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可以肯定的是,在我们目前的文明中,我们并没有感到舒适,但是,非常难以形成这样一种观点,即早期时代的人们是否感觉更幸福,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感觉更幸福呢?他们的文化条件在其中起什么作用呢?我们总是倾向于客观地看待人们的痛苦,就是说,把我们自己,连同我们自己的需要,我们自己的感觉能力,都放在他们的条件下,然后去考察我们在里面应该发现什么样的体验到幸福和不幸福的机会。这种考虑问题的方法看起来是客观的,因为它无视各种主观的感觉,它当然又可能是最主观的,因为通过使用这种方法,人们就用自己的心理态度代替了他人的未知态度。不过幸福基本上是一种主观的东西,不论我们想到某种情境时害怕得有多么厉害——如古代划船的奴隶,30年战争时的农民,宗教法庭的牺牲者,等待被屠杀的犹太人——我们仍然无法使自己站在这些人的立场上——去推测这些变化,这些变化可能是由于最初的心理迟钝,逐渐的麻木过程,一切期望的停止和由一切更粗糙及更精细的麻醉方式造成的,用这些方式就能减少对快乐和不快乐感觉的敏感性。另外,当人们必须忍受最极端形式的痛苦时,特殊的心理保护装置就会发挥作用,在我看来,要进一步探讨这一方面的问题是没有什么好处的。
现在,是我们应该把注意力转到这种文明实质上来的时候了,对于把文明作为获得幸福的手段,人们争论颇多。除非我们经过考察亲自了解了某些情况,否则我们绝不会到处寻找仅用几句话就表达其实质的公式。我们将满意地重复说,文明这个词[60]描述了人类全部的成就和规则,这些成就和规则把我们的生活同我们动物祖先的生活区分开来,并且服务于两个目的——保护人类免受自然之害和调节他们的相互关系。[61]为了了解更多的东西,我们必须把文化的个别特征聚集起来,就像它们在人类社会中所表现的那样。在这样做时,我们将毫不犹豫地允许自己受通用语言的指导,或者就像人们可能会说的那样,受语感的指导,我们确信,我们将因此而公正地考虑那些仍然抵抗用抽象术语表达的内在洞察力。
开头是容易的,我们把人类用来使地球能为人类服务,保护人类免受残暴的自然力量之害的一切活动和财产作为文明的开始。文明在这一方面是比任何其他方面更毋庸置疑的。假如我们回溯得足够久远的话,我们就会发现,文明的第一种活动就是工具的使用、获得对火的控制和建造住房。在这些活动中,获得对火的控制作为一个相当独特的成就而尤为出色,这种成就是绝无仅有的[62],而其他被开辟的道路此后一直被人类所遵循,通往这些道路的刺激物是容易猜测到的。人类依靠他的全部工具使自己的运动器官和感觉器官更加完善,或者用来消除这些器官在功能上的局限性。他把机器巨大的力量置于他的控制之下,就像控制他的肌肉一样,他能够随心所欲地使用它,轮船和飞机有这样的作用,连空气和水也不能阻止它的穿越。用眼镜他能纠正自己眼睛里水晶体的缺陷;用望远镜他能看到很远的距离;用显微镜他能克服其视网膜结构所带来的视觉能力的局限性。用照相机他能创造一种记录变化的视觉形象的工具,就像留声机创造一种同样变化的听觉形象的工具一样;两者实际上都是他自己的记忆能力的具体化。在电话机帮助下他能听到远处的声音,甚至神话都曾认为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最初的书写是记录并不在眼前的人的声音;住房即是母亲的子宫即第一个住所的替代物,在子宫里他是安全的,且感到如此满足,它可能此后一直渴望着它。
人类用其科学和技术发明了在这个地球上的这些事物,人类在地球上首先是作为动物王国里一个虚弱的有机体而出现的,人类种属中的每一个人一定会作为一个无能为力的婴儿而重新出现(“噢,大自然的小不点儿”)[63]这些事物不仅听起来像是一个童话,而且是人类童话中全部的——或几乎是全部的愿望的一种实际满足。所有这些成就都是他通过文明获得的。很久以前人类就形成了一种全知全能的和无所不知的理想概念,并把这个概念体现在他的诸神中。凡是他的愿望所无法达到的东西,或者对他禁止的东西,人类都归因于这些神。因此,我们可以说,这些神祇是人类文明的理想。现在人类已经非常接近实现了这个理想,人类几乎使自己变成了一个神。但是,确实只有以这种方式,理想通常才能根据人性的普遍判断得到实现。但不是完全的实现,有些方面一点也没有实现,在另一些方面只实现一半。可以说,人类已成为一种起弥补作用的神。[64]当人类装备上他的所有辅助器官时,就会非常神奇了。但是,这些器官并不只是长在他身上,而且还常常给他制造麻烦。但是,人类却有资格用这种思想来安慰自己,即人类的这种发展不会恰好在1930年结束。未来的时代将在这个文明领域中取得可能令人难以想象的伟大的进步,并将使人类和上帝更加相似。但是,出于我们的研究兴趣,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今天的人类虽然和上帝相似,却仍然并不幸福。
因此,我们认识到,只有当我们发现,在一个国家里能够有助于为了人类的利益而开发地球和保护人类免遭自然之害的一切事物——简言之,一切对人类有用的事物——得到了关注和有效的贯彻实施时,才能说一个国家达到了高水平的文明。在这样的国家里,威胁要淹没河岸的河水的流程得到了控制,河水通过运河被引到所需要的地方。土地得到辛勤的耕耘,种上了适当的植物;矿产资源被辛辛苦苦地开发出来,制造成所需要的工具和器皿。交通工具是频繁、迅速而可靠的;凶猛和危险的动物被消灭了,人类成功地饲养着被驯服和驯化了的动物。但是,除了这些之外,我们还要求从文明中获得其他东西,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期望这些东西也能在这些同样的国家里出现,当我们发现这些国家的居民的勤劳不是被用于起码有一点用处的事情上,而是相反,用于毫无用处的事情上时——例如,城镇里的公园和花园,作为娱乐场所和新鲜空气储藏库是很必需的,但当它们也被人们用来培养花木时,或者当住房的窗台用花装饰起来时,我们也把这看作是高度文明的证据,就好像我们想要放弃我们提出的关于文明的最初要求一样。我们不久就意识到,我们期望文明予以高度评价的那些无用的东西就是美;我们要求文明的人要尊重自然中发现的美,只要力所能及,就可在其手工制品中创造美。但这绝非我们对文明要求的详尽阐释。此外,我们还希望发现清洁和秩序的标志。