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路德的思想发展(1 / 1)

一、组织新教会

1521年年底,利奥十世教皇逝世,第二年1月曾当过查理五世御师的多明我会修士阿德里安六世当选为教皇。同年12月,纽伦堡帝国议会开幕。教皇使节弗朗西斯科·基耶雷加蒂在会上大讲新教皇决心克服教会弊端,同时要求惩处结婚的僧众和把路德押送罗马。帝国议会的答复是,列举100条德国对教廷的不满,要求首先废除德国的上任年贡用于公益事业,尽快召开德国的宗教会议。不久,艾德里安六世突然死去,接替他的是一位亲法国的教皇克莱门特七世。克莱门特七世同样继续奉行迫害路德及其宗教改革运动的政策。

与此同时,路德的宗教改革在德国传播很快。萨克森、黑森、梅克伦堡、波美拉尼亚、普鲁士、西里西亚等强大的诸侯,还有法兰克福(美因)、纽伦堡、乌尔姆、斯特拉斯堡等有影响的城市,先后改宗路德教并纷纷建立独立的教会组织。

新的路德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呢?

早在1520年的五篇宗教改革名著里,路德对新教会组织的性质、圣礼观等都做了原则性的阐述。他指出:真正的(无形)教会是“世上一切基督信徒的集会”,它与表面的(有形)教会的根本区别在于有无真正的信;所有的基督徒都是教士,没有什么“永恒的”教士,彻底打破“属灵”和“属世”等级的旧划分。他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里还提出恢复保罗时代教会组织的设想。他写道:“每一个城市应该从公众中推选一位博学而虔诚的人,委以牧师的职务,由会众供给他生活费,他结婚与否可听其自便。他应该有几个祭司或执事做助手,结婚与否也可以自便。他们应帮助他传道、主持圣礼以治理会众,如同希腊教会一直实行的那样。”[1]

农民战争爆发以前,路德大体上忠于他的教会组织设想,几次试图制定新的教会规章,如莱斯尼格(萨克森一城市)条例,马格德堡条例(1524年)等,他所译新约的出版(1522年9月),还有他稍后(1524年)出版的主要是他创作的赞美诗选,也是为建立新教会所做的重要准备工作。

1523年1月25日,路德写信给莱斯尼格居民,要求他们按福音原则成立宗教公社。接着,他撰写《论基督徒会议或公社有权讨论教义和任免牧师》《论公社的礼拜制度》《论公共金库制度:教产应由委员会主管》等文,提出:路德教应该有自己的牧师和礼拜制度,讨论教义、任免牧师和长老,不要顾虑法律和因循下来的习惯。牧师一般由宗教公社选举产生,特殊情况可由上级教士或政府任命,但需经公社认可。教会的动产可用于老年僧侣的生活补助、还俗者的补助和公共金库。教会的房产领地由学校和政府使用,其一半也归公共金库。公共金库用于济贫、教会人员的薪给和其他需要,由会众中选出10人负责管理。路德认为莱斯尼格金库是应当推广的典型,并亲自为其章程作序。

1523年11月,路德还发表了《牧师的任选》,专门阐述牧师的任免问题。

二、《论世俗政权》

1521年5月,查理五世继罗马教皇之后,以帝国政权的名义发布沃姆斯敕令,正式加入反对路德和宗教改革运动的大合唱。1522年9月,路德翻译的《新约》圣经出版以后,立刻遭到巴伐利亚公爵、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侯爵和查理五世的明令禁止。与此同时,维登堡发生过卡尔施塔特激进的宗教改革和群众**,骑士暴动已经开始(1522年9月)。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形势面前,世俗政权的权限和人们应当对它采取的态度问题,便显得十分突出。为了回答上述问题,路德自己承认,他“不得不执笔讨论世俗政权及其掌握的权力,即它应当怎样以基督徒的方式去运用这种权力,以及人们应当服从它到什么程度”。[2]

1523年3月,路德正式发表《论世俗政权:对世俗政权服从的限度》。这是他应萨克森选侯弗里德里克之弟约翰(1525年继任为选侯)的请求,在他1522年10月于魏玛六次讲道稿的基础上改写而成。文章分三部分,分别论述教会和世俗政权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世俗政权的权限以及如何运用世俗政权的权力。

