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百战成央行(1 / 1)

小镇金融学 伍聪 2140 字 7天前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南记银行一定会借机整顿小镇银钱业,把东门银行这样的机构踢出局,但没有人想到南记银行出招会如此决绝。

——小镇银钱业公议一个存废名单,像东门银行这样的机构必须退出市场,南记不可能救它。关于这一条大家早就想到了,不要说南记,就是西门婴隆和东门嘉运甚至小镇上的每一个人,都不希望再与上官煦炎这样的人、这样的机构为伍。

——成立银钱业行会,南门亦菲为行会会长。此后,小镇再组建新的银行,必须获得银钱业行会准可方能开业。否则,银钱业行会将号召全体同仁抵制之。关于这一条小镇银钱业现存所有机构都是受益者,没有人反对。

——小镇新老银行都不能再做没本钱的买卖,自有资金至少达到存款总量的8%,同时必须向南记银行缴纳存款规模的20%作为备付金。南记银行将统筹这笔备付金,用于救助被挤兑的机构,以备不时之需。

——最重要的一条,小镇银钱业从此接受南记银行管理,南记将监督各家银行汇票发行量必须控制在贵金属储备之内,小镇上只留下一种银行汇票,那就是南记银行的汇票。道理很简单,商业银行涉及千家万户,最后收拾残局的只有南记银行。既然最终风险的担负者是南记银行,南记银行就要自始至终对各家银行进行规范的管理。否则,汇票大家随便发、篓子随便捅,责任全由南记扛,是不可能的。

在同意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南记银行愿意救助西门银行和其他风险机构,被救助的银行汇票可以等额在南记银行兑换金银。如此,收兑期间各家银行的汇票等于有了南记银行的信誉,自然也就不会有人挤兑。

南记提出的条件在银钱业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对8%的自有资金没什么异议,做没本钱的买卖那是强盗;但向南记缴纳20%保证金都认为太多了,拿走20%存款等于拿走了20%的业务。凭什么各家银行要把备用金交给南记掌管,又凭什么接受南记银行指手画脚,西门婴隆觉得这简直就是不平等条约,如此,南记将成为所有银行头上的国王!

有人说,把每家机构20%的存款集中起来可以救助任何一家机构,南记本来已经是小镇银行业的巨无霸了,再掌握20%的保证金肯定如虎添翼。规模如此巨大的一家银行存在于小镇之上,焉能有其他银行的活路?就算南门姐妹没有问题,谁又能保证将来南记银行的继任者不出现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就无人再能救助小镇银钱业。

有人说,任何一家银行掌握了小镇各家银行20%的贵金属,都一定能够救助小镇上任何一家挤兑银行。各家银行20%的贵金属储备,几乎就是小镇上20%的财富。把这笔财富集中到谁手里都将是令人恐怖的资产规模,这哪里是救助,简直就是抢劫!

有人说,南记银行说得很有道理,没理由让南记承担最后的风险却不监督整个过程。既然南记总督各家银行业务,自己又经营银钱业,那么谁来监督南记银行,怎么能保证南记银行不滥用监督权为自己牟利,限制各家银行业务?又怎么保证南记银行不把利益输送给自己,再冠以冠冕堂皇的名义限制其他银行?

不仅小镇银钱业,整个小镇上的人都在期盼着南记出手拯救,让生活早日恢复正常。但是,在怎样的条件下南记银行才能救助小镇银钱业呢?人们在茶馆开始了热烈的讨论,最后集中形成了三点意见:

——小镇经济爆发源自“蓬莱号”出海,如今需要确立一种公认的、被公众普遍接受的货币,也需要一家机构集中管理货币储备、统一铸造和发行货币。一旦小镇的货币统一,无论在本镇还是其他市镇,这种货币都更容易被接受。当前条件下,即使其他银行仍旧发行自己的银行券,因为南记的存在也很难流通下去。所以,其他银行可以继续用贵金属铸币,但不应该再发行银行券。

——银行形成的基础是商户与银行之间、银行与储户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信任与信赖。这些信赖需要一个强大的基础,储户必须相信商业银行会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是把别人的存款当作本金使用。在真金白银的**面前,规制比道德约束更为有效,将让银钱业变得更可信赖,如果没有规制,谁也不能保证上官煦炎这样的人再次出现。

——小镇银钱业应该有一个管理者或者监管者,监管者不应该再经营银行业务,否则没有人能够与监管者竞争。南记银行同时作为经营者和监管者,同样是一种不公平。监管者应该统一小镇货币发行权,或者特许某家银行发行货币,从此专注于发行货币、向银行贷款之类的业务,而不是工商企业贷款。监管者拥有小镇上的最高信誉,这样,才能成为小镇应对风险的“最后一张王牌”!

