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进程的记录者(1 / 1)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读解

《今日说法》是中央电视台第一档全日播法制节目,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节目。节目理念是: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节目口号是:全力打造“中国人的法律午餐”。《今日说法》开创了“绿色收视”的奇迹。

一、节目概述

中文名称:今日说法

外文名称:Legal Report

节目类型:全日播法制栏目

主持人:撒贝宁、路一鸣、元元、李晓东

制片人:朱海峰、何抒玟

播出频道: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

开播日期:1999年1月2日

播出时间:周一至周六12:37

播出状态:播出中

《今日说法》是中央电视台第一档全日播法制栏目,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节目。《今日说法》自1999年制作播出以来,向观众展现了数千例法律案件,一直致力于配合我国的普法宣传工作,成为我国法制化进程中各大重要阶段的见证者和记录者。

该栏目一向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服务百姓”为宗旨,秉承“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理念,全力打造“中国人的法律午餐”。节目采取以案说法、观众参与和专家点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创作,也由于节目本身贴近百姓生活、形式轻松自然、讲解通俗易懂,播出后取得了较高的收视率,一下跻身中央电视台收视率的前十名。“据统计,每天有5000万人收看《今日说法》,占午间全国收视观众的25.6%,收视率达5%,因此这一节目也被称之为‘午间焦点’。在CCTV网站的栏目中,《今日说法》的电子版点击率也一直处于前几名。”[1]

《今日说法》除了播出日常节目外,还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特别节目和活动,如“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不仅以品牌带活动,而且成功地提高了节目的品质和层次,使得观众对其愈加关注与重视。特别节目和活动的创新探索,也成为《今日说法》长盛不衰的力量之源。

二、传播源流与路径

在国外,犯罪新闻(crime news)作为电视新闻的一个种类,由于涉及社会现实等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但在中国,有关犯罪题材的新闻往往根据其具体性质被归入社会新闻或经济新闻等种类之中,并无单独门类。然而,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电视法制节目与国外的犯罪新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国的法制进程问题是中国法制节目的重要内容,但我们也应看到,大多数法制节目是通过犯罪案例来说法、普法的,即犯罪新闻是法制节目的重要部分,或者说是法制节目理论升华的具体文本阐述。

具体到中国法制节目的发展历程,可以根据我国法制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初期(1980年至1993年);二是电视法制节目的快速发展时期(1994年至2003年);三是电视法制节目的繁荣时期(2004年至今)。1985年,上海东方电视台《法律与道德》栏目的创办,标志着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产生。随后,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发展速度加快,呈现出繁荣发展的大好势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电视台法制节目不断涌现,而且纷纷扩版增容,创办了一批广受好评的、影响深远的法制节目。

《今日说法》也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创办和发展起来的。从1999年1月2日播出第一期节目开始,《今日说法》一直发展至今。《今日说法》采取以案说法、大众参与、专家评说的节目样式。节目宗旨是:重在普法,监督执法,推动立法,为百姓办实事。此节目获得了高收视率与高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3月,《今日说法》在保留日播节目的基础上,又推出了由撒贝宁独立主持的推理类特别节目——《撒贝宁时间》。《撒贝宁时间》通过影视手法展现故事魅力,由主持人化身侦探,层层推理,将案件抽丝剥茧,同样获得了很好的收视效果。

中国政法大学姚广宜教授将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分为六种类型:举案说法类、演播室讨论类、纪实性公安题材类、益智互动类、竞技挑战类和庭审直播类。纵览中国的电视法制节目,我们认为,其中比较成熟的类型是举案说法类和纪实性公安题材类。《今日说法》这档节目应当属于举案说法类的经典之作。

