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总结的那样,让内的观点已对癔症素质这个重要的问题给予了回答,即癔症类型(typus hystericus)的本质(这个术语在本质上如同我们所说的痨病型,我们理解为它是长而狭窄的胸廓、小的心脏等)。让内认为癔症的素质为先天性心理薄弱的一种特定的形式。对此,我们愿简要地提出我们自己的观点如下:这不是因为病人的心理薄弱而发生意识分裂,他们所表现的薄弱心理是因为他们的心理活动被分割,只有其一部分能力受他们的意识思维支配。我们不能认为心理薄弱癔症类型,是癔症素质的本质。我们试图举个例子使这两个句子的第一句变得意思清楚起来。我们常能在我们的一个病人(凯瑟琳娜·M夫人)身上观察到意外事件的如下过程。当她感到相对较好的时候,一种癔症症状就可能出现了,即痛苦的、强迫性的幻觉、神经痛,或其他类型,其强度可能在某时也增加。同时,病人的心理能力持续降低,过了数天后任何一个非第一位观察者都会有可能认为她是心理薄弱。然后,她可能缓解这种潜意识观念(常常属于遥远过去的一种心理创伤的记忆),这或者通过医生对她的催眠,或者她在活跃情绪的烦躁状态下突然描述意外事件的方式。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她不只是变得安静和快活,而且摆脱了痛苦的症状;这时总是令人惊奇地观察到她智力的广度和清晰性以及她理解和判断的敏锐性。她能很好地下棋,这是她消遣的爱好,她喜欢每次下两盘棋,很难把她看成是缺乏心理综合能力的人。但不能回避的印象是在意外事件过程中,正像我已描述过的,潜意识观念本身激起她的那一部分心理活动的不断增加,这种情况发生得愈多,则意识思维所起的作用这部分就变得愈小,直至降低到完全的低能;但在那时,我们用很聪明的维也纳人的说法,她是“在一起”(字面上意思是“一起”,意指“一个人的正确心理”),她具有相当非凡的心理能力。
我们还要引申出的是正常人中的一个可以比较的状态,即不是注意的集中,而是全神贯注。如果某人因一个活跃的观念而“全神贯注”时,如担忧,则他的心理能力同样会降低。
每一个观察者大都受到他所观察的患者的影响,我们倾向于认为让内的观点形成主要是在对心理薄弱的癔症病人的详细研究过程中,这些病人因为疾病和由此而引起的心理薄弱而不能料理自己的生活,所以是在医院和相应的机构中发现他们的。而我们自己对有教养的癔症病人的观察迫使我们对他们的心理持有根本不同的观点。我们的观点是:“在癔症病人中,可能发现头脑最清晰、意志最强、最有个性和最高水平批评能力的人。”癔症中不排除有大量天才、可靠的心理天资的人,但是由于疾病的缘故,而使他们不可能有真正的成就。然而,毕竟癔症的最高典范圣·特丽萨就是一个天才并有伟大的实干能力的女人。
但是,在另一方面,极傻、无能和意志薄弱的人也不是抵抗癔症的受保护者。纵然我们不认为这仅仅是疾病的一个结果,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心理薄弱的癔症类型是常见的一类。但是即便如此,我们这里所发现的不是麻痹的、冷漠的愚蠢行为,而是一种过度的心理活动所导致的无效。我将在后面讨论天生素质的问题。这里我只是提让内的观点,即心理薄弱无论如何是癔症的根子,而心理分裂是站不住脚的。[271]
与让内的观点相反,我相信在许多病例中,其分裂的根由是过度效应,即两种异类的观念系列习惯性地并存着。已经频频指出的是当我们的意识思维被一系列和我们的活力毫无共同之处的观念所占据时,我们常常表现的不只是“呆板性”的活动,而且当我们的思维“忙于别处”时,我们毫无疑问也能够有心理功能。例如,当我们正确地大声朗读并有适当的语调时,但过后我们对自己所读的没有哪怕是一点的印象。
无疑有许许多多的活动,从机械性的活动诸如编织衣服或去水锈,到某些至少只需较少程度的心理功能的活动,许多人只要花一半的心思在所有这些工作上就行了。特别是对那些有非常活跃素质的人来说,他们对单调乏味的、简单的和无趣的职业感到痛苦,他们实际上有意使自己思考一些不同事情而自娱(参看安娜·O的“私人剧院”)。另一个相似的情况是发生在当一系列有趣的观念产生时,例如这些观念从书本和戏剧中而得到的,则会吸引患者的注意,并闯入他的思想中。如果这外来的一系列观念是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的话,则这种闯入是非常有力的(如,忧虑或渴望某人的爱)。这时我们便处于上述的全神贯注状态,然而这并不妨碍许多人执行相当复杂的活动。社会环境常常使某些活动必须重复,但即使处于这样的状态中,其思维也是正确的。例如,当一个正处于极度忧虑的痛苦中的女人,或一个处于强烈兴奋的女人,她能够履行她的社会责任和发挥一个和蔼可亲的女主人的作用。在我们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所有人在这类工作中所得到的成就是较小的,而自我观察似乎总是表明观念的情感群不仅仅通过联想而不时地被激起,而且它始终存在于心理,并进入意识中,除非它被某些外部的印象或意志行动所占有。
即使习惯上不容许白日梦掠过人们的心理,并出现在人们的日常活动中,某些情况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可一方面引起从外部生活而来的印象和反应的改变,另一方面引起一组带有情感色彩的观念,如同坐在骑马人后面的盲目忧虑。在这些情况中,最突出的是对我们亲近的病人的照顾和恋爱。经验表明照顾病人和性欲方面的情感多半在对癔症患者病史较仔细的分析中起着主要的作用。
