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兰托宗教会议的经过和《奥格斯堡宗教妥协》
自路德发动宗教改革运动之日起,召开宗教会议以改革教会的呼声不断高涨。甚至在天主教会内部,也有人认为路德的运动是上帝对教会的惩罚,如果教会能实行改革的话,宗教改革运动会自行消失。1544年11月,克雷皮和约的签订,使查理五世与弗朗西斯一世之间的战争告一段落。在战争中赢得胜利的查理,为扑灭新教和日益高涨的革命运动,便与保罗三世商定召开新宗教会议。教皇一心维护天主教会的垄断地位,其他都是次要的。教皇在关于召开特兰托会议的敕令里,虽然讲到会议有三重目的,即克服宗教分裂、反对异端和改革教会,但重点放在反对异端上,不愿多讲改革,就是讲改革也强调必须在教皇的领导下进行,害怕口子一开难以收拾。出席特兰托会议的教皇代表团的代表之一,红衣主教切尔维尼说得很清楚,必须先审定教义,以便既与宗教改革运动划清界限,又能作为实行改革的遵循法则。耶稣会当然无条件地站在教皇一边,会上会下积极活动。皇帝强**会必须改革,甚至认为路德派与天主教会之间好像没有什么不可逾越的鸿沟,不妨允许俗人领圣杯、教士结婚,可以用民族语言唱赞美诗,将部分教产用于济贫或兴办学校,以削弱罗马教会的垄断地位。皇帝觉得,只要教会实行改革了,许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教会的分裂和宗教改革运动便失去任何存在的理由。
大家同意开会了,可在会议的地点问题上又争论不休。教皇不愿去德国,皇帝不愿去意大利,法国人对去德国和意大利开会都不感兴趣。曼都亚、维琴察和康布雷都被提出来过,但最后定在特兰托。特兰托在今意大利北部,当时是一个意大利人为主要居民的帝国城市,属提洛尔伯爵区管辖。
1545年3月中旬,教皇代表团先期到达特兰托,其成员有姜·玛里亚·焦基和马尔切罗·切尔维尼两位意大利籍红衣主教,雷金纳德·波尔一位英国籍红衣主教,还有两位耶稣会头子拉内兹和萨尔米朗。接着,皇帝和威尼斯的代表团相继到达。由于各地的代表没有到齐,会议延期到1545年12月13日才正式开幕,意大利的主教在代表中占多数,形成由他们左右会议的局面。德国和西班牙的代表提出缺席主教应该享有投票权,遭到否决。
会议开始以后不久,1546年2月18日晨,路德因病在埃斯列本逝世,享年63岁,后来移葬于他贴出《九十五条论纲》的那座维登堡教堂里。
特兰托会议分三阶段,断断续续开了18年之久,先后经历过五个教皇。第一阶段先在特兰托开会(1545年12月13日—1547年3月11日,第1—8次会议),后改在博洛尼亚(1547年4月21日—6月2日,第9—10次会议),主要讨论《圣经》、原罪和称义问题。皇帝的支持者、特兰托主教马德鲁佐,发言强调改革教会,建议邀请路德派代表到会议上陈述意见,遭到拒绝。教皇代表切尔维尼建议设立几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就若干问题向大会提出意见。
会议进行期间,1546年6月19日,查理五世同萨克森公爵莫里斯(阿尔贝廷支)订立同盟,答应他当萨克森选侯,并给他马格德堡和哈尔伯斯塔特,把他从施马卡尔登同盟里拉出来。查理同时召来阿尔发将军,调动西班牙、德国和意大利军队,准备向新教徒开刀。7月20日,查理佯称只打击萨克森选侯约翰·弗里德里克(埃内斯廷支)和黑森伯爵菲利普,不牵涉其他新教诸侯。10月27日,莫里斯取代约翰·弗里德里克为选侯,于是,原萨克森选侯、黑森伯爵、安哈特亲王和斯特拉斯堡、奥格斯堡的代表,决定动员兵力5万多人投入战斗。1547年4月24日,查理在米尔堡亲自督师全歼新教徒军队,俘虏约翰·弗里德里克,并以不杀为条件换取维登堡投降。被围在哈雷的黑森伯爵菲利普,经莫里斯劝说并保证安全后同意投降。接着,查理把他们两人双双投入狱中。这样,除波罗的海南岸和南方个别地区如康斯坦茨外,整个德国都拜倒在他的脚下,他的老对手弗朗西斯一世也于不久前(1547年3月)去世,整个形势对皇帝十分有利。
