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扫烟囱的小可怜(1 / 1)

很久以前,有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住在英格兰北部的一个城镇,他的工作就是扫烟囱,那个城镇上有特别多需要打扫的烟囱,汤姆应该能挣到好多好多的钱,可实际上,汤姆的衣袋里没有一个便士,因为他的老板把钱都拿走挥霍掉了。对汤姆来说,读书和写字是很陌生的事情,他既不会也不想学。他住的院子里连水都没有,所以他一直没洗过脸,更没洗过澡。他不知道上帝和基督,也没人告诉他什么是做祷告。每天汤姆的时间都分为两种状态,一种是在哭泣,另一种是开心地笑。令他哭泣的事情很多:他每天都要被迫爬到漆黑的烟囱里去,他的膝盖和手肘都磨得伤痕累累,疼痛难忍;有时是因为烟灰落进了眼睛里;有时是因为被老板责打了一顿。(他也总是因为肚子饿没东西吃而哭泣。)令他开心的事情也有一些:比如和别的男孩做抛掷硬币或是绕着墙柱跳背的游戏。他最喜欢做的游戏是躲在一堵墙后面,每当有马匹路过时,就用石子去砸正在奔驰的马的腿部。在汤姆看来,每天扫烟囱、挨饿、遭打骂,这些都是他活在世上就该承担的事情,就如同老天会刮风下雨打雷一样自然,所以,他对待这些事就像那头老驴对下冰雹的态度,都是硬挺过去的。之后,他仿佛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摇晃着脑袋,高高兴兴地幻想自己美好的未来:

那时,他已经长大成人,也当上了扫烟囱的老板。他坐在小酒店里,身着棉绒外套,脚登长筒皮靴,嘴里衔着一只长烟斗,大杯的啤酒放在面前,拿银币和别人斗牌,牵了条一只耳朵是灰色的白斗牛犬,还把刚出生的幼犬装在上衣口袋里,那模样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男子汉。也许他会收两三个小学徒,并且像自己的老板那样严厉地对待他们:把他们打得头晕目眩;收工回家时,让他们扛着装烟灰的袋子跟在后面,自己叼着烟斗骑驴走在前面,还把一朵花插在扣眼上,那派头就像一位率队出征的帝王。是啊,幸福生活就要来临了……

要是老板偶然开恩,让他喝掉杯里剩的几滴啤酒,汤姆就会认为自己是整个城镇中最快活的男孩。

一天,汤姆住的院子里来了一个很神气的小马僮,汤姆躲到一堵墙后,拿起半块砖头对准了马腿,这是他们这个地方迎接访客的方式。可是马僮看到了他,向他探问扫烟囱的格利姆先生的住处。格利姆就是汤姆老板的名字。于是汤姆轻轻丢掉了砖头,走过去接待顾客,他可是个会做生意的聪明孩子,懂得礼貌待客的道理。

小马僮说:浦莱斯的约翰·哈特尔爵士府上的烟囱需要清理,而原先给他家扫烟囱的人进了监狱,因此希望格利姆先生明天一大早就过去。说完,他就骑马离开了。汤姆很想问他,为什么那个扫烟囱的人会被关进监狱,因为汤姆有过一两次相似的遭遇,所以对这种事情很感兴趣。

汤姆觉得这个小马僮很讨厌:穿着得体,从头到脚都干净整齐,打着鲜亮洁白的领带,上面还别着一枚小巧的银饰针。汤姆心里真是别扭极了,越想越生气:他不过是个狂妄傲慢的小笨蛋,身上的漂亮衣服都是别人给的,竟然还耀武扬威的!要不是顾念他是上门谈生意的,汤姆真想在他离开时给他马腿上砸一砖头。

老板见招徕了新生意,高兴得把汤姆一拳打翻在地,这是他表达自己或喜或怒情绪的惯用方式,汤姆真是可怜!第二天一早才四点钟汤姆就被老板的一记耳光打醒了,老板警告他要安分守己,别惹是生非,把这单大生意好好完成。以前汤姆进过两次监狱,都是被这位约翰·哈特尔爵士送进去的,所以不必老板打骂,汤姆也绝不敢在爵士府里不守规矩。这位爵爷在本地就像国王一样拥有无上的权力,本地士绅中最正直、最宽容、最为人所敬重的就是他了。每一个人也包括汤姆的老板,都会在爵爷策马而过时,脱帽行礼以示敬意。

我想你们从不曾在夏季凌晨三点起过床。我可以肯定,一天二十四小时中或者说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最让人愉悦的时刻就是夏季凌晨三点。不过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没有人在那个时刻起床,也许是人们有意把白天的事情拖延到夜晚去做,结果却损害了自己的精神和健康。

晚上七点,汤姆就睡觉了,那也是他老板出发去酒馆的时间。汤姆夜里睡得像头死猪,当他凌晨起床时,那些身份尊贵的名流淑女们刚刚疲惫地上床休息,而他却像拂晓打鸣唤醒女佣们的雄鸡一样精神抖擞。

