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伯恩施坦与唯物史观——评《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对唯物史观的阐述(1 / 1)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伯恩施坦一直被称为“修正主义的鼻祖”;而他的《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1899年出版),则被认为是全面篡改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主义的代表作”。现行的一些世界近代史和共产主义运动史教材,也都认为这本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正,标志着伯恩施坦修正主义体系的最终形成。”[1]

伯恩施坦在1909年为本书英文版写的序言中说,这本书“一出版就在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内外造成了极大的轰动。社会主义的敌人宣称它是压倒一切的证据,证明社会主义理论对于资本主义的批评是靠不住的。而社会主义的著述家,首先是考茨基,斥责它抛弃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观点。”伯恩施坦认为,这两种评论都与他的真正观点相悖。所以他声明说:“我什么也不能撤回。”[2]伯恩施坦在本书中所阐明的观点,如他自己所说,是他的“理论和政治倾向的说明。”研究这本书,对于了解和评价伯恩施坦至为重要。当前,对于评价伯恩施坦的问题,已有文章对他的思想发展过程作了具体分析和初步的评价;认为对这样一个复杂的人物不能简单化处理。[3]这些意见对于进一步研究和评价伯恩施坦很有启发。伯恩施坦思想体系是很庞杂的,涉及的面很广,但《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包括了他的基本观点。毫无疑义,这部著作在阐述社会民主党的任务方面是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但他对于资本主义生命力的判断,已为近百年来历史发展的事实所证明,基本符合实际;他的关于民主社会主义的思想,已成为当代西方社会民主主义思潮的理论来源。这些都是有待研究的问题。这部著作涉及经济、哲学、政治、党的任务和策略等各方面的问题,全面讨论这本著作,确不是我这一篇文章所能胜任的。我这里只就它对唯物史观的论述作一简单分析。

《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的第一章为《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其中的第二节就是讲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他把恩格斯的一段话作为格言引来放在这一节的正文之前:“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4]这段话引自恩格斯1890年9月21—22日致约·布洛赫的信。他为什么选这段话作为本节的指导思想呢?恩格斯在这封信中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阐述与马恩在此之前的著作中有所不同,在这里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作了一定限制,而强调了“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这是以前的著作中所没有的。

伯恩施坦作为德国社会民主党的理论家,凭借他长期从事党报编辑工作的政治敏感和对19世纪末资本主义发展新趋势的研究,对于社会主义理论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因此,恩格斯晚年对唯物史观的新的阐发引起了他的特别重视,他把这封信的观点拿来和此前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作一对比,并加以评论,得出自己对唯物史观的解释。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伯恩施坦修正主义在唯物史观方面的修正。实际上伯恩施坦的解释基本上遵循了恩格斯那封信的精神,在这一方面可以说没有增添什么新内容。他一直认为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学生和信徒。在反驳人们把他的观点称为修正主义时,他说:“如果有人要把这种观点称为‘修正主义’,那么他尽可以这样做。不过他总不应当忘记,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当时也是修正主义者,他们是社会主义的历史上所见到过的最大的修正主义者。任何一种新的真理,任何一种新的认识都是修正主义。”他在这一节中主要说了些什么问题呢?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马克思、恩格斯原来对唯物史观的论述;第二,恩格斯晚年在几封信中的论述;第三,伯恩施坦自己的评论。下面就按照这几层意思来分析这一节的内容。

本节一开头,他首先提出了自己对唯物史观的理解,他说:“把唯物主义转用于解释历史,就意味着从根本上主张一切历史的过程和发展的必然性。对于唯物主义者来说,问题仅仅在于,必然性是以什么方式在人类历史中贯彻的,什么力量要素或者哪些力量因素在其中起决定作用,各种不同的力量因素彼此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自然、经济、法律制度、思想在历史中各起什么作用。”他这里强调“各种不同的力量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各起什么作用的问题是有针对性的。下面他举出了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引用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一段话,这段话至今仍常被人们用来作为马克思对唯物史观所下的经典定义而广泛流传: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但是,在资产阶级的社会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5]