我怀疑心理功能的重复,无论是习惯性的,还是由生活中的情绪性环境所引起,它对心理的真正的病理性分裂起着一个实质性的倾向作用。如果两个相互并存的观念群的内容不再是同一类的,如果观念群中的一个观念不能进入意识中,则这种重复不知不觉进入另一种状态,就是说或被挡开,或在类催眠样的状态下出现。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把这两个暂时分裂的趋向再合并起来,就像健康的人经常出现的那样,而潜意识的心理活动领域变成永久的分裂。这种心理的癔症性分裂与一个健康人的“双重自我”有同样的关系,就像类催眠状态与正常的幻想的关系一样。在后一对关系中,病理性的决定因素是记忆缺失,而在前一对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观念不易进入意识。
我们第一份病史,即安娜·O病例,我有必要继续回到这个病史上来,对其所发生的情况提供一个清楚的洞悉。这女孩有这样的习惯,当她完全健康时,在她日常的消遣中,允许一系列想象性观念掠过她的心理。而在她处于所偏爱的自我催眠的情况下,焦虑的情感进入她的幻想中,并产生类催眠的状态。在那种状态下,她有着记忆缺失。这种情形在不同的场合重复着,并且其观念性内容逐渐越来越多;但是它继续与完全正常的醒觉思维状态交替着。4个月后,类催眠状态增强,完全控制了患者。出现一次又一次的发作,由此引起一个病态,一个最严重类型的急性癔症。这样的状况持续了数月,伴有各种形式表现(梦游症期);然后强制性地阻止它,接着再次与正常的心理行为交替着。但是,即使在她行为表现正常期间,仍有持续存在的躯体和心理症状(挛缩,一侧麻痹和言语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知道这是基于观念的作用,而这些观念属于类催眠状态下产生的。这证明即使在她正常行为期间,属于类催眠状态的观念性情结,即“下意识”也存在着,并且她的心理分裂是持久存在的。
我没有第二个例子提供癔症发展的类似过程。然而,我想那份病史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创伤性神经症的发展。在创伤性意外事件发生的最初几天后,每次类催眠惊恐状态的重复均回忆起那个意外事件。当这种状态愈来愈多地重复时,其强度如此减弱,它不再与清醒的思维状态交替,而只是与之并存着。这样的情形变为持续性的,而早先仅仅在惊恐发作时存在的躯体症状却得到永久的存在。然而我只能怀疑是这样的情况,因为我从未对这一类病例做过分析。
弗洛伊德的观察和分析显示了心理的分裂也可由“防御”引起,由令人痛苦的观念而造成意识的故意偏差而引起。然而,这仅仅发生在某些人中,我们因而把这些人归因于心理的特异反应。在正常人中,这样的观念或成功地被压抑住而完全消失;或它们未被压抑住而一直在意识中出现。我说不出这种特异反应的性质是什么。我只斗胆地提出如果防御不只是导致简单的转换性观念进入潜意识状态,而且导致思维的真正的心理分裂时,则类催眠状态的帮助是必要的。所以说,自我催眠创造了潜意识心理活动的空间或领域,驱使观念被挡开。但是,这可能就是我们必须认识的“防御”的病理意义。
然而,我不认为心理分裂的产生是我们讨论的一知半解的过程。因此,在它们的初级阶段,严重的癔症通常呈现出当时的一个综合征,可能描述为急性癔症(对男性癔症病例的回忆中,我们通常对这种表现形式诊断为“脑炎”,对女性病例的卵巢神经痛诊断为“腹膜炎”)。在癔症的急性阶段,心理特征是非常明显的,诸如兴奋的躁狂和发怒状态,迅速变化的癔症现象、幻觉等。在这种状态下,心理的分裂可能以上面我们试图阐述的不同形式发生。也许这整个阶段被看成是一个长的类催眠状态,这个状态的残余为潜意识观念情绪提供了核心,而在这种状态下的清醒思维却表现的是记忆缺失。由于我们对这种急性癔症的病因不甚理解(因为我不能冒昧地把安娜·O意外事件的过程进行一般化的应用),有可能还有一类,与上述讨论大不相同的心理分裂,被称为是不合理性的。[272]然而,毫无疑问地存在着这个过程的其他形式,它们仍隐藏在我们年轻的心理学科学之中,要肯定的是我们在这个知识领域中跨出了第一步,而我们目前的观点将实质性地改变未来的研究。
现在让我们探究最近几年对心理分裂这方面知识的进展,这是理解癔症方面已取得的成就。而这个成就在意义和重要性方面似乎是伟大的。
首先,这些发现使我们有可能从明显纯粹的躯体症状追溯到观念,而这些观念在病人的意识中是不能发现的(没有必要再进入这方面的讨论)。其次,他们告诉我们去理解癔症的发作,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一个潜意识观念情结的产物(参看沙可)。但是,除此之外,他们也解释了癔症的某些心理特征,这点可能值得做更详细的讨论。
确实,“潜意识观念”从未或少有和难得进入清醒思维中,但它们影响着清醒的思维。它的影响首先是通过其并发症。例如,一个病人受到完全难以理解的无意义的幻觉折磨着,但在催眠中,幻觉的意义和动机却变得清楚起来。再者,它们通过做出某些观念来影响联想,这些观念比起它们没有受到潜意识强化的观念更活跃。因此,特殊的观念群持续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作用于病人身上,迫使病人去想他们。(这种情况类似于让内的一侧麻痹病人。当他们麻痹的手反复被触摸时,他们什么也感觉不到,但是当要求他们说出感受到的触摸次数时,他们对多次的被触摸总是说成是一次。)再有,潜意识观念控制着病人的情调和他的情感状态。在展开她的记忆过程中,安娜·O对过去最初伴有活跃情感的意外事件的相应感觉使这一再现持续了数天之久,并且在她的催眠意识中,也呈现了清晰的回想。
这使我们对病人的“心境”明白易懂——他们似乎在清醒思维但没有动机的情况下具有莫名其妙和不合理性的情感变化。癔症病人的敏感性实际上很大程度简单地取决于他们内在的兴奋性,但是如果我们把“分裂心理”看作一块发音板发出像音叉一样的音调,则我们对那些较微不足道的原因所致的活跃情感就更容易理解了。任何激起潜意识记忆的意外事件均会释放尚未磨灭的这些观念的全部情感力量,而这种被唤起的情感与意识心理中所引起的情感是极不相称的。