当我们读到,在斯特拉斯福莎士比亚(Shakespeare)的父亲家门前有一个高高的粪堆时,我们并不认为莎士比亚时代英国乡镇的文明水平很高;当我们发现在维也纳的瓦尔德山上[65]乱扔着废纸时,我们感到愤慨,并称之为“野蛮”(这是文明的反义词)。任何肮脏对我们来说似乎都和文明不相容;我们把清洁的要求也扩展到人体,当我们听说从路易·索雷尔(Roi Soleil)[66]身上发出一种令人讨厌的气味时,我们感到惊奇;当我们看到拿破仑在贝勒岛[67]进行早晨洗漱用的小脸盆时,我们就会摇头。的确,假如有人把使用肥皂作为一种文明的实际尺度,我们并不感到惊奇。对秩序来说也是如此,秩序也和清洁一样,只适用于人类的手工制品。但鉴于我们不能期望自然界是清洁的,相反,秩序却是模仿自然界而来的;人类对伟大的天体运动规律性的观察不仅向他们提供了一个把秩序引入其生活中来的样式,而且给他们提供了这样做的最初的起点。秩序是一种强迫性重复动作,当一条规定被永久地确定下来之后,秩序就能决定,一件事情将在何时、何地去做和怎样去做,就能在每一次类似情况下避免怀疑和犹豫。秩序的好处是无可否认的:它能使我们把空间和时间用得恰到好处,同时节省心理能量的耗费。我们应该有权力期望,秩序从一开始就在人类活动中占有其地位,而且是毫不困难的,人们可能会感到非常惊讶,事情竟然不是这样的——相反,人类在他们的工作中表现出一种天生的粗心大意、不规则和不可靠的倾向,必须花气力训练人类,他们才能学会遵循其天体模式的榜样。
美、清洁和秩序显然在文明的要求里占有特殊的地位。没有人会坚持认为,它们对生活的重要性,就像旨在控制自然力的活动,或者像我们将要了解到的其他因素一样;也没有人会愿意把它们作为小事而不予重视。
美就是一例,它明显地表明,文明就它的目的而言不仅仅是功利主义的,我们倾向于把美从文明的利益中略去。秩序的功利主义的好处是很显然的。关于清洁,我们必须记住,这也是卫生学要求我们的,我们可以推测,甚至在科学的卫生预防法时代之前,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并非完全为人类所未知的。但是,有用并不能完全解释这些努力;此外一定还有某种东西在起作用。
但是,根据一般的看法,文明有一个特征能比任何其他特征更好地表现文明的特点,这就是它尊重和鼓励人类的高级心理活动——智力的、科学的和艺术的成就——它在人类的生活中组成了观念的主要部分。而这些观念当中首要的是宗教体系,我在别的地方曾努力想使宗教体系的复杂结构明显地表露出来。[68]其次是哲学的推测;最后,可以称之为人的“理想”——他可能形成的一个人,一个民族和整个人类的尽善尽美的观念,以及它在这些观念基础上所提出的要求。它的这些创造并不是相互独立的;相反,它们是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这就使描述它们的企图复杂化了,也使追溯其心理衍生物变得困难了;如果我们作为一个一般的假设来假定,在人类一切活动背后的动机是奋力追求有用和产生快乐这两个相互融合的目的,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对我们在此讨论的文明的那些表现来说,这也是真实的,虽然只有在科学和美学活动中才能明显地认为这是真实的。但是,毫无疑问,其他活动也和人类的某些强烈的需要相一致——或许也和只有在少数民族中才发展起来的那些需要相一致。我们曾对有关任何特定宗教的或哲学体系的价值,或这些理想的价值做过判断,但却不容许被我们自己的判断引入歧途;不管我们是想在它们当中发现人类精神的最高成就,还是我们痛惜把它们作为一些谬误,我们必须承认,在它们存在的地方,特别是在它们备受推崇的地方,就可证明那里有一个高度的文明。
我们现在必须考虑这个有待于做出评价的、最后的、当然绝不是最不重要的文明的独特特征:这就是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他们的社会关系得以调节的方式,——这些关系影响一个人和他有关的人如邻居,帮助他的人、异性对象、家庭成员或国家的成员等等关系。在这个问题上特别难以保持不偏不倚于任何理想的要求,和明确确定在这里一般意义上的文明是什么。或许我们可以首先声明,试图调节这些社会关系的初步尝试已经包含在文明的基本成分中了。假如没有做出这样的尝试,这些关系就会依附于个人的意愿:就是说,体魄最健壮的人就会按照他自己的利益和本能冲动来决定事情。如果这个健壮的人遇到另一个比他更健壮的人,情况仍会保持不变。当许多人联合起来在力量上超过了任何个人,并且保持这种联合以对付一切个别的人时,人类在社会团体中的共同生活才成为可能。于是,这个联合体的力量就被作为“权力”(right)用来反对任何被谴责为“蛮力”(brute force)的个人的力量。用联合体的力量来取代个人的力量是向文明迈出的决定性的一步。它的实质在于,团体的成员对每个人可能得到的满足加以限制,而个人还没有认识到这种限制。因此,文明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公正——就是说,保证使一项法律一旦制定,就不会为任何个人的利益而遭到破坏。并不是说这种法律有什么道德价值。文明的进一步发展似乎倾向于确保法律将不再代表任何小团体的意志——种姓、部落、人口阶层或种族群落——这种小团体的行为可以像一个掠夺成性的人,扑向其他或许人数更多的这种群体。而最后的结果就会是建立一种法律,这是通过牺牲自己的某些欲望而对此做出贡献的所有的人的法律,是能够联合起来的所有的人的法律——除了那些不能进入某一联合体的人之外——这种法律不使一个人任凭蛮力的摆布——当然还是有同样的例外。
个人的自由并不是文明带来的一个好处。在任何文明产生之前,个人具有最大的自由,虽然在那时个人的自由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还确实没什么价值,因为个人几乎不能保护这种自由。自由经过文明的发展而受到限制,公正往往要求把这些限制施加于每一个人。在一个人类团体中感觉到的那种对自由的渴望,可能是对某些现存不公正的一种反抗,因而可以证明,它有利于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并且和这种发展保持一致。但是,对自由的渴望也可以在人格的原始本质的残余中找到它的起源,虽然在那里人格还没有受到文明的影响,这样,渴望自由就成了和文明对抗的一个根源。因此,渴求自由既指向文明的特定要求或形式,也指向文明本身。看来任何一种影响都不能把人性变成蚂蚁的性质。毫无疑问,他将随时用他对个人自由的要求来抵御群体的意志。人类斗争的很大一部分都围绕着这个中心任务,即在个人的这种要求和文明社会的要求之间找到某种便利的——能带来幸福的解决方法;这种解决方法能否以某种特定的文明形式来达到,或者是否将证明这种冲突是不可调和的,这是涉及人类命运的问题之一。
