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物研究法的特点(1 / 1)

实物研究法作为一种操作程序比较简单、易于被广大学前教育科研工作者掌握和运用的研究方法,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深入观察、了解儿童的新途径。它主要具有以下两方面显著的特点。

(一)客观依存性

Hammersley&Atkinson(1983)提出,在对一件实物进行分析时应就如下问题进行追问[2]。

这件实物是谁制作的?制作的目的是什么?

它是如何制作的?是在什么情况下制作的?

它是如何被使用的?谁在使用它?为什么使用它?使用过后有什么结果?

这件实物记载了什么?省略了什么?什么被制作者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使用者为了理解这件实物需要知道什么?

也就是说,我们在进行实物研究时,不仅要关注研究对象自身的发展特点,而且要把实物产生的自然情境和历史文化背景综合起来加以分析,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读懂”实物这种静态物品无法用语言向我们表述的实物制作者的动机和意图,以及使用者的目的等,才能使我们理解实物所代表的意义。

(二)主观倾向性

在学前教育研究中,学前儿童内隐的或是无法用语言很好阐述表现的知识、技能和心理特点等信息,需要研究者来进行“解读”。不管研究者怎么力图客观、真实地再现实物所代表的意义,研究者的研究目的以及研究者自身的阅历、理解能力、价值倾向、专业知识和技能、理论素养等主观因素都会对实物分析的视角和分析结果产生影响。换句话说,同一件实物被不同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层次,为不同的目的进行分析后,结果可能差异很大,其所代表的意义会因研究者的不同而被理解得不同,表现出较大的主观倾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