我已在上面说到,一个病人的心理功能总是与她的潜意识观念的活跃性成反比。她意识思维的减少部分地是,但仅仅是部分地基于一种奇怪的心不在焉。在每一次她那一瞬间的“失神”后——这是不断地发生的——她不知道在这过程中想过什么。她在原发和继发状态之间,在意识的和潜意识的观念情绪中摇摆着。而这不仅说明她的心理功能的减退,而且说明占优势的情感是来自于潜意识。当她处于这种状态下时,她的清醒思维没有能量,她的判断幼稚,正如我所说的,她显得完全的低能。我认为这是由于下述的事实,即:如果大量心理兴奋被潜意识所占用,则用在清醒思维的能量就较少。
如果事情的这种状态不仅仅是暂时的,如果分裂的心理处于持续的兴奋状态,就像让内的半身麻痹病人一样,在这些病人中,不少于一半的身体所有的感觉只是由潜意识心理察觉到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么清醒中大脑功能所剩无几,这是让内描述并认为思维的减弱是天生的原因。只有像尤兰德的柏特·德·邦那样的极少数人从不需要他们多一半的心理。[273]他们这种心理能量的减少确实造成许多人的薄弱心理。
因为心理分裂造成的心理削弱似乎也是某些癔症病人暗示性这一重要特征的基础。(我说“某些”是因为肯定在癔症病人中也有非常健康和最富有判断力的人。)
首先,我们通过暗示性理解到不能对出现在患者自己的意识中或从外部的口头词语或阅读中闯入的观念和观念情结(判断)做评价。对这样一些活跃闯进意识中的观念的总的评价,是基于他们通过联想而唤起了其他的观念,而这些观念中,有一些与新的观念是不相容的。因此,抵抗这些新的观念取决于潜在的意识中对抗性观念的储存,而抵抗的力度取决于新观念的活跃性和激起的记忆中观念的活跃性之间的比例。即使在正常心理的人中,这个比例也有很大的差异。我们所描述的智力气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比例。一个“多血质”(sanguine)的人总是为新人新事感到高兴,这无疑是因为他们较之安静、“黏液质”(phlegmatic)的人,记忆意象的强度要小于新印象的强度。在病理状态中,新观念的优势和对其缺乏抵抗使激起的记忆意象成比例地减少。也就是说,他们的联想能力相应地削弱和贫乏。这种情况发生在睡眠和梦中,发生在催眠中,也发生在心理能量减少的任何时候,但这并不减少新观念的生动性。
癔症中潜意识的心理分裂非常明显地提示了其观念内容的贫乏和不完整性。但是在某些癔症病人中意识心理易受暗示似乎也是由于这一点的缘故。他们天生的素质是兴奋的;在他们中间,新的观念是非常生动的。与此相反,他们智力活动本身及联想功能却减少,因为他们只有一部分心理能量受其清醒思维支配,而这又是“潜意识”分裂的缘故。结果,他们的自主暗示和紧密相连的暗示这两种抵抗能力减少,有时甚至完全消失。而他们意志上有暗示性似乎也归因于此。另一方面,幻觉的暗示性迅速改变感知觉中的每一个观念,使之成为一个实际的知觉,像所有的幻觉一样,它需要一种兴奋性达到异常程度的知觉器官,而这不能单独追根究底为心理的分裂。
六、先天素质——癔症的发展
几乎在这些讨论的每一个阶段,我不得不承认我们所热衷理解的大多数现象是根据人的天生特性。但忽视了去寻找超越这些事实陈述的任何解释,而获得癔症的能力也无疑与患者的一种特性有关联。因此,试图对它下更为正确的定义或许是有益的。
我在上面已解释了为什么我不能接受让内的观点,即癔症方面,其素质是基于天生的心理薄弱。医学实践者,如果作为一个家庭医生,他就有可能观察到癔症家庭所有年龄的成员,其必然倾向于认为这种素质是一种超越,而不是欠缺。在后来才得癔症的青少年,在病前大多数是活跃的、聪颖的和充满智力兴趣的,他们意志力常常是很好的。这包括女孩们晚上从**起来,偷偷地学习,而他们的父母不让她们这样做,怕她们过度劳累。他们用来形成健全判断的能力比起其他人来并不充足,但是在他们中间很少发现是头脑简单、智力迟钝和愚笨。他们的心理的过度个性使我的一个朋友下此断言:癔症发作是人类的花朵,是无果实的花,无疑却又美丽得像是重瓣的花一样。
这样便可能形成了他们的活跃、烦躁、渴望感觉和心理活动、不耐单调和乏味。可以说他们是这样一些人,其神经系统在静止时释放需要使用的过量兴奋。在青春发育期间及以后,这种最初的超越是由性的觉醒,即从性腺而来的兴奋的强力增加而补充的。因此,过剩的自由神经质能量产生了病理现象。
但是这些现象以癔症症状出现还必须明显地需要另一个条件,即个人的特异体质。毕竟大多数活跃和兴奋的人确实没有患癔症。因此我只能用含糊的和不明显的短语来描述这种特异体质,即“神经系统异常的兴奋性”。但也可进一步说这种异常性在于这个事实,即在这些人中,中枢器官的兴奋可流入正常情况下只受周围刺激影响的感觉神经装置,也可流入生长性器官的神经装置中,而后者因强力抵抗的作用而与中枢神经系统是分隔开来的。可能有过量兴奋的这个观念持续地存在着,并已进入感觉,血管舒缩和内脏器官中,故显示出某些病理现象。
像这类人,一旦当他们的注意力强制性地集中在身体的某部分时,正如坦克斯纳(1894,第165页以下)所说的,有关行为的感觉通路中,“注意力推进”超过了正常量。这种自由的、浮动的兴奋转入这个通路,产生局部的痛觉过敏。而结果是所引起的每一个疼痛达到最大的强度,每一种不适都是“可怕的”和“不能忍受的”。再者,在正常人中,一定量的兴奋在导入感觉通路后,总是将同样的兴奋留在感觉通路中,但在癔症病人中不是这样。另外,那些兴奋量不仅留下来,而且通过新的兴奋的流入而不断增加。因此,一个关节的轻微损伤会导致关节痛,由于卵巢肿胀所致的疼痛感会导致慢性的卵巢神经痛;并且这些人比正常人在循环系统方面更易受大脑的影响,因此我们发现有较多的神经性心悸、易晕倒、脸潮红和苍白等。