通过承认共同的感受是我们的思想指导,用来确定人类生活的哪些特征应被视为文明的,我们便获得了文明所展示的宏伟蓝图的一个清晰的印象。但是确实,迄今我们所发现的一切没有一个不是众所周知的。同时,我们小心翼翼地防备使自己接受这种偏见,即文明就是成为完善的同义词,就是人类注定要借以达到完善的道路。但是,现在有一个观点必须考虑,这个观点可能会导致另一个方向。对我们来说文明的发展似乎是人类所经历的一种特殊过程,它的几个方面我们都很熟悉。我们可以根据它在我们所熟悉的人类本能倾向上所产生的变化来描述这个过程的特点,满足它就是我们的生活所要实现的实际任务。这些本能中有一些似乎已被耗尽了,所以出现了某些取代它们的东西,在一个人身上我们就称之为性格特质(character-trait)。这个过程最著名的例子是在儿童的肛欲(anal erotism)方面发现的。儿童对排泄功能,对排泄器官及其排泄物的最初兴趣,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变成了一些我们所熟知的特质——节俭、有秩序和清洁感——这些特质在儿童看来是有价值的和受欢迎的。但是,这些特质也可以得到加强,直到它们明显地支配着人格和产生我们所谓的肛门性格(anal character)。这是怎样发生的,我们并不知道;但是,关于这个结论的正确性则是毫无疑问的。[69]现在,我们已经知道,秩序和清洁主要是文明的要求,虽然它们的必要性对生存来说并不特别明显,把它们作为快乐的根源也同样不合适。在这一点上,我们一定会第一次对文明发展过程和一个人的力比多发展过程之间的相似性感到震惊。必须使其他本能(肛欲除外)改变它们得以满足的条件,沿着另外的道路去实现该过程,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过程和我们如此熟知的(本能目的的)升华作用(sublimation)是一致的,但有时又是可能会与升华作用区分开来的。本能的升华作用是文明发展的一个特别显著的特点;就是使高级心理活动即科学的、艺术的和意识形态的活动能在文明的生活中起如此重要作用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想服从某种第一印象,他会说,升华作用完全是文明强加于本能的一种变化。但是最好再考虑一下这个问题。第三[70],也是最后一点,这似乎是最重要的一点,不能无视文明在本能克制(renunciation of instinct)的基础上得以建立起来的程度,也不能无视文明可在多大程度上预测强大的本能要求的不满足程度[通过压制(suppression)、压抑或别的什么手段?],这种“文化的挫折”支配着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整个领域。我们已经知道,它是一切文明都必须反对的那种敌意的原因,它也将给我们的科学研究提出严肃的要求;我们在这里要做大量的解释。难以理解的是,怎么能使本能得不到满足呢?再说,这样做也绝不是没有危险的;假如这种剥夺没有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一定会使人产生严重的紊乱。
但是,如果我们想知道人们对我们的下述观点做何评价,即和个体的正常成熟相比,文明的发展是一个特殊的过程,那么,我们就必须着手解决另一个问题。我们必须提出这个新的问题:文明的发展把它的起源归因于什么样的影响,文明是怎样产生的,是什么决定了文明的进程?[71]
第四章
这个任务似乎太繁重了;而且在面对这一任务时人们一定会感到胆怯。以下是我所能得出的对这个任务的一点推测。
当原始人发现,靠劳动来改善他的命运,确实在于他自己的把握,对他来说,另一个人是和他一起工作,还是与他作对就不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了。另一个人认识到,成为他的劳动伙伴的价值,和他一起生活是有用的。甚至更早些,在史前的类人猿时期,人类已有组成家庭的习惯:他的最初帮手可能是他的家庭成员。人们可以假设,家庭的建立以某种方式和这一时期联系着,即满足生殖的需要不再像一个偶然来访的客人那样突然出现,然后又悄然而逝,长期杳无音信,而是作为一个永久的房客而安顿下来。此时,男人获得了使女人,或者更概括地说,使他的性对象留在他的身边的动机;而女人则不想和她的孱弱无助的孩子分开,为了孩子们的利益,也只好留在一个强壮的男人身旁。[72]在这个原始的家庭里,仍然缺少文明的一个基本特点;作为这个家庭的首领,父亲的意志是不受限制的。[73]我已经在《图腾与禁忌》(1912~1913)一书中努力说明了,这种方式是怎样从这种家庭生活发展到后来的以兄弟团伙的形式集体存在的阶段。通过制服他们的父亲,儿子们发现,几个人联合起来比一个人更强大。文明的图腾阶段是在这些限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就是说,为了维护这个新的事态的存在,这些儿子们只好互相利用。对这些禁忌的遵守则是第一种“权利”或“法律”[74]。因此,人类的集体生活都有一个双重的基础,这就是由外界需要所导致的强迫工作,以及爱的权力,使男人把他的性对象——女人——保留在他的身边,并且使女人把从她身上分离开来的一部分——她的孩子——保留在她的身边。爱欲(Eros)和需要(Ananke)也变成了人类文明之母。文明的第一个结果是,甚至相当多的人现在能够共同地生活在一起了。既然这两大权利在这里共同合作,人们就可期望,文明的进一步发展一定会顺利地使人类更好地控制外部世界,也能更多地增加共同承担生活重任的人数。同样不容易理解的是,这种文明究竟是怎样通过使群体成员幸福,而又被那些享受这种文明的人感觉到的呢?