在第一部分里,路德认为,“必须将亚当的子孙分为两类:第一类属于上帝之国,第二类属于世界之国”。真正的基督徒属于上帝之国,以耶稣基督为君主。由于基督徒心里有圣灵,懂得爱人而不加害于人,甘心忍受任何人加给的不公道,所以他们的所作所为远远超出世俗政权和法律的要求,根本用不着世俗政权和法律;他们就像一棵好树苗那样,不用借助外力就能自然而然地结出丰硕的果实来。然而,路德接着说:“整个世界是邪恶的,在千万人中难有一个真基督徒,假如没有刀剑和法律,人类就将互相吞噬,无人能以保存妻室儿女,维持自己,侍奉上帝,整个世界也将陷于混乱。”所以,对非基督徒和挂名的基督徒来说,必须受法律和政权的约束,使他们不敢作恶;他们当然属于世界之国。对他们不能施仁政(福音),否则就是为野兽豺狼打开锁链,放他们出来伤害无辜的群羊。[3]

路德据此得出两个重要的结论:

一个是,不仅上帝之国,而且世界之国都是上帝创立的。他引证《圣经》中关于“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应当服从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等说教,证明世俗政权也是“出于上帝的旨意和命令”,一个是上帝慈爱的工具,另一个是上帝愤怒的工具。

另一个是上帝之国和世界之国必须严格分清,但两者又可以同时并存;一个产生虔敬,另一个维持治安、防止作恶。

在路德看来,既然世界之国也是神圣的,而且可以与上帝之国同时并存,那么受“不为自己而为邻舍这种崇高精神激励”的基督徒,虽然自己不需要政权和法律,却愿意去做对邻舍有益的事,“极愿服从刀剑的统治,缴纳税款,服从长官,并尽其所能,服务政府帮助政府,以维持政府的荣誉和尊严”,甚至可以当刽子手、法官、公卿和诸侯,用刀剑惩治恶人。[4]路德从指责革命群众“过火”“激烈”,发展到给世俗政权披上神圣的外衣、公开维护当时的政治制度,并为此不惜使用刀剑,反映了被革命深入吓破了胆的德国资产阶级中止革命的企图。

在文章的第二部分里,路德划出世俗政权的权限范围。他明确指出:“属世界的政府所有的法律,只及于生命财产和世界上外表之事。至于灵魂,只受上帝统治。”[5]他反对世俗政权干涉宗教事务,谴责那么一批德国诸侯和贵族随心所欲地插手宗教,甚至禁止发行新约,教训圣灵,也反对教会侵犯应属世俗政权范围内的事,为两者划定权力界限,这是政教分离的思想。这种思想否定了那种罗马教会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中世纪观念,是近代主权国家观念的萌芽,在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路德还表述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即思想是自由的,对思想和信仰不能使用暴力,就是异端也不是靠武力所能征服的,“不是铁打火烧和水淹所能克服的”,应该用别的方法去反对。倘若诸侯或皇帝命令你们跟着教皇信这信那,或抛弃什么书籍,那就不应该服从,你们如果因此而受惩罚或被没收财产也是值得的,是为上帝而受苦,而欺压你们的人迟早会遭到正义的审判。[6]

在文章的第三部分,路德分析君主怎样运用世俗权力的问题。他认为:“君主有四重责任:第一,对上帝要忠实信赖和诚恳祈祷;第二,对人民要爱并有基督徒的服务精神;第三,对僚属和顾问要坦率和自主判断;第四,对恶人要有适当的热情和坚定。”[7]君主要爱人民,甚至“必须为人民着想,为他们谋福利,……把人民的需要当成自己的需要”[8],似乎是资产阶级民权思想的萌芽。他主张君主要讲究治术,对僚属要信任又不能过分相信,对恶人应宽严相济。

