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攻击:柴静抽烟移民是小三,她的话你怎么能信?(1 / 1)

2.15年3月初,柴静的《穹顶之下》视频火了,她对环保话题的关注也在网络上引起了争议,有些人说:柴静是高龄产妇,自己熬夜抽烟,移民美国生小孩,还做小三抢别人老公,这样的人说的话,你怎么能信?

且不说这段话里面很多不是事实,你怎么知道柴静怀孕后还抽烟熬夜?退一万步说,我们质疑一个人的观点对不对,不应该过度牵扯到一个人的人品。如果我们因为相信一个人的人品不好,就直接否定他的话,就是犯了人身攻击的错误——不过在中国,这是让一个人失去话语权之最有力最简便的方法。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会碰到类似的场景:

场景一:

甲:“李磊认为我们的论文在数据结构设计方面的分析还不到位。”

乙:“你们宿舍的那个李磊么?他能有什么好建议?他又不是我们计算机专业的。”

场景二:

老刘:“小王,麻烦你帮我去买盒烟。”

小王:“好咧,您都习惯去哪家买烟啊?我看美的空调旁边的那个店不错。”

老刘:“那个店你别去啊,据说那个店老板之前坐过牢,恐怕东西真不了。”

场景三:

网友一:“就看XX那狗样子,他的话能信么?”

网友二:“这种背着自己老婆偷人的男人能演出什么好片子?”

网友三:“楼上太傻了吧?良心被狗吃了的人是不会做出什么好事的!”

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当我们在谈论某件“事情”和“问题”的时候,有时会像上面的情况一样,讲着讲着就绕到“人”的身上去了。

当然,并不是说谈论事的时候不该谈论人的品性,一个骗子的话总是更值得我们去质疑。

但是,如果有人试图凭借某人的品格、背景、态度、动机、地位等,作为质疑某人所持的观点和想法的理由,我们就要小心,我们是否会中了“诉诸人身”的逻辑谬误。

在场景一中,甲提出李磊的观点是他和乙的论文需要进一步的改良,但乙却用李磊是“外行”的理由拒绝接受这个观点。其实,就算李磊的专业与甲乙不同,也不能说明李磊提不出专业的问题。

在场景二中,老刘因为店老板曾经坐过牢就否定该店出售的香烟的质量,明显是希望通过揭露店老板的背景来证明自己的判断,这也是诉诸人身谬误的其中一个表现。大伙也都知道,利用店老板坐过牢这一背景作为支撑自己观点的依据,明显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老板很可能早就改邪归正了,而且坐牢又跟卖烟的质量有什么关系呢?

场景三应该是读者们非常熟悉的了。很多网友在网络上通过这种方式表达他们的观点。但这所有的表达,都是以人身攻击的方式进行的,是对人而不对事,这也是诉诸人身谬误的一种表现。

总之,犯人身攻击谬误的错误是将讨论的重心转向了人,而非问题本身。例如,从某个人的品行不好,推出他的理论研究成果不可信;从对方的家庭背景,推出他的行为值得怀疑;等等。

其实,一个观点本身是否正确,与持该观点者是什么样的人有一定的关系,但是讨论的重心都应当围绕问题本身。

但在现实生活当中,当一方对另一方的观点没有办法有效回击时,就往往会采取人身攻击的方法。

人身攻击的一种常见手法就是把对问题的质疑转移到对动机的质疑,占据道德制高点,进而获得话题主导权。

比如有的人评价本书作者秋叶的在线课程质量好不好,他不会去讨论这个课程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而是直接说他不就是想赚钱吗?有什么好讨论的?如果一个人这样攻击我,我也很被动,因为在普通人眼里,一个赚钱的人不如一个免费分享的人高尚,有理也输三分。

人有时候会做下一些言行不一致,或者自相矛盾的事情,或者你自己不擅长的事情,这些弱点也会被有些人拿来用于对你的观点进行质疑。

比如:你自己都做不到,凭什么要求我?