在我们进一步询问障碍究竟来自何处之前,我们将使自己离开这个观点,即爱是文明的创始者,这种认识可作为填补我们以前的讨论所遗留下来的一个空白[第82页]的一个借口。我们曾经说过,一个人发现,性欲的(生殖的)爱给他提供了最大的满足,这样,这种爱实际上就成了他的一切幸福的一个原型,人们一定会在他的一生中继续沿着这条性关系的道路去寻求他的幸福,使这种**的性兴奋成为他的生活的中心点。我们还曾说过,在这样做时,他便使自己以某种最危险的方式依赖于一部分外部世界,也就是依赖于他对恋爱对象的选择;假如他遭到拒绝,或者由于死亡或背叛而失去了它,就会使他陷于最痛苦的境地。因此,各个时代的明智之士都曾最严厉地告诫我们,不要采取这种生活方式;但是,尽管如此,对很多人来说,这种生活方式还保留着它的吸引力。
不过,少数人由于他们的组成而能够沿着这条爱情的道路找到幸福;但是,在实现这种可能之前,在爱的功能方面要发生深远的心理变化是必要的。这些人通过把自己高度评价的被爱改变为爱别人,从而使自己不依赖于其对象的默认,他们不使自己的爱指向个别的对象,而是同样地指向一切人,从而保护自己以免失去这种爱的对象,他们通过离开爱的性目的,和把本能变成一种有制约目的的冲动,来避免**爱的不确定性和失望。他们通过这个过程在自身所引起的这种状态,一种不能变化的、不偏离的、敏感的态度,而和**爱的这种激烈的变化几乎没有外部相似之处,不过这种状态倒是从这里派生的。看来阿西西的圣·弗朗西斯(St.Francis of Assisi)在用爱这种方法来产生幸福的内在情感方面比任何人走得都远;另外,我们认为,这种使快乐原则得以实现的方法特点,事实上以多种方式和宗教联系着;它们之间的联系可能位于心理的那些遥远偏僻的地方,在这些地方自我和对象之间的区分,以及各个对象之间的区分成为无所谓的事。从一种道德观来看,它的较深的动机以后将变得清楚起来,这种对人类和对世界的一种博爱的倾向,一般被认为是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级的心理状态。即使在这个讨论的早期阶段,我仍将提出针对这个观点我们所必须提出的两个主要的反对意见。既然爱对它的对象并不公正,那么,一种不加分辨的爱在我看来就失去了它自身的某些价值。其次,并非所有的人都是值得爱的。
创立了家庭的爱仍然在文明中以两种形式保留着它的威力;在爱的最初形式中,它并未放弃直接的性满足,而在爱的变更了的形式中,即感情受目的制约,则影响了我们的文明。正是以这两种形式,爱执行着它的把为数众多的男女互相结合起来的任务。这样做比通过共同工作的利益所能达到的爱更强烈。爱情这个词在语言使用上的随便和未分化的方式有其发生学上的道理。一般的用途是,生殖的欲望使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组成一个家庭,人们把这种关系称为爱;但是,在一个家庭的父母和子女之间,兄弟和姐妹之间的积极的情感态度也称为爱,虽然在我们看来,应该把这种关系描述为“受目的制约的爱”或“慈爱”。这种受目的制约的爱最初确实是完全的**,在人的潜意识中仍然如此。**和受目的制约的爱这两种形式都超出了家庭的爱,和以前曾是陌生人的别人产生了新的结合。生殖的爱导致了新家庭的建立,朝向友谊的受目的制约的爱在文化立场上看是有价值的,因为这种爱并没有那么多生殖爱的限制——例如,它的排外性。但是,爱和文明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发展过程中失去了它们的不明确性。一方面,爱反对文明的利益,另一方面,文明用难以忍受的限制来威胁爱。
它们之间的这种分裂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其原因却不是可以直接认识到的。它首先表现为家庭和个人所属的大团体之间的一种冲突。我们已经发现,文明的主要努力之一是使人们结合成更大的统一体。但是,家庭不会抛弃每一个个体。家庭成员之间联系得越紧密,他们就往往和别人越疏远,实际上他们就难进入更广泛的生活圈。那种共同生活的方式在种系发生上一般说来比较古老,而且是儿童时代唯一的方法,这种生活方式对以后要取代它的文化生活方式表示抵抗。和家庭分离成为每一个年轻人所面临的任务,社会常用青春期仪式来帮助他完成这个任务。我们获得了这种印象,即这些困难是所有心理发展过程所固有的——实际上也是所有器官发展所固有的。
另一种不和睦是由女人引起的,她们很快就和文明倾向对立起来,并四处散布她们的阻碍和起限制作用的影响——这些女人最初曾用她们的爱的要求奠定了文明的基础。女人代表家庭的利益和**的利益。建设文明的工作越来越成为男人的事,男人们面临着更艰难的任务,迫使他们把本能升华,这是女人所无法做到的。既然男人没有可供他支配的无限数量的心理能量,他就必须通过最有利地分配他的力比多来完成他的任务。男人在很大程度上把用于文明目的的东西从女人和他的**里撤出来;他和其他男人的不断联系及其对这种联系的依赖,甚至使他疏远了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女人们发现,自己被文明的要求逼入这样的背景中,因而对文明采取了一种敌视的态度。
限制**的文明倾向和扩展其文化联合体的其他倾向一样明显。即使在文明的最早期阶段即图腾崇拜阶段,也伴随着禁止**的对象选择,这或许是人类**在各个时代所经历过的最严重的创伤。禁忌、法律和风俗习惯给**加上了更多的限制,这些限制既对男人有影响,又对女人有影响。各类文明所产生的这种影响在程度上并不一样;社会组织的经济结构也影响着保留下来的性自由的分量。我们已经知道,文明在进行限制时服从实际需要的法则,因为它通过把心理能量从性欲中撤出来,而获得了用于自己的目的的很大一部分心理能量。文明对性欲的表现在这一方面就像一个已经取得了优势,并把其他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的民族或人类的某个阶层一样。于是,害怕被压迫者的反抗就驱使他实行更严厉的预防措施。这种发展类型中的一个高峰时期已在我们的西欧文明中达到了。从心理学上讲,首先,指出儿童有任何表现形式的**是完全合理的。因为,如果这种背景没有在童年时期就为此做好准备,那就根本不可能控制成人的性欲望。但文明社会没有任何理由竟然走到这样的极端,就是说,实际上否认存在着这些不仅可以证明,而且确实令人吃惊的现象。就性成熟的个体而言,对象选择更进一步缩小到异性,大多数非生殖形式的满足作为性反常行为而受到禁止。在这些禁律中的标准是,每一个人都只有一种**;这些禁律的要求并不重视个人在性组成上的不一致,无论它们是天生的还是后天获得的;它从性的快乐中切除了一大块,因而成为严重的非正义行为的一个原因。这些限制性措施的作用可能是使那些正常的——在体质上无缺陷的——人的一切性兴趣不受损失地进入为它敞开的通道。但是,唯一没有这样受到谴责的发泄感情的方法,即异性生殖的爱,却受到了坚持合法性和一夫一妻制这些障碍的进一步限制。现代文明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性关系只有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最后的持久结合基础上才是容许的;性欲作为一种为自己寻求快乐的根源,是文明所不能接受的;文明的意图只是把性欲作为使人类种族繁衍的迄今还无法替代的手段来忍受的。
