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快乐原则02(1 / 1)

因此,这似乎就是第一次承认梦是一种愿望满足的命题有一个例外的地方。正如我一再详细地表明的那样,焦虑的梦却没有提供这样的例外。“惩罚的梦”也没有,因为它们只是以适合于它的惩罚代替了被禁闭的愿望满足;就是说,它们满足的是罪疚感的愿望,罪疚感是对受蔑视的冲动做出的反应。[42]但是,不能把我们所讨论的患有创伤性神经症的病人的梦归类为愿望满足,也不能把在精神分析期间发生的使病人回想起童年的心理创伤的梦做这样的分类。它们的产生毋宁说是服从强迫性重复,虽然在分析中,这种强迫性重复确实得到了那种愿望的支持(那种愿望则是受“暗示”鼓励的)[43],以便把那些被遗忘和被压抑的东西回想起来。因此,把通过实现扰乱冲动的愿望而可能引起睡眠中断的任何动机摒弃,这样一些梦的功能并不是其原始的功能。梦只有在全部心理生活已经接受了对快乐原则的支配之后,才有可能执行这种功能。如果有一个“超越快乐原则”,那么,在梦的目的就是愿望满足之前还有一段时期,承认这一点才能与该原则相一致。这样做并不否认它们以后的功能。但是,如果这个普遍规律一旦被打破,就会出现另外的问题:为了从心理上约束创伤的印象而服从强迫性重复的这些梦难道不能也在分析之外发生吗?而答案只能是非常肯定的。

我在别的地方已论证过[44],“战争神经症”(就这个词所具有的含义来说,它不过是指疾病发作时的一种情况)确实就是因为自我中的冲突而引起的创伤性神经症。我已在第12页中提到的那个事实,即同时由创伤所引起的严重伤害减少了发生神经症的机会,如果把精神分析研究所强调的两个事实牢记在心里,这个事实就不再难以理解了:第一个事实是,必须把机械震**作为性兴奋的来源之一[45];第二,那个痛苦的、发烧的疾病在他的持续的时间内对力比多的分布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样,一方面,创伤的机械冲击力就会解放大量的性兴奋,由于缺乏对焦虑的准备,这种性兴奋就会有一种创伤作用;但是,另一方面,同时发生的身体上的伤害,则通过唤起受伤部位的自恋性的过度精力贯注[46],而对多余的兴奋加以约束。我们还知道,虽然力比多理论还没有充分利用这个事实,但是,在力比多的分布中,像抑郁症那么严重的失调,或许一时会被一种间发的器质性疾病所消除;确实,甚至一种完全发展的早发性痴呆也可以在这些情况下具有暂时的缓解作用。

第五章

感受刺激的大脑皮层没有抵御来自内部的兴奋的那层起保护作用的屏障,这个事实将产生一个必然的结果:即刺激物的这些后期传导获得了日益增多的实际意义,并经常引起可与创伤性神经症相比较的实际上的失调。这种内部兴奋的最丰富的根源,就是所谓有机体的“本能”——在身体内部发生的、传导到心理结构中去的一切力量的代表——同时也是心理学研究中最重要、最模糊的成分。

由本能发出的兴奋不与被约束的那种神经过程相符合,而与努力寻求释放的自由活动的神经过程相符合。或许我们将会发现,这一假设并不过于草率。我们关于这些过程的知识中最好的部分来自梦的工作的研究。我们在研究中发现,潜意识系统中的过程完全不同于(前)意识系统中的那些过程;在潜意识中,精力贯注会很容易地完全被转换、移置或凝缩,而如果把它应用于前意识的材料,这样做就只能获得无效的结果;在对白天的前意识残余根据在潜意识中发挥作用的规律进行了精心制作之后,这就可以说明显梦所展示的那些熟悉的特色。我把潜意识中的这种过程描述为心理的“原发”过程,以别于在我们正常的醒觉生活中获得的“继发”过程。既然所有本能的冲动都把潜意识系统作为它们影响的方面,因此,说它们追随着原发过程的路线,则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而且,把心理的原发过程和布洛伊尔的自由活动的精力贯注等同起来,把继发过程和他的在约束或紧张性精力贯注中的变化等同起来[47],这是很容易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把到达原发过程的本能兴奋约束起来,则是心理结构的更高层次的任务了。这种约束的失败便会引起一种类似于创伤性神经症的失调;只有在成功地完成了这种约束之后,快乐原则(及其变种现实原则)才有可能毫无妨碍地维护它的统治。直到此时,心理结构的另一个任务才会取得支配地位,即获得对兴奋的控制或约束,这个任务并非和快乐原则相反,而是独立于快乐原则,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它。

(我们已经描述过的)在童年心理生活的早期活动中和在精神分析治疗的事件中表现出来的一种强迫性重复,在很大程度上显示了一种本能的特征[48],而且,当它们的活动和快乐原则形成对立时,就会显示出好像有一种“魔幻般的”力量在起作用。在儿童的游戏中,我们似乎发现,儿童甚至会因为另一个原因而重复快乐的体验,因为通过他自己的活动,能比只通过被动的体验更彻底地更多地控制这种强烈的印象。每一次新鲜的重复似乎都加强了儿童竭力以求的这种控制。儿童并不能使他们的快乐体验得到足够经常的重复。他们不懈地坚持这种重复的同一性。这个特点在后来则消失了。如果一个笑话被第二次听到,它几乎不会再引人发笑;戏剧性的表演在第二次绝不会产生像第一次那样的印象;的确,要说服一个成年人马上再读一遍他非常喜欢读的一本书,几乎是不可能的。新奇总是快乐的必要条件。然而,儿童则会不厌其烦地央求成人重复一个他给他们看过的、或者和他们一起玩过的一种游戏,直到这个成年人拒绝再玩或实在筋疲力尽为止。同样,如果给儿童讲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他就总想一遍又一遍地听这个故事,而不听其他新故事;而且他会严厉地规定,重复得必须一模一样,并纠正讲故事的人可能误漏的每一次差错——虽然他们可能实际上是想通过插嘴来获得新的赞许。[49]所有这一切和快乐原则并不矛盾;显然,这种重复,这种同一事物的重新体验本身就是快乐的一个根源。相反,在接受分析的一个病人的案例中,在移情中强迫他去重复童年生活的事件,显然丝毫也没有考虑到快乐原则。病人在这方面的举动完全像一个孩子,这使我们看得很清楚,他的被压抑的原始经验的记忆痕迹并没有以一种约束状态表现出来,在某种意义上说,确实不可能服从那个继发过程。再者,他们通过结合前一天留下的记忆痕迹,把他们有能力形成一种愿望的幻想归因于他们不受约束这个事实,这种幻想将在一个梦里表现出来。当我们在分析的后期试图诱导病人和医生完全脱离开时,就经常遇到作为一种治疗障碍的同样的强迫性重复。我们还可以假设,当那些对分析并不熟悉的人感受到一种模糊的恐惧时——仿佛他们害怕唤醒那些他们认为最好留在睡眠中的东西——他们所害怕的归根结底是对出现这种被魔幻般的力量所占有的强迫性。