皇帝的胜利引起教皇的担心。教皇以特兰托有瘟疫(确有代表患病)为借口,要求会议迁往南方的博洛尼亚进行。皇帝联合西班牙人反对,要求迁往德国开会。结果以38票赞成和14票反对,决定南迁博洛尼亚。查理五世皇帝极为恼火,命令西班牙主教不要离开特兰托。正在奥格斯堡开会的帝国议会,决定不承认南迁者的代表资格。结果,只有部分代表去博洛尼亚开会,特兰托会议陷于分裂。
查理五世决心撇开特兰托会议,自己解决德国的宗教分歧,力图制定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信条。他任命三个分别信仰中世纪神学、伊拉斯谟派和路德派的神学家,即米夏埃尔·黑尔丁、尤利乌斯·冯·普夫卢格和阿格里科拉,为他起草这个信条,并于1548年5月15日为帝国议会勉强通过。这就是著名的《奥格斯堡宗教妥协》。
《奥格斯堡宗教妥协》宣布恢复天主教的七礼、仪式、斋戒和教阶制,承认教皇是教会的首脑,并有条件地采纳路德派的一些不那么重要的主张,如俗人可以领圣杯、允许教士结婚,并提出模棱两可的因信称义说。德皇利用西班牙军队的刺刀,强迫推行这个主观制造出来的东西,派兵攻陷仍在抵抗的康斯坦茨城,驱逐罗伊特林根、奥格斯堡、纽伦堡和斯特拉斯堡等地拒不服从的路德派传道士,并让莫里斯按照它的精神炮制一个《莱比锡宗教妥协》作为样板推广。尽管如此,仍然引起德国各阶层的广泛不满,支持者寥寥可数。有人说得好:“德皇是为了宗教而与他承认是其首脑的教皇在战斗,同时也是与德国的两派基督教徒——新教群众和教会诸侯——在战斗”,失败是必然的。[1]
1549年10月,教皇保罗三世逝世,朱利叶斯三世继位。不久,查理五世皇帝与新教皇达成协议,继续召开特兰托会议,是为会议的第二阶段(1551年5月1日—1552年4月28日,第11—16次会议)。第二阶段的会议,主要讨论圣礼问题。
1555年3月,教皇朱利叶斯三世逝世,继任的教皇马塞勒斯二世仅在位三周,便由保罗四世代替。保罗四世对召开宗教大会不感兴趣,主张教会自己改革。保罗四世死后,长于外交和法学的庇护四世(1559—1566年)即位。那时,宗教改革运动取得长足进展,已在英国、德国大部地区和北欧诸国取得胜利。新教皇力图把仍然忠于罗马的国家和地区联合起来,继续抗拒宗教改革的洪流,便与皇帝费迪南德、法王弗朗西斯二世和西班牙王菲利普商定重开宗教大会。1560年年底,庇护四世发出敕令宣布将于1561年4月在特兰托继续开会。然而,各地代表姗姗来迟,到1562年年初才正式开成。这就是特兰托会议第三阶段(1562年1月18日—1563年12月3日,第17—25次会议)。有人认为,这次会议不是特兰托会议的简单继续,而是一次新的宗教大会。皇帝和法王建议采纳一些新教的仪式,邀请新教徒出席会议,又遭到教皇、西班牙和耶稣会代表的顽固拒绝。
二、特兰托宗教会议的决议
天主教会称特兰托会议为第19次公会议,并认为它在教会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564年11月13日,庇护四世根据特兰托会议的决定发布《特兰托会议信纲》。天主教会认为,它是继《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大纳西信经》之后最重要的文献,一切信徒必须服从。