伯恩施坦认为,这一段论述整个说来使人感到,“人的意识和意愿表现为非常从属于物质运动的因素。”“‘意识’和‘存在’被如此截然地对立起来,以致几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说把人仅仅看成历史力量的活的代理人,他几乎是违反着自己的意志而执行历史力量的任务。”对照一下在本节之前伯恩施坦所引恩格斯那一段话,我们便可以看出,伯恩施坦这里的评论不是随便说的,是和恩格斯的意见一致的。当时马克思对唯物史观所作的说明,只是强调了被他们的论敌所“否认的主要原则”,而没有“给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也就是说,过分强调经济方面的决定作用,没有对政治的、法律的、意识形态的等各方面的因素给以应有的重视。恩格斯在这封信里曾对此明确承担过责任,他说:“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这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6]也正是因为这样,伯恩施坦在这里才敢于对马克思的论述作如此的评论。

伯恩施坦接着介绍了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论述。他认为,当马克思在世时,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说明是和马克思一致的。不过,比起马克思的论述来,在恩格斯那里,人对于生产关系的从属性显得更为有条件得多,也就是说,已不像马克思说得那样绝对,而是有了一定的条件。恩格斯是这样说的:“一切社会变动和政治变革的最后原因”不应当在人的头脑中去寻找,而是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革中”去寻找。伯恩施坦认为,“最后原因”应包含其他类型起协助作用的原因,即第二级和第三级等的原因,显然这类原因的系列越大,最后原因的决定力在质量上和数量上所受的限制就越大。“凡是作为几种不同力量的活动的后果的作用,只有当这一切力量都已被精确了解并且按照它们的十足的价值加以估计的时候,才能够有把握地加以计算。正如任何数学家都知道的那样,哪怕忽视一个低级的力量,也会引起大的误差”。伯恩施坦在这里抓住恩格斯说的“最后原因”一词大发议论,推论出“其他类型起协助作用的原因,即第二级和第三级等的原因”,似乎是借题发挥了,其实是因为他已经读了恩格斯后来的几封信,从恩格斯后来的论述中,我们便看出了这一层意思。

伯恩施坦强调了恩格斯在后期著作中更进一步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作了限制。他举出1895年10月发表在《社会主义大学生》上的两封信。其中一封即上面提到的1890年1月21—22日致约·布洛赫的信,另一封是1894年1月25日致海·斯塔尔根堡的信。在这些信里,“法权形式”,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验证,宗教观点或教义,被认为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场合下决定这一斗争的形式。他引用了恩格斯在信中的两段论述,这两段话是我们近年来在讨论历史“合力论”时经常引以为据的:“这样就有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有无数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7](1890年的信)“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全都互相发生反作用并且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1894年的信)[8]。伯恩施坦评论说:“人们会认为,这听起来同本节开头引用的马克思的那一段话多少有些不同”。。伯恩施坦领会到这一差别,据此写了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节。他的基本精神是符合恩格斯的论述的。

19世纪90年代初,有许多德国青年拿历史唯物主义当做套语和标签,把马克思主义简单化;而马克思主义的敌人(如资产阶级哲学家保·巴尔特)则借此攻击马克思主义。这一时期恩格斯在好几封信中,着力纠正德国青年中一些人过分看重经济方面而忽视历史的其他因素所引起的“惊人的混乱”,[9]并为此而多次承担责任。除了上面提到的以外,他在1893年7月14日致弗·梅林的信中也说:“此外,被忽略的还有一点,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两人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最初是把重点放在从作为基础的经济事实中探索出政治观念、法权观念和其他思想观念以及由这些观念所制约的行动,而当时是应当这样做的。但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为了内容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是由什么样的方式方法产生的。这就给了敌人以称心的理由来进行曲解和歪曲”。[10]正是因为这样,恩格斯在他生前最后几年曾在多种场合反复强调这个问题。

伯恩施坦在引用恩格斯的信并进行评论时,还是比较严密和谨慎的。他在指出马、恩论述前后“多少有些不同”之后,接着强调:“当然不应当断定,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在任何时候忽视非经济因素对历史进程发生影响这一事实。从他们的早期著作中可以引证无数的章句来反对这样的假设。但这里的问题在于程度,不是在于是否承认思想意识的诸因素,而是在于把对于历史的多大程度的影响、什么样的重要性归于它们。”。