但是,是“本能的”这个谓语是怎样和强迫性重复联系起来的呢?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可避免地要产生这种想法,我们可能已经发现了一个普遍的、迄今尚未被清楚地认识到的,或者至少没有被明确强调的[50]本能特点的痕迹,或许是一切有机生命特点的痕迹。因此,似乎可以这样认为,一种本能就是在有机生命中先天存在的旨在恢复早期事态的一种欲望,这是一种在外部干扰力量影响下这个生物实体必须抛弃的欲望;就是说,它是一种有机体的弹性,或者换一种说法,是有机体生命中固有的惰性的表现。[51]

对本能的这种理解在我看来是很陌生的,以为我们已习惯于在本能中发现这个趋向变化和发展的因素,而现在我们却发现,人们要求我们认识到的是在它们身上恰恰相反的东西——即有机体的保守性质的表现。另一方面,我们很快就会联想起一些动物生活的实例,它们似乎可以证实这个观点,即本能是在历史上被决定的。例如,有些鱼类为了在远离它们通常居住区的某一水域内产卵,而在产卵期进行艰苦的长途跋涉。根据许多生物学家的观点,它们所做的只不过是寻找它们的物种以前所居住过的水域,但是,随着时间的迁移,这些水域已经转换给其他鱼类了。据说候鸟的定期移栖也同样适用于这种解释——但是,当我们考虑到,在遗传现象和胚胎学的事实中,我们有关于有机体强迫性重复的最深刻印象的证据时,我们很快便发现没有必要再寻找更多的事例了。我们发现,活的动物的生殖细胞在其发展过程中一定会重复(虽然只是以简化的短暂的形式)这种动物由此进化而来的一切结构形式,而不是沿着最短的道路迅速地形成它自己的最终形状。这种行为只有在一种很小的程度上才能归因于机械的原因,而且我们也不能相应地忽视历史的解释。同样,通过长出一个与失去了的器官完全类似的器官,这样一种再生能力在动物王国里屡见不鲜。

我们将会遇到这个并非毫无道理的反对意见,很有可能的是,除了那些促使重复的保守本能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强烈趋向发展和产生新的形式的本能。这个论点当然也不能忽视,我们在讨论的后一阶段将予以考虑。[52]但是,我们眼下最好还是在它的逻辑结论中遵循这个假设,即一切本能都把恢复一种早期的事态作为它们的目的。这个结果可能给人留下一种神秘主义的或故弄玄虚的印象;我们仍然可以相当坦然地排除曾经追求过任何这类目的的谴责,我们寻求的只是合理的研究结果,或者基于它而建立的各种看法;在这些结果中,除了那些确定无疑的特性之外,我们并不希望发现任何其他性质。[53]

因此,我们不妨假设,一切有机体的本能都是保守的,都是从历史上获得的,并且朝向恢复某种较早期的状态。这样,我们一定会把一切有机体发展的现象归之于那些外部有干扰的和有趣的影响。原始的生物实体从一开始就不想改变;如果条件始终不变,它就总是只重复同样的生命历程。但不管怎么说,一定是我们所居住的这个地球的进化史及其和太阳的关系,才有可能在有机体的发展中留下痕迹。有机体的保守本能已经使每一种强制性的变化被同化到有机体生命的过程中,并且把它们储藏起来,以供今后进一步重复。当这些本能实际上只想努力借助于新旧两条道路达到一个古老的目标时,它们表现的假象却必定是一些努力追求变化和进步的力量。另外,一切有机体奋力以求的这个最后的目标也是可以说明的。如果生命的目标是迄今为止从未达到过的一种状态,它就会和本能的保守性产生矛盾。相反,它就一定是一种古老的状态,一种最初始的状态,是活的有机体很久以前就脱离开的状态,并力图通过一切迂回的发展道路又回到这个出发点。如果我们把它作为一种不承认有例外的真理,即一切活的东西都是由于自身之内的原因而死亡的——重新成为无机物——那么,我们将只能说“一切生命的目标就是死亡”,我们还会回想起这句话:“无生物是在有生物之前就已存在。”

在某一时期,通过我们对其性质还不能形成概念的某种力量的活动,生命的属性在无生物中被唤醒了。或许这个过程就是一个使其他生命物质后来在一定的生物阶层产生意识的类似的原型。因此,在以前无生物中产生的紧张便力求要达到一种平衡;第一种本能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出来,即回到无生命状态的本能。那时,生物是很容易发生死亡的;其生命的历程可能只是很短暂的,其方向是由这个幼小生命的化学结构所决定的。或许,通过一段漫长的时期,生物就可以这样得到不断的再生,而又很容易死去,直到决定性的外部影响以这样一种方式发生了改变,迫使仍然活着的生物更加广泛地偏离最初的生命历程,并且采取更复杂的和迂回的道路来达到死亡的目标。这些被保守的本能忠实地保留下来的、通往死亡的迂回道路,在今天就这样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现象的画卷。如果我们坚定地认为,本能的保守性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就不可能获得关于生命的起源和目标的任何其他假设。

如果这些结论在我们听起来很奇怪的话,那些使我们做出关于许多本能的结论也一定会使人同样感到困惑不解,我们认为,这些本能处在有机体的生命现象的背后。我们关于每一个活的生物都具有自我保存(self-preservation)本能的假设,和本能的全部生命的目的就是产生死亡的假设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些自我保存的本能、自我肯定的本能和控制(mastery)的本能,看来已极大地削弱了其理论的重要性;它们是一些局部的本能,其功能是保证有机体将遵循自己的道路走向死亡,以及避开回到无生物存在的可能的道路,这不是有机体本身所固有的可能性。我们不再考虑有机体的那种令人困惑的决心,它是如此难以和前后关系联系起来,这是有机体在面临每一种障碍时保持自己的存在的决心。留待我们考虑的是这个事实,即有机体只希望以它自己的方式死亡。因此,这些生命的看守人最终也是死亡的忠实追随者。这样便产生了自相矛盾的情境,即活的有机体最竭尽全力地抵抗这些事件的发生(其实是一些危险),而这些事件能帮助它通过很短的迂回道路,迅速地到达它的生命目标;但这正是具有纯粹本能特点的行为,它和一种理智的努力形成对照。[54]

但是,我们不妨暂停下来,进行一下思考,事情不可能就是这样的。神经症理论曾给予它一个有特定地位的性本能,这些性本能表现出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情形。

