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的园地,对于生活在其中,并与其发生相互作用的学前儿童的健康有重要影响。一地区在筹建一所托幼机构时,园地的选择和合理规划十分重要,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教育、卫生等部门研究和制定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一、园地选择卫生要求
托幼机构既是学前儿童学习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为家长提供保教服务的公共机构,因此它既要保证周边和园内环境有利于学前儿童的身心成长,也要满足家长的一定需求。托幼机构的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的发展需求及托幼机构布局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
托幼机构的选址一般要遵循以下卫生要求。
(一)方便接送
由于学前儿童年龄尚小,所以托幼机构的选址应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对于面向全市性的幼儿园应考虑交通方便,以利于家长乘车接送幼儿;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村设幼儿园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大于300m;与邻近托儿所、幼儿园距离以2km为宜。
(二)保持托幼机构日照充足、空气新鲜
阳光和空气对于幼儿来说是促进其成长的极重要因素。因此,托幼机构要保证足够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风条件。如避免处于高层建筑的缝隙之中,或处于其他建筑的阴影区内,而选择地势开阔、高爽干燥,有向南或东南的轻度斜坡的地方,以便获得更多的阳光和空气流通。
(三)保持托幼机构环境优美、场地清洁
机构宜选接近城镇、小区、工矿居住区绿化地段的位置,既能有优美良好的景观、空间环境,也可以借助这些条件和设施开展儿童的室外活动。不应选在低洼处,以免下雨因排水不畅而影响正常使用;地下水位离地面至少1.5m。机构内土壤要能透气渗水,便于绿化,如土壤有过污染,应先做清洁处理。
(四)保证托幼机构周围环境的安静
选址时要远离噪音严重的铁路线、主要交通干道以及噪声源大的工厂;同时,也要远离人流密集、喧闹的公共活动区,例如集贸市场、医院、商场、KTV等大型公共建筑,离街道边线至少80m。宜与文化、教育建筑及小区内公共服务建筑毗连或邻近,以利于幼儿身心健康。
(五)保证托幼机构建筑基地地段安全
托幼机构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品的场所、通信发射台等不利于学前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学前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同时,选址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沼泽、洪水沟口等危险地。机构内地势应平坦,避免较大起伏,地形尽量规整,不得有高压线路通过。
(六)机构应远离各种污染源,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幼儿园基地应避开能散发各种有害、有毒、有刺激性气体及各种烟尘、污水、垃圾的地段;无法避免时,托幼机构应置于污染源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并要保证有足够的防护距离和可靠的隔离措施。如在厂区建园,应位于该区的上风地带,以防粉尘、有害气体和噪音的危害。
二、园地布局卫生要求
托幼机构的园地布局,必须要有利于学前儿童的生活和健康。托幼机构的园地面积主要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道路及入口占地。在设计时,首先要根据基地的条件,因地制宜地对各组成部分进行规划;其次,要考虑到个人隔离和集体隔离的卫生原则,注意合理的功能分区,既方便联系,又互不干扰,以确保学前儿童生活和工作人员管理的便利。
(一)建筑物
我国《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规定了不同规模的幼儿园的园舍建筑面积定额(见表10-1)。为了给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留有足够的空间,建筑用地不宜大于基地总面积的30%。考虑学前儿童的体力、安全和活动需要,托幼机构的主体建筑也不宜过高,一般为2~3层。为了保证建筑物室内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和日照条件,托幼机构的主建筑物应具有良好的朝向,最好是在坐北朝南或东南方向;同时,托幼机构的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的距离,在西、北两个方向不得小于最高建筑的1.5倍,在东、南两个方向不得小于最高建筑物的2倍。此外,建筑造型应生动活泼,充满童趣,以满足学前儿童的审美和心理需求。
表10-1 园舍建筑面积定额
(二)室外活动场地
室外活动场地要有足够的面积,根据《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规定,生均室外活动面积不应小于2m2。一般来说,室外活动场地应置于园地之地面层,且集中留设,但因基地条件限制,地面活动场地面积无法满足学前儿童需要时,可将部分室外活动场地设置于二楼或三楼的露台,但要配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室外活动场地宜位于基地的南边,并且不应处于建筑物的常年阴影中,以便于学前儿童在室外能更多地接触阳光和新鲜空气。活动场地应地势平坦,排水通畅。同时,活动场地宜进行空间划分,根据学前儿童活动需求布置各种活动器械、沙坑、戏水池、游泳池、跑道等各种活动设施。
(三)绿化用地
托幼机构绿化面积的理想标准是达到全园总面积的40%~50%。绿色植物不仅可以净化空气、改善小气候,为学前儿童的生活和学习创造一个优美的自然环境;同时,也助于学前儿童产生愉悦的情绪,消除疲劳、保护视力,培养学前儿童的审美能力。因此,托幼机构一定要有集中的绿化面积;同时还应合理利用空地,尽可能地扩大绿化范围。绿化应根据托幼机构的建筑布局和四季变化进行科学规划和配置。一般来说,托幼机构的外周临街的地方,宜种植乔木和灌木,形成绿化保护带和隔离屏障,以防止风沙和减少噪音;学前儿童活动场地周围,可以考虑种植大树供孩子夏季遮阴;班级活动室周围,宜种植低矮灌木、绿篱或者落叶树。此外,托幼机构还可以种植常见的农作物、果树,以供学前儿童观赏和了解,但严禁种植带毒、带刺、病虫害多以及易引起过敏反应的植物。
(四)出入口设计和园内道路
从卫生防疫和方便管理的角度出发,托幼机构的人流活动路线和物资供应线路应严格分开,因此托幼机构应尽可能设置两个出入口。托幼机构的主入口,主要为学前儿童、家长和保教人员进出所用,宜与主建筑相邻。同时,为保证学前儿童的安全进出,主入口应避免设置在车辆繁忙的交通干道上,如不可避免,则设法后退一段距离,以避开车辆和人流汇集地段。托幼机构的次入口,主要为后勤人员进出,供食品和垃圾运输所用,宜与供应用房相邻,尽量与厨房、杂物室相连,便于食品和垃圾出入和运输方便。
在设计道路线路时,应考虑主入口—主建筑、儿童活动室—户外活动场地、次入口—供应用房和杂物室等路线之间的合理规划,尽量做到顺畅短捷,尽量少占地,避免互相干扰。
拓展阅读
托幼机构的规模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规定: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学前儿童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1.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10~12个班。
中型:6~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2.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3.托儿所每班人数: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4.幼儿园每班人数: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资料来源:中国《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1] 杨克敌,郑玉建:《环境卫生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年版,第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