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弗兰德公路》
西蒙擅长通过人物的内心独白和意识流的记录来表现战争、灾难和死亡对人的心灵的摧残,而作品中所记录的大多来自他对往昔生活经历的回忆。他的代表作《弗兰德公路》被称为“现代记忆小说”,是当代文学中最富探索性、挑战性的新小说之一。在感觉、回忆、联想的交织中,一幅幅相互穿插、错落纠结的战争画面浮现在眼前。作品描绘了1940年春季法军被德军击败后,在法国北部弗兰德公路上溃退的情形。小说没有多少情节可言,叙述散乱。主要描写一支骑兵队仅剩下的四个人——骑兵佐治、布吕姆、伊格莱兹亚和他们的队长雷谢克在同一条公路上行军、溃逃的情景,以及失败后三位骑兵在德军战俘营里的痛苦遭遇。骑兵队长雷谢克是中心人物,佐治是他的远房亲戚,伊格莱兹亚是他家雇佣的赛马骑师,布吕姆是个犹太人。雷谢克出身贵族,他的曾祖父是第一帝国的将军,在大革命时背叛了贵族阶级,参加了国民工会,投票赞成处死国王。波旁王朝复辟后他在负罪的重压下开枪自杀。150年后,他的后裔、骑兵队长雷谢克又重蹈他的覆辙。雷谢克无法接受法军溃灭的事实,而他的妻子科丽娜对他又不忠,因此他终于选择进入敌人的埋伏圈中弹身亡。科丽娜比雷谢克小20岁,是个轻佻的女人,与骑师有暧昧关系,战后与佐治相遇并过了一夜。这部作品充分表现了战争的恐怖、残酷、荒谬与丑恶,展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的身体和心灵上的累累伤痕。小说题材来自西蒙亲身经历过的战争生活。瑞典皇家科学院1985年给克洛德·西蒙的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中说:“这位作家以诗和画的创造性,深入表现了人类长期置身其中的处境”。这无疑充分肯定了《弗兰德公路》中描绘战争灾难感时独辟蹊径的表达方式。
从内容来看,小说以战争为背景,以**活动为线索。从表现形式看,作者善于将事件切割成一个个片段,随后将这些片段打乱并拼贴成一幅画,描写“内心景象”,小说的时间性因此被消解,情节之间也失去了前后的逻辑顺序。作者受印象派和立体主义绘画影响,将小说绘画化,通过绘画的空间性和共时性取代传统小说的时间一元性。对于习惯阅读传统小说的读者来说,作品显得杂乱、晦涩,甚至令人看不下去。但是如果像西蒙自己所建议的那样,换一种阅读方式,把它当成现代绘画来看,人们会发现,作品不仅结构井然有序,层次分明,而且色彩缤纷,韵味无穷。
从分析中可以看清楚,作品叙述的各部分既无逻辑上的因果联系,也不反映各种事件时间上的承续关系,读者只能见到叙述时间顺序(先叙述什么,后叙述什么),无法“见到”事件的本来时间;在各个相对稳定的叙事段内部随处可见的是纵横交错、盘根错节的写法,它改变了传统小说的时间原则。这种写法使小说的描写不断往空间维度上扩展,结果是大大地淡化了小说的时间性。为了让文本的语言有绘画般的效果,作者还做了十分艰苦而大胆的文字实验,如拉长句子、大量使用分词、经常使用括号以暂时离开主线另作描写或说明等等。
总之,《弗兰德公路》的构思借鉴了绘画原理,在结构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驱使西蒙进行这种尝试的因素很多,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作者文学观念的改变。西蒙认为:“从小说不再建立在一种多少带有‘儆戒性’的、(心理学的或社会学的)‘寓言’之上的时候起,人们肯定要为小说的组织或者构造探索别的原则(或别的结构)。”[6]
西蒙在谈到《弗兰德公路》的创作时,曾对记者这样说:“没有一件事物是确凿无疑、固定不变的”[7]。
2.《有轨电车》
回忆录式的小说《有轨电车》,以西蒙家乡地中海海滨某小城的有轨电车为贯穿全文的纽带,依次写出了电车线路两端,分别是以电影院为标志的市中心和以卡西诺赌场为标志的海滩,以及沿途15公里的风景—主要是新崛起的住宅区、成片绵延的葡萄园和一个网球场的种种物质风貌,充满了从过去到现在这些地点上存在过或者正存在着的人物和故事。西蒙把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和故事的叙述掩埋于他对周围客观事物的大量描写中,使全书的结构具有很大的跳跃性。而这种跳跃性加强了画面的生动,产生了电影蒙太奇一般的效果。