然而,对于周围神经器官较易兴奋这一点,我们不只是考虑为中枢性的影响。他们也是对适宜的功能性的刺激有一个过度和反常的反应。因适度努力所继发的心悸不亚于情绪兴奋所致的心悸;而血管舒缩神经引起动脉的收缩(“死亡手指”)却不是心理的影响。就像是关节轻微损伤留下了关节痛一样,急性的气管炎发作留下了神经性哮喘,消化不良留下了经常的贲门疼痛。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源于中枢性的兴奋总量的使用不外乎是一般的异常兴奋这一特殊情况[274]这却是我们介绍该主题的一个最重要的观点。
因此,对我们来说,似乎这些症状的老一套的“反射理论”(reflex theory)不应当完全推翻,可最好把它简单地描述为“神经质”(neurotic)的,而这构成了癔症的经验性的临床症状。当然,呕吐是随着妊娠时子宫的扩大而出现,可能是因为有异常的兴奋引起微小的子宫刺激的反射方式,或甚至可能是卵巢大小上的周期性改变所致。我们于是了解来自器官变化所致的如此之多的间接影响,如此之多“有关疼痛”的奇怪例子,我们不能否定这样一个可能性,即一群有时由心理引起的神经症状可能在其他情况下受反射性行为的间接影响。确实,我大胆提出十分旧式的异端观点:甚至腿的运动薄弱有时可能是由**的感染引起的,它不是心理性的,而是由直接的反射性行为所决定的。我想我们要做的不是过多地坚持我们新的发现排斥其他观点或者寻求把他们应用在所有病例上。
我们对其他异常的感觉兴奋形式仍未完全理解:例如一般的疼觉缺失、麻痹区域、视野的真正受限等。经过进一步的观察来证明这些症状的一个或其他的心理来源,并因此解释其症状,这是可能的,或许有可能,但至今尚未做到这一点(因为我确实不敢把我们第一例病史中所发现的结果概括化),而且我不认为在适当地对此做追踪之前,就假设其起源的做法是正当的。
另一方面,我们已讨论的神经系统和心理的特性解释了许多癔症患者一两个非常熟悉的特征。在休息状态时,他们神经系统所释放的过剩的兴奋决定了他们不能耐受一种单调乏味的生活——即在疾病发生后,驱使他们渴望各种感觉,用各种“事仵”打破他们无效生活的单调,而最突出的事件是取决于事情病理现象的性质。
他们常常用自我暗示而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因病态的需求,导致愈来愈沿着这途径发展,就像疑病症的人害怕生病一样,这是判断癔症的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我熟悉一个癔症女士,她常受到非常严重的健康损害的折磨,这只不过是她自己认为如此,她周围的那些人或她的医生都不这样认为。如果她没什么事,她常玩弄各种诡计,而当她一个人在自己房里时,她会自我验证自己是不正常的。因为她的情绪实际上明显的不健康,又不能满意地卸脱她的责任,因而她试图以自己的眼光,用这样的行为为自己辩护。另一个病人,是个非常病态的女士,有病态的良心感,对自己完全不信任,对某事愧疚的十足的癔症现象,因为她说过,如果她确实不要做什么的话,她无须使其存在。当她的左腿麻痹被误诊为脊柱疾病时,她感到极大的解脱,当告知她这“仅仅是神经质”的并能消失时,就足以使她产生良心上的一阵严重的剧痛。由于病人期望自己有病的需求促使她信服自己,她使他人相信她真有病。当这种需求进一步与病房的单调所致的痛苦联系起来时,则产生愈来愈多的新症状这一趋向得以最充分的发展。
然而,如果说这是转变成欺骗和实际上的假装(我想我们现时所犯的错误是否定假装,这与过去我们认可假装一样是犯错误),这不是基于癔症的素质,而是莫比斯很贴切地所说的:是基于复杂的其他形式的退化——即固有的道德上的自卑感。同样,当某人存在天生的兴奋而情绪不好时,也成为一个具有自私自利方式为特征的受害者,这种特征就是容易产生慢性的健康问题,即“恶液质的癔症”。顺便说一下,“恶液质的癔症”患者比起痨症后阶段的恶性病人要少得多。
兴奋的过剩也引起运动方面的病理现象。有这种特征的儿童很容易发展为**样的动作,这现象可能开始是由于眼睛或面部的某些感觉对某些质地的衣服感到不舒服而引起的,除非及时地制止,否则这类现象可成为永久性的。而其反射通路是相当容易又很快向纵深发展的。
但也不能忽视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无关乎任何心理因素的单纯运动抽搐性的发作。在这种发作中,所积聚的大量兴奋被释放,就像一次癫痫大发作中,由于解剖学上的改变引起大量刺激的发放。对此,我们称为非观念性的癔症抽搐。
因此,我们常发现过去曾经健康的青少年,(尽管他们是兴奋的)但到青春发育期间却患了癔症,我们必须反躬自问,是否不是天生存在的发育过程可能不产生癔症的倾向。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归因于较多的因素,而不只是因为兴奋量的简单提高。性成熟作用于整个神经系统,普遍地增加了兴奋性和减少了抵抗性。我们是从观察没有患癔症的青少年中明白这一点的。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性成熟也确定了癔症的倾向,也因此而构成了神经系统的这种特征。说到此时,我们已认识到性是癔症的主要因素之一。我们明白其所起的作用还是相当大的,并且以特别不同的方式构成了此病。
如果癔症直接有天生发展的基础,而不是来自于观念性的因素,那么其特征也不可能像现今有些癔症所表现的是以观念性为主的方式。那么什么才是较真正的癔症性的而不是特征的?它们是能够用来建立诊断的一些特殊症状的发现物,但它们又恰恰不是观念性的;但是,如果癔症的基础是整个神经系统的一个特性,则观念产生的情结,即由心理因素所决定的症状,犹如一个建筑物有赖于地基一样,是患癔症的基础。这是一个几层楼的建筑物。正像我们如果要区分出不同层楼的设计,我们只可能去理解这个建筑物的结构一样,我认为对我们来说,为了理解癔症,我们注意症状因果关系中不同类的并发症是必要的。如果我们不考虑这些,试图用简单的因果关系解释癔症,我们将会发现总是留下相当多不能解释的现象,这就像我们试图在多层楼房的每层楼面上要插入不同的房间一样。