——监管者不可以是南记银行或者任何一家商业银行,而应是一家新的机构,可以被称为华夏中央银行。华夏中央银行名为银行,却是银行的银行,不是普通人的银行。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就可以成为中央银行掌舵人:一是必须是小镇商户都信得过的人,二是必须是银钱业大佬,熟悉银钱业各种套路,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南门姐妹,由银钱业公议即可。

西门婴隆和小镇银钱业不想接受这些条件,更不想给自己头上安一家所谓“中央银行”之类的太上皇来管理自己。事情明摆着,西门银行和其他银行都已经成了被救助的对象,南记银行、轩辕、长孙、太史这些家族将主导组建中央银行,不会有他们什么事。至于由中央银行发行货币,或者由中央银行指定一家银行发行货币,发行权一定属于南记银行。就算给西门银行货币发行权,他们的银行券也照样无法流通,要想重新营业必须借助他人信誉,也就是借助南记或者新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

统一货币是小镇所有人的愿望,南记不可能舍弃现在商业银行的盈利业务,不可能既做商业银行又成为商业银行的管理者,运动员怎么能给自己做裁判?最主要的是,组建中央银行一定是南门姐妹主导,南记银行肯定能获得货币发行权,其他银行不可能有这个能力,更不可能取得大商户的信任。

最终,跟所有人的猜测一致,小镇银钱业及商户公推南门亦菲主持中央银行,南记银行则由妹妹南门亦潼掌管。

南记银行被指定为小镇的发钞行,各家银行原有银行券陆续兑换为南记的银行券,持有其他银行纸币的人可以到发行兑换南记的纸币。此后,银行将不能谁想成立就成立,新组建的中央银行将对商业银行进行准入审核。

至于东门银行则被刚组建的中央银行查封,商户存在东门银行的钱不能保证兑付,东门银行留下来的钱将先兑付给个人储户。与个人储户相比,商户实力更强一些,更能扛住损失,涉及面也更小。上官煦炎则不知去向,临走前放出话说自己一定会回来,大家对此嗤之以鼻,就这个流氓,就算回来也不会偿还这些债务的。

尽管突如其来的挤兑危机使银钱业和小镇经济受到了致命打击,然而有了更强大的信誉,更强大的信用主体,小镇重拾信心并非不可能。有了最后一张王牌,小镇居民那种莫名其妙的、丧失理智的、毫无根据的恐惧也随之远去,人们开始重建银钱业的殿堂,重建一个有秩序的小镇。

何况,小镇生产体系、商业体系、运输体系都没有被破坏,富足的情景近在咫尺,积累下来的人力资本犹在,再度繁荣似乎就在眼前!

专题5-3:

英格兰银行变身记

有人说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银行是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有人说是1609年成立的阿姆斯特丹银行,也有人说是1659年成立的瑞典银行。实际上中央银行的出现不能以名称计算,而是要看这些银行是否具备了中央银行的功能。有了这个前提条件,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银行非英格兰银行莫属。

三次英荷战争和英法九年战争后英国王室耗尽了积蓄,虽然战争胜利了,国内经济却一团糟,王室收不上来税。没人肯借钱给王室,财政大臣甚至要走到街上向一个个商铺借钱,即使如此也没凑够10万英镑。英格兰银行成立的原因就是王室希望得到借款,但英格兰银行只是一家商业银行,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城市银行”,范围在伦敦城内。即使如此,英格兰银行成立的过程也是一波三折,最重要的原因是议会不希望王室获得贷款权,而英格兰银行中是有王室股份的。

英格兰银行成立后,主要业务就是为王室和贵族筹集贷款,发行的最小面值银行券从20英镑一路下跌到1英镑,逐步在社会流通。当时伦敦部分商人联合签署倡议书,以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替代贵金属作为货币,部分商铺只接受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即使已经被公众信任、接受、认可,英格兰银行仍没有成为“发行的银行”,其他银行同样可以发行自己的银行券。

南海泡沫之前,南海公司取代了英格兰银行的地位,但后来的南海泡沫毁掉了南海公司,英格兰银行在救助南海公司,并在与东印度公司、土地银行等大型机构的征伐中屡次胜出。这时,英格兰银行才被誉为大英帝国的“最后的王牌”,成为“最后贷款人”。直到1844年英国国会颁布《皮尔条例》,英格兰银行银行券才成为政府指定的法偿货币。所以,如果说英格兰银行是世界上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也是在《皮尔条例》颁布之后。

如果说南海公司所作所为导致南海泡沫,英格兰银行则是比南海公司更凶狠的枭雄,唯有如此才能在泡沫中生存下来,才能在毫无限制的搏杀中胜出,成为最强悍的“最后贷款人”。另外一个事实是,美联储在刚刚成立的时候,美联储主席都是华尔街大佬出身,跟他们相比,市场上那些人单纯得像是小朋友。

也许,唯有如此,第一代中央银行才能成为金融市场的规制者吧!

专题5-4:

中国历史上的中央银行

中国历史上第一家中央银行是清朝末年的大清银行,在历史上存在了6年。

光绪三十一年八月(1905年9月)大清王朝户部改为度支部,户部银行更名为大清银行,之前已颁布《试办银行章程》和《大清银行则例》,明确规定大清银行为中央银行。大清银行股本由官商各500万两库本足银,设理事会、监事会,理事长、监事长由股东总会公举,呈准度支部派充。

据《大清银行始末记》载,大清银行负责救济市面,成立以来共13次接济银钱同业,稳定金融。与当代中央银行一样,大清银行垄断了货币发行权,发行银两票、银圆票和钱票,大清银行所印纸币质量优良,极难伪造。辛亥革命成功后大清银行改制为中国银行,数年内仍使用大清银行发行的纸币。

1912年,大清银行改制为中国银行,但中国银行并不听北洋政府调遣,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反而在灵魂人物张公权的带领下扩充商股,国民政府上台之前官股只剩下微不足道的5万元。

1928年,民国政府成立中央银行,此时的中央银行虽然有发行纸币、经理国库、募集和经理内外债之特权,但总体上仍是一家商业银行。1935年实行法币改革后,中央银行仍与中国、交通、农民银行共同拥有全国货币发行权。1942年抗战已到后期,国民政府取消中国、交通、农民银行的货币发行权,由中央银行统一货币发行权,此时民国年间的中央银行才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