汤姆和老板出发了,格利姆骑着毛驴走在前面,汤姆背着烟囱刷跟在后面。他们走出院子,来到街道上。天色蒙蒙亮,一座座房屋的屋顶泛着灰白的曙光,每扇百叶窗都关闭着,路口站着一个直打瞌睡的执勤警察。

他们走过煤矿工人的村落,那里家家都门窗紧闭,寂静无声。通过大道上的关卡,他们进入了真正的乡村。在这段路上,他们每走一步都扬起一片黑色的粉尘,路边是堆积如山的黑黑的矿渣。唯一能听到的声响是附近的挖矿机轰轰隆隆的嘶鸣声。

走了没多久,道路和墙都渐渐变白了;生机盎然的野草野花从墙边探出,叶片和花瓣还带着盈盈的露珠。挖矿机刺耳的轰鸣声消失了,他们听见了空中云雀在欢快地高歌,芦苇**中小斑鸠在啾啾地鸣叫,它们已经低鸣了一夜。除此而外,一切都还是静悄悄的,因为尊敬的大地老婆婆还未从睡梦中醒来,她沉睡的模样比醒后还要温柔可爱。金色的光影晃动在绿莹莹的草地上,高大的榆树也在酣睡,在它们浓郁的树阴下是一群熟睡的奶牛。几朵浮云也疲惫地散落在附近的大地上休息,丝丝缕缕地沉睡在榆树的枝丫间或是小河旁杨树的树梢上,静静地等待太阳召唤它们,重返蔚蓝天际去映衬整个白昼。

他们一直前行,汤姆从没到过这么偏远的乡下,他一路都在好奇地张望。他渴望爬过一扇院门,摘些娇艳的野花,搜寻树丛中的鸟窝。不过,格利姆先生是个生意人,他绝不会允许汤姆去实行这些他觉得好笑的想法。

不久,他们遇上了一个步履蹒跚的爱尔兰女子。她身穿一条大红长裙,包着一块灰头巾,背上还有一个包袱。看她这身打扮,应该是来自吉尔维。她**双足,足底好像已经磨破了,所以一瘸一拐地走着。不过她体形修长,五官清秀美丽,一双晶亮有神的灰色眼眸,浓密的长发整齐地分落在脸颊两侧。

她把格利姆先生迷住了,就在他们要走过她身边时,格利姆冲她大喊着:“姑娘,你的双足这么美丽,走在硬沙石的路上会被磨坏的。要不,你坐到我后面来,我们一起骑驴吧?”

也许她不喜欢格利姆先生的样子和语气。她冷冰冰地回绝着:“谢谢,不必了。我和这个小男孩一起走吧。”

“随你便吧。”格利姆愤愤地回答,又接着抽烟了。

她和汤姆边走边说话,她问汤姆住在什么地方,知道哪些事情,又问了他的身世。汤姆觉得自己从没遇到过谈话如此愉快的女子。后来她问汤姆会不会做祷告,当她得知汤姆不会时,她隐约有些伤感。

汤姆也问她家在哪里,她说在很远的海边,汤姆就好奇地询问大海是什么样。她描述说:冬夜的大海波涛汹涌,翻腾怒吼,撞击着礁石;明朗的夏日里,大海却平和安静,它就像一个温柔的怀抱,让孩子们在其中快乐地游泳嬉戏。她讲了很多大海的故事,令汤姆极为神往,真想马上就看到大海,并且扑进海里畅快地戏耍。

他们终于走到了山脚下的一汪泉水边,和我们常见的泉水不同,这是一种真正的北方的矿物泉水,类似于西西里岛或是希腊的那种矿泉。过去常常有许多人幻想:在酷暑盛夏,会有成群的仙女们降临泉边纳凉,放牧的凡人们躲藏在树丛后窥视,还斗胆吹奏起悠扬动听的牧羊曲。

一道汹涌的泉水从山崖边矿岩层叠下的石洞中喷薄而出,迅即落到地面,泡沫飞扬,溅起一片水雾,清澈的泉水急速流向远方,多条水流渐渐汇集成一条湍急的溪流,那水势足以让一台水碾机飞速运转起来。溪流的两岸郁郁葱葱,淡蓝的天竺葵、金黄色的毛茛花、野生俏美的覆盆子……等等,真是百花争艳,美不胜收。

格利姆停住了,环顾四周。汤姆也兴趣盎然地打量着这一切,猜测有没有珍禽异兽居住在那个石洞中,夜晚它们会来到草地上翩翩起舞吗?不过,格利姆才没那么多奇妙的想法,他只是默默地跳下驴子,越过道路旁不高的围篱,跪倒在泉水边,把他那颗脏兮兮的脑袋放进水中,泉水立即变得混浊了。

汤姆和那个爱尔兰女子动手摘起花来,她告诉他如何扎花束,没一会儿,他们就一起扎好了一大束美丽的鲜花。这时,汤姆看到格利姆先生正在洗头,他大吃一惊,就停住了手,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嗨,老板,我可从没见你洗过头啊!”