和病的特征一样,许多其他的神经性症状,比如疼痛、血管舒缩现象以及甚至单纯的运动抽搐性发作,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不是由观念所引起的,而是因神经系统基本异常的直接后果。
与其最接近的观念性现象是情感兴奋的简单转换。它们的引起对有癔症素质的人来说是情感的并发症,而最初他们只是“情绪的异常表达”[275](奥本海姆,1890)。经过重复,这成为真正的和明显的纯粹躯体性的癔症症状,而引起这些症状的观念竟不受人注意或被挡开,因此而受到意识的压抑。被挡开和转换的观念中,最多和最重要的是带有性欲成分的观念。它们是许多青春期癔症的起因。接近成熟的女孩——主要考虑的就是她们——对涌入的性欲观念和情感有着很不同的行为举止。有一些女孩对此完全不感到窘迫,在她们中间,少数女孩不理会并忽视其全部的主题。其他的女孩则像男孩一样的对待,这无疑是农民和劳动阶层女孩的规则。另外有一些女孩多少带有荒谬的好奇心,她们从言语或书中得到任何性欲方面的内容后便自己干了起来。还有一些文雅的女孩,尽管她们的性兴奋很高,但她们有相应很高的道德纯洁性,她们感到任何性欲方面的事与她们的道德标准不相容,感到是一种肮脏和玷污名誉的事。[276]她们在意识中压抑性欲,挡开引起躯体现象的常有这种内容的情感观念,并因此变成潜意识的。
挡开性欲的这个倾向进一步强化的情况是:在未婚年轻女子中,肉欲方面的兴奋搀和着焦虑、害怕即将出现的事,对不知道的和半信半疑的事感到害怕,而在正常和健康的年轻男子中,肉欲方面的兴奋纯粹是一种进攻性的本能。女孩对爱的感觉非常强烈,这控制和决定着她的命运,她也为此而受到惊吓。而更重要的是她倾向于着眼别处,在意识中压抑惊吓她的事。
婚姻带来新的性创伤。令人惊奇的是结婚之夜较少产生病理性的作用,尽管遗憾的是它常常不是一种**的魅力,而是一种侵害。但实际上我们发现不少年轻的已婚妇女,她们的癔症可追溯到这个原因,如果在这个时间的过程中出现了性欲的欢乐,则可扫除性的创伤,而癔症也随之消失。性创伤也发生在许多婚后阶段的过程中。从已发表的病史中,我们有责任制止许多这样的情况——丈夫的不正当要求,不自然的操作等。我不以为当我断言妇女中绝大多数严重的神经症起源于她们的婚床是在夸大其词。[277]
某些性欲上的病因,基本上是由于不够满意(如**障碍、早泄等),根据弗洛伊德(1895b)的发现,其结果引起的不是癔症,而是一种焦虑性神经症。然而,我的观点是即使如此,性情感的兴奋十分经常地转换成癔症性的躯体现象。
这是不言而喻的,通过我们的观察也足以证明了惊吓、焦虑和发怒这些非性欲情感导致了癔症现象的发展。但是或许值得再三坚持的是,性的因素是病理结果中最重要的和最富有成果的。我们前辈的天真的观察,保留了这个保守的术语“癔症”(来自希腊语的“子宫”一词),比起最近的观点把性作为几乎是唯一的因素,倒是更接近现实。这是为了把病人从道德责备上拯救出来。癔症患者的性需求无疑与健康人一样,个体之间在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异,并且不比健康人强,但前者为此而得病,大部分正是由于与性的斗争,由于针对性所做的防御而造成的。
与性癔症并举的,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回想起由惊恐所致的癔症——创伤性癔症本身,这是最熟识的一种癔症形式。
由情感兴奋的转换所引起的,我们可称为同一层次的现象是那些天生易受暗示影响,因为暗示的缘故而引起的现象(大部分是自我暗示)。一个高度的暗示性,就是说,新近激起的,不受限制的优势观念不存在于癔症的基本特征中。然而,它可作为并发症而存在于有癔症素质的人中,在这些人中,他们神经系统这种相当的特异反应性有可能使过高评价的观念成为躯体的现象。[278]再者,在大多数多余观念中,也只有情感性观念受暗示的影响能成为躯体现象,结果是这过程常被认为是惊恐或焦虑所伴随的情感转换。
现在我们必须考虑到情感转换和暗示的这些过程即使在癔症的复杂形式中仍保持相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它们只是寻找更方便的条件,即总是通过这两个过程中的一个而表现出由心理因素起决定作用的癔症现象。
除了上述已讨论的那些之外,癔症素质的第三个组成要素是类催眠状态,即自我催眠的倾向。这种状态最大程度上利于和助长转换和暗示,以这种方式引起的癔症,我们可说成是处于癔症小发作的顶端,处于癔症大发作的较高层。自我催眠的倾向是一种仅仅短暂开始,并与正常状态交替的状态。我们在人工催眠观察中,认为它增加心理对身体的影响。这种影响而且更强烈、更深,因为它作用在甚至外部的催眠也异常兴奋的神经系统上。[279]对于自我催眠是有机体的一种天生的特性这一点,我们不能说出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它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我已在上面表示了这个观点,即它是从受情感支配的幻想中发展而来的。但毫无疑问,天生素质也在其中起着一部分的作用。如果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则再一次清楚的是性欲在癔症发展上有多么大的影响。因此,除了照顾病人之外,没有一个心理因素会与渴望一个人的爱一样,被重视为产生受情感支配的幻想。除此之外,性的性欲**本身[280]再加上大量的情感和意识的限制,是与类催眠状态非常相近的。