三、路德的经济思想

早在1520年的《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里,路德就呼吁反对进口大量丝绸、金器等大量外国货的家贼,即“丝绸和鹅绒商人”,反对高利贷,限制香料贸易和弗格尔一类的大公司,因为他(它)们使金钱外流,国家陷于贫困。[9]1524年6月,路德又发表《论商业与高利贷》,认为:“不可否认,买卖是必需的,没有它是不行的。……但是对外贸易从加尔各答、印度等地运回的商品,是贵重的丝绸、金器和香料,只供奢侈而别无用处,耗费了国家和人民的金钱;如果我们有统一的政权和君主,就不应该允许这种对外贸易存在。”他说,法兰克福是金银外流的豁口,应当“堵塞这个豁口”,并说“我们德国人应该始终是德国人!我们绝不罢休,我们应该干”。从上面的引证可以看出:路德从爱国主义出发,希望德国能有一个“统一的政权和君主”,以干预不正常的经济生活;他认为金钱是国家富裕的标志(或者是标志之一),限制某些商品进口以防货币外流是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的。这种思想似乎带有早期重商主义的特征,所以马克思称他是“德国最早的国民经济学家”。

然而,路德不是一个真正合格的重商主义者。他虽然认为商业是必要的,但又说上帝更喜欢农业和畜牧业,希望“增加农业,减少商业”[10]。他说,商人可以赚取合理的利润,以补偿其操劳和冒险,但他们总是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卖出商品,毫不顾及邻舍,实际上是违反基督教爱的精神去抢劫别人,因而是有罪的,所以应当由国家出面定出合理的商品价格。他大声疾呼反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买空卖空、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大鱼吃小鱼和高利贷等罪恶行径,甚至认为盗贼抢劫商人的不义之财、杀害绑架他们也不过是一个坏蛋打击另一个坏蛋,有什么值得奇怪呢?[11]后来,他在《给牧师们的谕示:讲道时要反对高利贷》(1540年)里称高利贷者是杀人犯,是一只比卡库斯、格里昂或安泰都厉害的恶狼,企图毁灭整个世界,应当处以磔刑或斩首。

路德提倡所谓基督徒的交易方式,具体说这种交易方式有4种:根据《圣经》上有人拿你的外衣连内衣也让他拿去的教导,让人家“掠夺我们的财产”;按人家的需要“白白分给各人”;根据《圣经》上借钱不要指望还的教导,“有还的,我就收回;若没有还的,也就罢了”;现金和实物交易。[12]

路德对奸商和高利贷者的攻击,反映广大劳动人民的心声,同时也反映诸侯和贵族的不满,因为在封建社会里商业和高利贷既剥削农民和手工业者,也榨取封建主。不过,这只是事情的一面,还有事情的另一面。当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种种条件(如生产力的提高,殖民掠夺的开始,世界市场的出现等)已经具备的时候,商业和高利贷也是促进资本主义关系发展的一种手段。马克思指出:路德攻击的垄断公司正“是资本聚集的强有力的手段”。这一点也是必须承认的,因为“道义上的愤怒,无论多么入情入理,经济科学总不能把它看作证据,而只能看作象征”。至于所谓基督徒的交易方式,仍然是企图把道德观念说成是经济生活的准则,是违反商品交换规律的不切实际的幻想。连路德自己也承认,这种基督徒交易方式起作用的结果必然毁掉贸易,还需世俗政权强迫还债,制裁违法者。[13]所以,马克思称路德对高利贷的攻击不过是“天真的狂吼”。

马克思指出:“路德生活在中世纪市民社会瓦解为近代市民社会各种要素——这种瓦解过程为世界贸易和新金矿的发现所加速——的时代。所以他当然只能从两个洪水期前的[形态]——即生息资本和商业资本——上认识资本。”所以,路德的经济思想,同卡尔文的反映资产阶级最勇敢部分要求的前定论相比,整整落后一个时代。有些资产阶级学者也看出这一点。例如,马克斯·韦伯写道:路德多次声明反对高利贷,“从资本主义的观点来看,这种对资本主义牟利性质的观念,与后期经院主义的观念相比,肯定是一样落后的”。[14]

我们在前面已经分析过,路德的宗教思想中有许多消极的东西。有人形象地说:“路德会吓坏托马斯·阿奎那,但是阿奎那要理解路德总不是难事。”[15]现在,我们又发现路德经济思想中许多消极的东西。可见,他是一个像但丁那样的过渡性人物,他的思想主张中既有反映资产阶级要求的东西,也有封建残余,是又一个标志封建中世纪终结和现代资本主义纪元开端的人物。