家长:“宝贝,少吃点甜的,吃多了对牙齿不好。”

孩子:“你昨天还吃了好几个蛋挞呢,你不怕牙齿不好啊?”

且不论家长吃了几个蛋挞,但可能对于孩子来说(也许是正在换牙的孩子),吃多了甜食确实会对牙齿有伤害。

再比如:你自己都不会做,凭什么评价?

A:“这家饭店的菜可真难吃。”

B:“你连饭都不会做,还好意思挑三拣四?”

无论A会不会做饭,也许这家店的饭菜就是很难吃。

实际上,很多人在日常对话中都用过质疑一个人的能力来达到质疑他的观点的方法,例如:

网友一:“《越光宝盒》实在是一部烂片,惨不忍睹。”

网友二:“烂片?有本事你拍一部好片看看?”

这些套路很熟悉吧,广义的人身攻击,包括质疑一个人的品格、动机、行为、能力来达到否定你的观点的目的,如果你不是圣人,总一款弱点会被攻击到。

香港哲学家李天命先生在其著作《李天命的思考艺术》中提到:“其实只要没有将品格批判当做驳论的理据,那批判就没有犯人身攻击的谬误。否则的话,父母责骂子女,法庭判辞批评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人身攻击的谬误了。”

我们现在来看看两段对话,看看哪一段犯了人身攻击的谬误:

对话一:

甲:“不要投票给丙,他没有资格做市长。”

乙:“为什么这么说?他的呼声很高啊。”

甲:“丙当副市长的时候,不但没有实现之前的选举承诺,还做了很多见不得人的勾当,总之别选他。”

对话二:

甲:“丙关于政府应该提高工人最低薪水的说法真是一派胡言!”

乙:“为什么这么说?我觉得他讲得很有道理啊。”

甲:“丙当副市长的时候,不但没有实现之前的选举承诺,还做了很多见不得人的勾当,他的话你能信?”

请问:两则对话当中,哪一则出现了诉诸人身的谬误?对话一还是对话二?

正确答案是:对话二。

在对话一当中,甲提出一个观点是不要支持丙,而乙对此有疑问,那甲自然就要说出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虽然这些证据从表面来看是在攻击丙的声誉和背景,但这些都是该论题所最需要的理由,因此不是诉诸人身谬误。

而对话二当中,甲反驳丙对于政府提供工人最低薪水的言论,是通过攻击其背景和身份来完成的。换句话说,甲为了让乙拒斥丙的观点,是通过评价丙这个人,而不是丙的观点来完成的。因此,甲犯了诉诸人身的谬误。

不犯人身攻击谬误的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人身攻击针对的是个人的攻击和侮辱,而不是直接反驳其提供的理由,很容易激起双方的情绪,使得原本合理的讨论最终走向了不合理,甚至是撕破脸的地步。

在微博上,很多话题双方不是观点对立,就是互相贴标签,互相人身攻击,最后变成了抱团取暖,族群分类。我现在玩微博就很小心,有时候我看到让我无语的言论和观点,我也不会骂他们弱智脑残,因为一旦骂了,我们也就跟他们一样,在犯人身攻击的谬误。

如何破解人身攻击呢?不妨看看下面的对话:

甲:“XXX的新文章你看了么?朋友圈都转疯了。”

乙:“XXX就是一愤青,他的言论还是少看为妙。”

甲:“就算XXX是愤青,也不能说明他总是错啊,难道他坚持1+2=3,也不对么?”

当觉察到别人从批判观点到攻击人身时,通过话题引导大家回到对观点的讨论上来,但是对于处于情绪中的人而言,做到这点很难,祝你好运。

互动练习

李老师:“咱们校长在年终汇报中说未来要将学校四周围墙建设成商铺,这样的话,每年的商铺出租就能够给学校带来不少收入。”

张老师:“我之前就说过这个新来的校长是个商人,压根不是搞教育的,张嘴闭嘴就是钱。你看我没说错吧?”

请问这段对话中有没有人身攻击呢?如果有,你打算怎样处理这种情况呢?请写下你的答案,记得@秋叶和@西安黄鑫。好作业必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