三、主要社会影响

《今日说法》是从1999年开播至今仍长盛不衰的法制类名牌节目。它在传播历程中获得过许多骄人的收视成绩。节目开播当年,收视率就位于中央电视台前10名。2002年8月,扩版后的《今日说法》已取得收视率全台第5名的好成绩。2002年10月,《今日说法》再创新高,全台收视率排名第四。随着节目影响力的逐步扩大,收视率节节攀升,最好成绩达到过央视收视率排行榜第三名。对此,有关国家领导人曾批示说“《今日说法》是‘三贴近’的典型”,“《今日说法》开创了‘绿色收视’的奇迹”。《今日说法》这档名牌法制节目的创办,对我国法制类节目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从收视率来看,《今日说法》受到了广大观众的高度喜爱。在获得高收视率的同时,《今日说法》栏目也获奖无数,产生了相当高的社会效益。在1998至1999年度全国法制节目评比中,《今日说法》荣获栏目类一等奖、短片类和系列片类二等奖。2000年,《今日说法》荣获政府奖——中国社教节目评比栏目类一等奖,还获得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自2001年以后,《今日说法》历年被评为中央电视台的优秀节目,还多次获得电视法制节目全国十佳栏目奖等。

作为法制节目的《今日说法》,对案件报道遵循以下两个准则:第一,在指导思想上,不迎合某些观众猎奇心理,因为猎奇会使法律宣传的效果适得其反。第二,不详细报道某些犯罪细节(作案手段),对那些属于保密范围的侦破手段和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内容不进行公开报道。可以说,《今日说法》遵循了以上两点准则,也就把握住了节目的大方向。这也是节目始终产生良好影响力的重要保障。

四、阐述与评价

1.节目特点与经验

《今日说法》这档经久不衰的法制类节目,承载了几代电视人对法制节目的无限希冀。该节目经过多年的实践与努力,形成了鲜明特点,积累了丰富经验。

(1)讲述事件,重在“说法”。《今日说法》的落点是一个“说”字,就像日常对话那样,这“法”要靠“说”。突出这个“说”字以后,老百姓爱看了,因为它没有采用老师教导学生那样枯燥无味的讲课形式,而是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对话。这种对话有几种,一种当然是主持人和专家之间的对话;另一种,拍摄的内容本身都是百姓自己的事情,其中便有各种矛盾体的对话,如执法人员和被执法人员之间的对话。《今日说法》的魅力可能也应于说话了,所以让人觉得不呆板,受人欢迎,收视率也稳步提高。它在一片荒地上创业,现在已是枝繁叶茂、绿树成荫了。《今日说法》的成功,另一个关键在于它找到了一个平等的与人对话的视角。它不是“讲法”,而是“说法”。法律节目容易有俯视、仰视的视角,影响了平等对话。《今日说法》的视角非仰视,也非俯视,而是平等的。这种形式,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

(2)点滴记录,真实再现。从开播至今,《今日说法》一共制作了不下千余期节目。从纠缠不清的民事案件到错综复杂的刑事案件,从家庭伦理到司法变革,每一次法制的进步与改革,《今日说法》栏目组都在进行点滴记录,并力求再现真实。让每一位观众不仅仅是法制化的看客,更是推动法制进程的参与者。

2002年8月15日,节目由15分钟扩版到20分钟,使得整个节目有更加充足的空间展开曲折的故事情节,刻画细致的人物形象,阐释深刻的法理常识。在秉承一贯的可看性强、条理分明的风格基础上,强调新闻敏感度和案发现场的真实性,争取新闻因素和法律因素相结合,使节目产生更大的冲击力和社会互动力。扩版还包括更为精心地打造演播室,加大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全面改进节目包装,确立节目标识、节目口号,进一步明确节目的定位和理念。在坚守普法定位的基础上扩展题材范围,也能够为记者成长提供更大的空间。

(3)普法阵地,大众意识。在制作电视法制节目时,要把视角更多地放到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制案例中。目前,很多节目中的大案要案,主要靠事件的关注度、故事的曲折和情节的离奇来吸引大众的眼球,但是这样的案例可遇而不可求。《今日说法》节目注重把视角放到素材更加丰富的小案件中,并不一味追求案件的重大性,而是追求案件的贴近性、故事性和娱乐性从而让观众觉得这些案件就是实实在在发生在生活中的事儿。

