周时期的大量史料,涵盖了当时社会农业、畜牧、渔猎以及祭祀、征伐、诉讼等诸多内容。
《易经》的“师”卦可以说是对用兵战术的一个总结:“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就是说师出必须要有纪律,否则就是凶兆;“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即指挥得当,就能取得胜利,获得周王的多次赏赐;“六三,师或舆尸,凶”,这里的“舆”解释为“众”,在周人的祭祀制度里,经常由一个活人扮尸代表被祭祀的祖先,称为“尸”,后来演化成祖先的牌位,所以“尸”解释为“主”,“舆尸”就是众人做主的意思,这段爻辞的意思是说,如果军队由多人指挥,就是凶兆;“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即是说在以田猎演练战事时,擒住野兽是有利而没有危害的,而如果长子率领军队,众弟子主管,则是凶兆;“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大君”是指周王,“开国”是指建置诸侯,分封建国,“承家”就是分赏卿大夫的官爵,“小人勿用”就是不任用小人,以免发生叛乱。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除了军国大事之外,《周易》还反映了周代祭祀的情况。“益”卦的“六二”爻辞说“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反映了周王祭祀上帝的情况。“随”卦的“上六”爻辞说“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享于西山”,说的是周王驾车前往西山,到达后,先把马系好,然后举行祭享。“萃”卦的卦辞说“王假(格)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指的是周王来到宗庙,接见许多“大人”,祭祀用“大牲”。《周易》的爻辞和卦辞中经常见到“亨”“利贞”“无咎”等专用词汇以及“大人”“小人”等指代名词,皆有其固定含义。
此外,《周易》还反映了西周与方国之间的关系。“比”卦的卦辞说:“不宁方来,后夫凶。”“不宁方”就是“不宁侯”或“不廷方”,指的是不来朝觐的方国。在西周举行射礼的时候,往往用兽皮或画布做成射箭的靶子,称为“侯”,其中就有射不来侯的习惯。《大戴礼记·投壶》记载道:“嗟尔不宁侯,为尔不朝于王所,故抗而射女。”《白虎通义》也说:“名为侯何?明诸侯有不来朝者,则当射之。”西周十分重视与方国的关系问题,经常要征伐不来朝王的诸侯方国,所以当不宁侯来朝见周王时,《周易》认为是吉利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