四、语言大师和教育家

1522年9月,路德在梅兰希通等人的帮助下翻译的《新约》终于出版,5000册立刻销售一空。全部《圣经》1534年译完,1542年出版。在路德翻译之前,《圣经》已有多种德文译本,但艰涩难懂,错误百出,所以路德的翻译仍有重大意义。首先,路德是根据伊拉斯谟校对过的希腊文本翻译的,比较准确,而且还写序介绍其内容,群众可以自己进行比较、鉴别,教皇和暴君很难再利用《圣经》为自己的罪恶行径辩解,从而给群众一个在当时说来是反对剥削压迫的有用武器。戚美尔曼说得好:“路德最伟大的行动在于,他把《圣经》非常出色地译成德文,使它成了人民大众的书,成为真正的、有生活意义的书,普及整个社会的书。”[16]

其次,路德用萨克森语,即德国各地群众都能听懂的语言翻译,为德语的发展做出贡献,在分裂割据的德国,语言的统一也是加强各地联系的一种有意义的纽带。路德认为翻译是一种艺术,需要严谨认真和极其勤勉,不能弄虚作假或沽名钓誉,绝非任何一个人就可以胜任得了的。他强调翻译必须忠于原意,甚至字面含义,绝不轻易偏离,但又要灵活掌握,有时需根据本国语言的表达方式灵活加减。他举例说,《罗马人书》第3章第28节有一段话译作:“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仅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希腊文和拉丁文中并没有“仅”(solum,或译“唯”)字,但从这段话来看有这个意思,而且德文的表达方法上也需要这个字,所以必须把它加上。他说:“时常为了一个字,我们花了两三周或四周的时间去探求,往往一无所得……有时在四天之中很少能译完三行。”为译得好,必须问一问家里的母亲、街上的孩子和市场上的老百姓,看看他们怎么说,照他们的说法翻译。他又说:“为了这,我没有得过或索取过一枚铜钱,我也没有想借此得到尊荣。”[17]对于已出版的东西他还一再修订,精益求精,如到1534年为止他16次修订《新约》。路德是德国的语言大师。恩格斯说:“路德不但扫清了教会这个奥吉亚斯的牛圈,而且也扫清了德国语言这个奥吉亚斯的牛圈。”

马丁·路德在教育上的贡献,至今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路德认为搞好儿童和青年的教育是一件大事,不抓教育是最大的犯罪,所以他是值得一提的教育家。他认为旧学校只能使人堕落和培养骗子,应当按照基督教精神彻底改革;人只有靠信仰才能得救,而信仰的根据是《圣经》,所以人要获得真正的信仰必须受教育,必须学习和研究《圣经》。另外,他认为,为了维持世界的存在,培养可以管理国家和人民的男子以及理家和教育孩子的妇女,也应注意对男女儿童的教育。

早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中,路德已经提出彻底改革大学的主张,认为那“确实是一件重大的事,因为它事关教育和培养基督教青年和始终坚信基督教的高尚群众”。他还主张在大学里禁止讲授教皇令和教令律例,应以讲授《圣经》为主,同时开设数学、历史以及与研究《圣经》关系重大的拉丁语、希腊语和希伯来语,主张每个市镇有一所女子学校。[18]