并非所有的有机体都受外部压力的强制,这种外部压力驱使它们不断地增加发展的程度。许多有机体直到现在还继续把自己保持在低水平上:今天还存在着这样的生物,尽管不是全部的生物,它们必定类似于高等动物和植物的最早期阶段。确实,它们直到今天还活着。同样,基本的有机体虽然构成了更高的生命形式的复杂机体,但并非所有的机体都走这条进化到自然死亡的全部道路。其中有些生物的再生细胞,很可能保持着生命物质的原始结构,在一定时期之后,携带着一切遗传的和新获得的本能素质,从作为一个整体的有机体中分离出来。可能正是这两个特点,才使它们的独立存在成为可能。如果条件合适了,它们就开始发展,就是说,重复同一种行为循环,它们的存在便归属于这种循环;结果,物质的一部分又把它的发展贯彻到底,而另一部分,作为一个新的生殖核心,又返回到这个发展过程的开端。这样,这些生殖细胞就不利于生物的死亡,并且能成功地战胜在我们看来似乎必定是潜在永存的东西,尽管它或许只意味着死亡道路的一种延长。我们必须把这个事实看作是最有意义的,即生殖细胞的这种功能得到了加强,或者,如果它和另一个与它相似,却又有所不同的东西相混合,才能使这种功能发挥作用。

有一些本能主宰着这些基本有机体的命运,这些基本有机体比个别有机体存活得长,当这些有机体无法防备外部世界的刺激时,这些本能便为它们的安全提供庇护,并最终和其他生殖细胞产生联合等等。这些总起来说就构成了这样一组性本能。在与其他本能同样的意义上,它们也是保守的,在那种情况下,它们要重新恢复生物的早期状态;但是,它们的保守性程度更高,在这里,它们显示出自己特别能抵抗外部世界的影响;在另一种意义上说,由于它们要更长时间地保存生命本身,所以它们也更加保守。[55]它们是真正的生的本能(life-instincts)。它们的行为表现和由于其功能而导向死亡的其他本能的目的恰恰相反;这个事实表明,在它们和其他本能之间有一种对立,神经症的理论早就认识到这种对立的意义。在有机体的生命中似乎有一种摆动的节律。一组本能向前压,以求尽可能快地到达生命的最终目标;而另一组本能则在发展到某一阶段时就返回到某一点,只是又从某一点走了一段同样的路程,从而延长了旅程。虽然性欲和性别之间的区分在生命之初肯定并不存在。然而,很有可能,后来被描述为性欲的本能从一开始就发挥作用了。有人认为,只是在后来某个时期,它们才开始发挥反对自我本能(ego-instinct)的作用,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56]

现在,我们不妨暂时回过头来,考虑一下是否所有这些思辨都是有基础的。除了性的本能之外[57],难道就真的没有寻求恢复早期状态的任何其他本能了吗?难道就没有一种本能在为一种还从未达到过的状态而奋斗吗?我还没有在有机界找到和我提出的特点相矛盾的任何确定的例子。在植物界和动物界中,显然并不存在向更高水平发展的任何普遍的本能,虽然不可否认,这种发展事实上确实是存在着。但是,一方面,当我们宣布一个发展阶段比另一个更高级的时候,这常常只不过是一个个人见解的问题;而另一方面,生物学教导我们,在某一方面更高级的发展常常要被另一方面的退化所抵消或压倒。另外,存在着许多种动物形式,我们能从这些形式的早期阶段推测出,相反地,它们的发展已具有退化的特点。高级的发展和退化一样,完全可能是促进适应的外部力量的压力所导致的结果;在这两种情况下,本能所起的作用可能仅限于(以一种内在根源的形式)保持住这种强制性的变化。[58]

我们很多人也很难放弃这个信念,即人类本身有一种趋向完善的本能在发挥作用,这种本能使人类达到了他们目前的高水平的理智发展和道德升华,人们或许可以期待,人类肯定能发展到超人阶段。但是,我不相信存在着这样一种内部本能,也没有看到这种仁慈的幻觉将怎样得到保存。在我看来,人类当前的发展似乎不需要做任何不同于动物发展的解释。可以在少数人类个体中观察到的、趋向进一步完善的不懈努力,可以被很容易地理解为本能压抑的结果,人类文明中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在这种本能压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被压抑的本能为追求完全的满足而从未停止过奋斗,它存在于重复一种满足的原始经验之中。一切代替或反相形成作用和升华作用,对于放松被压抑本能的持续的紧张,并没有多大的用处;正是在所要求获得的满足的快乐与实际获得的满足的快乐之间的这种差异,才产生了这种驱动的力量,它不允许在它所达到的任何境地止步不前,但是,用诗人的话说:“奋力向前,永不屈服。”[59]达到完全满足的后退之路,一般地说,总是被坚持压抑的抵抗所阻拦,这样,在另一个成长还没有受到阻挡的发展方向上,除了前进之外,别无任何选择——尽管也没有任何指望能使该过程达到一种终结或实现目标。在形成恐怖性神经症时所包含的这些过程,实际上只不过试图逃避某种本能的满足,而不是别的什么。这些过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这样的榜样,指出了这种想象的“趋向完善的本能”的根源——我们不能把这种本能归之于每一个人类个体。的确,促使其发展的动力条件都普遍存在,但是,只有在很少的情况下,实际的情形似乎才有利于这种现象。

我只想说一句话,以便说明,把有机物结合到更大单位中去的爱欲的力量,可能提供了对这种“趋向完善的本能”的一种替代,对这种替代我们还不能承认,归因于这种本能的现象,似乎能够通过爱欲的这些力量,连同压抑的结果,一起得到解释。[60]

第六章

我们迄今为止讨论的结果是,在“自我本能”和性本能之间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并提出了一种看法,前者对趋向死亡施压,而后者趋向于延长生命。但是,即便是在我们自己看来,这个结论也必定是在许多方面相当令人不满意的。再者,实际上,只有对前一类本能,我们才能赋予它一个保守的或者说是退行的特点,这个特点与强迫性重复是相对应的。因为,根据我们的假设,自我本能是在无生物有了生命时产生的,并把恢复无生命状态当作它们的目的。而对于性本能来说,虽然它们确实重新产生了有机体的原始状态,但是,它们千方百计奋力以求的目的,是将两种特别分化的生殖细胞统一起来。如果这种统一没有发生,那么,生殖细胞就会随同所有其他多细胞有机体的成分一起死亡。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性的功能才能延长细胞的生命,并借给它永生的伪装。但是,在生物的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重要事件,难道就是在性的生殖作用中,或在它的祖先,两个单细胞原生动物的**中一再重复吗?[61]对这个问题我们不知道如何回答;而且,如果我们所论证的整个结构被证明是错误的,我们就因此而感到宽慰了。那么,自我或死的本能和性或生的本能[62]之间的对立就会消失了,强迫性重复也会因此而失去我们归因于它的意义。