当然,这是一种极端情况,大家都知道,已经证明这些限制是不能付诸实施的,甚至短期的也不行。只有弱者才屈从于对他们性自由的这种广泛的侵犯,强者的本性只有在补偿的条件下才能这样做,这个问题以后还会提到。[75]文明社会已经发现自己被迫默默地放过许多犯罪行为,根据社会本身的法律,这些犯罪行为是应该受到惩罚的。但是,我们一定不要犯相反的错误,并且假定,因为犯罪行为没有达到它的目的所要达到的一切,它对社会的这种态度就是完全无害的。不管怎么说,文明人的**是受到严重损害的;有时还造成一种印象,即作为一种功能它正处于萎缩过程,就像作为器官的牙齿和头发一样。人们这样假定可能是正确的,作为快感的一个根源,作为实现人生目的一种手段,性欲的重要性已被感觉到减少了。[76]有时候,人们似乎发觉,不仅文明的压力,就是性功能本身的实质里也有某种东西拒绝使我们得到满足,并且驱使我们沿着其他的道路走下去。这可能是一个错误;要确定它是很困难的。[77]
第五章
精神分析的研究已经向我们表明,正是**方面的这些挫折对我们称为神经症患者的人来说是特别难以容忍的。这些神经症患者在他们症状里为自己创造了替代性的满足,但是,这些满足既使他们感到痛苦,又由于在他们和他们所属的环境及社会的普遍关系中所造成的困难,而使这些满足成为痛苦的原因。对后一个事实是容易理解的,但是,前一个事实却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新的问题。这就是,除了牺牲性的满足之外,文明还要求做出其他的牺牲。
我们已经把文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普遍的困难看作是全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困难,我们已经把它追溯到力比多的惰性(inertia),和文明对于放弃一个旧观点而赞同一个新观点的不满。[78]假如我们说,文明和性欲之间的冲突是由这种情况引起的,就是说,**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第三者只能是多余的和碍事的,而文明是建立在一大群人之间的关系上的,那么,我们说的就几乎是一回事。当一种爱情关系处在高峰时期时,它对周围世界就会丝毫不感兴趣;这一对恋人自己就足够了,甚至连一般说来能使他们感到幸福的孩子也不需要。在其他情况下,爱欲绝不会这样显然地背弃它的存在的内核,背弃它从许多人当中挑选出一个人来的目的;但是,当他以众所周知的方式,通过两个人之间的爱达到这一目的的时候,他就不愿意继续往前走了。
由此,我们可以很好地假定,一个文明的社会可以由诸如此类的成对的个体组成,他们通过相互之间的力比多满足,通过工作和共同的利益而和其他所有的人相互联系起来。假如真是这样的话,文明就不需要从性欲中撤回能量了。但是,这种称心如意的事情并不存在,也从来没有存在过,现实向我们表明,文明对我们迄今所允许的这些联系并不满意;我们发现,文明也力图用力比多的方式把社会的成员互相结合起来,为了这一目的,它利用了一切手段。它酷爱每一种途径,通过这些手段和途径,强大的认同作用(identification)就能在社会成员中确立起来,为了用成员之间友谊的关系去加强社会团体的结合力,文明急需大量的受目的制约的力比多。要达到这些目的,就不可避免地要对**加以限制。但是,我们看不出有什么必要迫使文明走这条路,并且使它对性欲进行抵抗。一定有我们尚未发现的某种干扰因素。
我们可以在文明社会的一个所谓的理想发现中找到线索。[79]这个要求是:“你应该爱邻如爱己。”这个要求是举世闻名的,毫无疑问比基督教更早,基督教认为这是它所提出的最自豪的要求。但是,它当然还不是非常古老;即使在历史的各个时代中人们对此也十分陌生。我们将对这个要求采取一种天真的态度,好像我们是首次听说它似的。这时,我们发现自己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惊讶感,好像对某种不自然的东西感到惊讶一样。我们为什么会这样做呢?这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但是,首先我们将怎样达到这个要求呢?这是怎样做到的呢?我的爱对我来说似乎是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我不应该毫不思考地把它抛弃。爱把责任加在我的身上,我必须准备做出牺牲来实现我的爱。假如我爱上某个人,这个人必须要以某种方式值得我爱(现在我不考虑这个人对我的用处,以及作为一个性对象他对我可能具有的意义,因为就爱我的邻居这个指令而言,我们之间的这两种关系都没有实际重要性。)假如他能在某些重要方面和我如此相像,以至于我能在爱他时爱我自己的话,他就是值得爱的;假如他比我完善得多,以至于我能在爱他时也爱我自己的理想的话,他就是值得爱的。再者,假如他是我的朋友的儿子,我就一定会爱他,因为假如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不幸的事,我的朋友将感觉到痛苦就会是我的痛苦——我应该分担他的痛苦。但是,假如这个人对我来说是一个陌生人,并且不能用他自己所具有的任何价值,和他已经在我的情感生活中获得的任何意义来吸引我的话,那就很难使我爱他了。的确,我这样做的话,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因为我的爱被所有那些我所爱的人评价为我偏爱他们的一种标记,假如我把一个陌生的人放在了和他们一起的水平上,对他们来说是不公正的。但是,如果我要去爱他(用那种博爱),只是因为他也是这个地球上的一个公民,就像一个昆虫,一条蚯蚓或一条青草蛇那样,那么,我担心他只能分享少量的我的爱——根据我的推理判断,我将不可能给他那么多应该为我自己保留的爱。假如实现这个格言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可取之处,那么,这样严肃颁布的命令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我更仔细地察看时,我还发现了更多的困难。这个陌生人不仅总的说来不值得爱,而且老实说,我必须承认,这个陌生人对我抱有更多的敌意,甚至对我产生仇恨。他对我似乎没有丝毫爱的迹象,对我根本不予考虑。假如能给他带来什么好处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伤害我,甚至从不扪心自问,他由此而获得的好处占他对我造成的伤害程度的多大比例。更有甚者,他甚至无需从中获得任何好处:假如他能够从中得到任何这种欲望的满足,他就会不顾一切地嘲笑我,侮辱我,诽谤我,向我显示他的威力;他越是觉得自己安全,我就越孤立无助,就会越肯定地预料他会对我采取这种行动。如果他用不同的方式对待我,如果他考虑到我,不骚扰我的话,我就会在没有上述戒律的任何情况下,愿意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的确,如果这条庄严的圣训这样说:“爱你的邻居就像他爱你自己一样。”我就不会反对了。还有第二条圣训对我来说似乎就更不可理解了,并且会引起我更强烈的反对。这个圣训是:“爱你的敌人吧。”但是,当我仔细考虑这条命令时,我发现我错误地把它看作是更大的欺骗。说到底它和上述格言是一回事。[80]
我认为,现在我能听见一个威严的声音严肃地告诫我:“正因为你的邻居不值得爱,而且,相反地他是你的敌人,所以,你才应该爱他如爱己。”于是我懂得了这种情况就像“我相信它,因为它是不合理的”(Credo quia absurdum)[81]一样。
现在,很有可能的是,当我的邻居受命像爱他自己那样爱我的时候,他的回答和我的回答完全一样,并且为了同样的理由而拒绝我。我希望他没有这样做的客观基础,但是,他也会有和我一样的想法。即使如此,人的行为也会表现出很多差异,伦理学不顾这些差异被确定的事实,就区分出“善”和“恶”。只要这些不可否认的差异还没有被取消,对高级的道德标准的遵奉就会变成对文明目的的一种背叛,因为它直接奖励了邪恶。这一定会使人想起在法国议会里讨论死刑时发生的一件事:一个热情支持废除死刑的议员的发言正受到鼓掌欢迎和热烈喝彩时,突然从大厅的后座上发出一个声音:“让杀人犯们开始行动吧!”
