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帝、吕后时期(前194—前180年),无为思想在政治上起着显著作用。丞相曹参沿袭萧何辅佐汉高祖的成规,所谓“萧规曹随”,举事无所变更。在这十五年中,很少兴动大役。惠帝时几次发动农民修筑长安城,每次为期不过一月,而且都在冬闲的时候进行。惠帝四年(前191年)又“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吕后元年(前187年)“除三族罪、妖言令”。边境戍卒一岁一更的制度,也在这时重新确定了。
文帝、景帝统治时期(前179—前141年),继续“与民休息”,社会经济逐渐发展,史称“文景之治”。
文帝十三年(前167年),文帝下诏全免田租;景帝元年(前156年)复收田租之半,即三十税一,并成为汉朝定制。文帝时,丁男徭役减为“三年而一事”,算赋也由每年120钱减为40钱。长期减免田租徭赋,对地主有利,但也促进了广泛存在的自耕农民阶层的发展。西汉初年“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世,“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富厚如之”。户口繁息的迅速,就是自耕农民阶层得到发展的具体说明。
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商业也日益活跃起来。文帝十二年(前168年)又取消过关用传制度,有利于行旅来往和商品流通。文帝弛山泽之禁,促进了盐铁业的发展,对农民的副业生产也有一些好处。
随着粮价的降落和商业的活跃,大商人势力膨胀,囤积居奇,侵蚀农民,使广大农民破产流亡。文帝、景帝都曾重申商人不得为吏的禁令,企图限制商人的发展。为了提高谷价,缓和谷贱伤农的现象,文帝接受晁错“入粟拜爵”的建议,准许富人(主要是商人)买粟输边,按所输多少授予爵位。输粟达4000石者爵五大夫,达12000石者爵大庶长。晁错又建议,入粟拜爵办法实行后,边境积粟足以支五年,可令入粟者输于郡县,使郡县也有积粟;边境和郡县都已充实,就可以免除天下田租。入粟拜爵办法的实行,使农民的处境暂时有所改善。
文景二帝提倡节俭。在他们统治的时期,“宫室苑囿,车骑,服饰,无所增益”。皇帝尚节俭,对地主、商人中正在兴起的侈糜之风,多少会起一些制约作用。此外,文景时期,对待匈奴和周边少数民族尽量避免诉诸武力,以和为贵,对强敌匈奴仍采取“和亲”政策。
文景时期,在法律方面也有一些改革。文帝废除了汉律中沿袭秦律而来的收孥相坐律令,缩小了农民奴隶化的范围。文帝、景帝又相继废除了黥、劓等刑,减轻了笞刑。这个时期许多官吏断狱从轻,但责不指,不求细苛,所以有“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之说。
文景时期的“与民休息”政策,对恢复和发展生产起了一定的作用。据史书记载,那时国家无事,非遇水旱灾害,则人们人给家足,都市乡间粮仓都满,新谷压旧谷,府库余钱多不胜数,由于长期存放,穿钱的绳子都烂了。一般的乡间街巷都有好马,那时人们出门参加聚会,骑母马的人会受到耻笑。一个强盛而富庶的西汉帝国在亚洲大陆出现。
可以说,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盛世,它和后来的“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一样,由于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经济发展,而为史家所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