然后,让我们回到我们已经提出来的一个假设上来。我们期望我们将能够对它给予明确的否定。我们在一切生命必定都死于内部原因这个假设的基础上得出更进一步的结论。我们之所以如此随意地做出这个假设,是因为它对我们来说似乎并不是一种假设。我们习惯于认为这是一个事实,而且诗人们的作品使我们在这个观点上得到了鼓励。或许我们之所以决定这样去想,是因为在这种信念中有一种安慰。如果我们自己必须去死,而且在死亡时首先要失去我们最亲爱的人,那么,我们就比较容易服从一个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服从那个至高无上的“必然性”(necessity),而不愿选择或许有可能避免的机遇。但是,或许对这种死亡的内在必然性的信仰,也只是我们为自己所制作的那些幻觉中的一个幻觉,即“这样就可以承受生存的重负”。[63]这当然不是一种原始的信念。“自然死亡”的观念是和原始民族不相容的;他们已把在他们当中发生的每一个人的死亡都归因于一个敌人或某个罪恶的精灵的影响。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忽视转回到生物学中去检验这种信念的有效性。

假如我们这样做,我们可能会惊讶地发现,生物学家对自然死亡这个主题的看法有多么的不一致,而且事实上,死亡这个概念已在他们手中消融了。至少在高等动物中有一种固定的平均寿命,这个事实当然支持存在着诸如死于自然原因这样的事。但是,当我们考虑到,某些大型的动物和某些巨型的木本植物有非常漫长的寿命,直到目前也无法计算究竟有多长寿命时,这种印象便又一次被消除了。根据威廉·弗利斯(Wilhelm Fliess,1906)的那个广义的概念,有机体所展示出来的一切生命现象——当然也包括它们的死亡——都和某些固定时段的结束相联系着,这些固定时段表明,有两种生物(一种是雄性,另一种是雌性)表现出对太阳年的依赖性。但是,当我们发现,观察外部力量的影响能够多么轻易而又广泛地改变生命现象出现的日期(特别是在植物界)——加快或延缓它们出现的时间——时,这样便使人们怀疑弗利斯提出的公式的严谨性,或至少怀疑他确立的这些法则是否就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根据我们的观点,对有机体中生命的寿限和延长这些论题的处理,在魏斯曼(A.Weismann,1882,1884,1892等)的著作中是最吸引我们的。正是他第一次把生物分成必死的和不死的两部分;必死的部分是指在较狭窄的意义上的肉体——躯体——只有它才隶属于自然的死亡;而另一方面,生殖细胞是潜在不死的,因为在一定的适当条件下,它们能发展出一个新的个体,换句话说,它能够用一个新的躯体包裹住它们自身。(魏斯曼,1884)

在这一点上,引起我们震惊的是,它和我们的观点竟出人意料地相似,我们的观点是沿着一条截然不同的思想路线发展起来的,魏斯曼则是从形态学角度来考察生物体的,他认为里面有一个部分是注定要死亡的,这就是躯体,是一个看起来和性或有关的物质相分离的身体。不死的那一部分——即种质——与维持种族的生存和繁衍有关。另一方面,我们已经把注意力不是集中在生物体上,而是集中于活跃在里面的力量上,导致我们区分出了两类本能:一类本能的目的是引导生命趋向死亡,而另一类本能,即性本能,终生奋力以求和产生的则是生命的复苏。这听起来很像是对魏斯曼形态学理论的一种动力学的必然结论。

但是,我们一经考察魏斯曼关于死亡问题的论述,这种表面上具有重要一致性的现象便消失了。因为魏斯曼只是把必死的躯体和不死的种质之间的区别与多细胞有机体联系起来;在单细胞动物中个体的细胞和生殖的细胞仍然是一回事(魏斯曼,1882,第38页)。因此,他认为,单细胞有机体是潜在不死的;死亡看来只是在多细胞动物中才有。的确,这种高等有机体的死亡是自然的死亡,是死于内部原因的;但是,它并不是建立在生物体的先天性质基础上的(魏斯曼,1884,第84页),不能把它看作是基于生命本性之上的一种绝对必然性(魏斯曼,1882,第33页)。毋宁说,死亡是一件有利的事,是一种对外部生活条件的适应现象;因为,在把有形体的细胞分化成躯体和种质之后,个体寿命的无限制的延长就变成了一种毫无意义的奢侈。当多细胞有机体的这种分化出现后,死亡就成为可能和变得适当了。从此以后,高等有机体的躯体,在一定时间之后,便由于内部原因而死亡,而原生物仍然是不死的。另一方面,繁殖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和死亡一起被引进来的;相反,它和(它由此而起源的)成长一样,是生物体的一种原始的属性,自从它在地球上出现之后,生命便持续不断地存在下去。(魏斯曼,1884,第84页以下)

显而易见,以这种方式承认高等有机体具有自然死亡,这对我们的情况并无多大帮助。因为如果死亡是有机体后来获得的一种东西,那么,就不可能认为,这个地球从一开始有生命就存在着死的本能。多细胞有机体可能死于内部原因,因为其分化有缺点或它们的新陈代谢不完善,但是,从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观点来看,这个问题却毫无意义。另外,这是一种关于死亡起源的说明,当然比死的本能这个陌生的假设更接近于我们习惯的思维方式。

遵循魏斯曼的主张而进行的这种讨论,在我看来,不管在哪一方面都没有得出结论性的结果。[64]许多作者已经回到歌德(Goethe,1883)的观点上来了,歌德认为,死亡是繁衍的直接结果。哈特曼(Hartmann,1902,第29页)认为,死尸的出现——即一具已经死去的生物体的一部分——并不是死亡的标准,而应该把死亡定义为“个体发展的终结”。在这个意义上说,原生动物也是要死的;对它们来说,死亡一律是和繁衍相一致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它被后者弄得模糊不清了,因为母性动物的全部物质可以被直接传递到年幼的后代中去。

此后不久,研究的兴趣便转向了用实验来检验单细胞有机体,即所谓生物体的不死性。一个名叫伍德拉夫(Woodruff)的美国生物学家曾用一种纤毛虫(infusorian)做实验,这是一种浮游微生物(slipper-animalcule),这种生物用把自己分裂成两个个体的形式来再生自身;伍德拉夫每一次分离出一个产物,并把它放入新鲜的水里,(当伍德拉夫不再进行实验的时候)他已追踪这种生物繁衍到第3029代。第一代这种浮游微生物的最后一个子孙就像它的最初的祖先一样富有活力;没有任何老化或退化的迹象。这样,如果这些数字是令人信服的,那么,原生动物的不死性似乎可以在实验上得到证明了。[65]

