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个案研究计划
和任何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一样,个案研究也需要围绕“研究的目的是什么”、“指导思想是什么”、“教育策略是什么”、“教育效果如何收集”、“研究的步骤和周期是什么”等问题预先制订一个研究计划,内容涉及研究问题性质的确定、合适研究对象的选择,研究的重点和所使用研究方法的考虑,研究资料收集时间间隔与步骤的安排等。
(二)选择个案研究对象
个案研究不是仅仅随意地在调查个体,而是寻找“重要信息提供者”,因此需要研究者具有细心的观察力和敏锐的洞察力、较强的问题意识和综合判断能力。研究者应该根据个案研究的目的和内容,确定具有某一方面典型特征的个案作为研究对象。迈克尔·巴顿(2001)把个案研究者选择个案的步骤描述为目的抽样。目的抽样旨在选取能够提供和研究目的相关的丰富信息的个体。研究者通常采用系统的抽样策略选择某一个个案或多个个案,下表是巴顿描述的15种目的抽样策略,按抽样依据分为四类。所有这些方法都可以用来选择多个个案进行研究。如果研究者只选择一个个案,只有某些方法适用(在第二栏开头标有“单”而不是“多”的方法)。[4]
对学前儿童教师来说,个案研究对象的选择主要依据教师自己的研究目的,如教师发现小班大多数幼儿在说话或回答问题时表达通常都比较笼统,语句不完整,而某个学前儿童的语言表达不仅语句完整,而且意思非常准确、到位。为了了解这个学前儿童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是怎样培养起来的,可以将其作为个案研究对象进行研究,从中寻找有效的教育策略,促进学前儿童语言表达能力的发展。
(三)收集个案资料
详尽的资料收集是得出准确结论的重要保证。为了对研究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必须尽可能地运用观察、问卷调查、访谈、测查等各种手段收集与研究对象和研究问题有关的资料。运用多种方法收集同一现象的资料,可以增强研究结果的可靠性。
个案资料的收集应注意资料的深度和广度,并仔细核实个案材料,保证获得的资料真实可靠。首先,应尽可能运用多种手段考察研究对象的现状,包括对其行为、心理和个性方面的表现作出诊断和评定。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了解形成其目前现状的各种因素,对学前儿童的成长过程、家庭环境、所受教育等历史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当研究对象为发展中的学前儿童个体时,在了解研究对象的现状和以往发展过程后,往往还要作一定的追踪观察,可根据预先确定的范围进行广泛观察研究或侧重特定的行为进行观察研究。
(四)分析、整理个案研究资料
研究者只有对收集到的个案研究资料进行分析才可能获得重要的、有意义的发现。在进行个案研究资料分析时,研究者需要对收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归类,按横向联系或纵向联系作一番梳理、汇总,考察研究对象的行为和心理特点,比较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形成一定的观点、理论,对研究对象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形成原因进行解释、说明。
个案研究资料的分析类型主要有解释性分析、结构化分析和反思性分析,其中反思性分析在学前教育研究中运用得较多。反思性分析是指研究者主要依赖自己的直觉和个人判断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的过程,也可以包含对现象的批评观点。对教师来说,必须经历丰富的教育实践才有可能有效地进行反思性分析。在反思性报告中,研究者常常把个案研究的资料组织成一个故事,如对研究对象的叙述从现在开始,然后讲述其以前生活中发生的事件,以突出用以组织故事的、或大或小的主题。
另外,也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对收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
第一,从主观上分析了解学前儿童的内在动机。
第二,从客观上分析了解学前儿童的教育背景、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等与其生理、心理特点及其成长、发展过程存在相适应或不相适应的地方,并找出这些适应或不适应的矛盾关键所在。
第三,对导致个案产生行为结果的各种现象形成和发展的过程进行分析,了解其影响因素。
对个案资料的整理一般可以表格的形式进行。
1.进行个案的发展指导