所有这一切背后的真理就是——这是人们如此渴望否定的——人类并不是期望得到爱情的文雅的、友好的生物,如果人受到攻击,至多只能来防卫自己。相反,他们是这样一种生物,必须把他们具有的强有力的攻击性看作是他们的本能天赋的一部分。结果是,他们的邻居对他们来说不仅是个可能有帮助的人或性对象,而且是满足人类对他实施攻击的一个**物,无报酬地剥削他的工作能量,未经他的同意就把他用于**,夺取他的财产,羞辱他,使他痛苦,折磨他并杀害他。“对人来说,人就是狼”(Homo homini lupus)[82],在面对他自己的生活中和历史上所有这些经验时,谁还有勇气对此表示质疑呢?通常,这种攻击性的残忍就在于等待某种挑衅,或使自己服务于某些其他目的,这些目的也可以用温和的方法来达到。在有利于攻击的情况下,当那些平常抑制它的心理上的反抗力量停止活动时,这种攻击性就会自发地表现出来,揭露人是野兽,这是和他们自己的思想不相容的。任何人只要一想起在种族大迁徙时期的暴行,匈奴人的侵略暴行,或在成吉思汗和铁木耳统治下的所谓蒙古人的暴行,虔诚的十字军东侵对耶路撒冷的劫掠,甚至还有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恐怖——人们回想起这些事情,将不得不在持有这种观点的人的真理面前恭顺地低下他的头。
这种攻击性倾向的存在可以在我们自己的身上发现,我们还能正确地假定在别人身上也有,这就是干扰我们同邻居的关系,迫使文明必须施行很高的(能量)消耗的那个因素。由于人与人之间这种原始的相互敌意,文明社会不断地受到分裂的威胁。他们在共同工作中的利益不会使他们结合到一起来;本能的热情比理性的兴趣更强烈。为了建立能限制人的攻击性本能的屏障和用心理上的反相作用(reaction formation)来控制它们的表现,文明就必须召唤一切可能的力量。因此,这样一来,这些方法的使用旨在激起人们产生认同和受目的制约的爱的关系,此后又会对**加以限制,再以后还有它的爱邻犹如爱己的理想的圣训——这个根据下述事实来看是合理的,即没有什么东西能和人类的原始天性如此完全不一致。虽然文明竭尽全力,但它的这种努力迄今并没有获得很多结果。文明期望有权对罪犯使用暴力来防止这种最残暴的行径,但是法律却不能控制这种更谨慎、更精巧的表现形式,人类的攻击性就是用这种形式表现出来的,现在是时候了,我们每个人必须放弃这种虚幻期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曾把这种期待看作我们的同伴,我们认识到,在生活中文明以其邪恶的意志给我们造成了多么大的困难和痛苦。同时,指责文明并试图消除人类活动中的一切冲突和竞争是不公正的。这些冲突和竞争毫无疑问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对立并不一定就是敌意,只不过它可能被误用来为敌意制造一个机会。
共产主义者相信,他们已经找到了一条把我们从这种邪恶中解救出来的道路。他们认为,人对他的邻居是十分善良和友好的,但是,私有财产制度腐蚀了人的本性。私人财产的占有使个人有了权利,并且从此以后这种权利就诱使他去恶待他的邻居;从占有财产中被驱逐出去的人一定会采用敌意的造反来反抗压迫者。如果把私有财产制废除了,一切财富为人类所共有,大家都能分享到享有财产的快乐,敌意和仇恨就会在人类中消失。既然每个人的需要都会得到满足,谁也没有理由把别人看作是自己的敌人;大家就会自愿地从事必要的工作。
我并不关心对共产主义体系的任何实际的批评;我无法探究是否放弃私有财产就是有利的和正确的。[83]但是,我能认识到,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共产主义体系是建立在一种站不住脚的幻觉基础上的。通过废除私有财产,我们就剥夺了作为其工具之一的人类的攻击性之爱,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强烈的爱,尽管这肯定不是最强烈的爱;但是,我们丝毫也不会改变个人在能力和影响上的差异,这些能力和影响是被攻击性所滥用的,它也绝不会改变其天性中的任何东西。攻击性不是由财产创造的;它在原始时代几乎毫无限制地占据统治地位,那时能占有的东西还是极其贫乏的;当财产还没有放弃它最初的肛门形式之前,攻击性就在它的苗圃里表现出来了。它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感情和爱情关系的基础(可能只有母亲和她的儿子的关系是个例外)。[84]如果我们放弃个人的财产权,而在性关系中仍然保留着特权,这就一定会在其他方面都平等的男女之间引起最强烈的仇恨和最粗暴的敌意。让我们假设这也被生活中实行完全的自由所消除了,这样,家庭这个文明社会的生殖细胞就不复存在了;确实,人们将无法预测文明因此而得到发展的新道路,但是,有一件事是人们一定会期望的,那就是,人类本性的不可消除的特点将会随波逐流地到达那里。
显而易见,要使人们放弃这种攻击性倾向的满足是很不容易的。当剥夺了对攻击性倾向的满足时,他们就会不自在。在较小的文化团体中有一个不可小视的好处,由此,攻击性本能就能以敌视入侵者的形式找到发泄这种本能的方法。只要还有一些人留下来成为攻击性表现的对象,那么,要联合起相当多的人去互相爱戴就总是有可能的。我曾讨论过下述现象,即那些领土毗连和在其他方面关系密切的民族总是长期不和睦和互相嘲弄——例如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北部德国人和南部德国人,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等等。[85]我称之为“小差异的自恋”,对此无需做解释。现在我们能够发现,对攻击性倾向来说,这是一种方便的和相对无害的满足形式,借助于此,一个群体的成员中实行心理亲和就比较容易了。散居在各地的犹太人已经在这方面提供了服务,这种服务应该受到他们居住国的文明发展的承认;但是,不幸的是,并非中世纪对犹太人的一切大屠杀都足以为他们基督教的同时代人带来和平和安全。一旦使徒保罗主张把人们之间普遍的爱作为他的基督教社会的基础,在基督教里不可避免的结果就会是,对基督教以外的所有人表示最大的不容忍:罗马人没有把他们的国家建立在爱的基础上,他们一定缺乏宗教的容忍性,虽然宗教是国家的事,而国家则充斥着宗教。这也不是一件不可理解的一事,德国人统治世界的梦想竟然需要把反犹太主义作为它的补充;试图在俄国建立一种新的共产主义式的文明在迫害资产阶级方面找到心理学上的支持,这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但是,人们只是关切地想知道,当苏维埃完全消灭了资产阶级之后,他们将怎么办呢?