其他实验却获得了不同的结果。和伍德拉夫的发现相反,莫帕斯(Maupas)、卡尔金斯(Calkins)等人发现,这些纤毛虫在分化到一定的数目之后,除非对他们采取某些补救的措施,否则,它就变得衰弱了,形状变小,失去了它的一部分组织,最后便死掉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原生动物也像高等动物一样,经过一段年老体衰之后,便死掉了——这是和魏斯曼的观点完全矛盾的,魏斯曼认为死亡是生物有机体后来获得的。

谈到这些实验的最后结果,我们注意到,有两个事实似乎能使我们站稳脚跟。

第一,如果有两个微生物,在它们还没有显示出老化的迹象时,能够互相混合,即结合起来(此后不久它们又分离开),那么,它们就不会变老,它们又“返老还童”了。这种结合无疑就是高等动物的性繁殖的原型;到目前为止,它和繁殖还毫无关系,它被局限在和两种个体物质的混合上(即魏斯曼的“两性融合”)。不过,这种结合的恢复性影响也可以用一定形式的刺激、给它们提供的营养液的成分的变化、温度的提高或对它们进行振动来代替。这使我们想起了洛布(J.Loeb)的著名实验,他把某些化学刺激物加到海胆卵的身上——产生了通常只有在受精之后才会发生的细胞分裂过程。

第二,纤毛虫由于自己的生命过程的结果而到达一种自然的死亡,这毕竟是有可能的,因为伍德拉夫的发现和其他人的发现之间的矛盾在于,伍德拉夫把每一代都放在新鲜的营养液里。如果他不再这样做了,他观察到的,如同其他研究者所观察到的那样,这些后代就表现出老化的迹象。他得出结论认为,这些微生物被发散到周围**中去的新陈代谢的产物损伤了,这样,他就能够结论性地证明,只有这种特殊的微生物自己的新陈代谢的废物才具有这种致命的后果。因为,如果在种属关系较远的物种的排泄物过分饱和的溶液中,这些同样的微生物就会茁壮地成长着,而如果使它们拥挤在它们自己的营养液中时,它们却必然会死亡。因此,如果让一条纤毛虫独居一处,那么,它就会死于自然死亡,因为它自己的新陈代谢废物没有完全排清(或许一切高等动物最终都是死于同样的无能为力)。

在这一点上,我们心里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通过研究原生动物的自然死亡,我们在寻求解答这个问题时是否服务于任何良好的目的?这些生物的原始组织可能使在它们身上存在的某些重要的情况不为我们所知,虽然事实上也在它们身上表现出来,但只有在高等动物中才能见到。在这些高等动物身上,它们已经能够获得一种形态学的表现。如果我们放弃形态学的观点,而采取动力学的观点,那么,原生动物自然死亡能否被证明,就变成了一件与我们完全没有关系的事情。对它们来说,后来被认为是不死的实体,不管怎么说,都还没有和必然死的部分分离开。那种努力把生命导向死亡的本能的力量,在它们身上也可能从一开始就发挥作用了。不过,它们的作用则可能被倾向于保存生命的力量,完全遮蔽住了,以致任何证明它们存在的直接证据都变得难以发现。再者,我们已经知道,生物学家的观察容许我们假设,这种趋向死亡的内部过程也存在于原生动物之中。但是,即便在魏斯曼的意义上证明原生动物是不死的,他关于死亡是一种后来获得的主张,也只适用于死亡的外部现象,对于像趋向死亡这样的过程来说,是不可能做出这类假设来的。

因此,我们期望,生物学或许会直截了当地否认死的本能,但是,我们的这个期望并没有实现。如果我们有这样做的其他理由,那么,对我们来说,我们显然应该继续关注死的本能存在的可能性。魏斯曼的躯体和种质分离,与我们所划分的死的本能和生的本能之间惊人的类似性仍继续存在,而且还保留着它的重要性。

我们可以在这个精巧的二元论的本能生命概念上做一短暂停留。根据海林(E.Hering)的生物过程理论,在生物体中不间断地发生着两种方向相反的过程,一种是建构性的或同化的,另一种是破坏性的或异化的。我们敢不敢承认,在生命过程所采纳的这两个方向中有我们的两种本能冲动,即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在活动呢?不管怎么说,我们总不能对某个事实视而不见。这个事实就是,我们已经不知不觉地进入到叔本华(Schopenhauer)的哲学领域中来了,在叔本华看来,死亡是生命的“真正结果,并且在这个意义上说,也是生命的目的”[66],而性本能则是生命意志的化身。

我们不妨大胆地尝试再迈出一步。根据一般的看法,许多细胞结合成一个生命的统一体——即有机体的多细胞性——已成为延长其寿命的一种方法。一个细胞帮助维持另一个细胞的生命,即使某一个细胞不得不死亡,这个细胞共同体也能继续生存。我们已经知道,结合——两个单细胞体的暂时混合,对两者也有一种维持生命和返老还童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尝试用精神分析提出的力比多理论来说明细胞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可以设想,正是在每一个细胞中活动的本能,或性本能,才把其他细胞作为它们的对象,它们部分地使那些细胞中的死的本能(也就是,由它们所建立的过程)中立化。这样便保存了它们的生命;而其他细胞也为它们做了同样的事情。还有一些细胞在行使这种力比多功能时牺牲了自己。生殖细胞本身则会以一种完全“自恋的”形式表现出来——用我们习惯于在神经症理论中描述整个个体时所使用的短语,一个人把它的力比多集中在自我身上,而且丝毫也不让它在对象释放中消耗掉。生殖细胞需要它们的力比多,即它们的生的本能的活动,因为它们自己是它们后来的大量建设性活动的一种储备。(或许毁灭有机体的恶性成长的细胞也可以在同样的意义上被描述成是自恋的:病理学的确准备把恶性细胞看作是天生的,并把胚胎的属性赋予它们。)[67]我们的性本能的力比多就以这种方式和诗人们及哲学家们的爱欲(Eros)都一致起来了,爱欲把一切有生命的事物聚合在一起。

在这里,我们有机会回顾我们的力比多理论的缓慢发展。首先,对移情性神经症的分析迫使我们注意到,在朝向某个对象的性本能和某些其他本能之间的对立,我们由于不完全了解它,而把其他本能描述为“自我本能”。[68]在后者当中,最突出的位置赋予了那些对个体的自我保存有益的本能。我们不可能说,还要在它们当中做出什么区分。对于建立一门真正的心理学来说,没有任何知识能够像大致地把握本能的一般性质和可能存在的差异那样更重要的了。但是,没有一个心理学领域会使我们更多地在黑暗中摸索。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假定存在着许多本能或“基本的本能”,就像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们用他们的四种元素:土、气、火和水进行拼凑一样。精神分析不可避免地要做出关于本能的某种假设,从一开始就坚持对本能做这种通常的区分,特别是在“饥饿和爱”这个短语中所做的区分。至少在这一点上,没有什么任意的编造;在精神神经症的分析中,正是通过它的帮助才取得很大进展的。“性欲的”概念,同时还有性本能的概念,当然必须要扩展,直到它能包括许多尚未归类到生殖功能范围中来的东西;这种做法便在一个严肃而又体面的,或者只是虚伪的世界中引起了相当大的**。