(4)关心百姓生活,体现人文关怀。《今日说法》有多期节目呈现了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为切入口,帮助百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身困难的案例。这些案例中的人物有无证经营的三轮车夫,有被雇主虐待致死的小保姆,有受害的普通农民、打工仔、家庭妇女等。节目的“周末反馈版”对一周来播出的部分案件进行“回访”,做简要的后续报道,同时解答观众求助的法律问题。这既监督了执法,了却了观众对案件的牵挂;又让节目办出了社会实效。这些针对普通百姓的节目,无疑让《今日说法》更具人文关怀,更聚人气。

2.节目启示与建议

通过对《今日说法》的分析,我们对该节目的特点与成功经验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对节目创办与传播的意义有了较深切的体察。《今日说法》的节目特点与成功经验,对我国法制类节目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但是,从节目的制作理念与传播形态上看,《今日说法》还应在以下几点上做出努力。

(1)面临同质化挑战,寻求改进创新策略。《今日说法》节目获得成功之后,这种以案说法式的节目形态为很多地方电视台所模仿或原样复制。一时间,《给你说法》《举案说法》《法治进行时》之类节目蜂拥而出。在节目的形态上,这类节目基本上是照搬《今日说法》惯用的案情介绍、主持人串场以及演播室专家点评的模式。在演播室设计、节目整体包装、主持人风格等方面也多有相似、雷同之处。“根据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发布的《中国TV栏目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04年,全国已经有六十多个法制栏目。同时有资料显示,以案说法型是各电视台法制栏目开播初期采用最多的节目形态。”[2]节目同质化的倾向愈来愈明显。面对此种情状的挑战,面对受众日益提高的法制类节目观看水平,《今日说法》应不断调整和提升节目的内容与形态,寻求改进创新策略与突围之路。

(2)协调好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从表面上看,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有着矛盾与冲突:一方面,媒体想方设法调查事实、了解案情,代表人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权;另一方面,司法机关为了维护自身的独立性,又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防止外来的干涉。其实,二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冲突。它们都是在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为社会公正与法治建设服务。妥善处理媒体与司法机关之间矛盾的根本途径,不是扼杀媒体的舆论监督而是真正实现司法机关公正性前提下的公正。“所以,只要媒体不干涉司法机关的工作,而只是遵循法外的监督程序进行适当的揭露,并时刻注意报道的真实、客观,避免‘媒介审判’的发生,就能够恰到好处地帮助司法机关尽快实现司法独立。”[3]

(3)发挥新媒体功能,增强节目新形态。目前,我们已处在网络新媒体的时代,网络新媒体正以其强大的功能改变着社会生活方式,同时也在为传媒的变革、节目形态的变化提供极大的可能。从现实条件看,《今日说法》已拥有网络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交流互动平台。如何利用新媒体进行节目形态的调整与革新,是《今日说法》面临的重要课题。面对未来,《今日说法》依然任重而道远,我们期待《今日说法》在保持特色与优势的前提下,增加节目新形态因素,不断改革创新,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为推进中国法制进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阅读延伸

[1]王仁忠.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策略[J].现代视听,2008(4).

[2]唐济生.电视法制节目创新的三种途径[J].声屏世界,2007(3).

[3]胡智锋.《今日说法》十年发展的意义与启示[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9(3).

[4]张瑜烨.《今日说法》节目标题的四定位[J].当代传播,2004(5).

[5]方毅华.新闻叙事与文学叙事的多重审视[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0(5)

[6]张岚.媒介语境:为受众设置的界面[J].国际新闻界,2004(2).

[7]杨保军.新闻文本的个性特征[J].当代传播,2004(2).

[8]谢苗枫.语言符号对电视新闻的意义[J].当代传播,2003(2).

[9]于跃.电视片解说词的写实方式[J].写作,1997(6).

[10]常颖.硬新闻“软化”之误区[J].记者摇篮,2012(3).

(王雅,孙宜君)

[1] 尚墨玲.《今日说法》创办精品法制栏目的成功之道[N].中国新闻出版报,2001-08-17.

[2] 黄海星.试析《法治进行时》的节目形态[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5(2):41-42.

[3] 丁莉华.从《今日说法》看电视法制节目的创新[J].传媒观察,2005(5):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