特兰托会议针对新教提出的《圣经》是信仰的根据、唯信称义等,做出决议:包括新旧约和外典(又称《圣经》外传,包括未收入《圣经》的一些属于公元前后的历史、传奇或启示性著作)在内的《圣经》和不成文的口传教义,都是权威性的,“因为它们是由基督亲口或由圣灵传授,而一脉相传保存在大公教会中的”,应以“同样的虔诚和敬重的热忱”接受并尊重之(1546年4月18日决议)。一些代表抗议将口传教义置于同《圣经》相同的地位,纷纷提出口传教义包括哪些内容和什么人口传的,均被多数票否决。关于唯信称义,许多人认为是正确的,但由于拉内兹的纵横捭阖,通过决议(1547年1月13日)重申天主教的传统观点,即“称义不仅是罪得赦免,也是内心成圣与更新,这是由于自动接受恩典和恩赐,使不义的人变为义人,从仇敌变为朋友”,同时批判“靠自己的自由意志”称义,并称自以为称义的人是“虚幻的自信”和“武断”。决议认为,任何人无权擅自解释《圣经》,只有慈母教会“有判断《圣经》的真谛并解释《圣经》的权利”,还决定教会多年使用之武甘大本拉丁文《圣经》为标准本《圣经》,在讲道、讲演和辩论时使用。德国代表起来抗议,会议发生激烈争论,最后达成谅解:每个国家有权决定是否将《圣经》译成本国语言。
决议认为七礼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都是由耶稣创立的,谴责不经圣礼仅凭信仰就能称义和众信徒皆教士的说法。决议坚持弥撒、变体论,坚持圣像、圣物和炼狱说,甚至坚持赎罪券是正确的(只求有节度,不要滥用)。
特兰托会议决议,在天主教会内部也不能完全被接受,威尼斯、西西里、那不勒斯、弗兰德尔、葡萄牙、西班牙,甚至德国的天主教诸侯,都有保留而不能全部接受。德国皇帝表示可以在其领地里执行,但不能在帝国贯彻。波兰国王表示接受决议,但议会以特兰托会议没有波兰代表为借口予以拒绝。法国不满决议中不利于王权和高卢教会的内容,拒绝以国王的名义公布。完全接受决议的只有瑞士,可见教皇和天主教会已经威信扫地到什么地步了。
罗马教廷除通过成立耶稣会和召开特兰托会议疯狂反扑外,还加强对文化思想领域的控制,不断开列禁书目录,迫害进步作家。罗马教廷设有禁书目录部,由教皇亲自负责。宗教裁判所(又译宗教法庭或异端裁判所)的活动加强了,残酷迫害新教徒和一切具有进步思想的人。从1559年到1560年两年时间内,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进行了5次大屠杀,几乎杀尽西班牙的新教徒。许多进步的科学家、哲学家横遭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为坚持真理和发展科学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恩格斯说:“同现代哲学从之开始的意大利伟大人物一起,自然科学把它的殉道者送上了火刑场和宗教裁判所的牢狱。”
历史在前进,时代在前进,天主教会的倒行逆施最终以失败告终。天主教会再也恢复不到宗教改革以前的状况了,西欧和北欧许多国家先后建立独立的民族教会,其形式因地而异。经过反复斗争,资本主义制度终于在西欧首先建立起来,揭开人类历史上新的一页。就连分裂割据日益强化的德国,也不得不承认路德教的合法地位,这就是1555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
[1] [英]林赛:《宗教改革史》,上册,3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