当精神分析能够摸索着更接近一点心理学的自我时,最初我们只知道它是一种压抑、稽查作用,而且能行使保护和反相形成作用(reaction formation),这时我们便迈出了下一步。确实,持批评态度的和其他具有远见卓识的人,很久以来就对把力比多概念缩小到指向某一对象的性本能的能量提出了批评。但是,他们却没有解释他们是怎样获得这种更完整的理解的,而且也没能为精神分析从中推断出什么能加以利用的东西来。在更审慎的发展过程中,精神分析的观察发现了这种规律性,力比多从对象中撤回而指向自我(内在性过程),而且,通过对儿童早期阶段力比多发展的研究得出结论,认为,显然,自我是力比多的真正的和原始的储藏库。[69]只有从这里力比多才能被扩展到对象中去。现在,自我取代了它的地位而成为性的对象之一,并且立刻被安置在其中最显要的位置。力比多以这种方式寄居在自我之中,这种力比多被描述为“自恋性的”。[70]在这个词的精神分析的意义上说,这个自恋的力比多自然也是性本能力量的表现,现在必须把它与“自我保存本能”相认同,这种自我保存本能从一开始便得到了承认。这样一来,在自我本能和性本能之间的原始对立就变得不适当了。自我本能的一部分被认为具有力比多性质;性本能——可能还有其他本能——都是在自我中发挥作用的。但是,我们有理由说,以前的观点,即精神神经症是建立在自我本能和性本能之间的冲突基础上的,即使在今天也不是应该必须抛弃的。问题只在于,我们最初假设的这两种本能之间的差别,在某些方面具有质的差异,而现在则必定具有不同的特点了,即在心理地形学的基础上定义。而且特别真实的是,移情性神经症,这个精神分析研究的真正对象,仍然被认为是自我和对象的力比多精力贯注之间的冲突所致。

现在,我们更有必要强调自我保存本能的力比多特点,因为我们正大胆地进一步把性本能看作是爱欲的,即世界万物的维护者,从产生身体细胞的相互依附的全部力比多总量中获得自我的自恋力比多。但是,我们现在发现,我们突然遇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如果自我保存本能也是具有力比多性质的,那么,或许我们除了有力比多本能外,就别无其他本能了吗?不管怎么说,至少没有其他本能表现出来。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承认那些批评者是正确的,他们从一开始就对精神分析用性欲来解释一切表示怀疑,或者同意像荣格这类革新者的意见,他们急促地做出判断,把“力比多”这个词用来指本能力量,难道不是这样吗?

产生这样一个结果无论如何也不是我们的意图。我们把自我本能(我们把它等同于死的本能)和性本能(我们把它等同于生的本能)之间的明确区分作为我们的出发点。(我们曾在某一时期[第39页]准备把所谓自我保存本能包含到死的本能中;但是,我们[第52页]对这一观点做了纠正,并且从中撤了回来。)我们的观点从一开始就是二元论的——既然我们认为,这种对立不是自我本能和性本能之间的对立,而是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间的对立,那么,我们的观点就更具有明确的二元论性质了。相反,荣格的力比多理论是一元论的,他把“力比多”一词视为它的唯一的本能力量,这样必然产生混乱,但是,对我们却不会有任何影响。[71]我们怀疑,在自我中起作用的不是自我保存本能,而是其他本能,我们应该把它们指认出来。但遗憾的是,对自我的分析取得的进步如此微小,以致这种论证变得非常难以获得。的确,自我中的力比多本能可能以某种特殊的方式[72],和其他我们迄今还不知道的自我本能结合起来了。甚至在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自恋之前,精神分析学家就已经有一种假设,即“自我本能”把力比多的成分吸收到自身中去了。但是,这只是一些非常不确定的可能性,我们的对手是不会予以注意的。它留下了一个棘手的困难,迄今为止,精神分析除了使我们能够证明存在着力比多冲动外,无法使我们指认任何(自我)本能。但是,实际上并不存在其他本能的结论却是一个我们并不赞成的结论。

在目前笼罩着本能理论的朦胧状态中,如果拒绝任何能使之清晰明白的观点,将会是很不明智的,我们是从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间的尖锐对立作为我们的出发点的。现在,对象之爱本身向我们展示了第二种类似的两极对立——即爱(或柔情)和恨(或攻击)之间的对立。要是我们能够成功地把这两种极性情况相互联系起来,从一极追溯到另一极,那该有多好啊!我们早就认识到性本能有一种施虐狂的成分[73]:就我们所知,它可以使自己独立,并且作为一种性反常行为而支配着一个人的全部性活动。在我所命名的一个“前**组织”(pregenital organization)中,它也是作为一种占支配地位的主要本能出现的。但是,一个人是怎样获得这旨在损害对象的施虐本能的呢?是从维持生命的爱欲中获得的吗?这种施虐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死的本能,它是在自恋的力比多影响下被迫离开自我的,这样,它就只能在与对象的关系中来表现,难道这个假设会没有道理吗?现在,它开始服务于性的功能,在力比多组织的口欲期(oral stage),获得对一个性对象的控制的活动和该对象的毁灭是一致的;后来施虐的本能分离出来,最后,在性器期为主的阶段,为了生殖的目的,而去接管迄今一直压制着性对象去实现性活动要求的功能。确实,人们可能会说,从自我中被迫离开的施虐行为为性本能的力比多成分指明了道路,这些成分后来跟随着它而被施加到对象身上。在最初的施虐行为没有经历过减轻或混合的地方,我们发现了这种在爱欲的生活中所熟知的既爱又恨的矛盾状况。[74]

如果这样的一个假设是合理的,那么,我们就满足了应该提供一个关于死的本能的例子这个要求——虽然这实际上是一个被移置的本能。然而,这种看待事物的方式远非那么容易把握,而且给人造成一种神秘的印象。有人怀疑我们试图不惜一切代价找到一条走出这种令人非常尴尬的境地的道路,不过,我们可能还记得,在这种假设中并没有什么新东西。在还没有出现这种令人尴尬的处境之前,我们就早已经提出过这样的假设了。在那时,临床观察就迫使我们相信这种观点,对施虐狂倾向是一种补充的这种受虐倾向的那个部分本能,必须作为一种转向主体自我本身的施虐倾向的反作用来理解。[75]但是,本能从对象转向自我,和从自我转向对象,在原则上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就是刚才那个正在讨论的新观点。受虐倾向,即本能向主体自我的转向,在那种情况下就是一种向本能历史的早期阶段的转向。我刚才做的关于受虐倾向的说明,因为太笼统了,需要在某一方面做一些修正:也可能有这种初级的受虐倾向——这是当时我曾为之争辩的一种可能性。[76]