格利姆洗得很快,他使劲摇晃自己的脑袋,让头发快些干。他回答道:“大概你再也不会看到了,我只是想凉快一下。要是像那些浑身黑糊糊的矿工那么爱干净,一周洗一次,那才真让我难过呢。”

小汤姆渴望地说:“这一定比把头放在镇上的抽水机那儿更舒服吧,也不会有警察来干涉,我也在泉水里洗洗头吧。”

“走吧,”格利姆不满地说,“你为什么要洗,难道你和我一样昨晚喝了半加仑的啤酒。”

“不要你管我。”淘气的汤姆说着就跑到泉水旁,兴高采烈地洗起脸来。

格利姆本来就憋着气呢,因为那个爱尔兰女子不愿意和他一起而是和汤姆同行。这下他就气哼哼地奔着汤姆过去了,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拉扯起汤姆,抬手就打。不过,汤姆经常挨揍,已经知道如何对付了,就把头埋在格利姆**,同时,拼命地踹格利姆的脚踝。

“你不为自己感到羞愧吗,格利姆?”那个爱尔兰女子在围篱的另一侧大喊着。

格利姆抬眼看她,为她知道自己的名字而感到惊异,可他仍然说:“不,我不觉得。”还在不停地打汤姆。

“你说得没错,你要是对自己有一点羞愧之心,你早就在温德尔了。”

“你知道温德尔?”格利姆不由地停手叫喊道。

“我当然知道温德尔,还知道你的一切,两年前,那个圣马丁节之夜在杨木泽发生的事情,我也都知道!”(圣马丁节:是每年11月11日,纪念基督教圣徒圣马丁的节日。)

“你知道那事?”格利姆大惊失色,他顾不得汤姆,急忙翻越围篱,直冲到她面前。汤姆以为那爱尔兰女子就要挨揍了,谁知格利姆被她正义凛然的神色给镇住了,竟不敢动手。

“对,是我亲眼所见。”爱尔兰女子的回答很肯定。

格利姆气急败坏,满嘴污言,大骂一气,又说:“可你的口音压根儿就不是爱尔兰人。”

“你别管我是谁,反正你的事情我全知道。要是你敢再打这个小男孩,那我就把那些事都给你抖出去。”

格利姆看上去吓坏了,不发一语,骑着驴子就要溜。

“你停下!”爱尔兰女子又说,“请你们记住我的话。因为你们会在这一切结束之前再见到我。那些立志纯洁的人终究会变得纯洁;至于那些自甘堕落的人就会永远堕落。谨记吧!”

她说完就离开了,穿过一道篱门向草地走去。格利姆傻呆呆地站了好久,突然他醒过神来,抬腿就追,嘴里还大声呼唤着:“你回来啊!”可是草地上杳无人迹,那个女子不见了。

是她躲起来了吗?可是草地上一目了然,无处可躲啊。格利姆和汤姆都茫然四顾,他们两人对于这女子的奇异消失都讶然不已。不论他们如何找寻,还是不见那女子踪影。

格利姆心事重重地离开草地,骑上驴子,叼着烟斗,一路上只抽烟不说话,也不敢再打骂汤姆。

默默地行进了三英里,他们走到了约翰爵士的庄园。

这庄园豪华气派,高大的镂花铁门,两根大理石门柱的顶部各雕有一个恶兽,张牙舞爪,长着犄角和一条长长的尾巴。据说约翰爵士的先祖参加玫瑰战争(玫瑰战争:15世纪英国两个贵族争夺王位的战争)时所戴的头盔装饰就是这个恶兽,这会让敌人一见就魂飞魄散,不敢抵抗,四处逃散。看来爵士的先祖真是很有智慧的人。

格利姆按了门铃,马上就有一个看门人过来开了门。

“我在等你们,”他叮嘱说,“你们就顺着这条大道走,干完活离开时,可别让我查到你们偷藏了小兔子或其他什么东西。要记住,我一定会很仔细地检查你们的。”

“那我就藏在烟灰袋子里,你可查不到了。”格利姆调侃地说道。

“要是你真那样,那我还是和你一起进宅子吧。”看门人也开玩笑地说。

“那最好,朋友。看管园里的兔子是你的工作,可不是我的事啊。”

看门人和他俩一起向宅子走去。一路上和格利姆聊得很开心。汤姆觉得有些奇怪,其实他不明白,看门人也是一名小偷,不过是在大门内外有所差别罢了。

他们在一条足足有一英里长的宽阔的林**上走着,道两旁都是菩提树,汤姆从来没见过这么高大挺拔的树木,他举目观望,感觉蓝天白云就栖息在那树梢上面。他透过菩提树看见有几只鹿正睡卧在羊齿草丛中,它们的鹿角在树干旁微微晃动。

可最让汤姆觉得困惑的是,这一路上,总有一阵嗡嗡的声音不停地萦绕在耳边,他实在太好奇了,就鼓起勇气向看门人请教。汤姆出于礼貌,更多的是出于敬畏,就谦恭地称呼那个看门人“先生”。看门人对此大为高兴,就告诉汤姆,那是采花的蜜蜂发出来的声音。