在癔症发作中,类催眠成分有最明显的表现,在那些可描述为急性癔症的状态中,似乎这些成分在癔症发展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这些明显的心理状态长时间地存在着,常常持续数月,常有必要将此描述为幻觉样混乱。即使病的情况尚不严重,也会出现许多不同的癔症现象,有少数现象在类催眠状态过后实际上还继续存在。这些状态的心理成分有一部分组成了清醒生活中被挡开的、意识中被压抑的那些观念。(参看“基督教徒和修女、欧洲大陆妇女和受到良好教育的儿童的癔症谵妄”。)
由于这些状态的重要性如此经常地不亚于精神病,直接地只派生于癔症,因此我不能赞同莫比斯的观点,即“除了发作时有谵妄之外,否则就不能说成是急性癔症性精神病。”(1895,第18页)在许多病例中,这些状态构成了这样一类精神错乱,而与这相似的精神病也在癔症的进一步的过程中复发。的确,基本上他们充其量无非是一次发作的精神病状态,但由于他们持续数月之久,因此很难将他们描述为多次发作。
急性癔症中的其中之一是如何会引起的?在最著名的病例(病例一)中,它是因类催眠发作的积累而发展起来的;
在其他病例(已存在复杂癔症的病例)中,它的发生与不再使用吗啡有关联。这个过程的大部分完全模糊不清,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和弄清。
因此,我们可把莫比斯的见解应用于已在此讨论过的癔症:“在癔症中发生的基本改变是癔症病人的心理状态暂时或持久地变得类似于被催眠者的心理状态。”
在类催眠状态所引起的症状能在正常状态中持续多久,这完全与我们催眠后的暗示经验是相一致的。但这已意味着不能进入意识的观念情绪与意识过程中的一系列观念是并存的,即发生心理的分裂。似乎能肯定的是即使不在类催眠状态下也能发生这样的情况,这是出自在意识中被挡开并受到压抑的许多丰富思想,没有被压抑住而引起的。他们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进入存在于心理生活领域中,有时表现观念贫乏或退化,有时多少与清醒思维相同。总之,我们对此所具有的知识应归功于比奈和让内。心理的分裂是癔症的顶峰。我在上面已表明如何解释该病的主要特征。病人心理的一部分处于类催眠状态,持续存在,但伴有其观念的不同程度的活跃性,总是准备着无论何时清醒思维消失时(或一次发作或谵妄时)去控制整个的人。当强烈的情感阻断观念的正常过程时,患者处于半麻醉和筋疲力尽的状态下就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这些出于持久的类催眠状态中的无合理动机的观念与正常的联想不相容,强制性地进入意识中,幻觉闯入知觉系统,运动性行为单独地受到有意识意志的神经支配。该类催眠的心理最易受情感转换和暗示的影响。因此,容易出现新的癔症现象,若没有心理分裂,则其很难出现,此外还要有反复的情感压力。心理的分裂是病魔,早期迷信时代的天真的观察者认为这些病人有病魔。确实,一种与清醒意识不相容的精神左右着病人;但实际上这种精神并非异己的,而是他自己拥有的一部分。
我们已尝试对癔症做了当今就我们所知的综合性解释,这个尝试公开责备了折衷主义,如果这样的责备,还可以说是合理的话。有如此多的关于癔症的系统阐述。从过去的“反射理论”到“人格分裂”(dissociation of personality)均在癔症理论中有他们的地位。但对许多杰出的研究者来说,他们用自己敏锐的心灵去考虑癔症。没有事实,就没有他们的理论。而对该真实事态的进一步展示将肯定包括他们所有的观点,而且只把该主题所有片面的观点汇合成现实。因此,这一折衷主义对我来说似乎无羞愧可言。
但是我们今天距离对癔症的全面理解可能还相距很远啊!在上述的叙述中对不肯定的突然发作已勾画出了它的轮廓,对笨拙的假设已填上了知识面的空白,而不是逾越!在某种程度上唯独使人安慰的是:这种缺陷是依附于,而且必须依附于复杂的心理过程的生理表现。我们总把他们说成是提修斯在《仲夏夜之梦》中说的悲剧:“这大部分只是因为阴影的缘故。”纵然是最微弱的阴影,如果它真实地试图维持着未知的真正的事物投在墙壁上的话,则这种阴影并非没有价值。因为不管怎么说,在真正的过程和我们对他们的观念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和相似性,这种希望一直是正当的。
【注释】
[1] 郭本禹,《中国精神分析研究丛书》,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总序第1~51页。
[2] Neel, A.F,(1899/1969), Theories of psychology : A handbook, New York : Meridian, p.181.
[3] (美)阿特金森等,《心理学导论》(第10版,上册),孙名之等译,车文博审订,台北:晓园出版社,1994,第9页。
[4] Talcott Parsons, Edward Shils, 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Action, Boston: Harvard Vniversity Press,1951, p.52.
[5] Will Herberg, Freud, the Revisionists, and Social Reality // Benjamin Nelson, Freud and the20th Century, New Yord: Meridian Books Inc.,1957, p.153.
[6] Medawar, P.B., Victims of psychiatry,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1975,21(27):17.