关于思想意识诸因素在社会发展中所起作用的程度,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的说法前后是有所不同的。伯恩施坦指出,“完全不容否认,马克思和恩格斯起初承认的非经济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协助作用以及它们对生产关系的反作用,比在他们的后期著作中所承认的要小得多。”为什么会这样呢?他认为“这也是符合任何新理论的自然发展过程的。一种新理论经常首先以断然的、独断的表述方式出现。为了给自己树立威信,它必须证明旧的理论站不住脚,而在这种斗争中,片面性和夸大自然是适当的。”。这里除了“片面性和夸大”的提法有些言过其实、语气稍重以外,其基本精神正是根据作者前面引用恩格斯信中所指出的事实。伯恩施坦认为,既然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前后论述有所不同,那么,“今天应用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人有义务按照成熟的形态而不是按照最初的形态应用它,这就是说,他有义务除了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影响、还对每一时代的法权的和道德的概念、历史的和宗教的传统、对地理的影响和其他的自然影响加以充分的考虑。”。

伯恩施坦还引证了恩格斯1890年10月27日给康德拉·施米特的信,用这封信中关于政治权力对经济运动的反作用的论述,证明历史唯物主义根本不否认政治力量和思想意识力量的自在运动。恩格斯精辟地指出,社会制度怎样从经济发展的产物独立化为具有自在运动的社会权力,这些权力又能反过来影响经济发展,根据不同的情况,或者促进它,或者阻止它,或者把它引上别的轨道。恩格斯举国家权力为例说:“问题从分工的观点来看是最容易理解的。社会产生着它所不能缺少的某些共同职能。被指定去执行这种职能的人,就形成社会内部分工的一个新部门。这样,他们就获得了也和授权给他们的人相对立的特殊利益,他们在对这些人的关系上成为独立的人,于是就出现了国家。”[11]伯恩施坦认为,恩格斯在这里用把国家的起源归因于社会分工这一很重要的观点补充了他在大多数场合使用的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和镇压机关的定义。

恩格斯晚年在这些信中阐明的新观点,赋予了历史唯物主义以更成熟的形式。伯恩施坦认为,“应当用那些信来补充最初的定义。理论的基本思想并不因此丧失它的统一性,但是理论本身的科学性却提高了。它有了这些补充才真正成为科学的历史考察的理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在讲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时候,实际上包含了恩格斯的这些补充,也就是既讲经济的决定性作用,也讲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反作用,已经不是按照最初的定义来使用它了。伯恩施坦在恩格斯的信件刚发表不久,就能很快抓住这些信中表述的新的精神,对唯物主义历史观作新的系统的阐述,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

伯恩施坦这样做的目的,决不限于阐明唯物主义历史观发展过程本身。他对唯物史观的分析和论述不是孤立的,是他当时整个理论研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社会民主党的任务和策略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有新的论述。他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放在该书最前面论述,旨在从唯物史观发展的历史证明,任何理论(当然包括马克思主义)都有本身的发展过程,而且还在继续不断发展。正如他自己所归结的:“总之,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形态,和它的创始人起初赋予它的形态是不同的。它在创始人自己那里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在创始人自己那里,它的独断主义的解释也受到了一些限制。如同已经指明的那样,任何理论的历史都是这样。”《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对于社会主义理论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他根据19世纪末资本主义发展的新材料,证明随着社会财富的巨大增值,资本家的数目不断增加,中等阶层并没有消失,社会关系的尖锐化并没有按《共产党宣言》描绘的那样实现。同时他指出,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制度愈是民主化,巨大政治突变的必然性和机会就愈减少。根据这些认识,他得出结论:“我们必须预计到现存社会制度有比过去所假定的更长的寿命和更强的伸缩性,并且按照这一预计来展开我们的斗争实践。这一思想正是本书的全部精髓所在。”

当然这本书在应用唯物史观的一般原理去分析当时的实际时也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论证有片面夸大以至错误的地方,关于德国社会民主党的策略路线论证,基本上不符合德国当时的情况。但这本书根据资本主义发展的最新趋势,及时研究新问题的态度是可取的,他提出的许多问题也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探讨的。

[1]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通史教程》(上),209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

[2] 《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殷叙彝译,42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5。以下引文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该书。

[3] 殷叙彝:《伯恩施坦和“社会民主党人报”》,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第6辑,1983;《关于伯恩施坦的评价》,载《马克思主义研究》,1988(4)、1989(1)。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479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82~83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479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478页。

[8] 《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选集》,51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479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500~501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4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