对儿童的发展进行观察、分析的目的是把握个体差异、找到问题所在,进而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每个儿童全面和谐地发展。因此,个案研究还需对个体的发展进行指导,教育措施和建议首先应针对学前儿童个体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和谐现象提出改进的方案。
从儿童全面发展的观点来看,首先弱势领域是个案的发展指导应该关注的。其次,从儿童各领域的发展是互相促进、相互带动的观点来看,幼儿发展的优势领域也是采取教育改善措施的着眼点,即应重视以学前儿童优势领域的发展带动其全面的发展。最后,应从家庭和幼儿园,从儿童生活、学习环境的创设和教养方式的改变与适应等方面全面考虑,提出相应的教育措施和建议,让教师和家长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促其发展的责任。
从影响个案发展的内、外部条件因素来看,对个案的发展指导可从两个方面进行:①通过心理治疗、思想交流等方式矫正影响学前儿童发展的自身内在的因素,以使其与社会环境的要求相适应。②通过改进幼儿园教育方式、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等方式改善影响学前儿童发展的外部条件,使之适应学前儿童发展的需要。
2.撰写个案研究报告
(1)个案研究报告的类型。描述性报告。这种类型的个案研究报告尽可能地用客观描述来呈现对个案的解释,具有直观、具体等优点。但其不足之处是整理报告所需时间较长,重心难以把握,较为繁杂;简介性报告。这种类型的报告着重反映个案的主要特征,比较简洁。其优点是整理时间较短,问题的重心突出,不足之处是对个案的细节部分的报告不够详细。
(2)个案研究报告的基本格式。①概述。主要包括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②特殊表现的基本描述。主要包括研究对象的特殊表现,如问题儿童的问题行为表现、智力超常儿童的智力超常表现等。③特殊表现的原因探索。谨慎而深入地分析导致这种特殊表现出现的原因。④分析与讨论。分析讨论对个案进行具体的矫正辅导的措施和过程。⑤结论与建议。通过分析得出一般性的结论,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教育建议,对个案起到矫正、辅导的作用。
(3)撰写个案研究报告的注意事项。
个案研究中的“事实”资料是个案真实发生的事件,而“意见”资料则主要涉及主观感受和价值判断。在对研究资料进行分析的过程中,研究者应该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经验,或是通过将不同来源、不同方式获得的信息与资料加以比较,来判断研究资料究竟是“事实”资料还是“意见”资料。在撰写研究报告时,必须明确描述哪些资料是事实资料,哪些资料是有关的证据,哪些是价值判断和推论。区分“事实”与“意见”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①根据研究者自己掌握的知识经验,对“事实”资料和“意见”资料进行主观的定性判断。②通过“这是真的么?”“还有别的证据么?”等提问帮助研究者澄清叙述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③采用归纳和演绎的方式推断哪些是“事实”,哪些是“意见”。④对于不同来源或不同方式得来的资料进行比较分析,看是否具有一致性,从而判断资料的真实与否。
3.确定个案研究结果的应用程度
教育实践工作者在阅读个案研究时,关注的重点往往是研究结果在多大程度上能应用到自己所在环境中去,也就是说关注个案研究的可应用程度。
确定个案研究结果的应用程度的方法之一是看个案的抽样策略。通常认为,如果研究者选择了一个具有典型性的个案,那么其研究结果被认为可以应用到其他类似的个案中去。如果研究者研究的是多个个案,那么不同案例之间的研究结果若是一致的,就证明该研究结果可以应用到其他情况和个体身上。
必须以以下19个问题[5]作为个案研究评价的准则。
(1)是否界定说明了研究问题以及个案的基本情况?
(2)个案记录是否简洁明确?
(3)是否遗漏或忽略了个案的重要信息?
(4)是否用多种手段或途径来收集个案的资料?
(5)对个案资料数据的来源是否加以详细说明?
(6)对个案特殊行为是否详细加以描述?
(7)是否提供个案家庭背景资料的情况说明?
(8)所获资料是否确实可靠?
(9)是否说明个案行为发展变化的过程和经历?
(10)诊断是否有充分的依据?
(11)对行为的判断是否运用测验或推论?
(12)是否考虑到个案作弊的可能性?
(13)是否注意到个案的行为动机?
(14)对个案的矫治是否考虑到伦理问题?
(15)对未来的矫治计划是否作了充分考虑?
(16)是否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矫正辅导的措施、方法和过程?
(17)是否准确解释矫正辅导的效果?
(18)个案报告的撰写格式是否规范?
(19)他人阅读个案报告后是否会对个案有真正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