“蜜蜂?是什么?”汤姆不解地问。

“酿蜂蜜的。”

“蜂蜜?那是什么?”汤姆又问。

“够了,别啰嗦了。”格利姆命令道。

“别对他这么凶。”看门人说,“他是个很懂礼貌的小家伙啊,只是再和你生活下去,就会被你带坏的。”

格利姆认为这是对他的赞许,得意地大笑。

“如果我能做个看门人,住在这个美丽的地方,”汤姆说,“也穿上墨绿的天鹅绒制服,在扣眼上挂着一只唤狗的哨子,那该多好啊。”

看门人应该还是个心眼很好的人吧,他听了这话不禁乐了:

“孩子,各人有各人的福分,莫羡他人啊。你的工作可比我的安全多啦。你说对吗,格利姆先生?”

格利姆再次放声大笑,之后他们就低声讨论着什么。汤姆隐约听见他们在说关于偷猎的事情。后来格利姆粗声问:“你有什么理由不信任我吗?”

“目前还没有。”

“那就别问了,我可是个名誉良好的人啊。”

他们都觉得这话很可笑,就忍不住又大笑一气。

这会儿,他们已经走近了宅子前的大铁门。透过铁门,汤姆看到各式杜鹃花竞相开放。他上下认真打量着这所宅子,猜想这宅子是何时修造的,又翻修过多少次,建宅子的人赚了多少钱,又暗暗计算着这宅子一共会有多少个烟囱。

这些问题的答案没人能说得清。要知道哈特尔府年代久远,曾经翻修过几十次,融合了十几种迥然各异的建筑风格,就好像建造了一整条拥有各式各样住宅的街道。

汤姆和格利姆先生不是公爵也不是主教,所以没有走大门的资格,他们只能兜个圈子,走后面的小门。一个倒垃圾的小男佣,打着哈欠给他们打开了门。在走廊里,他们遇到了女管家,她穿着印花的纯棉晨袍,汤姆差点以为她就是爵士夫人呢。她厉声吩咐格利姆这个当心,那个要小心。就好像去扫烟囱的不是汤姆而是格利姆一样。格利姆恭恭敬敬地听着,不时附在汤姆耳旁低声喝道:“小家伙,给我好好听着!”汤姆仔细听着记着,想要把这些吩咐牢牢记住。

他们跟着女管家走进一个大房间,里面所有东西都用牛皮纸盖着。高傲的女管家吩咐他们立刻开始工作,汤姆有些畏惧,不由地呜咽了两声,可是格利姆先生狠狠地踢了他一脚,他只好钻进壁炉,爬到了烟囱里面。房间里还留下了一个女佣照看那些家具,格利姆对她大献殷勤,可她根本不予理睬,令格利姆觉得很丢面子。

我也算不清汤姆究竟打扫了多少个烟囱,反正他打扫了许多许多,疲惫极了,而且还晕忽忽的,因为这里的烟囱道和城镇里的大不相同。要是你愿意,可以钻进去看一看,可我想你是不会去的。这古老的烟囱只有在乡村才能见到,它们不知翻修了多少次,以至于错综复杂,曲折连通在一起了。最后汤姆在烟囱里迷失了方向。不过他对此丝毫不在乎,因为他在漆黑一片的烟囱里就如同鼹鼠在地下一样来去自由,轻松自在。当他从烟囱里下来时,他以为自己走对了,其实是走错了地方,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从未到过的房间,正站在壁炉边的地毯上。

这房间里的布置是汤姆从未见过的。他也曾进过一些绅士的房间,不过地毯都是卷起来的,窗帘也放下来,家具都用布盖得很严实,墙壁上的画也被围裙或布蒙上了。他常常会猜测要是房间完美地布置之后,一位贵族住在里面,那会是什么情景呢。如今他看见了,真实的一切是那么美妙动人。

这是一片纯洁雪白的空间,墙壁、窗帘、床幔、家具统统是纯白色的,有几处点缀着粉红色的线条,地毯上的图案是娇艳美丽的花卉。汤姆最感兴趣的是挂在墙上镶着镀金框的画,有些画上是名流淑女,有些还画着骏马和猎犬。汤姆很喜欢那些骏马,却不喜欢那些猎犬。有两幅画他觉得很特别,一幅上面画着一位穿礼服的男子、一群孩子,还有他们的母亲,那男子把手放在孩子们的脑袋上。汤姆认为这幅画最适合挂在太太或小姐的房间里,那么住在这个房间里的一定是位女士。

另外那幅画了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男人,汤姆迷迷糊糊的记得以前在一家商店的橱窗里看到过一样的画。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里也有一副呢?“真可怜呀,”汤姆自言自语,“他面对死亡还那么安静平和。可为什么女士的房间里挂着这样一副可怕的画呢?可能是为了纪念一位被野蛮地区的人杀害了的亲人,她才挂这张画。”汤姆既害怕又伤感,就转移了视线,不再看画了。