不过,还是让我们回到自我保存的性本能上来吧。原生动物的实验已经向我们表明,那种结合——就是此后不久便分离开的两个个体的结合,而不会出现随后的细胞分裂现象——对两者都有一种增强力量和返老还童的作用。[77]在它们的后代中没有表现出任何退化的迹象,它们似乎也已经获得了更长时间的经受它们自己的新陈代谢的有害结果的能力。我认为,这个简单的观察结果也可以被看作是性的结合作用的一个典型。但是,两个稍有差别的细胞的混合是怎样产生这样一种新的生命的呢?用化学的作用,甚至用机械刺激的作用取代原生动物的结合,这个实验无疑能使我们对这个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它的发生是由于引入了新的大量刺激。这是和下述假设密切一致的,即一个人的生命过程由于内部原因而导致化学张力的消除,就是说,导致死亡,而和一个不同的个体生命物质的结合则增加了那些张力,引入了我们可描述为新的“活力差异”的东西,这种差异被引入之后便使生命继续活下去。对两者之间的这种差异来说,必然有一个或更多最适合成长的条件。心理生活中,或许还有一般的神经活动中占优势的倾向,是力图进行还原,即保持在一种恒定的水平上,或排除由于刺激而导致的内部紧张(即涅槃原则[Nirvana principle])[78],借用巴巴拉·洛(Barbara Low,1920,第73页)所使用的一个术语——是一种在快乐原则中找到表达方式的倾向[79];我们对这个事实的这种认识是我们相信存在着死的本能的最强烈的动机之一。

但是,我们仍然感到,我们的思路被这个事实所明显地阻碍着,即我们不可能把性本能归咎于一种强迫性重复的特征,这种重复最先使我们去探索死的本能。毫无疑问,胚胎发展过程中充满了大量的这种重复现象;性繁殖中所包含的两个生殖细胞及其生命史本身,只是对有机体生命开端的重复;但是,性本能所指向的这些过程的本质,却是两个细胞的结合。这种结合本身正是保证在高等有机体中生物不死的东西。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更多的关于性繁殖的起源和性本能的一般根源的信息。这是一个外行人在它面前胆怯,而且即使专家也还没能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将只能从许多不同的主张和见解中,对那些似乎和我们的思路有关的事做一个简要的总结。

有一种观点把它描述为生长现象的一部分表现形式(通过分裂繁殖、抽条、芽殖而发生的繁殖现象),而使这个生殖的问题丧失了其神秘的吸引力。借助于性别上有分化生殖细胞所产生的生殖,其起源可以沿着正统的达尔文主义的路线来描述,即假设两性融合的优势在后来的发展中被保存下来,并得到了进一步的利用,这种两性融合最初是在某种偶然的情况下,通过两个原生动物的偶然结合而产生的。[80]按照这种观点,“性”就没有很古老的根源;其目的在于产生性统一的那种异常强大的本能,便重复了某些曾经偶然发生的事情,并且以后由于它的优点而被确定下来。

对死亡提出的同样的问题现在又提出来了,我们把原生动物实际表现出来的那些特点归于原生动物,这是否正确呢?又,我们假设,只有在高等动物中才可以理解的力量和过程确实是从一开始就起源于这些有机体,这种假设是否正确呢?对我们的目的来说我们刚才提到的性欲观点几乎没有什么帮助。人们或许会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即这种观点预先假定生的本能的存在,它早已在最简单的有机体中起作用了;因为否则的话,结合,这样一种阻碍生命的历程,而且使终止活着的任务更加困难的作用,就不会被保留着和得到详尽的阐述,而是会加以回避。那么,如果我们不想放弃死的本能的假设,我们必须从一开始就假设它们和生的本能是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必须承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解的是一道有两个未知数的方程。

除此之外,科学所能告诉我们的、关于性欲起源的东西,数量如此之少,以致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比作一种黑暗的问题,甚至一束假设的光也透不进去。实际上,在另一个大不相同的领域,我们确实遇到了这样一种假设;但它却是这样古怪的一种假设——这无疑是一种神话,而不是科学的解释——如果它没有确切地实现我们正致力于实现的那一个条件的话,我就不敢在这里把它提出来了。因为,它的起源可追溯到必须恢复某种早期事态的需要这种本能。

当然,我在心里指的是柏拉图在他的《会饮篇》中由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代言的那种学说,这个学说不仅研究性本能的起源,而且研究它与其对象的关系中最重要的变化。“人类最初的本性不像现在这样,而是大不相同的。首先,最初有三种性别,是三种而不是今天的两种;有男性和女性,还有一个是这两种性别的结合……”关于这些原始人的一切都是双重的:他们有四只手和四只脚,两张脸,两个**等等。后来宙斯决定把这些人一分为二,“就像为了剔除果核而把一个山梨果一切两半那样”。在分完之后,“人的这两个部分,都渴求他自己的另一半,这两半拥抱在一起,伸出胳膊把他们的身体缠绕在一起,渴望再生长在一起。”[81]

我们打算遵循这位诗人哲学家给我们提供的线索,并做出大胆假设,即生物在其获得生命的那一刻被分裂成小的粒子,从那时起,它们就力图通过性本能来重新获得统一吗?穿越原生动物之王国而发展的这些本能,无机物的化学亲和性在里面继续存在着,逐渐克服了由于充斥着危及生命的刺激物的环境而对它们的奋斗所设置的一切障碍,这些刺激物迫使它们形成了一个保护性的外表吗?生物的这些被分裂的部分就是以这种方式获得了成为多细胞的条件,并最终以最高度集中的形式,把寻求创新同意的本能转移到生殖细胞上去的吗?但是,我认为,这里正是我们要突破的那个时刻。