《有轨电车》的主人公、九岁男孩西蒙是个孤儿。第一次世界大战带走了他的父亲,母亲则沉浸在失去“她爱过的惟一的男人”的痛苦中,从那以后就永远病恹恹的。她对西蒙的教育严厉得近乎无情,不久之后,她也死去了。只剩下那个脸上始终漠无表情的残忍的女仆与西蒙相伴,她让西蒙看被扔进火里的老鼠垂死挣扎的惨状,使本就内向的西蒙更加自闭。家以外的世界也远非美好:有轨电车的车厢里,躺着在战争中被摧残得没有了人形的怪物一般的人;地狱般的医院里,病人都像任人摆布的木偶一般,从家里被拖出来,又被丢进这个阴森可怕的地方。医院里动作极为“经济”的老年病友,给西蒙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恐怖感受。“这部小说不是西蒙擅长创作的多声调作品,而是一个未成年人的独唱。……在单调的背景里,小说描绘的是已经过时而变得模糊的、正在消失的人和事,种种业已褪色的图像和医院里苍白的气氛融合在这幅单色画里,就像这辆消失在沙滩里的、滑稽的有轨电车”[8]。
3.《大酒店》
在克洛德·西蒙的创作中,《大酒店》是第一部尝试将文字与绘画相结合的作品。《大酒店》带有自传性质,写的是发生在西班牙内战期间巴塞罗那的事件。小说从描绘一个大饭店的陈设而引出一个大学生,他从报纸上读到一个大标题——《谁暗杀身经百战的勇将圣地亚戈司令官》。接着又写到他和另外四个人就这件谋杀案进行讨论。小说通过这名法国大学生相隔十五年的两种迥然不同的心态去看西班牙那场内战。通过这种遥相呼应,两个时代被连结在一起,产生一种不真实的幻梦感。《大酒店》以重复前一章的最后一句话作为每一章的开头,以此将全书章节相连。这样,通过相同的情境的循环,将时间上相异的事件叠加起来,造成一种令人不安的重新开始的感觉,仿佛一切都在毫无意义地绕圈子。小说时而以大学生作为叙述对象,时而以那个曾经是大学生的人作为对象,把两个时代之间流失的那十五年时间抵消。人物掩埋在事件和时间的漩涡里,人对现实无能为力,人的作用微不足道,人物只有身份,没有名字,甚至没有个性,主人公的思想也只是若有若无。西蒙向读者传递的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故事,而是那种朦胧飘忽的印象。他利用词、词组、标点、空白组成一幢巴洛克式的建筑物,进行一场感觉的狂欢,通过文字透出的梦幻感挥之不去。世界在西蒙心中具有模糊性、多面性和同时性,作者认为只有把文字当做色彩、音符和镜头一样使用,才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些特点。《大酒店》的中文译者马振骋在《艺术,领会重于理解》一文中谈到,西蒙在1962年曾说:“《大酒店》不是一部写西班牙革命的书。这是一部写‘我的’革命的书。西班牙革命,要写得有价值,必须花几年工夫,查阅档案,做历史学家的工作。一名小说家只能对事物有一个主观的、局部的,从而是虚假的看法。”西蒙的书是根据西蒙对巴塞罗那发生的事的模糊回忆写出来的。
4.《历史》
1967年发表的以西班牙内战为背景的《历史》获得了梅第西文学奖。《历史》的故事在一天之内进行:早晨,天气炎热,主人公走出家门在运河边遇到一个讨厌的朋友并一起来到朋友的银行,然后在餐馆吃饭;下午两点,主人公回到家中,将几件家具卖给一个古董商,无意中发现一只柜子抽屉里有几张旧照片和明信片;下午5点,他乘车到海滨的一个亲戚家,天黑时回家,在一个酒吧吃了一份三明治,半夜时分才回到家中。
这部小说可称为西蒙的杰作。故事在一个男子平凡的一天中展开,这种安排看来平淡如水,但片言只语就能带给读者整个家庭奇特故事的蛛丝马迹,故事中人物的出现和消失,都跟他们和叙述者的直接体验有关。作者在叙述中使用大量插入语,对事件不按时间的顺序肆意摆放,原封不动地转述对话,并将它插入文本之中,用省略号把句子割裂、中断——有时甚至在一个词的中间,每个段落的首个字母都不大写,并且在长长的插入句后续写另一句,以表示思想的连贯性。不使用任何标点符号来破坏句子的统一和流畅,并让一个意象生成很多分支。这种细致入微的描述,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在这种繁复详细的事物的描写中,夹杂人物匆匆掠过的一瞥,叙事紧紧跟随意识的流动而进行,以此再现历史。
西蒙这样解释他这部小说:“《历史》的结构也许可以用几个变动的波长曲线来表示。这些曲线有时跑在一条延绵不断的线上面,有时跑在下面(这时便看不到)……或者出现,或者消失,或者相交,或者相切,或者互相干扰,或者互相分开。因为直线实际上是个幅度很大的弧,是个回到起始点的环(躺在**的叙事者),而各根曲线的摆动周期越来越短,曲线的波峰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先后交替出现。”[9]《历史》通过叙述形成的线条来体现绘画艺术,这种用线条的变化来写小说,是西蒙创作小说的一种新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