接下来汤姆看到一个脸盆架,这让他感到更加困惑。那上面放着脸盆、香皂、刷子、毛巾,旁边还放着一只满是清水的大浴缸,这些都是洗脸、洗澡用的东西!汤姆想:“依照老板的看法,这位女士肯定是位脏女人,因为脏才需要那么多洗脸、洗澡的东西。不过她洗完后把脏东西都藏到哪里去了呢,我怎么一点都看不到,甚至毛巾都还很干净,看来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啊。”

随后他向**看去,他看到了那个“脏”女人,一下子就目瞪口呆,忘了呼吸。

一个小女孩盖着洁白的被子,枕着洁白的枕头。一张几乎和枕头一样雪白的脸蛋,长发披散在枕边就如同金色的丝线,汤姆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她的年龄好像和汤姆差不多,可能要大一点。可是汤姆心里根本没想这些,他呆呆地望着她娇嫩的皮肤和金黄色的长发,他不明白她究竟是真实存在的活人,还是在商店里看到过的瓷娃娃。当然他注意到她在呼吸,也确信了她是真实的人。他睁大双眼一直凝望着她,就像她是一位从天上降临凡间的仙女。

“不,她不会是脏的,她从未脏过。”汤姆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又想:“会不会是每个人洗干净后,都能和她一样呢?”他看看自己,用力揉搓着手肘上厚厚的泥灰,不知如何把它们弄掉,“要是我和她有一点相似之处,那我的样子肯定很好看。”

汤姆东张西望,猛然看到旁边站着一个又矮又小,穿得破破烂烂的脏兮兮的小孩,有些糜烂的双眼,一口白牙龇愣着,真是又丑又傻。这个小脏猴子似的孩子跑到美丽小姐的房间里干什么?他不由自主地恼火地转向那个孩子。

可是汤姆突然明白了,那个脏孩子就是从镜子中映照出来的自己。汤姆这辈子第一次知道了自己有多脏,他羞愧极了,眼泪不由自主地滴落下来。于是他打算悄悄地离开,就向烟囱的位置转去,没想到精神有些恍惚的他碰到了壁炉旁的围栏,把火钳碰落在地上,这声音响亮刺耳,就好像有上万只疯狗尾巴上系着空铁盒在狂奔似的。

**睡着的小女孩被惊吓地跳了起来,她看见了汤姆,就大叫起来,尖声细气得好像一只小孔雀。一个高大的老保姆从隔壁房间冲了过来,一看见汤姆的模样,她就判定汤姆不是来杀人放火,就是来偷东西的,她疾步上前去抓围栏旁的汤姆,扯住他的衣领。不过汤姆是不会被抓住的,汤姆有多次被警察抓捕的经验,而且也多次从警察手里逃脱了。要是他被一个老太婆抓住,那就会被老朋友们笑话,栽了脸面了!他灵巧地弯腰闪过了这个老保姆的手臂,跳过房间,转眼就从窗子那里消失了。

汤姆的胆子很大,他完全可以直接跳到楼下去。要不他也可以顺着水管往下滑,这也是他轻车熟路的把戏:曾有一次,他顺着水管向上爬到了教堂的屋顶,警察不相信他解释说自己上去是为了掏鸟窝,却认定他是去偷盗铅制板材的。于是他在高高的教堂顶上待着,直到被骄阳曝晒得受不了,顺着另一根水管偷偷地溜了下去。警察们无可奈何,只能回去进餐了。

在窗子的下面有一棵很高的大树,叶片又宽又大,花朵是雪白的,差不多有他的脑袋那么大,可能是木兰花吧。不过汤姆可不懂什么是木兰花,这会儿也没时间去考虑。他抱住树干,就像一只灵敏的小猫一样滑落下来,快步跑过花园的草地,翻越铁栅栏,奔出庄园,冲进了树林之中。

老保姆扑到窗口前拼命地喊:“杀人放火啦,救命啊。”

花匠一看到汤姆,连忙丢下正用来割草的大镰刀,却没注意镰刀把自己的一条腿划开了一个大口子,当时他急急忙忙地只顾着去追赶小汤姆,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不过后来这个伤口却让他躺了整整一个星期。

挤牛奶的女工听见叫喊声,立刻跳了起来,膝盖顶翻了接牛奶的桶,洒了一地的牛奶,她自己也摔倒了。可她顾不得这些,还是跳起来去追赶汤姆。

在马厩里,马夫正在洗刷约翰爵士骑的马匹,听到外面一片混乱,他一下没能拉住马,马就乱蹦乱跳地把自己的腿给撅伤了,没过五分钟马就变成了瘸子,不过马夫仍然冲出去追赶汤姆。