如果文明要求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不仅有人的性欲的牺牲,而且有人类攻击性倾向的牺牲,那么,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在这种文明中人类这么难以感觉到幸福。实际上,在这方面原始人的境况更好些,因为原始人根本就不知道对其本能的任何限制。作为一种抵偿,原始人对于长期享受这种幸福的期待是非常轻微的。
文明社会的人已经把他的一部分有可能得到的幸福变成了安全的一部分。然而,我们一定不要忘记,在原始的家庭里,只有一家之长才能享有这种本能的自由;其他的成员则处于受奴役的地位。因此,在享有文明之好处的少数人和被掠夺了这些好处的多数人之间的对立,在文明的原始时期就达到了最尖锐的对立。至于现代的存在着的原始民族,认真的调查研究已经揭示,他们的本能生活绝不会因它的自由而受到妒忌。而是容易受到一种不同类别的、但或许比附加到现代文明人身上的约束更加严格的限制。
当我们公正地发现,我们目前的文明状态的错误如此不适当地满足着我们对生活计划的要求,使我们生活得更幸福的那些要求,而且使我们遭受了许多本来能够避免的痛苦——在我们尽全力用我们严厉的批评来揭示其不完善的根源时,我们毫无疑问地是在行使正当的权利,而不是表明我们是文明的敌人。我们可能期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文明将发生变化,文明将更好地满足我们的需要,并且再也不愿意受到我们的指责。但是,或许我们也已经熟悉了这个观点,在文明的本性里有一些内在的困难,它不会屈从于任何改革的力量。除了有责任对我们的本能加以限制之外,(这是我们已为之做好准备的,我们还受到一种危险状态的威胁,我们可以称之为“群体心理匮乏”[86])。社会亲合力主要是由社会成员相互间的认同作用组成的,而领导者中的个体却没有获得他们在群体形成过程中应该获得的重要作用时,这种危险是最具有威胁性的。[87]美国目前的文明状态提供了研究文明的这种有害作用的一个良好的机会,我们有理由对此感到担心。但是,我将避免陷入对美国文明进行批评的这种**;我并不想给人们留下这种印象,即我会亲自使用美国的方法。
第六章
在我以前的任何作品中,从来没有像我现在这么强烈地感受到,我所描述的竟然都是些常识,为了说明那些本身就很明显的东西,我浪费了纸张和笔墨,在一定的时候还浪费了排字工人和印刷工人的劳动和材料。为了这个理由,如果出现这样的事,就是说,如果承认有一个特殊的、独立的攻击性本能,它能够使精神分析的本能理论发生改变,那么,我将非常高兴地采纳这个观点。
但是,我们将会发现,事情并非如此,这样做只不过使问题更集中罢了,这是一个我们很久以前就致力于得出的思想转变,以及对这种转变的后果进行探究罢了。在全部的逐渐地发展起来的精神分析理论中,本能理论是在比它的任何其他部分更困难的情况下向前摸索着发展的。[88]但是,这种理论对整个结构来说仍然是这样必不可少,以至于必须使它拥有自己的位置。当我一开始还十分困惑不解的时候,我曾把诗人和哲学家席勒(Schiller)的格言,“饥饿和爱情推动了世界前进”[89],作为我的出发点,饥饿代表那些旨在保存个体的本能;而爱情代表追求对象:它的主要功能在各个方面都受到自然的宠爱,那就是保存种族。这样从一开始就在自我本能和对象本能之间形成了对比。这是表示后者的本能能量,而且仅仅是对后一种本能,我才引进了“力比多”[90]一词;这样,在自我本能和指向其一对象的(广义的)爱[91]的“力比多”本能之间形成了一种对立。这些对象本能之一,即施虐的本能,当然和其他本能不一样,确实,它的目的是这样令人讨厌。另外,它在某些方面和自我本能有着明显的联系;它和没有任何力比多目的的控制本能有近亲关系是无法隐瞒的。但这些矛盾却是可以克服的;虽然,施虐狂毕竟是**的一部分,在**活动中,残暴的游戏能够取代爱的感情。神经症被看作是自我保存的利益和力比多的要求之间某种斗争的结果,这是一场自我获得了最后胜利的斗争,但却是以极大的痛苦和本能克制为代价的。
每个精神分析家都将承认,这种观点就是现在听起来也不像是一种早就被认为是错误的东西。但是,因为我们的研究是从被压抑的力量进展到压抑的力量,从对象本能进展到自我,所以还要做一些基本的改动。这种发展的决定性的一步是引进了自恋(narcissism)的概念,就是说,我们发现力比多把精力贯注于自我本身,自我确实是力比多的原初住所,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是力比多的永久指挥部。[92]这个自恋力比多转向了对象,因而成了对象力比多;而且它还能再变回到自恋力比多。自恋概念使人能够对创伤性神经症,和许多介于精神病边缘的疾病,也包括精神病本身得出一种精神分析的理解。没有必要放弃这种解释,即移情性神经症(transference neurosis)是自我对性欲加以防范所采取的一些尝试;但是力比多概念却遇到了危险。既然自我本能也是力比多的,那么,力比多就应该和本能的能量大体上保持一致,这似乎是一度不可避免的,就像荣格(C.G.Jung)以前所倡导的那样。但是,我仍然保留着一种确信,我对此虽然还提不出什么理由,但我确信,本能不可能都是同样性质的。当强迫性重复动作和本能生活的保守性第一次引起我的注意时,我就在《超越快乐原则》(1920g)一书中采取了另一种措施。从推测关于生命起源和类似于生物的物种起源开始,我得出了这个结论,除了保存有机物和把它结合到更大单位中去的本能之外。[93]一定还存在着另一个与它相对立的本能,这个本能总想分解这些单位,并且使它们恢复其原始的无机物状态。这就是说,除了爱欲之外,还有一个死的本能(instinct of death)。这样,生命现象就能从这两个本能的同时存在及其相互抵抗活动中得到解释。但是,要证明这个假设的死的本能的活动却是不容易的。