1524年,他针对既然信徒皆教士就不需要读书进学校的糊涂思想,致书各城市市长和参议员,再次阐述教育的重要性,号召要抓教育、办学校。他说,旧大学和修道院办的学校是腐蚀青年的罪恶巢穴,把青年培养成蠢材和木头人,学几十年连拉丁文和德文都不懂,这种学校应当停办,或改造成基督教学校,但不能因此就不办学、不读书。不读书,没有知识,正中魔鬼的诡计,使人们不能认识上帝,以永保其统治。如果我们花1个佛罗林去打土耳其人,那就应花100个佛罗林去办学校。如果为了城市的安全和繁荣,我们将许多钱用于军火、道路、桥梁和水坝上,那也应当舍得花钱聘请教师去教育青年。这是一项有利于德意志民族的影响深远的投资。有了人才,有了善良博学的大量人才,才是国家民族的幸福。在古罗马,一个15—20岁的年轻人就精通拉丁文和希腊文,然后参加军政工作,聪明能干,可我们现在全德国的主教、神甫和修道士加起来还比不上一个罗马士兵。办学校,教育青年,就需要教师,所以他得出结论:“世界任何国家,包括非基督教国家,如果要振兴,必须有教师。”路德主张在基督教学校里,首先要学习“神圣的语言”希腊语(《新约》用希腊语写成)和希伯来语(《旧约》用希伯来语写成),它好比是藏有圣灵宝剑的鞘、放着珍珠的匣、藏有美酒的瓶和囤积粮食的仓库,不懂得它就可能误解《圣经》,就会犯罪。他还号召学习文艺、音乐(声乐、器乐)、数学和历史,并把历史比作一面镜子,认为有了历史知识,可以总结经验,知道什么应当办什么不应当办,还为自己没有丰富的历史知识而懊悔。路德主张,儿童不能天天只读书,也应从事职业劳动,工读并进。他还号召各大城市要舍得花钱办图书馆收藏好书,首先是希腊文、希伯来文和拉丁文《圣经》,同时也收藏法律、医学和历史等各方面的学术著作。

1530年,路德在《关于有义务送儿童上学》的讲道里提出,不送孩子上学的人是“对上帝伟大号召的傲慢不恭”,“是麻木不仁和令人讨厌的家伙,与畜生无异。”此外,他还提出教师是伟大崇高的职业和强迫教育问题。他说:“如果我放弃或被迫离开讲道而从事其他职业,我认为没有什么职业比当学校教师或孩子的老师更使我高兴了。因为我确信教师是仅次于讲道的用处最大的职业,而且是全世界最伟大崇高的劳动,我确实常常怀疑这两种职业哪一种更光荣。”关于强迫教育,他说:“我认为,世俗政权有责任迫使老百姓送其子女上学,这是有益的。我们的统治者理应完成教俗任务和天职,这样才能始终有讲道师、律师、牧师、书记员、医生等类似的人物,因为没有他们不行。如果政府在战时有权强迫适龄公民拿起刀枪攻城略地和完成其他军事任务,那么它就更加有权强迫老百姓送其孩子上学,因为我们与之交战的是魔鬼,其目的是暗中挖空我们的城市及其掌权者的封邑……使城乡闹饥荒,不战自亡。”他还解释说,所谓强迫教育,“不是夺走父母亲的孩子,而是为了他们自己和公共的利益必须受教育。”

有一种意见认为路德的目的是“传授新教”,“不是真正为了教育”。不错,路德重视教育的目的是按照新教精神造就下一代,即培养资产阶级所需要的各种人才。然而,不要忘记,一般说来新教是当时西欧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意识形态和旗帜,《圣经》曾经是资产阶级反封建的一件武器:尼德兰革命和17世纪的英国革命都是在新教(卡尔文教)旗帜的指引下取得胜利的。路德主张彻底改革旧教育、用新教精神培养新人,恰恰符合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需要,无可非议。人类自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教育无法同政治分离,总是带有阶级性的,哪有超阶级的教育?哪有同政治毫无关系的“真正”的教育?我们这样讲,并不否认路德主张中有价值的东西。例如,他号召尊师重教,可能是第一个提出政府实行强迫教育,都有积极意义,值得后人借鉴。另外,在教育内容和方法上,路德的主张也有可取之处,如主张学习语言、文学、数学和历史,主张工读并进和办图书馆,这也是应当注意的。

[1] 《路德选集》,上册,203页。

[2] 《路德选集》,上册,439页。

[3] 《路德选集》,上册,444—447页。

[4] 《路德选集》,上册,442、447、449、457页。

[5] 《路德选集》,上册,459页。

[6] 《路德选集》,上册,462、465—466页。

[7] 《路德选集》,上册,477页。

[8] 《路德选集》,上册,471—472页。

[9] 《路德选集》,上册,235页。

[10] 《路德选集》,上册,235页。

[11] 《路德选集》,下册,39—40、45页。

[12] 《路德选集》,下册,45—46、48页。

[13] 《路德选集》,下册,46—47页。

[14] [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59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

[15] [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册,4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16] [德]戚美尔曼:《伟大的德国农民战争》,上册,16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17] 《路德选集》,下册,90、94—95、98页。

[18] 《路德选集》,上册,223—2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