格利姆跑到新铺了石子的小院里,他把烟灰袋碰翻在地,把院子里弄得一团糟。可他也顾不得了,急忙去追赶汤姆。

慌慌张张的老管家赶紧去开庄园的大门,一不留神,他骑的小马的下巴被大铁门上的尖刺铁给挂住了,可能这会儿还挂在那儿呢,因为他顾不上小马,急忙跳出去追赶汤姆了。

田里正在耕地的农民也丢下了自己的马,任由一匹跳过了围篱,害得另一匹马连耕犁带着其余工具被摔到了沟里。可他无暇顾及,飞快地追赶汤姆去了。

还有那个看门人,他正从一只捕鼠夹上取下一只老鼠,被呼喊声一分神,老鼠跑掉了,自己的手指却被夹子夹住了,可他来不及取下夹子,也匆忙跳起来加入了追赶汤姆的队伍。想到他前面对汤姆说过的话和他现在的神情,要是汤姆被他抓住,那可真叫人担忧呢。

约翰爵士虽然年近迟暮,可他仍然很早就起床。听到老保姆的叫声,他也从书房的窗子向外面张望,屋檐的灰尘落进了他眼中,后来他不得不请医生来。可这会儿,他顾不得自己的眼睛,也奔出宅子,去追赶汤姆。

此时那个爱尔兰女子,也恰好来到这里乞讨,她大概是从什么小路绕进来的吧。只见她一把丢掉了包裹,也奔跑着去追赶汤姆了。

那爵士的太太呢,她探出脑袋到窗外察看这一切,假发却掉进了花园里,于是她拉铃把女佣叫来,让她去花园里寻找假发。这样一来,这位太太就不能加入追赶汤姆的队伍了。既然没有她的戏份,那这个故事里也就不必再提她了。

在这个大庄园里,人们从未听到如此混乱的声响,更从未见过如此没有规矩、毫无秩序的情景。就算是那次在花房温室里追捕狐狸,把成千上万的玻璃和花盆都砸碎了,也不至于像此时此刻这样喧嚣、躁动、杂乱无章,简直就乱成了一锅粥。

这会儿花匠、挤牛奶的女工、马夫、格利姆、老管家、约翰爵士、农民、看门人,还有那个爱尔兰女子,他们都在树林中飞奔着大叫:“抓贼啊!”就像有价值一千英镑的金银珠宝被汤姆塞在空口袋中;就连喜鹊乌鸦们也在汤姆身后叽叽喳喳地追逐着,大概它们认为汤姆是一只被猎人追杀的夹着尾巴正在逃命的狐狸。

无辜的汤姆就像一只小黑猩猩似的光着双脚奔跑在林间。可怜的汤姆,没有像大猩猩一样健壮勇猛的爸爸出现来保护他,不然它一定会用前爪抓出园丁的五脏六腑,用另一只前爪把挤牛奶的女工扔到树梢上,再用一只爪子挠烂约翰爵士的头颅,还会啃破看门人的脑袋,就像用牙齿咬烂椰子或小石子一样轻松随意。

因为汤姆从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所以他不会对父亲抱有任何的期望,无论何事,他都是自己照顾自己。至于跑步么,只要得到一个铜币奖赏的机会,他就会紧追着公共马车跑上两英里,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没用多久,那些追赶他的人就明白了,想要抓住汤姆决非易事。当然,我们是希望他们抓不住汤姆的。

汤姆在树林里奔跑。虽然这是他出生以来第一次进入树林,不过他懂得可以藏在树丛里,或是爬上一棵树,总比在空旷地带更容易逃脱。要是他连这些都不明白,那他真是比老鼠和鲦鱼还要蠢笨了。

但在他进入树林后,发现真实的树林和他想象中的树林有极大的差异。他跑进了茂密的杜鹃花丛中,立即就被围困其中:花枝紧紧钩住了他的四肢,脸颊和肚皮都被花刺扎得很痛,他只有闭紧双眼,不过,闭眼与否并没什么不同,他就算睁大眼睛,也只能看到一两码远的地方。

他好不容易才从杜鹃花丛中挣扎出来,又被乱蓬蓬的蒲草和芦苇丛绊了一大跤,他的手指头都划破了。接着他被石榴树的树枝重重地抽打着,就好像他是伊顿公学的那些名流公子,英勇无畏的男孩一定会指出:这鞭打是不公平的。他的衣服和身体被荆棘拉扯住,**的腿部被刺的血迹模糊,那些荆棘像鲨鱼一样拥有锐利的牙齿。

“我得逃出去。”汤姆想,“要是我被困在这里,等着别人搭救,那绝不是我希望的。”

如何才能逃脱呢?要不是汤姆的头突然撞到了一面墙上,他恐怕一辈子也出不去,只能待在那儿等着蒿草用叶子把他掩埋掉。

大家都知道,头撞在墙上不会是件舒服的事,而且那是一面粗糙的墙壁,上面砌着凸起的石头,特别是一块有棱角的石头正好顶在你眼眉中间,撞得你眼前飞舞着美丽的星星,可是很不幸,美丽的星光只闪现万分之一秒,刻骨的疼痛却不会随之消散。汤姆是个勇敢的孩子,虽说脑袋撞得痛极了,可他毫不畏惧。