不过,对这个结论并不是没有一些批评反省的,人们可能会问,我自己是否相信在这几页中提出的那些假设的真实性呢?如果相信的话,又相信多少呢?我的回答是,我自己既不相信,我也不寻求说服别人相信。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不知道我到底相信它们多少。在我看来,这个带有感情色彩的相信在这里根本就不需要考虑。一个人一定会使自己埋头于一条思想路线,并且顺其思路探索到底,这只是出于纯粹科学的好奇心,或者,假如读者愿意的话,作为一个吹毛求疵的人(advocatus diaboli),但他本人却并未卖身给魔鬼。我并不反驳这个事实,在本能理论中我所走的第三步,不能像前两步——即性欲概念的扩展和自恋的建立——那样,要求得到同等程度的肯定。这两次革新是把观察直接变成理论,因此,它们犯错误的可能性并不大于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都必然犯的错误。确实,我关于本能退行性特点的主张也是基于观察材料的——即基于强迫性重复的事实。但是,或许我过高地估计了它们的意义。除了通过把事实材料和纯粹思辨的东西一再结合起来,并因此和实证观察的结果相去甚远之外,我无论如何也设想不出这样一种观点。我们知道,在建构一个理论的时候,一个人越是经常这样做,最后的结果就越不可靠。但是,这种不确定性的程度是无法弄清的。一个人可能幸运地命中了,或者也可能会走上不光彩的歧途。在这项工作中,我认为所谓“直觉”(intuition)并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根据我对直觉的看法,在我看来,它似乎是一种理智公正性的结果。但遗憾的是,在人们关心那些终极的事情,即关于科学和生命的重大问题时,它们往往是不公正的,在这些情况下,我们每一个人都受深深地植根于内部的偏见的支配,我们的思辨也不知不觉地为这些偏见服务。既然在这里我们有如此良好的理由来表示不信任,那么,我们对自己的精心阐述最好保持一种冷静的仁慈态度。但是,我得赶快补上一句,这种自我批评并不是要强制人们对不同的意见表示特别的宽容。下面的做法是完全合理的,一个人可以无情地否认从刚一开始分析所观察到的事实便互相矛盾的那些理论,同时还要认识到,一个人自己的理论的有效性只是暂时的。

在我们对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的推测做出我们的判断时,我们并没有感到,竟然有这么多令人困惑的和模糊不清的过程在其中出现——例如,一种本能被另一种本能排斥,或者一种本能从自我转向某个对象等等。这种情况的出现,只是因为我们不得不使用科学的术语所致,即使用心理学(或更确切地说,是使用深蕴心理学)所特有的比喻性的表达。否则,我们就根本不能描述以上这些过程,而且确实也不可能注意到它们。假如我们已经能用生理学的或化学的术语来代替心理学的术语,那么,在我们描述中的这些缺点就可能会消失。其实,它们也只不过是一种比喻性语言的一部分,只不过这是一种我们早已熟悉的,或许也是一种更简单的语言。

另一方面,应当明确指出,由于必须从生物科学中借鉴,我们的推测的不确定性有很大增长。生物学确实是一个具有无限可能性的领域。我们可以期望它给我们提供最令人惊讶的信息,我们无法猜测,在几十年以后它将对我们已经提出来的那些问题做什么样答复。或许它们可能会这样来推翻我们人为建构的全部假设。假如这样的话,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我还要从事像本书提出的这种思想路线呢?尤其是为什么我决定要把它公之于众呢?哦——我无法否认,其中所包含的有些类比、相关和联系,在我看来似乎是值得考虑的。[82]

第七章

如果寻求恢复事物的早期状态确实是本能的一个如此普遍的特点的话,我们就不会感到吃惊,心理生活中竟发生了这么多不依赖于快乐原则的过程。这个特点是所有成分本能都具有的,而且它们总想重新返回到发展过程中的某一特定阶段。这是一些快乐原则还没有对它们取得支配地位的事物;但决不能因此而认为,它们都必然与此相抵触,我们还没有解决这个确定本能的重复过程和快乐原则占支配地位的关系问题。

我们已经发现,心理结构的最早和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把冲击着它的本能冲动加以约束,用继发过程来代替在它们当中流行的原发过程,并把它们的自由流动的能量贯注转变成基本上是安稳的(有兴奋作用的)贯注。在这种转变发生时,人们不可能注意到不快乐的发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快乐原则被取消了。相反,这种转变的发生是服务于快乐原则的;这种约束是引入和确保快乐原则的支配地位的一种准备活动。

我们不妨做一个更明确的区分,这种区分比我们迄今所做过的功能与倾向之间的区分更加明确。这样一来,快乐原则便成为一种服务于某种功能的倾向,这种功能的作用是,使心理结构能够完全摆脱兴奋状态,或使其中的兴奋量保持恒定,或尽可能使之保持较低水平。我们还不能明确地决定,对这些处理问题的方式,我们究竟喜欢哪一种。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这样描述的功能和一切生物的最普遍的努力有关——即回到无生物世界的平静状态中去。我们都曾体验过,我们所达到的最大的快乐,即性活动的快乐,是怎样和高度的兴奋状态的暂时消失相联系的。对本能兴奋的这种约束是一种预备性的功能,旨在使兴奋在释放的快乐中为其最终的消除做好准备。

这样便产生了一个问题,即快乐感和不快乐感是否也能同样地从受约束的(bound)和不受约束的(unbound)兴奋过程中产生呢?看来似乎无可怀疑,不受约束的或原发过程在两个方向上都比受约束的或继发过程产生更强烈得多的情感。另外,就时间而言,原发过程也比较早;在心理生活的开端并没有别的过程。我们可以推论,如果快乐原则没有早已在它们当中起作用,它就不会因为后来的那些过程而被确立下来。这样,我们便可获得这个实质上并非简单的结论,在心理生活之初就表现出比后来更强烈的为快乐而进行的斗争,但并非那样不受限制:它不得不忍受经常出现的干扰,在后来的各个时段,快乐原则的支配作用得到了更大的保证,但是,这个原则不像其他所有的本能那样能逃避驯服的过程。总之,不管在兴奋过程中导致的快乐感和不快乐感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只要在原发过程中存在,在继发过程中也同样存在。

这里可能就是进行新的研究的起点。我们的意识从内部向我们传达的不仅有快乐感和不快乐感,而且还有一种特别紧张的感受,这种紧张本身也可以既是快乐的,又是不快乐的。难道这些感受之间的差异就能使我们区分出受约束的和不受约束的能量过程吗?或者说紧张感和绝对的数量有关,或许和贯注的水平有关,而快乐和不快乐序列指的是贯注量在一定的单位时间内的变化吗?[83]另一个惊人的事实是生的本能和我们的内部知觉有那么多的联系——因为生的本能一出现便作为和平状态的破坏者,并且不断地产生紧张状态,紧张状态的解除便被作为快乐而感受到——死的本能似乎毫不引人注目地完成它们的工作。实际上,快乐原则似乎是服务于死的本能的;当然,它对外部刺激保持戒备,外部刺激被这两种本能都看作是危险;但快乐原则特别防备的是内部刺激的增加,这些内部刺激使生存的任务更加困难。这样一来,数不清的其他问题便产生了,对这些问题我们目前还无法做出回答。我们必须要耐心,并且等待其他的研究方法和机会。如果这样做似乎不会带来什么好的结果,我们也必须准备放弃我们一度曾遵循过的道路。只有那些期望用科学来代替已被他们放弃的信仰的那些“信奉者们”,才会责备一个研究者进一步发展甚至改变他的观点。我们或许也可以在这个诗人的诗句中为我们的科学知识的缓慢进步寻找到安慰:

我们不能飞行至此,则我们必须跛行。

基督教《圣经》已言明,跛行并非罪孽。[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