[7] (美)E.G.波林,《实验心理学史》,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第860页。
[8] (美)托夫勒,《预测与前提》,栗旺等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4,第199页。
[9]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纲要》,葛鲁嘉译,见《弗洛伊德文集》,卷8《精神分析新论》,车文博主编,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284页。
[10]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张霁明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第101页。
[11] 据弗莱堡城志所载。弗洛伊德生日是3月6日。弗洛伊德正式传记作者厄内斯特·琼斯(E.Jones)认为,这是一种笔误。而曾著过一本关于弗洛伊德早期的重要图书的作者巴尔玛丽(M.Balmary,1979)推测说,他父母用5月6日取代3月6日生日,是因为双亲结婚时已怀上弗洛伊德的缘故。
[12] 拉比(rabbi)是犹太教中执行教规、律法主持宗教仪式的教士。
[13]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3~4页。
[14]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52~54页。
[15] Jones,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New York:Basic Books,1955,2, p.409.
[16] (美)弗洛姆,《弗洛伊德的使命》,尚新建译,北京:三联书店,1986,第15页。
[17]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新论》,汪凤炎、郭本禹译,见《弗洛伊德文集》,卷8《精神分析新论》,车文博主编,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120页。
[18] Jung, C.G., Freud and Psychoanalysis, New York:Bollingen Foundation, Reprint edition,1985, p.130.
[19] Jones,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 New York:Basic Books,1953,1, p.5.
[20] (英)厄内斯特·琼斯,《弗洛伊德的一生》,见《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89~90页。
[21]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14页。
[22] 同上,第2页。
[23] (法)克莱芒等,《马克思主义对心理分析学说的批评》,金初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第6~7页。
[24]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4页。
[25]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张霁明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第4页。
[26]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顾闻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6页。其中,“紧密团结大多数”(compact majority,又译solid majority),是易卜生《人民公敌》第二幕中,小商人与少数官僚分子进行斗争时剧中人讲的一句话。参见标准版,第20卷。
[27] (德)歌德,《浮士德》,绿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第一部,书斋(Ⅱ),第57页。
[28]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张霁明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第3页。
[29] 生机论(vitalism),亦译活力论。指生命机体的一切活动由其内部所具有的非物质因素即“活力”或“生命力”所支配的学说。
[30] (美)赫根汉,《心理学史导论》(第4版,下册),郭本禹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773页。
[31] (美)墨顿·亨特,《心理学的故事——源起与演变》,李斯等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2,第167页。
[32]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张霁明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第5页。
[33]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41页。
[34] Jung, C.G., Freud and Psychoanalysis, New york: Bollingen Foundation, Reprint Edition,1985, p.24.
[35] (英)厄内斯特·琼斯,《弗洛伊德的爱情与婚姻》(一),见《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141页。
[36]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香港:南粤出版社,1985,第54页。
[37] Appignanesi, L., Forrester, J., Freud’s Women, New York:Basic Books,1992, pp.30~31.
[38]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62页。
[39] (英)厄内斯特·琼斯,《弗洛伊德的一生》,见《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113~114页。
[40]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64~65页。
[41]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顾闻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8页。
[42] 杨庸一,《心理分析之父——弗洛伊德》,台湾:元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82,第45~52页。
[43] Masson, J.M(.Ed), The Complete Letters of Sigmund Freud to Wilhelm Fliess,1887~1904, 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5.
[44]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79~80页。
[45]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103页。
[46] 同上,1986,第99页。
[47]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114页。
[48]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193页。
[49]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香港:南粤出版社,1985,第73页。
[50]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6~7页。
[51]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211~212页。
[52]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217页。
[53]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230~232页。
[54]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234~235页。
[55] 同上,第234~235页。
[56]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76~77页。
[57]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239~240页。
[58] Freud, s, On the History of the Psychoanalytic Movement.In Standard Edition.Vol.14, pp.3~66.
[59] (美)舒尔茨,《现代心理学史》,杨立能等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第331页。
[60]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顾闻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13页。
[61]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顾闻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19页。
[62]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408页。
[63]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张霁明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第17~18页。
[64] (美)E.G.波林,《实验心理学史》,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第818~821页。
[65] (奥)布洛伊尔,弗洛伊德,《癔症研究》,金星明译,见《弗洛伊德文集》,卷1《癔症研究》,车文博主编,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130页。
[66] 同上。
[67] (奥)布洛伊尔,弗洛伊德,《癔症研究》,金星明译,见《弗洛伊德文集》,第1卷,车文博主编,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第12、15、131页。
[68] (美)赫根汉,《心理学史导论》(第4版,下册),郭本禹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781页。
[69]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金星明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
[70] 车文博,《弗洛伊德主义原著选辑》(上卷),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第46页。
[71] 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孙名之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原著选辑》(上卷)。
[72] Sirkin, M., Fleming, M.Freud’s "Project" and Its Relationship to Psychoanalytic Theory,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the Behavioral Sciences,1982,18, pp.230~241.
[73] 弗洛伊德,《释梦》,吕俊、高申春、侯向群译,见《弗洛伊德文集》,卷3《释梦(上)》,车文博主编,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025页。
[74] (英)厄内斯特·琼斯,《弗洛伊德一生》,见《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125页。
[75] (美)罗伯特·唐奈,《影响世界历史的16本书》,缨军译,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1986,第104页。
[76] 中国台湾志文出版社1972年出版赖其万、符传孝等的中译本《梦的解释》;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张燕云的中译本《梦的释义》;商务印书馆1997年出版孙名之的中译本;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吕俊、高申春、侯向群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3、4。
[77] 弗洛伊德,《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林克明译,浙江:文艺出版社,1986,第155页。
[78] 弗洛伊德,《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郑希付译,见《弗洛伊德文集》,卷2《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车文博主编,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003页。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郑希付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2。
[79] 见“Editor's Introduction”to Psychology of Everyday Life, SE VI,IX - X。
[80] 弗洛伊德,《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杨韶刚译,见《弗洛伊德主义原著选辑》,(上卷),车文博主编,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第193页。
[81] 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主义原著选辑》(上卷);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彭舜、杨韶刚的中译修订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6。
[82] 弗洛伊德,《爱情心理学》,林克明译,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19页。
[83] 刘森尧,《如何阅读弗洛伊德》,见《弗洛伊德传》(上),彼得·盖伊著,龚卓军等译,厦门:鹭江出版社,2009,第3页。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宋广文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5。
[84] 此教授为Ausserordentlitcher Professor,相当于特任教授(Professor Extraordinarius),或编外教授(Privatdozent),系以声望(和略高的薪水)为判断的职位,并不代表薪资或在医学教授团中的成员资格。
[85]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224页。
[86] 同上,第222页。
[87] Jones,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 Vol.2, New York:Basic Books,1957, p.60.