他猜测:这面墙应该就是这片树林的边界了。他就像一只小松鼠爬了上去,翻墙而过。

汤姆来到了盛产松鸡的猎场,乡间把这个地方称为哈特尔猎场。数不清的石楠丛、沼泽地和各种岩石绵延远去,伸展到地平线的尽头。

虽然汤姆只有十岁,可他绝对是个聪明的小家伙,就像一头老牡鹿。再说他的年龄比大多数牡鹿都大,他还有更加睿智的头脑。他和牡鹿都很明白:要是此时调头奔跑,就可以摆脱猎狗的追踪。于是,他翻过墙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右侧转换了角度,沿着墙根跑了大约半英里的距离。

约翰爵士、看门人、老管家、花匠、农夫,还有挤牛奶的女工等人叫喊着,在围墙里面朝着与他相反的方向又追了半英里。汤姆听见他们的呼喊声渐渐消失在林中,高兴地笑了起来。

汤姆来到一个斜坡前,他顺势而下,走到坡底,毅然远离了那道围墙,走向了那片连绵无尽的旷野。他很清楚自己和追兵之间隔了一座山,他可以大胆前行而不必担心被他们发现了。

不过那个爱尔兰女子知道汤姆在那里。在大家追赶汤姆时,她始终在队伍的最前面,她不是在行走,也并非在奔跑。她前进的姿势既平稳又优雅,双足很快地交替,看不清哪只在前哪只在后。每个人都在问这个奇特的女人是谁,可是没有人知道。大家就推断说:她一定是和汤姆一伙的。可自从进入了树林,就再没有人看见她了。她跟到了汤姆后面,也翻越了围墙,汤姆向哪边走,她也向哪边走,一直紧跟着他。约翰爵士他们都再没见过她,也就很快忘记了她。

汤姆走过一片石楠,那儿是一块沼泽地。这块沼泽除了到处是石头,其余的和别的沼泽没什么不同。他慢慢前行,地面越来越崎岖不平,坑坑洼洼的,不过走起来并不困难。于是汤姆边走边四下眺望这个特别的地方。在他看来,这是个崭新的世界。

他看见一些背上花纹呈皇冠状或十字形的大蜘蛛。它们待在自己织的蛛网中间,当发现汤姆靠近时,它们就把蛛网快速地抖动,让他无法看清。后来,他看见一些蜥蜴,有褐色的、灰色的,还有绿色的,汤姆还以为它们就是会攻击人的蛇呢,谁知它们的胆子很小,一见到汤姆,就猛地钻到石楠丛里不敢出来了。

走到一块岩石旁,汤姆看到了很动人的一幕:一只褐色的漂亮的母狐狸,长着尖尖的鼻子,尾巴尖上是一小撮雪白的毛,有四五只脏兮兮的小狐狸围在她身边。此时阳光明媚,它仰面朝天躺着,四肢、脖颈和大尾巴都伸展着,还不时打个滚。小狐狸们则在它身边玩得不亦乐乎,一会儿兜着圈玩闹,还在它身上跳过去又跳回来,一会儿轻轻地扑咬它的爪子,一会儿用嘴扯住它的大尾巴转圈玩。这是汤姆见过的最好玩的事情了。

有个调皮自私的小狐狸偷跑出去,发现了一只个头几乎和自己差不多大的死乌鸦,就拖起它,准备把它藏起来。其余的小狐狸们也兴奋地大叫着跑了过去。这时它们看到了汤姆,都吓得跑回到狐狸妈妈身边。它急忙叼上一只小家伙,剩下的小狐狸都慌里慌张地跟着它,逃进了一个隐蔽的岩洞里。动人的场景就此消失了。

又走了一会,突然“嘣咚咚”一声响,他面前有什么东西急速地飞过,汤姆吓了一大跳,把眼睛闭得紧紧的,他还以为地裂了,自己要遭殃了。等他把眼睛睁开了,才发现自己刚才差点踩到一只在沙子里洗澡的雄松鸡,所以那松鸡就飞了起来,那响动就如同一列快速火车正在发动。它真是个怯懦的家伙啊,抛下了老婆孩子,自己边逃边叫唤:“救命啊,杀人啊,放火啊——咕噜噜——世界末日啊——咕咕咕!”大概一个钟头以后,这只雄松鸡又回到了妻儿身边,竟然毫无羞愧之心。

汤姆一直不停地前进。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要这样,也许是他喜欢这片广阔奇妙的荒野,也许是喜欢这里凉爽清新的空气。不过顺着山势向上爬时,他的脚步渐渐缓慢了,因为路更加难走了。一大片起伏不平的石灰岩取代了刚才那些松软的草皮和一丛丛的石楠,岩石之间是深深的裂隙,长满了蕨草。汤姆在岩石间跳来跳去,总是不免会跌到岩石的裂缝中,他的脚趾都碰伤了。可是,像被未知的原因吸引着,他不畏道路艰难,仍坚持前行。

