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劳动立法运动(1 / 1)

在连年的南北混战中,国会议员受军阀的操纵,导演出制宪的闹剧。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决定利用这个时机,于I922年8月,在全国组织劳动立法运动。毛泽东积极担负起运动的领导责任,并把重点放在发动工人组织起来、逐步实现全省工人大联合上,将湖南的工人运动推向新水平。

早在1921年4月,毛泽东在揭露湖南军阀赵恒惕假“省宪”的斗争中,就实际提出了劳动立法的主张。据高菊村等著《青年毛泽东》载:

赵恒惕为了愚弄人民,巩固既得地位,于1921年4月在长沙各报刊公布了《湖南省宪法草案》,假惺惺地征求民意。许多政客为之捧喝,唯独湖南《大公报》开辟了“省宪草案讨论”专栏,毛泽东撰写了《省宪法草案的最大缺点》载于4月25日至27日的专栏内。文章指出:省宪草案“第一个最大缺点,是人民的权利规定得不够”。他认为,“人民不分男女,均有承受其亲属遗产之权”,“有自由主张其婚姻之权”,“有依其自由意志求得正当职业之权”。这三项中,以“第三项则尤其紧要,现在无业及失业的人如此之多,这样重大的社会问题,宪法上不规定解决办法,真是岂有此理”!求得正当职业之权,即工人、农民、商人、知识分子的劳动权。这是人生最起码的权利,没有劳动权也就会失去生存权。毛泽东不仅主张把劳动权、生存权写入省宪法,而且主张省宪法应当明确规定唯有有正当职业的人,才能参加政治,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将来的政治成为一种职业政治”,而不是现在无正当职业之人当权的“游民政治”。省宪法草案第二个最大的缺点是“无正当职业之人也有被选举权,和关于劳动的事项全没有规定”。如果这样,将来“事实上仍然是有钱的人当选,无钱的人落空”,“仍然是一种不利于平民的政治”。因此,他主张对省宪法草案要做根本性质的修改。

毛泽东提出的修改意见,除了应加入上述财产继承权、婚姻自主权、求得正当职业之权和有正当职业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还着重提出劳动立法问题。他建议,省宪法至少要在“行政”章之“实业”一款里,明白加入下列两条:(一)无论公私营业,对于劳动之时间、工值、红利、娱乐、卫生、教育及年龄、性别等项,以省法律定之;(二)省政府对于与刑事法典不相抵触之各种劳动组合,须保护之。只有这样,各种同业公会乃能有组织发展之余地。随后,李六如、易礼容、陈子传、陶斯咏相继撰文揭露省宪法草案的虚伪性,要求写入保护劳工利益的条文。

毛泽东等人这些批评意见,赵恒惕政府没有接受,也不可能接受。但是赵恒惕的假民主,却为毛泽东首倡劳动立法提供了客观条件和时机。

赵氏经过一场自演自吹的双簧戏后,不顾民意于1922年元旦悍然颁布了具有浓厚军阀割据色彩的《湖南省宪法》。3月,据这个宪法,改选了省议会。接着,又表演了“民选省长”的丑剧。赵恒惕正在得意间,毛泽东又利用这一假民主,再一次发起劳动立法运动。

192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那天,毛泽东又在湖南《大公报》发表了《更宜注意的问题》,幽默风趣地说:“自治省的湖南,以全民政治相号召的湖南,若全然撇开劳工,岂非笑话!”如果说劳工不能撇开,则应注意到劳工的三件事:一、劳工的生存权;二、劳工的劳动权;三、劳工的劳动全收权。所谓生存权,即有劳动能力的人和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小孩子都应获得能维持生命的最低限度的食物的权利。所谓劳动权,即有劳动能力的人,应该把工给他做;社会无事可做时,社会应该本着罪不在工人的理由而给予他们平常的工资。所谓劳动全收权,即工人所产生的东西全部价值,除去成本、固定资产折扣外,应完全归工人。强调生存权和劳动权,呼吁“湖南现在有多少人饿死”,“有多少人失业”,提醒人们对省宪法不要抱幻想。“省宪法虽则冠冕堂皇,可惜全没有涉及这几点!美其名曰全民政治,实际上抛弃了至少99%的劳工!”劳工是社会的台柱子,是不可抛弃的“‘殷鉴不远’,俄罗斯的资产阶级、贵族阶级就是个榜样,他们现在是已经悔之不及了”!

毛泽东这些劳动立法观点比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请愿书中提出的《劳动立法大纲十九条》要早1年零5个月,从《更宜注意的问题》算起,也早了4个月。毛泽东不愧为我国劳动立法运动的首倡者。〔10〕

全国劳动立法运动开始后,毛泽东成为运动的积极推动者。《青年毛泽东》一书继续写道:

1922年8月16日,邓中夏等人向北京参众两院提交《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请愿书》,毛泽东代表湖南分部参加联署。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向国会提出《劳动法案大纲》,要求国会制定劳动法案。《劳动法案大纲》十九条,第一至四条系承认劳动者之集会结社权、同盟罢工权、团体契约缔结权、国际联合权。五、六条是各类工人,包括从事夜工、18岁以下的童工、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问题。第十三、十四条为工人最低限度的工资、劳动组合等问题,第十九条为工人补习教育问题。这十九条的内容与毛泽东早已倡导的劳动立法内容大体一致,故毛泽东积极拥护这十九条,并于9月6日领导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长沙土木工会、新河粤汉铁路工人俱乐部、工友协进社、长沙理发工会、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等团体举行劳动立法运动大会,组织湖南劳动立法大同盟、湖南各公团联合会,并以各工会、各公团名义致电北京参众两院,要求从速通过劳动法案大纲十九条,务使劳动者“获得政治自由”“改良经济生活”“参与产业管理”“得受补习教育”四项基本权利。通电提醒议员们:若劳动法案未能通过,则“请君不啻自绝于民众,我全国劳动者不得不奋其神圣之威权,起为一致之团结,为自由而战,为生存而战,为取得应有之权利而战”。〔11〕其观点之鲜明,态度之坚决,为当时各省劳动立法运动之冠。

虽然《劳动法大纲》被北洋军阀政府的国会否决,但争取工人的生存权、劳动权、劳工组合权的呼声,已深入人心,成为第一次工运**中工人为之奋斗的目标。

毛泽东在倡导劳动立法时,就着手工人的组织,把基点立在工人的大团结、自己解放自己上。毛泽东很注意做铁路工人的工作。他的第一个铁路工人朋友是广东人陈地广。陈是火车头修理厂的修理工,技术熟练,在工人中很有威信,毛泽东常到陈地广家去“拉话”,从而使陈感到这个人很亲切。经过陈地广介绍,他又认识了许多工人。很多工人都主动地来找毛泽东,谈他们的生活、要求等心里话,把毛泽东当作他们的知心朋友。不久,毛泽东派了党的干部到新河站办工人夜校,成立了粤汉铁路工人俱乐部,粤汉铁路岳州工人俱乐部亦于8月中成立,郭亮任秘书。

……

毛泽东不仅重视产业工人,而且重视手工业工人,把手工业工人组织起来进行罢工斗争,这是他省工人运动所没有的特点。长沙是手工业工人聚集的城市,手工业不下数十百种,工人多达10万人。其中以码头、泥木、人力车、织造工人为多。毛泽东和中共湖南支部从1921年始,用很大的力量在这些手工业工人中进行教育和组织工作。

当年长沙的手工业工人中,以泥木工人人数最多,也最有斗争精神,从1917年以来斗争未曾停息过。毛泽东依靠一批积极分子,经过两三个月的努力,以“十人团”的形式把工人组织在一起,到1922年9月初已组织108团,达1000多人。5日成立了长沙泥木工会。任树德被选为总务股主任(即委员长),易礼容被聘为秘书。毛泽东亲自起草的长沙土木工会章程18条,章程规定该会的宗旨是:改进工人生活,拥护工人权利;工会的主要工作是:办补习学校、消费合作社、卫生保险、失业互济;基本组织为十人团,会员每10人联成一团,选举代表一人,由代表大会选举37人组成委员会,任期一年,委员会下设总务、文牍、会议、庶务、交际五股,进行日常工作。聘请秘书办理本会一切事务。各工会的秘书都由共产党员担任,代表党组织领导各工人俱乐部。

在长沙泥木工会的影响下,各种手工业工人纷纷组织起来。10月8日,长沙人力车工会成立,罗学瓒任秘书,毛泽东亲临大会演说。同月下旬,长沙笔业工会成立,毛泽民任秘书,毛泽东出席演讲。至1923年初,湖南一共建立了20多个产业工会与行业性工会,有组织的工人达四五万人。

为了加强工人阶级的战斗力,毛泽东积极筹划成立湖南全省工人的统一组织。1922年11月1日,粤汉铁路总工会在长沙新河总站开成立大会,大会由毛泽东主持,全省各工会都派了代表参加。在粤汉铁路总工会成立大会开完之后,株萍路的工人代表提出成立全省工团联合会的建议,各工会代表一致赞成。随即在新河粤汉铁路总工会内开工会联合会代表会议。“列席者:粤汉铁路总工会代表卢士英、毛子任(毛泽东——编者);岳州铁路工会代表王俊岭、黎有德;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代表朱少连、李涤生;长沙泥木工会代表黄志信、任树德;理发工会代表童继发、阳秋生;笔业工会代表郑应奎、贺佳;人力车工会代表黄德仲、张长生;缝纫工会代表张汉藩。当推毛子任为主席。一致表决下列三项:(一)凡产业工会及职业工会均有加入本联合会的资格;(二)推粤汉铁路总工会起草简章;(三)推粤汉铁路总工会负召集第二次代表会议之责(以本日为第一次代表会议),即由第二次代表会议议决简章,然后再定期开成例会。”〔12〕会议之后,毛泽东参加起草了全省工团联合会的章程。在11月5日召开的各工会第二次代表会议上,毛泽东被选为湖南全省工团联合会干事局总干事,郭亮为副总干事。任树德、罗学瓒、朱少连等任各部正副主任。同时发布宣言通告全国:湖南全省工人的统一组织——湖南全省工团联合会已正式成立。这是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两大地方组合”之一(另一为湖北省工团联合会)。从此,湖南工人运动有了自己的公开司令部。遇到重要问题需要解决时,他们往往说:“找工团联合会去!”“我们听工团联合会的命令!”〔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