爱欲的表现就够引人注目和闹哄哄的了;人们可以假设,死的本能在趋向死亡的有机体之内默默地工作着,但是,这当然不足为证。部分本能指向了外部世界,然后作为一种攻击性和破坏性本能而表现出来,这个观点又使我们前进了一步。这个本能自身将会以这种方式强行为爱欲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有机体将毁灭一些其他的事物,不论是生物还是有机物,而不是毁灭它自己的自性。相反,限制对外毁灭将必定会加强自我毁灭的作用,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在发生的。同时,从这个例子里,人们可以推测,这两种本能很少——或者绝不会——相互独立地出现,而总是以各种各样的大不相同的比例互相混合着,使我们的判断认不出这两种本能来。我们早就知道,施虐狂是一种合成的性本能,它是代表破坏本能和爱的冲动的一种特别强烈的混合;而它的反面受虐狂,则是性欲和指向内部的破坏性之间的一种混合——由于这种混合的缘故。那些原本察觉不到的破坏性倾向就成了直接显而易见和可以感觉到的了。
认为存在着一种死的本能或者破坏本能的假设就是在精神分析领域内也引起了反对;我知道有一股经常表现出来的倾向,要把爱中的那些危险的和对立的东西完全归咎于它自身本性中的一种最初的两极性。我在这里提出的概念只是我最初尝试性地提出来的。[94]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概念已经征服了我,使我再也不能以其他任何方式来思考了。在我看来,这些概念在理论上比我们所能用的任何其他概念都丰富得多;这些概念为我们提供了那种简化的形式,既没有忽视,也没有粗暴地对待那些我们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奋力以求的事实。我知道,在施虐狂和受虐狂中,我们总是看到混合着情欲的破坏本能在我们面前表现出来(指向外部和指向内部);但是,我却怎么也不能理解,我们怎么能忽略了普遍存在的非情欲的攻击性和破坏性呢?又怎么能在我们解释生命时忽略了给它以适当的位置呢?(当然,当指向内部的破坏性倾向还没有带上情欲的色彩时,通常就不为我们所知觉。)当破坏本能的观念第一次在精神分析的文献中出现时,我还能记得我自己的防卫态度,以及我花了多长时间才接受了它。[95]使我不太惊异的是,其他人业已显示了同样的抵抗,而且仍然在显示这种抵抗。因为当人们谈起人类有攻击、破坏和残忍等先天的“邪恶”倾向时,“小孩子并不喜欢听”。上帝以他自己的完美形象创造了他们;谁也不想被提醒——姑且不论基督教的一切主张——要使不可否认的邪恶的存在和上帝的无限权力及最高的善一致起来有多么难。事实上,魔鬼是对上帝进行谅解的最好发泄口;它可以像犹太人在雅利安人的理想世界里所做的那样,发挥着与经济清偿代理人同样的作用。但是,即使如此,对于魔鬼的存在和他所表现的邪恶,人们也一定会让上帝来负责。考虑到这些困难,我们每一个人都将受到忠告,在某些适当的条件下要向人类的高级道德本性致以恭顺的敬意;这将帮助我们受到普遍的爱戴,上帝会由此而在许多方面饶恕我们。[96] “力比多”一词可以再次用来表示与死的本能的能量截然不同的爱欲力量的表现[97]:必须承认,我们更难以掌握死的本能;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只能推测,它是在爱欲背后的一个背景中存在着的东西,我们也承认,除非它和爱欲的混合把死的本能表现出来,否则它就总是躲避着检查。正是在施虐狂中,死的本能使爱欲的目的屈从于它自己的意志,同时还完全满足性的欲望,我们才能够最清楚地洞察到死的本能的本质及其和爱欲的关系。但是,即使在最盲目的破坏性狂乱中,死的本能也表示出没有任何性的目的时,我们不能不承认,由于它使自我实现了最古老的全能的愿望,死的本能的满足就伴随着一种特别强烈的自恋的欢乐。当破坏本能得到缓和并受到控制(可以说,被限制在它的目的中)和指向对象的时候,它就被迫向自我提供其至关重要的需要的满足和控制自然的力量。既然存在死的本能的假设基本上是建立在理论基础上的,那我们也必须承认,它不能完全抵制住理论上的反对。但是,在我们目前的知识状态下这却是我们所能了解的一切;将来的研究和思考无疑将带来更多能解决这个问题的见解。
因此,在全部下文里,我采纳了这个观点,即攻击性倾向是人的一种原始的、自我存在的本能倾向,现在我又回到它形成了文明的最有力的障碍这个观点上来了(英文版第112页)。在这个讨论过程的某一点上(英文版第96页),我曾产生这样的观点,文明人类所经历的一个独特的过程,我们现在仍然受这个观点的影响。我可以补充一句,文明是一个服务于爱欲的过程,爱欲的目的是先把每一个人,再把每一个家庭,然后再把每一个部落、种族和国家都结合成一个大的统一体,一个人类的统一体。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并不知道;这正是爱欲的工作。[98]这些人群一定在力比多上互相结合着,仅仅是需要,即共同工作的好处,还不能把他们结合在一块,但是,人类的自然的攻击本能,个人对全体的敌意和全体对个人的敌意,都反对这个文明的计划。这种攻击本能是死的本能的派生物和主要代表,死的本能是和爱欲一起被我们发现的,死的本能也分享着对世界的统治。在我看来,现在文明进化的意义对我们来说不再是一个谜。它一定要向我们展示爱欲和死亡之间,生的本能和破坏本能之间的斗争,就像它在人类当中所表现出来的那样。这种斗争是组成一切生命的基本的东西,因此,文明的进化过程可以简单地描述为人类为生存而做的斗争。[99]我们的保姆试图用她们的天国催眠曲来平息的,正是巨人们的这场斗争![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