汤姆没有发现那个爱尔兰女人始终跟在自己身后。可能是他没有回头看,也可能是山崖岩石遮挡住了,不过那个女人一直都可以看见他。

汤姆有些饿了,也感觉到了渴,毕竟他奔跑了那么长的路程。骄阳如火,岩石被晒得如同烤炉一样烫手,岩石上灼热的空气在飘**舞动,仿佛是石灰场上的空气飞旋着。看过去一切万物都在晃动摇摆,似乎都要被融化了。

汤姆找不到吃的,也找不到水喝。虽然各种浆果漫山遍野地生长着,可六月正是它们开花的时节。水呢,又有谁能在遍地石灰岩的地方找到水呢?汤姆路过一些幽深黝黑直入地下的石灰岩洞,那洞就像是住在地下的小矮人之家的烟囱。他听见有叮咚清脆的泉水声从下面很深的地方传上来,他真想跳进去,让自己干裂缺水的嘴唇得到滋润!可这种烟囱太阴森可怕了,即使他是个勇敢的扫烟囱的孩子,也不敢爬进去。

他一直不停地向前走着,直到头晕目眩才坐下来,这时他好像听见了远处传来的教堂钟声。

“啊,太棒了!”他心想,“有教堂的地方就会有人家,总会有人给我些吃的和水吧。”他又有了力量,站起身,向自己确定的响起钟声的方向走去。

很快他又停住了脚步,站在山顶四面张望,不禁感叹道:“啊,这世界真是广阔呀!”

是的,他站在山顶上可以望到每一处地方:他身后很远的山脚下,那是哈特尔的领土,大片黑色的树林,一条日夜奔腾盛产鲑鱼的河流;在他的左边,山脚下是一个大城镇,飘扬着灰色烟雾的黑糊糊的采矿场;举目远望,他看到越来越宽阔的河流汇集到一望无际的大海,海面上航行的船只,在他眼里只是些小小的白点。

在他前方,就像展开了一张大地图,生机盎然的广袤平原、农场和村庄分布其上。它们看上去近在眼前,可是汤姆明白,其实这一切都距离遥远。在他右侧,是层层叠叠的山脉,绵延起伏,山色越远越淡,一直伸展到天际。汤姆发现,就在自己和山野之间,就在自己的脚下,有一大片好地方正是自己在寻找的。他立即决定向那里走去。

那是一个狭长的峡谷,绿树成阴、芳草萋萋,谷底的路是用石块铺筑的。他透过林阴看见,距自己大约几百英尺的地方,有一条清幽幽流动的小溪。汤姆心驰神往:噢,要是能到小溪边那有多好啊!接着他看见了溪边一栋小村舍的屋顶,一个有花坛和苗圃的花园,还有如飞蝇一样的红点在花园中移动。他仔细看过去,那是一位穿着红衣的女子。哈!也许她是个好心人,会给他一些食物。

教堂的钟声又响了起来,看来这下面是个小村庄。不会有人知道庄园那边才发生不久的事情,也不会有人能认出他来,就算是约翰爵士派了全体警察来追捕他,消息也不会这么快就传播到这里,可他只需五分钟就能够走到那个峡谷的小院里。

汤姆的推想很正确,追捕他的消息确实还没有传到这里,因为他现在跑到了与哈特尔庄园相距十英里的地方。不过他认为自己五分钟就能到达山下的推断是错误的,那所村舍虽然看起来很近,实际上离这座山还有一英里多的距离,而且他下山的路还足足有一千英尺。

经过漫长的行走,汤姆已是双足疼痛、万分疲惫、又渴又饿了,可他是个勇敢的孩子,仍然顽强地向山脚下走去。当教堂的钟声又一次响起时,他感觉是自己的脑子在嗡嗡作响,而不是教堂的钟声在响。那条清澈的小溪从山脚边流过,叮叮咚咚好像在唱歌:

清清凉凉,清清凉凉,

我路过微笑的沙滩、

睡梦中的池塘,

凉快清爽,凉快清爽,

亮晶晶的鹅卵石,

水沫飞溅在堤岸。

快乐的鸟儿在山岩下歌唱,

常春藤爬满了围墙,

教堂钟声悠扬,

纯洁的人永远纯洁;

欢迎你们,

母亲和孩子啊,

快来溪中沐浴,快来溪中嬉戏。

又脏又臭,又脏又臭,

我流过大城市。

那里烟囱密布,

乌烟瘴气。

又臭又脏,又臭又脏,

我流过码头、沟渠还有河岸旁,越流越肮脏阴暗,

越流越污浊贪婪,

被城市的罪恶污染了,

有谁愿意再来玩耍?

母亲和孩子啊,

离我远些,远离溪流,离开吧。

健壮又自由,健壮又自由,

闸门打开,我奔流入大海,

自由又健壮,自由又健壮,

我欢快地流动,

洗去一身的污浊,

流向金色的海滩,

流向跃动的沙洲,

洁净的潮水在远处等我,

我汇入无边无际的海洋,

罪恶的灵魂重获清白之身,

纯洁的人永远保持纯洁;

母亲和孩子啊,

快来溪中沐浴,快来溪中嬉戏。

汤姆向山下走去,他没有发现那个爱尔兰女子也跟着他下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