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1527—1602年),原姓林,初名载贽,号卓吾。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中举后,改姓李,1566年为避穆宗讳,取名贽。他曾为官河南共城(今河南辉县),因仰慕邵雍而筑室于苏门山百泉上,又号百泉居士。晚年居龙湖,号龙湖叟。

李贽26岁时乡试中举。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被授河南共城(今辉县)教谕职。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他在共城任满,升迁南京国子监博士。不久,父丧回家,三年服满后,进京候缺。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复任南京国子监博士;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补礼部司务。隆庆四年(1570年)任南京刑部员外郎;万历五年(1577年)任云南姚安知府,万历八年(1570年),任满致仕,专心著述。

李贽在云南姚安县任知府时,曾在自己办公的厅堂挂了一副对联:

从故乡而来,两地疮痍同满目

当兵事之后,万家疾苦早关心

李贽一生读书治学,从不中缀。70岁时,在麻城龙湖作《读书乐》曰:

天生龙湖,以待卓吾,天生卓吾,乃在龙湖,龙湖卓吾,其乐何如?四时读书,不知其余。读书伊何?会我者多。一与心会,自笑自歌。歌吟不已,继以呼呵;恸哭呼呵,涕洒滂沱。歌匪无因,书中有人;我观其人,实获我心。哭匪无因,空潭无人;未见其人,实劳我心。弃之莫读,束之高屋。怡性养神,辍歌送哭。何必读书,然后为乐?乍闻此言,若悯不谷。束书不观,吾何以欢?怡性养神,正在此间;世界何窄,方册何宽!千圣万贤,与公何冤!有身无家,有首无发;死者中身,朽者足骨。此独不朽,原与偕殁;倚啸丛中,其声振鹃。歌哭相从,其乐无穷!雨阴可惜,曷敢从容。

李贽在这首诗中,描绘了自己读书时的心情。对于李贽来说,读书就是生话,读书就是快乐。

李贽骨子里充满了一种追求个人自由与解放的反叛意识。李贽学说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对封建理学进行批判。他认为,如果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则“千古以前无孔子”,那就没有是非了吗?孔子的作用很大,但也不能随意夸大孔子的作用。

李贽认为道学家崇尚的“经典”是骗人的。他批判道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虚假说教,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伦理表现在日常生活之中,而不在日常生活之外。他斥责道学家是“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彘”的衣冠禽兽,是“口谈道德而心存高官,志在巨富”的两面派、伪君子。他表示与假道学势不两立。

李贽早年的自然观有唯物主义倾向,认为天地万物皆阴阳二气所生。后来他还接受了禅宗的观点,相信“万法尽在自心”,山河大地同清静本原合而为一。因而李贽的学说服膺于“心学”,并把王守仁的“良知说”发展为“童心说”。李贽的“童心说”影响很大,它不仅成为其批判道学的理论依据,而且作为一种文学新见解,即为文要从真心中自然流出。他提倡男女平等,反对歧视妇女,还主张婚姻自主,赞扬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相爱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明朝统治者把李贽的学说看作是“异端之尤”“非圣无法”的洪水猛兽,加以销毁。万历三十年(1602年),礼部给事中张问达秉承首辅沈一贯的旨意上奏神宗,说:“李贽壮岁为官,晚年削发,近又刻《藏书》《焚书》《卓吾大德》等书流行海内,惑乱人心。”神宗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莫须有罪名在通州逮捕李贽,并焚毁他的著作。李贽在狱中说:“衰病老朽,死得甚奇,真得死所矣。如何不死?”万历三十年(1602年)三月十五日,李贽在镇抚司的狱中用剃刀自杀,结束了他七十六岁的生命。东厂锦衣卫写给皇帝的报告则称李贽“不食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