[88] Rabkin, L.Y.Psychotherapy for the Masses:Dr.Joseph Jastrow and His self-help Newspaper Columns, History of Psychology Newsletter,1990, p.34.
[89]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56~57页。
[90]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贺岭峰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8。
[91] 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年出版高觉敷的中译本,1984年经修订再版;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张爱卿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7。
[92]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8。
[93]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宋广文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5。
[94]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宋广文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5。
[95]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高峰强、廖凤林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6。
[96] 台湾志文出版社1975年出版杨庸一的中译本;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邵迎生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1。
[97] 知识出版社1987年出版张唤民等的中译本,被收入《弗洛伊德论美文选》;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孙庆民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98]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孙庆民、乔元松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99] 知识出版社1987年出版张唤民等的中译本,被收入《弗洛伊德论美文选》;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刘平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100] 知识出版社1987年出版张唤民等的中译本,被收入《弗洛伊德论美文选》;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孙庆民、乔元松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101]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260~261页。
[102]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469~470页。
[103]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出版林尘的中译本,被收入《弗洛伊德后期著作选》;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9。
[104]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出版林尘的中译本;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熊哲宏、匡春英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9。
[105]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出版张唤民、陈伟奇的中译本;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9。
[106]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高申春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9。
[107]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78页。
[108] 同上。
[109]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2。
[110] 知识出版社1987年出版张唤民等的中译本,被收入《弗洛伊德论美文选》;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孙庆民、廖凤林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111]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496~499页。
[112] (美)唐奈斯,《影响世界历史的16本书》,缨军编译,上海:文化出版社,1986,第102页。
[113] 中国商务印书馆1936年出版高觉敷的中译本;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出版苏晓离等的中译本,被收入谢韬主编的《精神分析学译评丛书》;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汪凤炎、郭本禹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的《弗洛伊德文集》卷8。
[114] 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出版刘福堂等的中译本,被收入谢韬主编的《精神分析学译评丛书》;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葛鲁嘉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的《弗洛伊德文集》卷8。
[115] (美)彼得·盖伊,《弗洛伊德传》(下卷),龚卓军等译,厦门:鹭江出版社,2009,第209页。
[116] 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出版傅雅芳、郝冬瑾的中译本,被收入谢韬主编的《精神分析学译评丛书》;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2。
[117]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1。
[118] (美)彼得·盖伊,《弗洛伊德传》(下卷),龚卓军等译,厦门:鹭江出版社,2009,第227页。
[119] Jone,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and Freud, New York: Basic Book.1957, Vol.3, p.158.
[120] (美)彼得·盖伊,《弗洛伊德传》(下卷),龚卓军等译,厦门:鹭江出版社,2009,第10页。
[121] 托马斯·曼(Thomas Mann,1875~1955)系德国作家。
[122] 朱利·罗曼(Jules Romains,1885~?)系法国现代诗人、作家、剧作家。
[123] 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1866~1964)系英国思想家、小说家。
[124] 沃尔夫夫人(Virginia Woolf,1882~1941)系英国女小说家。
[125] Freud to Stefan Zweig, By permission of Sigmund Freud Copyrights, Wivenhoe.May18,1937.
[126]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新论》,汪凤炎、郭本禹译,见《弗洛伊德文集》第5卷,车文博主编,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第114~116页。
[127] Jones,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 New York:Basic Books,1957,3, p.182.
[128]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307页。
[129] 以下许多资料来自厄内斯特·琼斯所写的《弗洛伊德的生活和事业》(第1卷,特别是第十一章)。
[130] 在第103页(指标准版第2卷页码,下同。——中译者)的评论中,几乎从另一方面暗示凯瑟琳娜·M夫人(下面提到)的病例先于埃米夫人,但这种印象可能是句子表达含糊的缘故。
[131] 这后两个病例的分析均不比出版《绪言》开始时更详细。
[132] 弗洛伊德何时开始首次使用宣泄法,这在他1916年的陈述中显得更为不清楚。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1913年在伦敦举行了国际医学大会,皮埃尔·让内公开荒唐无知地和不公正地攻击弗洛伊德和精神分析。厄内斯特·琼斯在1915年的《变态心理学杂志》第9期第400页上发表文章给予回答,这篇文章德文翻译登载于《国际心理学杂志》1916年第4期第34页上。在讽刺中,让内说,不管精神分析有任何甚微的价值,这完全是出自他早期的著作。琼斯反驳了这一点,虽然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的发现在发表时间上迟于让内是事实(其发表于1889年),但他们第一篇论文是先于让内数年之前。且“两位作者的合作于他们第一次的交往之前算起已有10年了。在《研究》(《癔症研究》简称,下同)中明确写明其报道的一个病例采用宣泄法是在文章发表前的14年”。在这点上,德文翻译版(同上,42页)标上弗洛伊德的脚注是:“我要纠正琼斯博士的说法,他的某些反驳对他来说无关紧要,但对我却是重要的。他所说的精神分析工作的优先权和独立性是正确的,但这仅仅是适用于布洛伊尔的成就,我自己只是于1891至1892年开始参与合作。我引用的不是让内而是布洛伊尔的成就,这常常是可以公开肯定的。”弗洛伊德在这里提到的日期使人困惑。1891年对埃米夫人病例的开始约2或3年后,时间上过于延迟,而对伊丽莎白小姐病例来说又早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